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没太听懂

托马斯愣了一秒,随即和丽萨一起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大笑。丽萨笑得弯下腰,抹着眼角:“托马斯,我说过多少次了!中文辈分不能乱用!”

托马斯挠着头,一脸无辜:“我以为这是尊称……”

江承屿站在一旁,看着沈知砚放松的眉眼、难得不加掩饰的笑意,忽然觉得这一路的忐忑都值了。

他哥在他身边,是这样松弛的样子。

海风拂过,带着咸涩的气息和烤肉的香气。沙滩上散落着色彩鲜艳的野餐垫,几个金发女孩穿着比基尼在浅水区嬉戏,不远处有情侣在自拍,闪光灯和浪花一同闪烁。

江承屿注意到,这里的“画风”确实不太一样。

国内的朋友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端着饮料,矜持地交谈,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而外国友人们——

一个络腮胡大哥光着膀子在烤架前翻动牛排,胸肌在炭火的映照下泛着油光;几个年轻女孩穿着分体式泳衣,毫不避讳地趴在沙滩上晒背,聊到开心处笑声飞扬;甚至还有一对中年夫妇,穿着情侣款花衬衫,旁若无人地跳起了即兴的萨尔萨。

江承屿默默把视线收回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白色T恤,黑色沙滩裤,规规矩矩。

他又偷偷瞄了一眼沈知砚。

他哥穿着浅蓝色的亚麻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领口仅松开一颗扣子。海风把他的衣领吹得微微鼓起,露出一小截锁骨。

……也挺好的。

江承屿把那句“要不要把衬衫脱了”咽回去。

有几个女孩从他俩身边走过,英文交谈声毫无遮掩地飘进耳朵。

“那个好帅,我喜欢这种东方长相,很干净。”

“旁边小的更可爱吧?你看他的眼睛,像小狗!”

“不不不,我还是喜欢另外一个——气质很特别,像……”

声音被海浪盖住。

江承屿垂下眼,假装在认真研究沙子的颗粒构成。

他感觉到沈知砚的目光轻轻扫过来,带着笑。

“……听见了?”

“什么?”江承屿嘴硬。“没有……”

沈知砚没戳穿他。

天色渐渐暗下来,沙滩上亮起串灯,橘色的光晕连成蜿蜒的星河。丽萨不知从哪儿搬出一台蓝牙音箱,音乐从舒缓的爵士切换成轻快的拉丁。有人在跳舞,有人举着啤酒碰杯,笑声混着海浪,层层叠叠地铺开。

江承屿和沈知砚肩并肩坐着。

没有特意靠很近,但膝盖之间只隔着三指宽的距离。海风来时,沈知砚衬衫的衣角会轻轻拂过江承屿的手臂。

很轻。像羽毛。

江承屿没有躲。他甚至希望风再大一点。

“沈。”

托马斯端着杯酒走过来,递给他们一人一杯。江承屿接过,微笑点头致谢,依然是那个话不多、但礼数周全的“小江总”。

托马斯在沈知砚另一边坐下,喝了一大口啤酒,语气随意得像在聊天气。

“沈,你不准备回去了?”

沈知砚握着酒杯,望着远处渐渐沉入海平面的夕阳。

“国内挺好的,”他说,英文流利而平缓,“没打算回去。”

他侧过头,目光掠过身旁的江承屿,很轻地落了一下。

“国内有我想要的。”

第十二章 国内有我想要的

江承屿攥着酒杯的手指微微收紧。

托马斯没注意,他只是耸了耸肩,带着点老朋友特有的直率:“但据我了解,你目前待的那家公司,给不了你什么——技术平台、资源、国际影响力,这些那边都有。回去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他说的是“那边”——美国,他们共同求学和奋斗过的地方。

沈知砚没有立刻回答。他低头看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轻轻晃了晃。

“你说得对,”他抬起眼,唇角带着一点笑意,“但是你呢?不也一样。”

他顿了顿。

“怎么又来中国了?”

托马斯沉默了两秒,然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表情——江承屿发誓,他从一个一米八五的金刚芭比脸上,看到了货真价实的委屈。

“我爱上了一个不爱国的女人,”托马斯苦着脸,“我能有什么办法?”

沈知砚笑了,笑得肩膀都在轻轻抖动。

“或许我和你情况一样。”

托马斯转过头,眼神突然变得警觉:“你有喜欢的人了?说真的,我很担心你会爱上丽萨。”他夸张地耸了耸肩,“毕竟她太迷人了。”

江承屿的呼吸放得很轻。

他听见沈知砚轻笑了一声,声音被海风吹得有些飘渺。

“你还是那么爱开玩笑。”沈知砚顿了顿,声音放软了些,“丽萨确实很善良,她帮助了我很多。”

他没有看托马斯。

他看向的是海平线,是即将沉没的最后一缕金边,是身侧那个假装专心喝酒、耳朵却红得快要滴血的人。

“我喜欢的类型……”沈知砚弯起嘴角,声音很轻,像是只说给自己听,“可能你的胜算会比丽萨还要大一点。”

托马斯愣了一瞬。

然后他瞪大眼睛,看看沈知砚,又看看旁边那个垂着眼、喉结却不断滚动的年轻人。

“天啊?”托马斯的声音拔高了八度,“所以——”

他压低声音,表情是发现新大陆般的震惊。

“所以你带的不是家属,是伴侣?”

沈知砚笑着看他,没有回答。

但也没有否认。

托马斯把这一系列沉默翻译成了肯定的答案。他向后一靠,喃喃自语:“上帝啊!沈,你真的……总是让人意外。”

沈知砚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托马斯的杯壁。

“好好爱她,”他说,语气温和而认真,“她很善良。我祝福你们。”

托马斯看着他,眼底的情绪从震惊慢慢变成了然。他点点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然后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沙子,临走前,忽然俯身,用一种“过来人”的神秘语气,对沈知砚说:

“晚上帐篷很不错,体验感超棒的。”

他还特意——绝对是故意的——看了一眼江承屿。

“你会喜欢的,我保证。”

江承屿几乎要把酒杯捏碎。

沈知砚却只是笑着,神色坦然,甚至带了一点期待。

“谢谢你的建议,”他说,“我已经迫不及待想体验了。”

托马斯走了。

江承屿还僵在原地。

沈知砚喝完了杯中最后一口酒,侧过头,看着身边人红透的耳廓、绷紧的下颌、还有那双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

他只是抬起手,很轻地,拂去了江承屿肩头不知何时落下的一小片枯叶。

江承屿的呼吸乱了。

——他听懂了。

每一个字都听懂了。

托福一百一十分、大二就刷够了留学申请门槛的人,怎么可能听不懂。只是此刻,他选择垂下眼睫,把那些翻涌的情绪藏进海风里。

从托马斯的每一句调侃,到他哥的每一句回应。他听懂了

——国内有我想要的。

——我喜欢的类型……可能你的胜算会比丽萨还要大一点。

——所以你带的不是家属,是伴侣。

还有最后那句,轻描淡写却烫得他心口发颤:

——谢谢你的建议,我已经迫不及待想体验了。

他哥说这话的时候甚至没有看他一眼,语气平常得像在讨论今晚的潮汐预报。江承屿盯着自己陷在细沙里的脚趾,耳根烧成一片。

“你的胜算比丽萨大”是什么意思,听懂了“迫不及待想体验”是什么意思。

他不是三年前那个需要被灌醉、被安排、被“为了你好”的小孩了。

他忽然想起那年在未名湖畔,他攥着白体恤衣角跟在他哥身后,看他介绍图书馆、实验室、宿舍楼,心跳声擂鼓一样震耳欲聋。那时他以为靠近他哥需要跨越整个高考。

后来他以为需要跨越整个太平洋。

再后来,他以为需要跨越一段他从未真正参与过的、大洋彼岸的三年。

丽萨在不远处生火,篝火堆噼啪作响,几个外国友人在沙滩上玩飞盘,**的上身被夕阳镀成蜜色。

他考过了托福,做足了留学的准备,甚至早在一年前就拿到了符合申请条件的语言成绩。

那时候他想的是:毕业就去美国,找他哥。

哪怕他哥不告而别——他也要亲自去问一个答案。

他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申请,他哥就回来了。

像命运开的一个玩笑,又像另一种方式的成全。

而现在——

他坐在他哥身边,吹着同一片海的风,听懂了他哥每一句藏得很深的情话。

他学了两年的英文,做了一千多页的真题,死记硬背过八千个单词。

而此刻,他觉得自己学过的所有句子,都不如他哥刚才那句轻描淡写的“国内有我想要的”。

——他哥想要的,是他。

我是他想要的。

江承屿在心里把这句话默念了三遍。

夜色渐深,海浪温柔地拍打着沙滩。

江承屿收回目光。

他垂下眼,看着自己和沈知砚之间那三指宽的距离。

然后,他悄悄把膝盖往旁边挪了半寸。

——没有碰到。

但他哥的衣角,又拂过他的手臂了。

“托马斯的话,”沈知砚顿了顿,像在斟酌措辞,“你不用放在心上。”

“我.....没听太懂。”江承屿答得太快,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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屿见砚色
连载中吊耳莨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