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5
在面对一些人时,梁渝音会变得紧张。
谭颂一便是其中一个。
如果说陈履安在过去二十六年将人生活成一场马拉松,那么谭颂一则是永远怀抱着闲庭散步的体面姿态。
从家庭到学业,再到他本人,模样全都漂亮,如同无可挑剔的实心圆。梁渝音一度不解,庸常似她,为何会有这样一个男朋友。
其实答案也很简单的。
门当户对嘛。
谭颂一就是她那个在世俗标尺上与之契合的最佳前男友。
两人在长辈聚会上相识,而后互相熟悉,接下来是俗套的问候,以及谭颂一的那句:“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他是优雅从容的人,行为处事也非常礼貌,嘴角永远勾起恰到好处的弧度。但梁渝音能感受到那一点傲慢的。
比如他问“要不要”,而不是“能不能”。
那段关系是由谭颂一妥善主导的,梁渝音更像个没有任何话语权的配角。
自他那句不容置疑的问候开始,他们稀里糊涂地牵手,温水煮蛙般地展开框架,再被些无关痛痒的夸赞填充内容。
正当所有人都以为会迎来那个没有任何惊喜的圆满结局时,梁渝音打破了和美融洽的温室玻璃。
她在出发去滁镇的当晚,跟谭颂一发了信息,说抱歉,我想我们之间并没有爱情。
虽然看上去梁渝音像在饰演什么落魄出逃的女主角,但事实上生活并非电视剧,这是很不负责任的文字。可屏幕那端的谭颂一仍然没有失去风度。
他只有两个字:“好的。”
如同一个月前他答应梁渝音去看大剧院那出极其无聊的音乐剧般平淡。
于是梁渝音心里那仅存的一点愧疚也消散了,她认为谭颂一同样没有做庸俗男主角追妻火葬场的打算。
但今天这位不速之客的到来,让她不得不质疑自己的草率结论。
梁渝音不想去纠结这个,她决定尽力将谭颂一当做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尽管她下意识地排斥所有跟过去有关的人和事情。
“进来吧。”
权衡之下,梁渝音转过身,低头时耷拉着嘴角,也拉开了吱呀的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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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颂一是对生活非常有要求的人,梁渝音则是没有什么**的那种。
他们交往三年,每年都会一起旅行三次,春季,秋季,冬季,而夏季因为谭颂一对于紫外线过敏的皮肤而被划掉。
可梁渝音并不认为那是根本原因。
人群中挥之不去的汗湿味道才是。
谭颂一常常会提前跟她确定旅行时的住宿条件,以及交通方式。他的要求会随着地域和气候会不停变动,甚至会精细到合同款项和细枝末节。
而梁渝音只负责赞同。
她做不到在凌晨昏倦的夜里还去跟半岛酒店的经理讨论浴缸高度。
谭颂一永远有理有据,用彬彬有礼包裹漫不经心,唯一的一次愤怒发生在有女人未经允许推开了他卧室虚掩的房门。
那会儿是凌晨,梁渝音为应付母亲的盘问,在他房间的黑沙发上盘着腿,试图优雅将那只羊蝎子啃干净。一身透明蕾丝的女人在眼前出现时,她完全忘记发声。
还是谭颂一先开口:“出去。”
他在面不改色的前提下,将一瓶陈年红酒砸在离赤脚女人三步之遥的地面上,而后吐出一句:“麻烦请保洁阿姨过来。”
是厌恶女色的好好先生吗?
不是的。
“她的脚真的不够干净。”
这是谭颂一给她的理由,那时他正准备拿起行李箱里场面准备的清洁湿巾。
为擦掉梁渝音夜宵时无意间落在地面的孜然粉末。
他对她是否有爱,梁渝音并不打算去思考清楚。她只是有些窘迫,在谭颂一锃亮手工皮鞋踏进杂乱房间的那刻。
“吃得不错。”
他的视线率先扫过茶几上那只被油纸包扎起来的香酥肉饼,以及喝掉一半的软辣豆花。
然后才是那排放满各色陶器的橱子。
“陶器很漂亮。”
谭颂一歪了歪头,给出至高评价,随后露出一点笑:“听伯母说你最近多了个兴趣,在学做制陶?”
这就是上位者信手拈来的廉价轻视了。
像夸赞一个未成年或者没主见的孩子。
梁渝音头一次对谭颂一感到愤怒,她双手攥紧,声线无波无澜:“不,这是我吃饭的手艺活儿。”
吃饭的手艺活儿。
手艺活儿。
并不是她的措辞有问题,这话很难在尴尬氛围里被修饰的好听。
果然,谭颂一成功挑起长眉。
他将手指插入兜里,稍稍歪头:“我记得你说自己的终极目标是成为第二个彼得沃克。”
“那只是年轻时的蠢话。”
梁渝音干脆利落地扔掉过往那些廉价的郑重,她挺起浑身的刺:“或许我妈妈更合适去做那样的人物。”
谭颂一是极其敏锐的人,她不信他没察觉到她的痛苦。
但梁渝音忘记对方是擅长四两拨千斤的人,他轻而易举地拿她的话做应承:“当然,阿姨也很优秀,不然不会有你这样出众的女儿。”
于是她的拳头就这样落在软塌塌的面包上。
梁渝音抿唇看向他,这人用寻常的宽和包裹她的锋利:“这里山清水秀,是很不错。”
可接着他又话锋一转:“所以,你大概还要在这里呆上多久?”
那句“吃饭的手艺活儿”被再次忽略。
置若罔闻好像是他的天然技能。
这就是谭颂一的傲慢之处。
这就是那些人的傲慢之处。
梁渝音定在那里,面上泛起嘲讽:“我不清楚自己会在这里呆多久,但可以肯定的是,你会在半分钟后被我请出房间。”
话音落地,她伸手做出赶客姿态。
谭颂一却突然笑出声。
“小音。”
他大概真的困惑,眉宇间有少见的不解:“你气什么?该生气的好像应该是我。”
“我才是这段关系里,被随手抛弃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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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梁渝音突然有些心虚。
他们之间不是没有过快乐时光的。
除却那些奢华却乏味的湿冷餐厅,那些热闹却空洞的无聊戏剧,除却那些虚以委蛇的推推杯换盏,他还在大雪中眉眼盈盈地,看她像仓鼠般吞掉过一只三块钱的冰淇淋。
那时候是隆冬,她的胃其实已经被鸡尾酒填满,人群散去时视线却不由自主被孩子手里花花绿绿的冰淇淋拽住。
想吃。
脚步如被施加魔咒般钉在地上。
可母亲是不许她吃那些东西的。
她知道,他也知道。
但谭颂一还是陪她去买了。
于是两个人同撑一把黑色大伞,在大雪纷飞里一家一家问。
那场聚会举行在郊区酒店,依山傍水却鲜有人家。梁渝音穿着厌恶的高跟鞋踩来踩去,裙摆在空中荡来漾去,耐心却像被催折的花儿。
“不吃了。命里没有它。”
她眯着眼睛靠在积雪的玻璃台下,搓了搓冻僵的脸颊。
她总是擅长半途而废。
谭颂一周身还停滞在风雪中,他未从这场寻找里醒来,只是仔细盯着梁渝音沮丧的脸,而后诚恳笑出声:“真的不吃么?”
话音落地,他递来一只黑色冰淇淋。
其实那只冰淇淋的味道梁渝音早就忘了,在记忆海里往前努力回溯,也只有那样一句戏谑:“真的不吃么?”
究竟为何铭记得这样深刻,她不甚清楚,大概这句并非谭颂一一贯风格。
其实他们之间发生过的事情,不符合谭颂一风格的还有很多。
但也仅止于此了。
他的让步仅仅表现在允许她在筵席落幕后慢悠悠去啃香辣蟹。
她想,在谭颂一的字典里,只有完成优雅局面,有些小动作才称得上可爱。
两人最后一次公开出现之前,谭颂一送了她一条裙子。是条复古婚纱裙,牌子她不清楚,也不明白为何是婚纱的款式。
但她在这段关系里一向逆来顺受,他让她穿,她也就穿了。
尽管还是被极高的鞋子扭到了脚踝。
那会儿时间很晚,她的精力只够维持到给每个人打声招呼,于是下意识地攀住他的手臂,以防跌倒。
谭颂一则不动声色地任她依附,手心总是熨帖温度。
她的脚踝大约崴了两次,第二次很疼,梁渝音没有吭声。
谭颂一沉默地看她第三回试图扣上鞋子上的系带,在她整理裙摆的当下骤然开口,说你真的想好了么?
梁渝音不懂这句询问:“什么?这个么?”
她指了指脚下的高跟鞋。
“没什么。”
谭颂一笑了笑,他将她稍乱的额发捋至耳后:“大概会很久。”
梁渝音漫不经心地“嗯”着。
谭颂一牵着她的手,目视前方,唇齿里带一点别样意味:“所以不要丢下我。”
此时周身喧嚣重重,他格外笃定,心无旁骛,但她三心二意,没有听出。
时至今日,梁渝音终于明白他的层层暗喻。
可时移世易,覆水难收。
日头慢移。
梁渝音蜷起手指,笔直站在清亮中,打算多少说点什么。
敲门声却就这样响起——“梁渝音,醒了没有?”
是陈履安。
陈履安和谭颂一大概是磁铁的两极,打个别扭的比方:为了混迹在人群中,两人都披了层皮,但四下无人处,有人揭得掉,有人揭不掉。
谭颂一就是那个揭不掉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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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15(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