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说实话,我曾扔下过他一回。

那年我十六岁,在酒吧里做兼职端盘子。

当时的酒吧驻唱还是宋程鸿,他年轻,孤身一人无牵无挂,抱着吉他去了南方。

我、罗阳、宋程鸿,从小一起苦中作乐,称兄道弟了十多年。

临走前胖子请客,在烧烤摊摆了一桌。我们仨天南海北侃了一通,最后落到老宋身上。

胖子提了一杯,祝他少走弯路少吃苦,能唱出个名堂。

可末了,还是一抹眼睛,问他,你真决心要走啊?去人生地不熟的南边,肯定不容易。

老宋点了点头,颤着声音,说混好了就回来找我们,哥仨一道远走高飞。

混不好,灰头土脸地回来,也甭笑他。

不过事情出奇地顺利。

接下来,老宋就如同他的名字,鹏程万里,一鸣惊人。

大约过了一年,连我们这种小城也卖起了他的专辑。再然后,在一个挺知名的音乐专访里看到了他。

他签了公司,神采昂扬,身价飞涨,歌迷无数。

我羡慕他孤身远走的胆量,羡慕他无牵无挂,也羡慕他梦想成真。

转年开春,他真的回来了,提起带我跟胖子走的事。

胖子抓了把头发,朝他摆手,说着“爹妈具在不远游”,谢谢兄弟惦记,但他还是想踏踏实实过旧日子。

我呢,确实心动了。

胖子知道我心意,拍着胸脯,说我家那小崽子,他罩了,别耽误了自己。

后来想想,这种决定对于某个在家里眼巴巴等人的小孩而言,实在残忍。

少年人一时热血上头,谁也拉不回来。

草草决定,匆匆而行,第二天拎个背包就走。

小孩大清早站在门口,眼睛瞪着我,炸毛猫儿似的又倔又凶。他嘴唇紧抿着,干瘦的小身体将将挡住门框,个子还不到我肩膀。

“小祖宗,昨天不是讲好了吗?胖子照顾你,让我出去放放风。十天半个月就回来了,又不是不要你了。在这儿倔什么?”

他嘴唇动了动,似乎纠结了一下,而后盯着我,小声说:“鸿哥出去一年多了才回来,过两天又要走。”

他才不会把“不想让我走”之类的话直接说出口。

我蹲下,揉揉他头发,尽量温柔地答复他,“我就带够了来回的路费,食宿钱就按几天的准备。钱花完了,我也不得不回来了。你看是不是?”

我放下包,把早饭盛到饭桌上,拉他坐下。

其实就是一碗粥就着咸菜,单独给他碗里放了一小块酱牛肉。

“吃完早饭我送你上学。晚上回来,自己别开火,有事去对门找你小胖哥。睡觉的时候记得锁门。”

我把门钥匙放到桌子上。

“学会独立啊小朋友。再说了,我养你这么久,你就别剥夺我的人身自由了呗。”

他默不作声,把钥匙放进书包里。

我知道他这算是答应了。

什么十天半个月的,我也说不准。可能跑出去撞一撞南墙,很快回来;也可能远走高飞,一去难回。

谁知道呢?

我常畅想未来,又从不考虑当下。每每过了几天穷怕了的小心日子,脑子就又开始犯浑。

是啊,别指望我这种单亲哥哥永远怀揣牵挂弟弟的良心。

那天早晨雾很大,我跟在老宋身后,踏上了南去的路。

闯出去了,迎接我的不是花团锦簇,而是荆棘遍布。

我原是知道的,这条路艰难险阻。可坐在医院手术室外的长椅上,衣服被血浸透,汗水洇湿了那张单薄又沉重的病危通知书,我喘不上气来,处在一种茫然空白的状态里,与世隔绝。

老宋死了,才二十几岁,自杀,在他人生中第一场演唱会结束的夜晚。

他留了一封遗书,一把钥匙并一笔钱,放在了我的箱子里。

钱不多,但够抵我在家乡许久的开销。

钥匙不知道是开哪把锁的。

遗书上只是颠倒反复地重复着几个字,“兄弟,对不起”。

后来,老宋经纪人找到我,只说老宋自杀是因为抑郁症。

我整个人都处在迟来的怒火与悲痛中,不自觉与他争吵了起来。

我大声质问他,老宋事业蒸蒸日上,怎么会得抑郁症?

其实经纪人可以用千百种理由反驳我,什么压力大啊、累啊、被黑粉骂啊。

结果他支吾了半天,最后用一种复杂的眼光深深看了我一眼,半晌叹了口气,“我劝你,从哪来回哪去吧。有些地方、有些事,你离得越远越好的。就当是我替小宋劝你的吧。”

我愣在原地,不知过了多久,猛然清醒时经纪人早已离开了。

他明摆着告诉了我,老宋死得蹊跷,又明摆着警告我,不要插手。

更别提,我根本就没有能力插手。

夜晚微风习习,难得没有过分潮热。天幕上烟花绚丽灿烂,人群的嬉笑惊叹声被长空推向远方。爆米花砰一声在机器中绽放,棉花糖让空气甜得拉丝。小推车摆满娇艳花枝,有人取来一朵,别在恋人鬓上,又害羞地低下头。

更远处,高楼林立,灯火通明。

目光所及,或万家灯火喜乐祥和,或钱权深渊暗流汹涌。

我将这一切一切的场景烙印入脑海,又厌恶而畏惧地想忘掉来时种种。

这是南下的第二年,我一个人,狼狈逃离。

小孩子在十几岁的时候,个子窜得特别快。

再见到杨念的时候,干瘦的小猫儿只比我矮上大半个头。

刚开门时,他眼睛亮了一下,但转瞬间神色淡漠下去,面无表情但眼中分明藏着愤怒。

这些,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干巴巴地笑笑,说,还是你胖哥家伙食好,营养够。想伸手揉揉他脑袋,可他只是躲开,转身,甩上门,把我关在了门外。

再敲门,他就死活不开,我只好抱着行李去敲罗阳的门。

罗阳也听说了老宋的事,沉默着抱了抱我,端过来些吃的。

没有临别时的豪言壮语、笑泪齐飞,我们只是对坐着,分了一小瓶白酒。

半天,胖子开口道:“小念这两年过得还行,身体健康,成绩也挺好,就是老样子,不爱说话。他老隔三差五旁敲侧击,打听你什么时候能回来。”

闻言,我深深呼出一口气,闭上眼稍微仰头,把眼底蓄了很久热气逼回去。

我真后悔了。

为什么把那小崽子一个人留在家,为什么一走这么久。

想想,会不会有那么些时候,小孩偷偷掉过眼泪,跟自己说,那个坏蛋,不要你了。

这夜过后,我还是顺利进了门。小孩咬着牙,眼睛肿了,八成是哭的。

他从没在我眼前哭过。

他依旧不理我,只是按部就班地生活。谁也没再提起过去的事,直到三年后,这张遗落在茶几上的名片出现。

……

电话铃声响了,我接起来,看到了一串陌生号码。

“喂?”

“杨忆,我是隋昭。”

我愣了一下,“你有我的电话号?”

“嗯,酒吧那儿打听的。”

看看时间,迟到了有一个小时了,我只能再三解释,道歉,心中却莫名期待着对方能借此打消念头——我怕我再次动摇。

电话里,对方只是说着没关系,还反过来对我说别着急。至于见面的约定,或改天,或延期,都没问题,他会等。

耐心温柔得不像话。

我恍惚间抬起头,阳光中只能看到杨念挺拔瘦削的侧影。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不论是电话另一端的,还是眼前的。

“你去见他吧。”杨念低低出声,转身走人,一点目光都没再分给我。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回答隋昭,说抱歉,我现在就到。

很久以后又提及这事,隋昭问我,当时机会就摆在眼前,为什么犹豫了。

我张口,可到嘴边的话又生生咽了回去,只回答他,家里小孩,离不开人。

最后到底合作谈成了,我又走了,不过这回带着杨念一起。

给他转了学,来了大城市,我们从住了十多年的老楼里搬进了公寓。

这座城市依旧属于“北方”范畴,有山,有海。公寓外不远,有一整路的梧桐,有红砖白瓦的老建筑。

在这里,我度过了二十几年人生中最忙碌又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有了与隋昭的第一支合作曲,发了人生中第一支专辑,登上了音乐节盛大的舞台。

而后,踩着柔软的沙滩,倚着夜晚不疾不徐的海风,背上背着吉他,我沉醉在波涛拍打堤岸的响动与海鸥不时的鸣唱中。

隋昭在我身边坐下,手里拎着我钦点的烤鱿鱼。

太开心了。

我甚至短暂忘掉了曾经鲜血淋漓的南下之路,在大雾遮掩的黎明中又看到了新生,觉得不虚此行。

我咬了口鱿鱼,很随意地靠到了隋昭身上。这时候我们已经很熟了,虽说某种程度上他算我老板(我也常用“老板”称呼他),但可以随便开开玩笑,甚至使唤他去给我买零食。

旁人眼里他严肃居多,但我常会在他嘴角看到一点微不可查的上扬弧度。

今天他话有点多,陪着我东扯西扯,最后我都有些犯困的时候,他忽然问了一句,“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一见钟情?我顿时来了精神,笑他:“那有什么一见钟情啊,分明就是见色起意。怎么,你看上哪家小姑娘了?”

他意义不明地笑了一下,可眼底晦涩,不再言语。

我没准备放过他,连声询问他是真看上谁了,还是言情剧看多了。

他被我磨得没招,到后来只能跑掉,奉送一句,不喜欢姑娘。

“啊?那你喜欢男的啊?”

可能是我吼得太大声,旁边路过的人朝我看了好几眼。

“喜欢男的又不是什么大事儿,有看上的就去追啊!”

隋昭逃得更快了。

海边小道上的两个人,一个狼狈逃跑,一个哈哈大笑。

海风扣人心弦,满眼粼粼月光,这是又一年盛夏。

喜欢男的又不是什么大事,这句话我可以毫无负担地甩给隋昭,却没法那么风轻云淡地送给杨念。

音乐节的余韵还没持续多久,我就开始上火。

从小养大的弟弟喜欢男的,怎么办?

我真不知道该把这个问题拿去咨询谁了。难不成为了解决未来寻找配偶以求晚年作伴的问题要把他介绍给隋昭?

愁人。

他没跟我出柜,这事是我偶然发现的。

电脑浏览器搜索记录里多了好几条同性恋相关问答。

我接着看下去,一边感觉又被科普到了,一边劝服自己乐观接受。

不过这件事很快被其他事情冲淡,扔到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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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多长
连载中新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