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逐渐迷失在称赞里,他看着周围的客人,眼底满是不可思议。
这样的场景,是他人生里从未出现过的。
米歇尔没察觉到他的情绪,只是好奇他现在为何要露出这样意想不到的表情。
人群之中,一名身形平庸的中年男人走出来,不怀好意地看向捂着热酒暖手的米歇尔:“这位老爷,您能娶到如此漂亮的太太,身上肯定是有过人之处吧?”
此话一出,各式各样的声音响起。
“对呀,这位小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一眸一笑十分得体,看这件衣服,多精致多漂亮呀,肯定是您身上有优越的品质,不然这位美丽的小姐为何会追随您呢?”
“老爷您在哪高就?”
“不对,老爷肯定不是那种庸俗的人,老爷肯定是一名吟游诗人,话剧里很多贵族小姐都更欣赏才华……”
“不,不一定,万一老爷十分有钱呢?”
他们完全忽视了在场主人公,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这令米歇尔感到不快,他感觉自己像个附庸,一杯热乎乎的甜酒下肚,他悄悄拉起金的衣袖,催促他快点离开。
与米歇尔的反感不同,金乐在其中。
他很享受这些人对自己的肯定,没有人无视他,没有人嘲笑他,没有人把他当成一无是处的废物,看啊,只是因为他永远一个貌美金贵的“妻子”,所有人开始肯定他的价值!
金呼吸急促,脑内情绪疯涨,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
金眼睛一闭一睁,立刻加入人群中,为自己的“光辉事迹”添油加醋。
“是的,我当时为他写了一首诗,这首诗把他迷得神魂颠倒。”金把手中的白兰地一口灌进喉咙,回甘沿着气体从口鼻喷出,就算是醉了,他也不知道。
米歇尔在一旁看着这个“绑匪”自大的模样,耷拉着眼皮掩盖眼里的光芒。
任由金吹牛吹了半天,米歇尔终于忍不住拉过金的手臂,从金身上摸索一枚金币丢给老板,开了一间房,踉踉跄跄地把金背上房间。
进入房间,米歇尔有些气恼的把金甩床上,他趾高气扬地指着金怒斥:“你是不是还要把我的身份给供出去,忘了我们在干什么吗?”
金是真的醉了,他装腔作势地说道:“因为我准备令一伙人转移骑士团的视线,用这个方法的话肯定要让人对我们印象深刻!”
“而且……你的身份不是还没暴露吗……”金不服气的嘟囔。
米歇尔听到他这堪称强词夺理的狡辩,明白这个人听不进去一句话,最后只能无奈叹气:“反正,只要我能逃出去就好了。”
说罢,他赌气似的坐在毯子上,背对着金,一声不吭地静坐在那。
金看着他这副样子有些无奈,但也没有什么办法。
各位读者,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他们小打小闹的样子挺温馨的?
如果你们这样想便想错啦,千万不要忘记米歇尔是什么人,他内心猜忌极深,手段心狠手辣,也不要因为他现在只是一名少年就掉以轻心。
只见米歇尔悄悄从裙摆掏出刚刚在楼下顺来的酒杯,当他看到金露出那副痴迷的样子,就明白他是个不可靠的盟友,但是他的人脉却远远比他靠谱得多。
米歇尔平复内心的不安,他看向金那张脸,眼皮半垂,眼珠子咕噜一转,酝酿了一个计划。
他看着手中精美的玻璃杯,这可是奢侈品,同时也是米歇尔逃离的钥匙。
米歇尔余光瞥向金,心一横,用力把杯子往地上摔。
绚烂的玻璃在地上瞬间破碎,金闻声从床上赶来,他语气关心的问道:“怎么了?”
金匆忙走到米歇尔的身边,蹲下的一瞬间,鼻梁间有一阵风呼过,金的第六感响起,他在玻璃碎片触碰到他之前向后仰去。
米歇尔急忙往下扎去,金用手掌阻拦这次进攻,锋利的碎片嵌进他的肉里,金吃痛的咬牙,他迅速起身想要把米歇尔制服,没想到米歇尔还藏了一把餐刀。
身着雾蓝色洋装的洋娃娃朝金的太阳穴刺去,金用直觉躲闪,原本想用蛮力把餐刀卸下,没想到米歇尔握得那么用力,他一直都把餐刀横在眼前。
金情急之下把米歇尔扑倒在地,米歇尔握刀的手在惯力下转向,直愣愣地插进米歇尔的脖子里。
金看到后也顾不得手掌的疼痛,米歇尔因为餐刀刺穿喉咙无法呼吸时,是给他致命一击,还是任由米歇尔痛苦死去?
金在权衡利弊后,选择了前者。
米歇尔双眼瞪大,扑腾着嘴里发出轻声呜咽:“金……金……救救……我……”
看到他这副惨状,金于心不忍,还是决定给他一个痛快。
满脸疤痕的人眼里没有一丝后悔,他轻声呢喃:“抱歉……”
随后,金抓起腰间的匕首,对准他的胸口捅进去,“噗呲”一声,米歇尔眼里的光消散,扑腾的手也一动不动。
米歇尔的雾蓝色洋装沾满血污,死在雪中的酒馆里。
金确认他没了呼吸后,如释重负地瘫倒在米歇尔的身边,心里满是对他的愧疚。
朋友,我们未来的法比拉王后虽然冷酷无情,但是在当时可是相当手足无措,因为这是他第二次杀人,心里充满无奈与悔恨。
如果他不贪图那份荣誉的话,如果他表现得靠谱的话,如果他从一开始就能给予米歇尔最大的安全感的话……
他设想了无数个后果,但是为了减轻自己的负罪感,他选择把米歇尔往坏处想。
如果他不杀害米歇尔的话,死的就是他自己了;如果他不杀害米歇尔的话,米歇尔会窒息而死,那是最痛苦的死法……
金如此安慰自己。
现在情况有变,他必须最快调整好心态,以及打扫现场。
他用房间的香氛洒满沾血的地板,幸好米歇尔死亡时地下有一张毯子,这才避免他要打扫地板的力气。
金用大衣包裹米歇尔的尸体,最后打开窗户。
窗外信鸽带来线人的情报,心下一紧,现在他们顾不得等到天黑行动了,骑士团的人已经来到这片山谷,大概落日前就会赶到这座城镇。
金无奈地揉揉太阳穴,只能硬着头皮把米歇尔背出去。
他背着米歇尔的尸体在大庭广众之下走过,米歇尔因为被大衣包裹着,没人发现他早已没了气息。
令金没想到的是人群中对他的猜忌居然还在继续。
“看,肯定就是因为老爷体贴,才会夺得那位贵族小姐的芳心。”
金听着这话气不打一处来,但眼下不是辩论的好时机,只能干巴巴地回复一句:“不,只是他垂怜我罢了。”
说完他也想笑,自己到底在较真什么……
因为计划的缘故,金继续把米歇尔圈入怀里,架马离去。
出来得匆忙,他没来得及掩盖自己的面容,风中传来他人的声音,虽然只是一瞬间,却还是被他捕捉到了。
“谁知道他是不是绑架的小姐……”
金心下一凉,他看着这漫天飞雪,脑内开始构筑这个孩子的未来。
他会快乐成长,继承爵位,有一个漂亮的妻子,成为令所有男人艳羡的对象。
哈哈……
当我写到这里时,没忍住笑,理由大家也明白,金所构思的属于米歇尔的未来全都是狗屁!
夜幕落下,风雪愈发愈大。
冷风划破金的皮肤,即便如此他还是用力搂住米歇尔,寒冷会冻住大脑,包括他的一切情感。
金感觉自己的悔意消逝在这场雪里,他的体温也在极速下降。
不得不说米歇尔还是幸运的,起码他遇见的金,是他所有时期中最有人性的。
金感觉眼皮开始打颤,他看向自己怀里的米歇尔,想着要不然念一段悼文吧。
自己是上不了天堂了,起码这个被自己害死的孩子还能前往极乐。
“主的孩子啊,你即将归于尘土,
化做风,化做雨,历经大地,
以天使姿态飞上云端,
不朽,不老,不死,
此后苦难无法逼进,恶意无法上身,还请谨记我的身影,呼唤我的名字,不要忘记……”
“金……”
微小的呼唤从怀中传来,金浑身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