第22章 第二十一章

落扬回氏在落扬城声名远播,这皆因回氏一族本是修仙者出身。虽而后世选择还俗,但家族传承的修仙本领从未丢弃。因此,只要落扬城中出现妖物踪迹,回氏一族必定不会袖手旁观。久而久之,回氏凭借护佑百姓免受妖物侵扰的功绩,赢得了落扬百姓的广泛赞誉与尊崇。

回氏现任族长正是回木辞的父亲——回泰。和众多修仙者一样,回泰在三十岁那年选择了还俗。

他自幼便有个执念,这源于家族祠堂里供奉的神像——那是回氏祖上一位飞升成仙的先祖,其神像被供奉在祠堂最高处。

回泰小时候生性顽皮,常因犯错被罚跪祠堂,一次次与神像对视中,一个念头在他心中愈发强烈:“我祖宗既能飞升,我为何不可?”

这念头一旦生根发芽,回泰便即刻付诸行动。恰逢十年一度的仙门选拔,他运气颇佳,竟成功入选,而且进的还是世人眼中的第一大仙门——青华派。

凭借祖上有人飞升的光环,初入仙门的回泰总带着几分优越感,自认天资聪慧,将来定能得证大道、飞升成仙。然而,这份优越感在他入仙门的第二年便彻底消散了。

他真切地意识到,修仙绝非易事。

修仙之人从筑基到结丹,再到后续的每一步进阶,都如同攀登山巅般困难重重。

同批入选的弟子中,天资聪颖者比比皆是,反观自己,在众人中不过是最普通的一个。这让他对祠堂里那位飞升的老祖宗,又多了一份发自内心的敬意。

回泰起初以为自己在仙门坚持不了多久,但每当想起小时候调皮犯错时,父母那失望的眼神,他便暗下决心:“高低得修出个名堂来。”

果然,他在青华派一待便是十八年。这十八年的时光,将当年那个调皮幼稚的孩童,彻底磨练成了有责任、有担当的成年人。

多年的除妖经历中,他见证了太多妖族侵扰人族的惨状,于是将自己的修炼目的从“飞升成仙”悄然转变为“斩妖除魔,守一方安宁”。

有时回泰也会在私下感叹,定是那位飞升老祖宗在冥冥中庇佑,否则自家怎会有如此深厚的仙缘?

且不说自己入了青华派,就连女儿回木辞也成功进入青华派修行。更值得一提的是,女儿嫁的竟是梧山派大公子——那位未来要继承梧山派掌门之位的传人。

这意味着,他的后辈儿孙,都将与仙道结下不解之缘。

落扬城繁华异常,若非此次前来有要事查办,李乘歌高低得把整座城逛个遍。

李乘歌与卢枫此时已换了一身行装,梧山道袍太过惹眼,他们此行并非为了捉妖,勉强能算查案,于是李乘歌便自作主张将自己与卢枫重新收拾了一番。

平日里他除了梧山派道袍外再无其他着装,来梧山派的这几年里,私服都没怎么添置过。如今难得有机会换上私服,所以刚到落扬城,他便拉着卢枫直奔衣坊买了几套衣裳。

李乘歌身着一袭青衫,又配了支翠绿玉簪将长发束在身后,活脱脱一副翩翩公子模样。不知在哪买了柄折扇,他一边摇着扇子一边打量着卢枫。

卢枫的长相在人群中极为普通,浓眉大眼的模样透着老实憨厚,但其身形高挑,此刻身着一身玄色长衫,更显得魁梧挺拔。

李乘歌开口道:“看惯了你穿道袍的样子,一时间还真有点不适应你穿私服。”

卢枫“嗯”了一声,便没了后话。

李乘歌对此并不惊讶,更不指望对方能主动同他闲聊,这早已是常态——卢枫平日里本就极少言语。

若是有的选,李乘歌绝对不愿与这般无趣之人共事,奈何二公子每次分配任务时,总会把陆长明与自己分到一组,而他则必然要和卢枫搭档。

李乘歌对此满是疑惑。

毕竟七年前,陆长明半夜跑到二公子房间,抓着他的手腕就咬,自那以后整个梧山派都知晓二公子与陆长明不对付。按说二公子最不想共事的人,理应是陆长明才对。

李乘歌想不明白其中关节,索性不再费神。但若让他选,他也想选陆长明,毕竟相处了这么久,深知陆长明性格极好,相处起来格外舒服。

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无济于事,李乘歌忽然有些想念自己的舍友了。

二人并肩穿行在街巷中,此刻正打算前往回府。

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李乘歌随意拦下一个卖糖葫芦的商贩,礼貌问道:“这位小哥,请问你知道回府在何处吗?”

那商贩抱着插满糖葫芦的葫芦把子,正穿梭在街道上叫卖,被这么一拦,脸上满是不爽。但见对方着装不凡,不似寻常人,于是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指了个方向,没好气地说道:“从这往前走,过两个路口再向南,跨过一座拱桥后往东走一段路就到了。”

李乘歌自知拦了人家生意,便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递给商贩:“多谢小哥指路。”

商贩被这锭银子哄得眉开眼笑,方才的不耐烦顿时烟消云散,接过银子便弯腰道谢:“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说着竟把葫芦把子直接递向李乘歌。

“……这是做什么?”李乘歌满脸疑惑。

商贩解释道:“公子给的钱,够买我这一整担糖葫芦了!正好今日卖完,我便能早点回家了。”

“我不需要这么多。”说罢,李乘歌从葫芦把子上取下两根,递给身旁的卢枫,对商贩说道:“这样就够了,银子你收下吧,我们先走了。”

不等商贩再说话,李乘歌便与卢枫转身朝着回府方向走去。

回泰昨日才从梧山派回来,不曾想今日就有自称梧山派弟子的人上门求见。

回泰顿感诧异,让管家将二人传了进来。

李乘歌与卢枫将昨夜大公子与少夫人遇害之事告知回泰,又说明了此行来意。

回泰向来对女儿宠爱有加,听闻女儿与女婿双双遇害,脸上神色逐渐黯淡,最终悲愤交加,眼眶泛红,不知是气极还是悲极,只咬牙说道:“造孽啊!究竟是谁干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

虽说他此刻恨不得立刻赶往梧山派守在女儿身边,但也知道去了无济于事——梧山派自有能力护好他的女儿。如今他能做的,便是尽力协助眼前二人查出线索。

李乘歌连忙安慰道:“回老爷莫急,二公子等人已前往妖界寻找解药,天下第一医师楚芜音也正在梧山派悉心救治,大公子与少夫人吉人自有天相,定会平安无事。”

或许这番话真起了作用,回泰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只是表情依旧忧郁:“二位仙长,有任何需要老夫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便是。”

李乘歌颔首道:“确实有一事请教,少夫人化妆用品,平日里都是谁负责购买的?”

从苏云归口中得知,回木辞的日常妆容向来由身边婢女杳杳负责,杳杳在这方面极有天赋,因此昨日的新婚妆容也是由她打理。但杳杳只负责上妆,像日常化妆用品的采买,则由其他人负责;况且回木辞自己平日逛街时,遇到喜欢的装扮物件也会买些回来,所以具体到那支口脂的来历,杳杳也并不清楚。

况且杳杳伺候回木辞这几年,深得其欢心,回木辞待她也极好,她完全没有理由加害自家主子。

回泰思索片刻后说道:“阿辞日常的妆容用品,以前是有专人采购的,但这类物品采买一次能用很久,后来她便没再派专人负责,平日里出去闲逛时或许会顺手买些回来。”

一直存在感极低、皱眉站在一旁的卢枫此刻开口问道:“少夫人平日购买妆容物品,可有固定的店铺?”

回泰连忙点头:“有!落扬城中最大的胭脂铺,好像叫落花阁,阿辞平日买胭脂都去那里。”

卢枫当即说道:“好,我们先去那里查验一番。”说罢便向回泰告辞,准备前往落花阁。

回泰连忙跟上:“我与二位一同去吧。”

此刻他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查明下毒之人是谁,却被李乘歌出言阻止:“回老爷与我们同去太过惹眼,恐会被凶手察觉。我与卢兄先去探查,有消息了即刻回来向您禀明。”

对方说得在理,回泰只好作罢。

在管家的指引下,李乘歌与卢枫快步前往落花阁。这落扬城第一胭脂铺果然名不虚传,稳稳坐落在城中最繁华的地段。

虽只是家胭脂铺子,却有着宏大的建筑与豪华的装修,与周边店铺形成鲜明对比,在鳞次栉比的商铺中格外显眼。门楣上方的牌匾上,三个金色大字“落花阁”赫然镶嵌,笔力遒劲,为店铺更添了几分奢侈之气。

店内往来人群络绎不绝,大多是装扮精致的女子,她们身着广袖罗裙,身姿飘飘,低声笑语间尽显柔美。李乘歌与卢枫踏入店门时,瞬间吸引了众多目光——男子本就极少踏足落花阁,即便前来,也多是陪伴自家娘子,像这般两个男子结伴而来的情形,实属罕见。

然而二人并未在意这些探究的目光,径直走向柜台后正在忙碌的胭脂娘子。

李乘歌拱手问道:“近来我家娘子从闺中密友处得了一款口脂,颜色与她极是相配,她甚是喜爱。请问姑娘,这款口脂是否是从贵铺购得?”说罢便从怀中取出那盒口脂,递到胭脂娘子面前。

这盒口脂正是出发前苏云归交予他们的证物,盒中虽曾含有夹竹妖的毒素,但已被分离出来,若无酒中毒素配合,便无毒性。

胭脂娘子接过口脂,先是仔细端详了装脂的小瓷盒,随即打开盒盖轻嗅气息,又用指尖蘸取少许涂抹在手背比对,几番辨认后才将瓷盒盖好递回:“这确实是我们家的口脂,还是最上等的款式。公子不妨带娘子来店中试色,看看哪种颜色最合心意。”

“这款口脂平日购买的人多吗?”李乘歌追问。

胭脂娘子摇了摇头:“不算多。虽说这款是上等品,但制作工序繁杂,成本极高。多数顾客会选另一款替代品,上唇效果与这款相近,价格却不足一半。”

李乘歌露出了然的神情,随即话锋一转:“听我娘子说,回氏的回小姐素来喜爱在贵铺选购胭脂,不知她是否也买过这款口脂?”

胭脂娘子面露难色:“我们落花阁有规矩,除非顾客主动推荐,否则绝不可向他人透露其他顾客的购买信息,还请公子见谅。”

李乘歌暗自腹诽“什么破规矩”,却也知晓对方只是普通店员,并无话语权。他朗声说道:“我今日与友人前来,本是想多买些胭脂回去给自家娘子惊喜,可我们两个大男人对胭脂水粉一窍不通。听闻回小姐声名在外,眼光极好,她看上的物件定然不错,所以想跟着她的选择选购。还请姑娘把贵店老板请出来一见。”

话音刚落,店内的嘈杂声骤然停歇,无数道目光齐刷刷投来,随即议论声更盛——有人满脸疑惑地打量着他们,也有人称赞他们对娘子贴心。

胭脂娘子见二人气度不凡,想必是今日的大主顾,虽知店铺有登记常客购买记录的册子,却绝不可随意示人,正左右为难之际,一道悦耳的女声从二楼栅栏处传来:“既来了贵客,二位公子随我来,我为你们介绍本店物件。”

众人抬头望去,只见一位容貌极美的女子正倚在二楼栏杆处。她发髻高盘,金钗点缀,身着一袭红色广袖罗衫,艳丽夺目。此刻她一手搭在栅栏上,一手轻托香腮,正对楼下二人含笑示意。

此人正是落花阁老板高木华。

高木华出现后,店内女子纷纷欣喜地打招呼:“高娘子!”她微笑颔首回应:“各位娘子安好,有看中的胭脂直接找店员即可。”高木华本就容貌艳丽,又极擅装扮,审美更是一绝,落扬城中女子多爱效仿她的妆容,落花阁也正因有她坐镇,才稳居落扬第一胭脂铺的宝座。

高木华款步下楼,走到李乘歌面前颔首见礼:“二位公子若要为娘子选购物件,由我推荐便是。便是回小姐所用之物,也多是经我推荐的。”她举止间风情万种,李乘歌不由得微微一怔。

虽说少夫人在仙门中容颜堪称榜首,但眼前这女子风姿丝毫不逊,反倒一颦一笑皆含风情,引人不由自主地注目。

“原来是落花阁老板。”李乘歌拱手还礼,继而低声道:“能否借一步说话?”

高木华挑眉看向他,随即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有什么话是不能在此处说的?”这话一出,旁边几位离得近的顾客立刻扭头,震惊地看向李乘歌。

“咳……”李乘歌握拳抵在唇前轻咳,试图掩饰尴尬,“确实不方便在此言语,老板放心,在下绝无唐突之意。”

高木华凝视着李乘歌的眼睛,片刻后移开视线,红唇轻启:“跟我来吧。”说罢转身引着二人前往楼上雅间。

这里是高木华平日接待贵客之处,屋内兽形香炉中燃着熏香,清雅的香气弥漫全屋,令人心神舒缓。待雅间内只剩三人,高木华开门见山:“公子有何事不妨直说?”

李乘歌言简意赅:“回小姐如今已是我们梧山派少夫人,此刻却中了毒,危在旦夕。经查验,毒物之一便来自从贵铺购得的口脂。”

高木华识人无数,方才二人在楼下询问时,她便察觉其来意不寻常,气质也非普通富家公子,却没想到竟是修士,更没想到回木辞会因自家口脂中毒。她秀眉微蹙,转身看向李乘歌:“你在怀疑我?”

“我若是怀疑你,便不会直接来此询问,而是直接将你带回梧山派审问了。”李乘歌坦然道。

高木华轻笑一声:“仙长确实不必怀疑我。回小姐是本店常客,在我这里花费了不少金银,我怎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不过刚才你给店员看的那款口脂,虽是本店之物,回小姐却并未在本店买过。”

李乘歌心头一震:“你确定?”

“自然确定。”高木华语气笃定,“本店对常客的购买记录都有专门登记,详细记录了购买时间与物件,像回小姐这般身份贵重的顾客,记录更是周全。”说罢便吩咐婢女取来回木辞的购买册子。

李乘歌与卢枫仔细翻看,册子上果然没有购买那款口脂的记录。卢枫适时开口:“方才听胭脂娘子说,此款口脂购买者不算多,能否查到具体购买之人?”

高木华瞥向卢枫,轻笑道:“这位仙长说笑了。所谓‘不算多’,是相对本店其他物件而言,即便如此,购买者也有几百上千人。有登记的常客不算,散客也有百来号人,难道仙长要将这些人一一抓来盘问?”

卢枫沉默不语。

李乘歌则凑近说道:“能将口脂赠与少夫人之人,必定关系密切。我们只需询问回老爷,少夫人平日交好之人有哪些,再来此处对照记录,便能缩小探查范围了。”

依着李乘歌的办法,二人返回回府询问。果然得知,回木辞自幼便有位闺中密友名叫叶青,二人关系亲密无间,即便回木辞前往青华派修行十余年,也从未断绝往来,至今情谊依旧。除此之外,与她关系密切的还有几位青华派同门,只是有人仍在青华派担任掌事弟子,有人还俗后结婚生子,早已不在落扬城。如此一来,那盒口脂最有可能是叶青所赠。

李乘歌与卢枫再次前往落花阁核对记录,不出所料,叶青果然在七日前购买过这款口脂。

而且,昨日婚宴,叶青也去了。

“叶娘子不会下毒的。”

雅室内,檀香袅袅,高木华抬眸望向李乘歌二人,语气笃定,不容置疑。

李乘歌指尖一转,那柄描金折扇“唰”地展开,在掌心轻敲两下,笑道:“高老板这般肯定?那不如寻叶娘子来,当面问个清楚。”

高木华眉尖微蹙,精致的面容掠过一丝不悦。她静默片刻,才淡淡道:“你们不懂她二人的情谊。她们常在我这儿采买物件,时日久了,她们的事,我自然知晓一二。”

卢枫拱手一礼,温声道:“还请高老板细说。”

高木华移步至茶案前,素手执壶,滚水冲入青瓷盏中,茶香顷刻氤氲满室。她为二人各斟一盏,自己则捧起茶盏浅啜一口,才缓缓道来:

“她们的情谊,始于十岁那年。回娘子的父亲曾为护落扬城,斩杀妖物无数,因而招来妖邪记恨。有一日,回老爷照例外出除妖,不料妖物早有预谋,联手设伏,趁他离府时潜入回府,欲杀其爱女泄愤。”

“妖物屠尽回府满门,唯剩回娘子一人。那时叶娘子不过十岁,家境贫寒,正在回府外摆摊谋生。忽闻府内惨叫,她竟不顾凶险冲了进去,正撞见妖物利爪将落,直取回娘子咽喉!”

“叶娘子抄起手边菜刀便扑了上去,却被妖物一掌击飞,口吐鲜血。可她仍死死抱住妖物腿足,任其撕扯也不松手。正是这片刻拖延,回老爷得以赶回,斩妖除魔。可叶娘子经脉尽碎,奄奄一息。”

“后来,回老爷为报恩情,亲赴青华派求来灵药,才救回她一命。自那以后,二人便如生死至交,不分彼此。”

高木华指尖摩挲杯沿,眸中映着茶汤微光,续道:“再后来,回娘子上山修行,叶娘子曾去青华派寻她。不料途中遭妖物伏击,回娘子久候不至,下山找寻,却在山脚发现叶娘子气息奄奄,倒在血泊之中。”

“那时回娘子尚未学会御剑,便背起叶娘子,一步一阶,硬是攀上那数千级长阶。世间至情,莫过于此。”

此事已传至落扬城中,家家户户皆已知晓,不少人感叹二人情谊深厚,所以,要是告诉别人叶青想毒害回木辞,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

尽管李乘歌与卢枫听后皆感震惊,但是不论如何,都需要找到叶青询问一番。

于是与高木华辞别,准备离开,但是刚打开了雅间的门,便对上了一张熟悉的面容。

“……叩玉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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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归天明
连载中赋以悠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