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如果非要高曼卿数出来西洋人的一个优点,大抵发明安眠药片算是一个。

昨夜炮竹声震天,她能睡得十分安稳,全仰仗安眠药的功劳。

虽说这十多年废去不少旧俗,但过年守岁究竟是太传统的传统,她不想遵循也有得是人遵循,噼里啪啦的爆竹声烟花声把大年夜弄得和战场似的。

可惜她们高家人口实在简单,简单到算上一个做钟点活的女工也才三人。人家女工过年也有家回,家中只有她和琳娘母女俩守岁,大眼瞪小眼,老眼瞪青眼,两个人想要弄出些年味来可不容易。

琳娘非说大年夜全上海到处灯火通明,不缺他们家这一点电灯的亮光,早早就把灯熄了。

古有凿壁偷光,今人琳娘也不逞多让。

高曼卿害怕琳娘又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起这些年的不容易,然后展望来年的不容易。从前唱戏的腔调,搭配着漆黑的夜,比那鬼故事还要显得可怖三分。

索性回楼上吞了药片倒头睡了去。

最后琳娘夜里去别人家打麻将打了一宿,没赢但也没输,一大早神采奕奕地回来了。

不得不说这老娘倒是比女儿精神头还足些。

今日是大年初一,琳娘烧早饭前给家里供的菩萨上香叩拜,这也算她们高家过年的一个小小仪式。

去年颇不太平,然而不太平算下来总归也就是这里死了人,那里遭了灾。

琳娘日日在家阿弥陀佛,偶尔还去西洋人的教堂那里祷告一番,祷告外国的神仙保佑自己远在国外的老爷和儿子一切都好。

然而今年一开始从历法上就显得颇不平凡。

西洋历上1928年是闰年,有366天。

本土的阴历上今年有个闰二月,再一翻日历,元宵节又和立春赶上了。

琳娘整日神神叨叨,说今年一看就有大事要发生。

高曼卿笑她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哪年不得有几件大事发生。

她指了指琳娘的脚,“起码放足也是大事,不然你现在也不能到处跑。”

裹过脚是琳娘这辈子的痛楚,她虽然顺着时代的潮流放了足,然而脚终究永久畸形,不好看不说,偶尔还会隐隐作痛,更遑论买到合脚的鞋子。

她素指一点,在高曼卿瓷白的额头上戳出一道红印子,拿出昔年在乡下里和人吵架的气势来威逼她,“你倒好,越长大愈发没规矩,对你老娘也不知道尊重些。”

高曼卿什么人?十岁就是这片街上有名的女魔头,再混蛋的小男孩看了她也得尊称一声大姐。矫揉造作的娘碰上上混世魔王女儿,还真不是对手。

琳娘常说高曼卿是富贵人家的小姐,要懂点规矩,不要没大没小的不像个样子。等她爹从西洋回来,不能在高家人面前丢脸。

然而高曼卿倒是对自己那个老爹并高家一概没多大兴趣。她那个老爹,人如其姓,高,实在是高。

先前高大人在清政府时期当地方官,虽然没进京城居什么高位要职,但是天高皇帝远,日子过得比那个傀儡皇帝还要潇洒。

后来逊帝退位,高老爷又摇身一变成了进步人士,民国元年带着正房太太并独子出国进步去了。那个独子就是高曼卿同父同母的亲弟弟。

那时候曼卿虚岁才五岁,只懵懵懂懂记得家里乌泱泱一群人都不见了,而后自己随着琳娘也搬离了大洋房,来到这个窄巷子住下,一住住了十多年。

后来她长大懂事,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带儿子不带姨太太?曼卿从琳娘那里听来的理由是,高老爷说她裹过脚,走不了远路;又说她乡下出身,不会说洋人话;又说怕她过不惯外边的日子,怕洋人歧视她。

列出了一二三四条,把她撇下的理由不可谓不充分。

如今曼卿比她娘看的还明白些,哪里有所谓过不惯,日子过着就过着就惯了,恐怕嫌弃她累赘才是真的。

要高曼卿讲,她爹身边的姨太太们如过江之鲫,这么些年在西洋逍遥自在,恐怕压根不记得琳娘是哪个。

琳娘就该趁现在风韵犹存,赶紧把自己嫁了,这样起码老来有个伴。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样就不会整日把嘴巴绑在她身上。

但琳娘是个实心眼,她觉得女人还是得从一而终,再嫁总归是低人一等,去了新婆家也没有底气,还不是只能任人揉捏搓扁。

何况她还给老爷生了个儿子,总归是高家的一等一大功臣。

曼卿为此没少嘲笑她老娘,说她好不容易放了足,又把裹脚布缠到脑子里去。

琳娘可不这么认为,她掰着指头给高曼卿数,从前高太太是不会下蛋的母鸡,高家拢共就一个儿子,那将来整个高家的产业还不是通通落在她儿子手上。

姨娘也是娘,到时候儿子还能不认自己这个亲娘不成!

认下了亲娘,曼卿就是亲姐,那接下来全上海的有为青年都要排着队找曼卿结婚的。

这个想法支持着琳娘度过了许多苦闷又无聊的独居时光,也坚固了多回她动摇的心旌——毕竟琳娘年轻时也是乡下一枝花,带着女儿独居的这些年岁也不乏青年才俊或者中年才俊打她主意,可是都被她坚定的一一拒绝。

不过高曼卿上过学,也打过工,她看事情就比琳娘实际许多。

且不说高老爷还回不回来,即便他回来恐怕身边的女人也只多不少,没准琳娘还会多几个金发碧眼的“姐妹”。

至于独生子,愿意给高老爷生儿子的女人怕是也不少,她那个弟弟是不是独生子也就更加两说。

想到这里她心头一阵恶寒,急忙端着脸盆把洗脸水泼出去。

就当做是一个小小的去晦气仪式。

她揩了把脸,为着新年新气象,她涂上了年前用工资买来的新口红。

铜镜里的姑娘珠圆玉润,嘴上有了鲜艳的颜色,像北方蒸出来的大白馒头,又白又软,中间缀着一点红,看起来香甜可口。

她满意地把口红收回自己的宝贝盒子里,小声宣布口红是西洋人的第二大伟大发明。

高曼卿在一所小学教书,工资虽然不多。但也够她开销。

她男同事们常说她同那海报上的女郎一样好看,这样的青春美貌和一群懵懂不知事的小孩整日待在一块,实在是有些可惜。

高曼卿嘴巴一撇,心想这些男人说的不算好话,也不算坏话,算混账话。

因为琳娘的身份特殊,高家那些旧故不太愿意与她来往,毕竟姨太太不是太太。

而琳娘本人又不大愿意和乡下那些穷亲戚来往——从前穷困潦倒的时候连口米汤都不给喝,现下她在城里有点薄产,反倒是来巴巴打她的主意。

故而与琳娘来往的都是些中产太太,但过年的日子里,这些太太少不得要在家忙碌,她反倒寂寞了下来。

人在家里耐不住清冷,便在楼上楼下转个不停。

不一会儿,她又把主意打到了女儿头上,絮絮叨叨着,一会儿说她是高家的女儿,迟些结婚也没关系,等她爹她弟回来给她撑场面,不怕许不到好人家。

然而一会她又径自摇了摇头,说不要求男方大富大贵,只要真心爱她护她也行。

她又念叨什么杜家的太太和她一般年岁已经做了祖母,带孙子后都不常来打麻将了。

高曼卿也捏不准她话里的主意。听起来一会儿想让她结婚,一会儿又不想让她结婚。

不过她可不想新年头一天就听她老娘关怀自己的婚事。

套上年前从百货大楼买的格子纹排扣大衣,脚上蹬着时新的靴子,斜挎着一只小羊皮包,高曼卿从衣帽架上随手扯下一条红围巾就匆匆下楼往外走。

这下琳娘也停止了思考,狠扯了一把女儿胳膊,“打扮成这样给谁看?”

又是抹红口红,又是系红围巾的。

高曼卿没好气的瞪了她娘一眼,也许是在婚姻中遭过不幸,琳娘这辈子对人的关注总就在男女之情上。

不过她今天确实要出去见一个男人。

“方津生,你记得吧?”曼卿拿出包中的电影票在琳娘面前样了样,“去年帮了我们家好大忙的那个。”

这个名儿一听就知道他是天津出生的,他本人也着实带着天津人的幽默与温和,乍一看倒是很难将他同医生这个严肃的职业挂钩。

去年琳娘的脚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发炎流脓,又红又肿,像桌案上贡的大寿桃。她完全不能下地走路,人只能半依在床上,发着高烧。

当时她险些以为自己快要死了,说了好些天的胡话。一会儿说自己放心不下曼卿,一会儿又说她死了想葬入高家祖坟里去——可又不知道高家祖坟在哪。

曼卿当时又心疼又难过,四处求医问药。熬药,熏药,泡脚的药全都用上了,可琳娘病情反反复复总也不见好。

好在曼卿碰见了方津生,方津生帮忙弄来了磺胺。这可是好东西,能消炎抗菌,琳娘用了药,烧很快便退下来,炎症也慢慢消了去。

然而琳娘病好后精神头十足,又开始担心起女儿和医生的交往,死活追问他俩是如何相识的。

曼卿支支吾吾不肯说。

其实他俩是在一个翻译俱乐部认识的,俱乐部每周三聚一次,有各式各样的英文爱好者相聚在一起,朗诵诗句,翻译小说。

主要她外表上一直装作对洋人的一切事物都深恶痛绝的样子,私心里她并不想让琳娘知道自己在背地里偷偷学英文。

琳娘见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又换了个角度,问方津生的家世如何。

当时曼卿同人家也算不上相熟,又被老娘问的不耐烦,便随口搪塞说他家境一般。

一说家境一般,琳娘赶紧问高曼卿方津生长得好看不好看,生怕女儿见色起意,把一辈子囫囵赔进去。

高曼卿想了想。其实她拢共才见过方津生四次。

方津生好看吗?

好看。

他是北方来的男人,身材有着南方男人少见的高大,可人又是温润的。

也许是学医总要不停的阅读,他的一只眼睛有些轻微近视。

因着他鼻梁高挺,眼眶深邃,他偶尔会戴一个时髦的单边眼镜来参加俱乐部活动。

不过他正儿八经上手术台的时候会取下这个,戴一副普通的金丝框眼镜。

然而她见过更好看的男子,尽管这一比较又牵扯到一段不算愉快的往事。所以她摇了摇头,说方津生一般般好看。

虽然高曼卿没有表现出自己对方津生有意思,琳娘还是打着十二万分的戒备,时不时警戒高曼卿,不要学话本子里那样,动不动要来个以身相许。

曼卿说她得了便宜还卖乖,背地里这么编排有救命之恩的医生不合适。

琳娘见女儿对方津生言语中有维护之意,又说女子挑男子还是要看家世的,莫要头脑一热就冲过去陪人家受苦受难,自古男子都是不怕女子牺牲的,少做男人的排头兵。

曼卿被她老娘这般丰富的想象力折腾的哭笑不得,只能一遍又一遍复述“如今可不比你那会,男女大防没那么重。”

她时常这么劝琳娘对男女正常交往的事情看得松些,让她能喘口气,可惜效果一般。

后来方津生便时常约她一起出去看电影,看话剧,或者是偶尔得到了几本上好的英文原版书,邀她借去看。

高曼卿一开始还警惕着,躲避着,然而同方津生相处实在是太让人舒服了些。

他从不像琳娘那样咄咄逼人,也不像办公室里那些男子一般会说让自己不舒适的笑话。

相反,方津生是个太好的倾听者,他不会用“你个女人懂什么”这种话来打断她。高曼卿对时局诸多无处发表的见解,对生活诸多无处发泄的苦闷,都统统讲给了方津生听。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了。

高曼卿有着贵族小姐的学识和脸蛋,又没有她们的派头,她大方自然又风趣幽默,这样的女子,你总是忍不住靠近她,再靠近她。

方津生先前只当自己是救死扶伤,日行一善,相处久了,他也渐渐为曼卿的学识和人品折服倾倒。

慢慢的他便不再掩饰追求曼卿的意图。

按理说过年方津生是要回天津老家去,然而恐怕他家里出了什么不愉快,方津生主动和医院要求在除夕夜里值班,他初二又要值班,只大年初一这一天空了出来。

家里人来电他也推说医院太忙走不开,救死扶伤的事不是小事,家人只能作罢。

而后他又在俱乐部聚会上对曼卿诉苦,说大年初一无处可去。

医院倒是福利好,给他发了一堆电影票作为补偿,只是他恐怕要在电影院里打发一天了。

曼卿今年二十一岁,哦不,过了年二十二岁了。

她已经是个成年有些年头的成年人了,也不是听不懂方津生的暗示。

要同这样的男子交往吗?

为什么不呢。

她心里只迟疑了这一瞬,便把电影票接了过来。

琳娘眼睛轻扫。

那是两张《西厢记》的电影票。

琳娘初时看见是电影票,还觉得新奇,看见上面写着《西厢记》那怒火又从眼角的鱼尾纹烧了起来。

“你要看《西厢记》,你老娘给你唱就行,白白花这钱做什么?”

虽说高老爷走之前也给她留了一笔不菲的遣散费,但琳娘时刻遵循姨太太的规矩,不工作不赚钱,这些年下来家里也不剩什么,除了住的这栋小楼。

她人前充着阔太太的脸面,人后少不得精打细算,能抠一分钱就抠一分钱。

高曼卿深感和她无话可说,连解释都嫌嘴巴累。但她也不想在大年初一就和母亲闹出不愉快来,让周围的邻居看了笑话。

她收回了电影票,“噔噔噔”就往门外走去。

余下了琳娘一个人站在门口干瞪眼,望着高曼卿的背影,她喃喃道:“煮好的粥你也不吃,从哪学来的浪费样子!”

虽然是大年初一,只是今日天气实在不算好,天灰蒙蒙的就罢了,没走两步居然就下起雨来。

鬼使神差的曼卿又想起了她娘神神叨叨说过的话,说今年不平凡,肯定有大事发生。

她看了一眼左手腕上那只银的女士手表,细细的指针指向了9:30,回去讨雨伞已是来不及。

然而雨这么大,她实在无法迈出一步,她不禁有些焦急,要是误了时间就不好了。

她咬着牙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钞票,纠结着要不要雇一辆黄包车,然而下雨天黄包车也没有几辆,偶尔匆匆掠过几个,车里都拉着乘客。

她站在裁缝店的骑楼下躲避这凄风苦雨,在心中暗暗祈祷这场雨快些停下。

此时,一辆黑漆银边的崭新小轿车正在从远处疾驰驶来,只是路过她之后,车速忽然降下,然后堂而皇之的倒车。

曼卿脑子里突然便想起了许多上海滩传说,心中登时警铃大作,整个人做出防备的姿态,预备着若是遇到贼人,赶紧转身跑路。

然而那小轿车停在她面前,车窗缓缓摇了下来。

一个清润的声音响起,“要去哪儿,我载你一程。”

声音听着有些熟悉,曼卿缓缓、慢慢睁大了眼睛。那双多情又妩媚的杏眼睁得的仿佛前朝的铜钱似的。

她小碎步走上前来,也顾不得此时雨还大,半个身子从车窗里看进去,要把驾驶座上的人看个究竟清楚。

果真是林秉钧,他回来了。

曼卿这个名字是我睡前看《半生缘》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然后晚上睡不着盯着褪黑素瓶子,忽然脑海里就冒出来第一句话,写着写着居然也就写了一大段故事出来。

秉钧是我玩游戏的时候属性最好的儿子。

方津生这个名字的起名理念就是如文中所说。

这个小说预计篇幅不长,大概二十万字结束,希望大家喜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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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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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林之下[民国]
连载中泷上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