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山云

空山凝云颓不流。——题记

去郢村前,我和悦儿吵了一架。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我要去郢村支教五年。悦儿不高兴,她希望我留下来。但我爱我的工作,爱我的国家,所以我还是毅然绝然地去了。

郢村是一座群山围绕的村庄,路途还挺远。上山时,接待我的是郢村的村长,看起来刚二十的样子,还是个小青年。他长得很高,皮肤整日受风吹日晒,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我还没见过像他一般长得这么帅的人,帅得走路上看免不了受几次搭讪,他的五官有着山一般的立体深邃,不似平原的那样绵绵的无边,透着一股自然的野性的美,极其有侵略性。我就借住在他家。他们家是郢村独一的二层楼,堪称“别墅”,天呐,这里人还怪好的,这么款待我。他叫凌云,感觉不贴,云给我一种飘逸柔和的感觉,但他却比平常的青年人沉默一点,内敛一点,倒是他的弟弟凌风,真像风一般洒脱。

郢村和我见过的别处都不太一样,它和它的人民都带着与外界日新月异不同的淳朴,不过还挺神奇,这里与村长一般年纪的人普通话说地还挺好,倒是省了很多沟通的麻烦。

为了先让我适应,村长给我放了个小长假,七天,我就在村里闲逛,漫无目的地从村的这头一直走到村的那头。小时候我就很想在田里头疯跑,滚上一身泥,再脏兮兮地回家,不过母亲管地严,说那是野孩子才会做的事,我就只能坐在房间里,透过窗户向外看,只能看到天空中的一隅,那时,只有云才愿意做我的朋友,不过它也是个喜怒无常的坏家伙,高兴了就来陪我,不高兴了,连它的影也找不到,它们总是步履匆匆,在天上一闪而过,从来没有为我停留过。我是不可能和这里的小孩混在一起玩的,我还要在他们之间树立我为人师表的高大形象,所以我自己去掏鸟蛋,捉蚂蚱,捉鱼——不过村长,他们都叫他阿云,我入乡随俗也喊他阿云,他会陪着我,我想我应该给他留下了一个不正经不靠谱的形象。这里的小孩都叫我“老师”,但阿云独独喜欢称我为“先生”。

这里的学堂看起来怪破的,还漏风,但它的前主人应该很喜欢这里,我在讲台上看到了一朵纸折的玫瑰,后来才知道,那是阿云母亲生前留下的。我也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风光,喜欢这里的人。我尤其喜欢这里的天空,以及这里的云,是那么澄澈那么纯粹,没有了高楼的阻挡,仿佛我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好像它完完全全属于我。

阿云是一个挺孤单的人,他肩上毕竟担着整个村的责任,需要一个严厉果敢的形象才能服众,村里人对他很恭敬,也仅仅停留在恭敬,他身边没有朋友,小风看起来也有些怕他,作为暂住他们家的客人,受了阿云的思惠当然要回报,所以我经常给他讲外面的事,讲些笑话逗他笑,他不常笑,但笑起来很好看,有些东西,大概就因为它稀有而显得足弥珍贵。

不过阿云有时候看起来也傻傻的。一次在家里闲地没事干,拿了张纸画画,不过我从小就没有画画的天赋,画起来乱七八糟的,像是笔墨掐起了架,其实我本来是想画阿云的。我把那幅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画送给了他,骗他说这是抽象前卫艺术,价值连城,没想到阿云真就傻呼呼地信了,把那幅画挂在了客厅里,嗯……挺好,辟邪。

郢村挺好的,真的,但我有些想悦儿了,我走遍村庄,终于在一块靠近悬崖的石头上找到了一点微弱的信号,电话断断续续的,所以后来改为了发短信。悦儿还是不能理解我,在跟我闹脾气,但我始终相信她终有一天能懂我,我们已经在一起五年了,她会懂我的。没事时,我就坐在那块石头上,静静地等着她的消息。

悦儿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有点小任性,我们大学就认识了,一起携手走过了那么多年,我想等我支教完,就回去娶她。可她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来这支教的第二年,她向我提了分手,她说,她耗不起这个时间。

那天我喝了酒。我本来是不会喝的,但听说喝酒能消愁,不管是一时的也好,又或是永远的,我现在急需一点什么让我短暂地忘却一切,放空就好。酒是一种辛辣难喝的饮料,不好喝,反正我觉得不好喝。那天下了场大雨,仿佛在嘲笑着我的失败。

我想我是醉了,意识模糊间,我竟然看到悦儿撑着伞来找我,我求她别丢下我,她说好。

看啊,她就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也是舍不得我的。

她……

再睁开眼,脑袋还有点昏昏沉沉的,皮肤烫得厉害,但这都不妨碍我记忆回笼,让我记起昨天醉酒后都干了什么混账事。不儿,我我我居然喊阿云“悦儿”,还……还……天啊,我还亲了他,我是失心了吗?这放在外面能构成流氓罪,是要拖出去枪毙的啊。怎么没人告诉我醉了的人会耍酒疯啊,这让我怎么面对阿云?我这干的都是什么事?

我谎称自己喝高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把阿云糊弄了过去,这才发现,昨天夜里淋了雨,居然发起了高烧。阿云没提昨天的事,照顾我照顾地很尽心,我对不起阿云。

不过那段时间我还沉浸在失恋的悲伤里,并没有过多在意阿云。

来郢城的这五年里,我一共下过两次山。分手的三个月后,悦儿……茹悦给我发了信息,说她要结婚了,邀请我参加她的婚礼。三个月,我想我应该忘记她了,于是我应邀去了,再见她一面,今后便再也不见吧。

我带回了一盒喜糖,红色的包装着实有些刺目,我把它送给了小风,其实我自己偷偷吃了一颗,怪苦的,也不知是谁选的牌子,一点品味都没有。我还在城里买了玫瑰花的种子和口琴,送给了阿云。我在家里见到过很多有关玫瑰的东西,就猜他应该是喜欢玫瑰的。阿云心情好时会哼歌,不过我不常听到他哼,逛街的时候意外看到的,我想口琴会很适合他。

结果阿云翻出了一把剑,说那是他们家的传家宝,作为回礼。吓我一跳,没想到阿云还有点缺心眼,我跟他费了好半天口舌才劝动他。我送的都是些小玩意,哪能伸手去讨他家的传家宝啊。于是我告诉他,如果要谢,那以后多吹几首曲子给我听好了。

阿云一次只种一颗种子,可惜阿云手气看起来不怎么样,次次种次次没成。

一次在椅子上小憩,眼睛都没完全睁开,就先撞入了一双深邃透澈的眸里,那眼神太过炽热,太过……露骨,我惊了一惊,愣是被吓醒了,却不敢睁开眼。

阿云眼中混杂着很多我看不懂,也不想去读懂的情愫,我尽量放平呼吸,假装自己还在睡觉,但那道目光实在让人难以忽视。

阿云……阿云是什么时候……是因为那天我喝醉了吗?

不行,都是我的错,我得和他说清楚,我……我不能让他因为我……

我开始在空余的时间里观察阿云。我发现他很细致,还有点强迫症,有点洁癖。他开心的时候深潭似的眼中会泛起淡淡的涟漪,柔化他棱角分明的脸庞,生气了就皱眉,他的眉毛浓而媲及鸦羽,皱在一起显得莫名的性感。

阿云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啊,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肯定是疯了,我有时居然会想,如果我和阿云在一起……如果,如果……我疯了,我真是疯了。

我花了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在面对与逃避间徘细,我的灵魂被两个极端反复拉扯,我想它快碎了。

小风有些怕阿云,他在外面像个野孩子,一到阿云面前,他就瑟缩成了个鹌鹑。

有一次和小风聊起来,小风说,他觉得阿云不喜欢他。

“我阿妈是因为生我才把身体搞坏的,后来阿妈没了,阿爸也说了,只剩下了哥哥,和我这个小累赘。我觉得他恨我,他恨我把阿妈害死了,他恨我拖累了他。他从来都不肯给我一个好脸色。”

其实不是的,阿云的爱隐晦而深沉,他爱的不明显,但如果偶尔揭开一条缝,你会发现这样的爱像大江大河一样汹涌。阿云是爱小风的,他大抵是不知如何表达这份爱,可他会记住小风的每一个喜好,每一句话,甚至说出口都是不经意的,他会在意小风平时在玩什么,和谁玩,在哪玩,留意他在意的东西,带回来送给他。

我告诉小风,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表达爱的方式,也许只是他不够细心,所以还没有发现分毫。

是啊,阿云隐藏地很好,如果不是那天没睡醒意外瞥见,也许我永远也发现不了。

直到那时,我终于直面了自己的内心——我应该是喜欢他的,喜欢他那份沉淀在了时间,沉淀在了每一个细节的爱。

可是,这不是荒唐吗?

世俗,伦理,全都成了我顶的三尺神明,成了一把悬在上空的刀刃,只要我敢逾矩半步,便要将我整个人一分为二。

阿云啊,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像朵云,是那么荒诞虚渺,即使拥有了,也梦境一般地不真实,我只敢帮他分担一点家务,做饭时给他打下手,若即若离似的轻轻触碰一下他的手,我努力地去融入他的生活,即使知道这一切终为徒劳。

那天又是大雨,回到家时,我看到阿云从雨中冲了回来,问我有没有见到小风。一问才知道小风在家玩火被阿云训斥了一顿,一时没看住,不知道跑哪去了。小风正是叛逆期的年龄,又对阿云有误解,我猜他或许是离家出走了。

和阿云顺看山路一路向下找,阿云很着急,连伞都没撑,我从没见过地这般失控过。

阿云是在一块石头旁找到小风的,他应该是一路滚下来的,幸好命大被石头拦了一下。阿云跪在雨里,怀里抱着小风,没动,时间好像在这一刻静止了,不知为何我从他弓起的背影里读出了那种行将就木的暮气。

我带着阿云去了最近的医院,小风被推进了手水室。我找护士要了两条毛巾,把自己拾掇干净,去找阿云,看到他坐在手木室外的长椅上,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我给他递毛巾他也没动静,我擦干了他的脸,握住了他因惊惧而颤抖着的,冰凉的手。

阿云的眼尾泛着红,好像是要哭了,他眼里闪着泪光,但没有泪水。

我想他们的误会也许太深了,于是便告诉他小风的事。我告诉他,不妨勇敢一点。

人活在世上,有个血脉相亲的人伴随在左右,总归是件幸运的事。我也有一个弟弟,后来我父母离婚,他们各带走了一个孩子,我跟着母亲。我很少再见到弟弟,以前我和他关系很好,后来却成了世上最亲密的陌生人。阿云的父母没得早,他和小风相依为命那么多年,不该因为误会而对立。

小风是阿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还好小风没事,自那以后,两人关系缓和了不少,阿云学着用语言和行为来表达他对小风的爱,小风也终于理解了他哥。真好,这样,我离开后,阿云不至于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了。

是的,我要离开。我支教的时间是五年,五年一到,我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呢?就算我一直留在这里教书,到时候退休了,做不动了,阿云又有什么理由一直好吃好喝地供我呢?他凭什么收留我,他有什么理由收留我呢?留在这,我和阿云只能一直拖累,或许我走了,这段荒诞的感情就能被时间稀释,他应该像个正常人一样娶妻生子,而不是同我虚度光阴。

所以我格外珍惜最后留下来的那一点乎微的时光,即使它在我的生命长河中只是多么渺茫的一部分,但那又怎么样呢,人是由过去堆积而成的,等我走到旅途的终点回望曾经还有过一段那么快乐的日子,这便足够了。

离开那天,村里好多人都来送我,他们含着泪向我道别。阿云站在其中,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安静地注视着我。

真到了要走,说实话我心里也是舍不得的,我,我多想留下来,就和阿云蹉跎一辈子好了,就在这待到地老天荒好了,反正世上所有东西生带不来死带不走,放浪形骸,死后谁又知道生前事呢?

可我还是开不了那个口。我劝他要勇敢,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我自己也做不到,还要去当别人的人生导师,真是混账。

我送了阿云一块表,向山下走去,我想,如果阿云叫住我,我就不走了。

我走得很慢,很慢,我始终没有回头,怕一回头就再也舍不得走。阿云也始终没有说话,这或许便是天意吧,天意要我离开。

阿云的玫瑰种子不给面子,一直没看到开,但他口琴吹得越来越好听了,银制的口琴反射着太阳的细光,又落回他的脸上,像镀了一层金纱。

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和阿云有什么交集了,但,社会的洪流浩浩汤汤,人们被裹换其中,又有几个能屹立不倒,能不被冲散呢?

我追逐了小半生的云啊,原来有朝一日真的会为我停下脚步,这次换我向前走,换我抛弃他了,我这个懦弱的胆小鬼甚至不敢回头去看他。

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阿云。

回到家,我将行李缚之高阁,没再去碰它,也许我这辈子不会再为谁心动了,也许我会终身不娶。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后来母亲病了,病得很严重,她唯一的意愿是想见我成婚,不然她死不瞑目。

答应她那天,我翻出了那年从郢村带回来的行李,从衣缝间隙里掉出一颗红色的宝石。那是阿云的,我记得,更具体一点应该是阿云那把祖传的剑上的,他不知什么时候抠出来偷偷塞给我了。

阿云……我没有办法了,阿云,我要尽孝道,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如果有来世,我希望能做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到时候,我想我能不顾世俗道德,我能再勇敢一点。

我将那颗宝石绑了起来做成了吊坠,而后顺母亲的心意娶了一个所谓门当户对的姑娘,那日锣鼓喧天,喜气洋洋,我又一次喝到了泛苦的喜酒。

再后来,母亲没了,我又顺着她的遗愿,要了个孩子。我安慰自己,这是每个人生命中必经的一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过是走在了先人走过千万次的路上。

有一次在街上,我觉得我大概是出幻觉了,竟然在一个钟表店里看到了阿云的身影。

阿云……我都快忘记他的脸长什么样子了,也已经很久没再梦到他了。这个名字蒙灰地有些久了,我甚至一时没想起他是谁。

我下意识就要抬脚去追,却被妻子拉住,妻子问我:“怎么了?”

是啊,是阿云又怎么样,不是阿云又怎么样,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过去很多年,我曾经偷偷摸上山,没让人发现,我看到了他屋前长势不怎么样却也是开了的敌瑰,小风也长大了,是个大人了,还找了个女朋友,可这么多年了,阿云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也许他以后也会娶个姑娘,也许一辈子也不会,谁知道呢,反正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那朵云在原地停留了很久很久,而我依然在向前走,我们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远到不可企及。

云是个好名字啊,天上的云结白而无暇,空灵而悠逸,只是,楼房愈高,透过窗户连天空也看不见了,又何况是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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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玫瑰/山云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