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看野玫瑰了,它们在风中摇曳着艳红的花瓣,美得仿若迷路的精灵。——题记
那年中央鼓励知青上山下乡,我们村里也被分配到了一个。郢村坐落在十万大山间,像是与世隔绝了万万年,大山恍如一座高耸入天的屏障,将郢村与外面分割成了两个世界。
我们村依旧是远古村落的模样,矮平房矗立在陡峭的山坡间,与树木田地交相织缕,只有我家是这块地里唯一一幢二层的屋子,于是为了体现郢村的热情,这位知青理所当然地住进了我的房子。
来的是一位青年,挺高的一个人,但相比于我们村风吹日晒的“野”,他拥有城里人特有的白净。虽然在那以前,我也只见过一个所谓的“城里人”。他说他叫靳屿竹,是上山来支教的老师,但比起老师,我更喜欢叫他先生,总觉得叫“老师”会把他叫老,他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出头的样子。
村里曾经是有一个学堂的,但自从阿妈没了,村里也没有能教书的了,学堂便荒废了,但我一直没舍得拆,先生一来,我便差人去将学堂打扫了一番。
因为先生刚来,我带先生适应了一个星期。我原以为先生会和阿妈一样,是一个温柔文静的人,这是我对城里人的刻板印象,没想到先生却意外地活泼好动,对郢村的一切都充满着好奇,感兴趣的模样简直和小风如出一辙,似乎他和小风一样,还是个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孩童。先生穿的衣服很滑很软,样子是我没见过的,他手腕上还有一个会走的小圆盘,先生说那是手表,可以看时间。我们村从来没有什么准确的时间概念,都是日出劳作日落而憩,饿了就吃饭,渴了就喝水。先生的手和他的衣服一样滑——他差点摔倒,我扶他时不小心碰到的,我想,也许他还没扫过地,没洗过碗,没做过饭,是个十指不沾阴着水的少爷。先生皮肤白皙,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被精心修地齐整,他的手很好看,这让我想起了天上的云,山间的雾,朦胧而虚妄,握着这样的一只手,就好像踩在了云端,一不注意就会跌下云间。先生笑起来有一颗虎牙,像是丛间一朵傲人的花骨朵儿,弯起来的眼睛像夜晚星空里最灿烂的月亮。先生身上有着不属于这里的干净清冽的气息,但却又像是杂糅了一整个自然的景,美地不可方物。我知道美是用来形容姑娘的,但先生真的比我见过的一切事物都要美上几分。
先生会因为掏鸟蛋时被觅食回来的鸟啄头而从树上掉下来,落地一身泥,全因为在溪边捉鱼一时没站稳跌进水里,弄得浑身**的。每次搞得浑身狼狈时,他就抬起头冲我笑,看起来不像知青,像个不靠谱的小年轻。
因为先生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我有些担心他靠不住,在他教书时曾偷偷去听过,却发现他面对孩子们时是另一幅成熟温和耐心的面孔,我又想起了阿妈。
学堂是用石块堆的,不大,也很潦草,里头传来孩子带着童音的读书声,很久很久以前,郢村也迎接过这样的一幅场景,那时的我也坐在里面。
听村里的老人家说,我阿爸是村里的村长,是村里最厉害最能干的男人,出山一趟,带回了我阿妈。阿妈是城里的闺秀,知书达礼,温文尔雅,和村里的女人都不太一样。阿妈也是个教书的,这个学堂便是阿爸为阿妈建的,阿妈在里头教村里人念书识字,所以我这一辈人都会说些普通话。
我始终记得阿妈抱着我,她的怀抱温暖而柔软,像是个能让人沉溺进去的温柔乡,她的声音轻轻的,在我耳边哼着童谣,宛转优雅,伴着这样的歌,我能安心好久。
原先担心先生会嫌这里太破旧,但先生说自己很喜欢这里,每到秋天,梯田上的麦子变黄,站在山巅向下望去,像是遨游在金色的海洋里,风一吹,就荡起一层层的波浪。先生说这里很美,与城里相比有着不一样的美法。
先生得了空就喜欢坐在山顶的那块石头上发呆,风吹起他的鬓发,吹起他的衣角,他看起来太单薄,好像被风一吹,他也要随之一起散了。
先生不仅会写诗,还会作画,虽然我看不出他画的是什么,但先生说,这个叫前卫抽象艺术,放在外面拍卖能值好几百万。我没见过这么多钱,不知道几百万的概念,也欣赏不来他的画作。先生把那幅画给我,说把这幅珍贵的大作送我了,当作住在我家的住宿费。我把那幅画挂在了客厅里。
村里人都尊我,小风也怕我,没人敢同我插科打诨,只有先生,会无时无刻地与我逗闷子,我已经许久没那么开心地笑过了,和先生待在一起,总会觉得很快乐。每次办完公,就要忍不急去见他,什么不说也好,只是单单看着他,心便能平静下来。
我很喜欢他的手,翻书时也好,执笔时也罢,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透亮,先生说世上有一种石头,名为水晶,价值连城,清澈纯粹,我没见过,但我想,水晶大抵同先生的手一
样漂亮。
我也喜欢和先生说话,不过大多数时间都是先生在说,他和我讲了许多外面的事,许多我没见过,也想象不出来的事。我以前也听母亲提起过外面,山的外面是更广阔的世界,我也想去看看。以前没时间,现在也走不开,郢村的重担如今压在我的肩上,我做不到抛弃那一百多人孑然一身地离开,那仿若山一般的担子,让我举步维坚,寸步难行。
有一天夜里下了大雨,先生一直没回来,我有些担心他。撑着伞,我在一家的屋檐下找到了躲雨的他,他好像喝酒了,因微醺而酡红的脸色在微弱灯火下更加柔和模糊。看到我,他便重心不稳地朝我倒来,扯着我的衣领,说:“悦儿,你为什么不要我了?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好?”
悦儿?我听先生谈起过自己,说自己有个女朋友,很可爱,他很喜欢,叫茹悦。
我扶着他,将伞朝他那边移:“先回家,好吗?外面冷,别着凉了。”
他半靠在我身上,被我半拖半扶着走,嘴里还在不停嘟囊着:“悦儿,别离开我好不
好?等我在这教完,教完,我就回来找你,你不能再给我点时间,再等等我吗?”
先生的声音像玉一般温润,但此时,却微哑,像质地不均的翡翠,但又莫名地性感。他的嗓音染着哭腔,竟带着委屈的神情,我从未见过他这般低声下气似的求人。
他一路念到了家。
虽然我的伞倾向他,但他还是被淋湿了。我想给他换衣服。刚脱了他的上衣,他又没骨头似的向我倒过来。
“坐好。“我去推他。
他却一把攥住我的手,将它贴在了他的心口,他说:“悦儿,我的心在为你跳啊,你为什么不能回头看我一眼呢?”
没有衣服的隔阂,我的掌心清楚地感知到了他胸腔里跳动的心脏,一下一下 是那么有力,那么震耳欲聋。
“悦儿,别不要我好不好,别丢下我好不好?” 和醉酒的人没法讲道理,只能顺着他的意思,于是我说:“好,不丢下你,你先把衣服穿上。”
他终于乖乖配合地坐了起来。给他套上衣服,他又突然靠过来,环住我的脖子。他的呼吸喷洒在我的脸上,越来越近,随后,我的唇碰到了什么异常柔软,带着酒气的东西。
意识到那是什么时,我浑身的血液倒流,只觉手脚冰凉,我也不清楚当时我为什么没有推开他,即使他吻的是我,心里却在想着他的“悦儿”。我这不是犯贱吗?
僵硬了许久,直到背开始泛酸,我才向后仰,发现他不知何时睡着了。
可我耳边依旧回荡着那略快的心跳声,我明明已经缩回了手——
原来是我自己的心跳。
他……先生,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人,如果顺从我的心,我应该让他留下,可我要让他留下,应该让他留下吗?
大山就是一个巨大的笼子,我是门上的锁,我的确决定着进出,但,留下来对他又有什么好处?这里什么也没有,他难道甘心缚上翅膀,困在这一方小天地里吗?他难道要和阿妈一样吗……
我给先生盖好被子,离开了。躺在床上时却不能入眠,一闭上眼,面前就浮现上先生红着脸,哭着乞求着喊我“悦儿”的模样,触碰他的手还在隐隐发烫。
迷迷糊糊间,我做了个梦,梦见了阿妈。
阿妈大着肚子,摸了摸我的头,笑着对我说:“阿云,你就要有小弟弟小妹妹了,开不开心呀?”
我想去抓她的手,她的手却很冰,一抬头,她躺在床上,嘴唇苍白而无力。
她就快要死了。
一眨眼,躺在床上的人变成了先生,先生勾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吐气:“阿云,你想要我吗?”
我突然惊醒,天还没亮,只有一点稀薄的光从窗外透过来。我一摸床单,发现湿了。
要是先生能永远留下来就好了。洗床单时,我这样想着。
淋了点雨,吹了点风,先生发烧了,所幸先生忘了昨天醉后发生了什么事,要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
先生高烧了两天,一直在迷糊不清地说梦话,睡不安稳,饭和药都是我喂给他的。
要是……要是先生能一直这样依赖我,一直需要我的照顾,就好了。
那两天是我最能放肆的两天,我可以仗着照顾他的名义探他的额头,抚摸他的手,看他睡着的样子。听到那绵长而舒缓的呼吸,很安心,我已经许久没那么安心过了。
这难道就是阿妈说的爱情吗?在我的印象里,爱情是一株带着毒的玫瑰,我小时候见过玫瑰,现在记忆谈出,也记不清它确切的样子了,只记得玫瑰的茎上带着刺,却美得惊艳。当人们伸手去摘时,尖刺会刺破皮肉,陷进肉里,而后花茎里的毒素渗入进血肉,当发现时,毒已经遍布全身,无药可救,只能向深渊中沉沦,自此万劫不复。
我将那个吻,那个梦,那份情一直深深埋在心里,不敢透露分毫。
先生一共下过两次山,第一次在他醉酒后的不久,那次回来他给小风带了一包糖,给我带了一个口琴,和一包玫瑰花的种子。我试着种过,但之后的四年里一直没能看到花开,要么连芽的影都没看到,要么长了芽,没几天就蔫了。
第二次下山,是因为小风。
八岁那年,阿妈怀孕,生了个弟弟,取名凌风,可自从生了小风,阿妈的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了,又过了两年,阿妈在病痛中闭上了眼。而阿爸悲伤过度,在阿妈祭日那天下山去城里买玫瑰,路上下了大雨,上山时滑倒摔下了山路,也没了。家里只剩下了我,和一个三岁的弟弟。后来是阿爸的一个朋友代理村长,直到我二十岁,这个位置又回到了我手上。
对于小风,我是爱他的,但我想我或许是个木讷迟钝的人,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份爱,又怕太宠他把他惯坏了,只好在他面前装不苟言笑,装多了,他就有些怕我。
那是先生来这里的第三年,小风在家里玩火,不小心把先生的那幅画烧毁了,我有些气,一是气他玩火这么危险的东西,二是气他居然把先生送的东西玩坏了,还差点把屋子烧着,教育了他几句,又着急去处理村里的事情,回来时又下了大雨,小风不在家。
这个点他不可能会出去乱跑,我找遍了他常去的地方,然而一无所获,先生推测,他大概是离家出走了。
大雨,山路,我又想起了阿爸。我怕极了,冒着雨就往山下冲,顺着被雨水冲刷地淡薄的血迹在一块石头旁找到了小风,他应该是滑倒一路滚了下来,幸好被一块石头挡住,再往前滚几米,就是无人问津的崖边。我不知道他哪受了伤,他看起来浑身都是血。我觉得我的血凉了,心也似乎沉进了什么黏腻的东西里,每呼出一口气,都像是在榨干我的活气,还是先生带着我下了山,去了一个医院。
小风被推进手术室,我就坐在外面的长椅上。这个医院比我家还要高,有五层楼那么高,也有很多人,这或许就是大城市吧,有着我难以想象的宏大,但我没心情去欣赏,我在害怕。我不敢相如果小风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办。小风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先生走过来,握住了我冰冷而颤抖着的手,他递给我一条干净的毛巾,见我没动,就帮我抹去了脸上的水渍,他说:“吉人自有天相,放心吧,小风会没事的。”
周围安静了一会,只剩下仓促的脚步声,先生又说:“小风曾经跟我说,他觉得哥哥不爱他。”
记得靠在阿妈怀里时,阿妈问我能不能保护好弟弟妹妹。
我那时回答:“当然了,我可是大哥哥了!”
但是,我是不是做错了?我是不是对小风不好?他是不是因为恨我,才离家出走的?
我对先生说:“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哥哥。”
先生却摇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表达爱的方式。我能看出来,你很在意他,不过小风还小,读不懂你的隐晦。你不妨再大胆一点,让他明白你并不恨他。”
不妨再大胆一点,让他明白……
小风头部受撞击,幸好没什么大碍,只有点轻微脑震荡,其他都是些皮外伤。我对小风说的第一句话是:“小风,哥哥对不起你。”
小风却拉住我的手,说:“哥,我错了,我们回家好不好?”
自那以后,小风在我面前变话泼了不少,话也变多了,我真希望他能一直无忧无虑下去,他是我打断骨头连着筋的,相依为命了那么多年的亲人。
先生来这里共五年,五年过得很快,先生就要离开了。
先生来时是初冬,走时在秾春,好像先生为郢村带来了鲜花般的春天,但他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散发着不属于这里的气息,他不属于这里,他该走了。
先生走时,村里好多人都来送他,他被人群簇拥着,像一只即将展翅的自由的鸟。
他将手腕上那块能看时间的表送给了我。
我什么话都没说,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是目送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不妨再大胆一点……不妨再,大胆一点……
我想,如果他回头,我就求他留下。
但他没有,他走地决绝,始终没有再回过一次头,我清楚地记得先生离开时,指针指向了下午1点14分。
先生来后我有些不习惯,家里少了一个人,就好像三面墙,一面漏了风,莫名地冷。
有时我会梦到先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梦到先生的次数越来越少。
没事干,我就会坐在先生常坐的那块石头上,吹先生送我的口琴。阿爸说风是山神的精灵,能将思念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先生会在风里听到吗?先生最喜欢我的琴声了。
八颗玫瑰花的种子,我一年种一颗,没有一颗种出来的。我将废弃的种子尽数倒进了前院的土里,放任它们自生自灭。
又五年,先生送我的表停了。为此,我第二次下了山,找了个钟表店修。钟表店的师父告诉我,他也没能力,修不了。
走出钟表店时,我又遇见了先生。先生和梦里长得不一样了,我也说不出来是哪里不一样,但给我一种很陌生的感觉。
我看到他身边有一个女人,挽着他的手,他另一只手牵着一个小孩,我听见小孩叫他“爸爸”。
先生娶妻生子了。先生看起来很幸福。
先生看过来时,我不知为何躲回了钟表店里,没让他瞧见。
我想我不该再去打扰先生的生活了,而我的那份未曾宣立于口的心意,也会与我一同焚烧殆尽,随我一起终生终世埋藏于地下,不见天光。
上山时,天又下起了大雨。记忆中,大雨总是不祥的证兆,阿爸没了,先生失恋了,小风伤了,而此刻,我因为心不在焉,滑了一下,停了摆的手表脱手,不知所踪。
也该轮到我了。
那场大雨里,我走失了。
回到家,小风朝我跑来,抱怨道:“哥,你怎么没带伞呀,都淋湿了,快进来洗个澡,我给你烧好水了。”
雨中,我看到被我一直忽视的,埋在前院的玫瑰种子不知不觉抽茎生根,花苞里含着一点娇艳的红。
野敌瑰啊,我想。
玫瑰,是一种娇生惯养的花,居然在没人照料下,面对着自然的风雨开了。
我又见到了玫瑰,很漂亮,我把它们摘下,放在阿妈的墓前,我想阿妈会很喜欢。
我将口琴埋在了那片稀疏的玫瑰花丛下,不知来年,还有没有机会再看一次野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