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百星的状况真的很糟。
邹焓牵着她的手,带她走到四楼,进了防盗门。常百星没有四处乱看,乖乖站在门口的地垫上,像第一次被人领回家的野生动物,等待主人的发话。邹焓觉得常百星不是自己走路上来的,更像是一个梦游的人被牵引着进了屋。
“站那干什么?”邹焓问,“我这没有拖鞋给你换,直接进来就行。”
邹焓刚刚在外面买了两份虾滑粥,她把塑料袋放到餐桌上,打开粥碗的盖子,常百星木然地站在她身后看着。
见惯了她狡黠殷勤的样子,第一次见这样的常百星,邹焓觉得有点心疼,但又觉得她鲜少展露出这样的一面,邹焓将她拉过来坐下,把餐具塞进她手里,让她先吃着,自己进卧室换睡衣。
常百星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居然进了邹焓家,手里还被塞了勺子,面前是两份热腾腾的粥。率先刺激她神经的是独属于邹焓的香气,温暖柔软的馥郁芳香混合着衣物柔顺剂的气息,即便在两碗热气腾腾的粥面前也没有被掩盖。她的视线慢吞吞的聚焦,先是看见热气,然后又一点一点看见了粥,舀起一勺,放进嘴里。
很烫,滚烫的咸粥混着胡椒粉和咸蛋黄的滋味,从舌尖一路烫到食管,她感受到胃部暖融融的刺痛。又一勺。
邹焓换好睡衣,从卧室出来的时候,看到她居然已经喝了好几口粥,惊讶极了,“现在喝不烫吗?”
常百星默不作声,缓慢地眨了眨眼睛。她现在是木头一颗。
邹焓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快步走到常百星身边,抱住常百星的头,手抚在她脸上,低声命令她张嘴。常百星乖乖照做了。
果然烫红了,邹焓啧了一声,伸手轻轻在常百星侧脸上拍了一下,“心急死了,就这么饿吗?等着,我给你找药。”
常百星看着邹焓气急败坏的样子,莫名其妙地笑了两声。她感觉自己心情好多了,理智也在逐渐回笼,伸手拉住了邹焓,“不用啦,我喝点冷水就好。有酒吗?”
她被烫了舌头,还没喝酒呢,说话就有点含糊。
邹焓打开冰箱拿罐装啤酒的时候,还不忘唠叨她,“你是饿死鬼投胎?我就一眼没看住,滚烫的热粥你也敢喝,你知不知道在我们老家有的孩子会这样被烫进医院啊?幸亏买完粥在下面磨蹭了一会儿才回来,不然今天高低得送你进急诊。到了医院你还想喝酒?做梦。”
常百星自知理亏,嘿嘿地笑,“你还真别说,邹焓,作家骂起人来就是带劲儿。”
邹焓毫无杀伤力地剜了她一眼。
常百星喝酒很快,上次吃宵夜的时候邹焓就见识过,她必须不断给自己倒酒,才能提起胆量说话。
她是爱喝酒的,低度数的啤酒对她而言,基本失去效力。有了上次的经验,再看见她喝酒如喝水的样子,就不觉得惊讶。
邹焓把自己那份粥也打开,舀起一勺,放在唇边慢慢吹着气,等到冷却下来才放进嘴里。她敛着睫毛,也敛着心事,她想,幸亏今天常百星呆呆的,不然一定要追问她,为什么下楼买宵夜要买两份。
常百星心情欠佳,吃了半碗就不吃了,缩在椅子上喝闷酒。
“别吃冷酒,”邹焓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红楼梦》里的台词,“当心明天写不得字,拉不得弓。”
常百星眨了眨眼睛,惊喜道,“你也喜欢看《红楼梦》呀?”
“我是作家啊。”邹焓低笑。有不喜欢红楼梦的作家吗?
“我妈妈也爱看,”常百星的眼睛笑眯起来,感觉像是回忆到非常快乐的画面,“我从小陪她把87版红楼梦看了不知道多少遍,你现在提问我一句台词,我都知道是第几集。”
“这么厉害!”邹焓夸她,“那你和你妈妈感情很好了。她在哪里,也在北京吗?”
常百星摇了摇头,她喝酒喝的太快,已经喝完两听,正在开第三听,“说实话,我自己都不知道她在哪里。而且我已经不记得她叫什么,长什么样子了。”
邹焓沉默了片刻,自己也拿来一听啤酒,常百星这时候总算知道献殷勤了,主动替她打开,邹焓抿了一口。她是有酒量的,但并不喜欢饮酒,有时候深夜独自写稿无聊了会喝点,也是喝一半扔一半。不过今天还好,今天是在家里,而且喝多了有人照顾。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妈妈在哪。”她侧过头,对着常百星微笑了一下,“她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了,我脑子里甚至没有对她的印象。”
常百星摇了摇头,“那不一样。我虽然被和妈妈分开,但他们至少给了我良好的生活环境,说到底我还是好过的,可是你离开了妈妈就只剩你自己了,你更不容易一些。”
邹焓愣了愣神,赶紧低下头去抿了一口啤酒掩饰,“别这么说,没有谁比谁容易。都不容易。”
常百星突然伸长了手臂,跟她碰杯。邹焓非常自然地回应了,又喝了几口,觉得今夜也很适合谈心,索性跟她讲自己的事情。
“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离开家走了,我爸是中学老师,他年轻时候想当个诗人,但是压根没有人赏识他,所以他只能回到村里,在乡下当语文老师。对于他这样自视甚高的人来说,我想,我们农村的生活,可能是一种折磨吧。
“我爸对我很严格。没有妈妈之后,他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教育我上。他买了一把戒尺,正面写着家训,背面写着‘严师出高徒,戒尺育人才’,小时候,每天他早晨六点把我叫醒,让我站在院子里背诗,他自己躺在躺椅上监督,一旦听到我的背诗声消失或者减小了,就咳嗽一声,我就赶紧放开嗓子继续背。背到早饭时间,如果还没有背下来,他就会用戒尺打我的手心。”
邹焓说到这,伸出右手摊平,好像那上面还残留着被戒尺抽打后的灼热疼痛。可是没有,邹焓的手心白皙、柔嫩,没有丝毫被责打过的痕迹。
“我刚上中学,他就停了我的书本费生活费,借此逼迫我勤工俭学。我一到寒暑假就要赶紧找赚钱的活路,可是在农村,没什么人会雇小孩子干活。有一年夏天,我饿的没有办法,沿着土路走,走了一下午,走到镇上,给自己找了一个帮人家搬纸壳的活儿。
“读大学之后,我离家很远,他依旧不给我生活费,他说,只有苦难才能磨炼人的意志,那是他的人生格言。他让我不要常常回家,哪怕遇到困难了也不行,他说年轻人要在外面经历风雨、克服风雨,不要总是想着回家。
“但是我很幸运,我的班主任老师很欣赏我,为我在校报开辟了一个板块,有稿酬的那种,一开始我只是给校报供稿,供着供着,那个板块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
“我从那时候发现撰稿真的是一项好工作,不需要跑很远,也不占什么时间,只要坐在那里自说自话给别人看就好了。我白天上课、兼职、做家教,晚上回寝室写稿,就这样写了一年。
“一年之后,她又推荐我去了一家杂志社,那家杂志社很好,很正规,虽然工资不高,我非常努力地写,没过多久就签约了,还没毕业就开始出版读物,赚了人生的前几桶金。班主任老师是我生命中遇到的贵人。
“我就是这样走上文学之路的。其实没有什么太浪漫化的契机,就像巴尔扎克,写东西纯粹是为了生存。不过我比巴尔扎克幸运,我没有天才病,而且照目前看来,也没有英年早逝的风险,我的生活比较平稳,就这样到今天。
“很多同行诟病我出书的速度太快、体量太大,说我每年出三本书的速度代表我本人根本没有好好沉淀,还有的怀疑我找枪手。
“这些话我不敢苟同,我是一个全职作家,写作不是我的爱好,是我赖以生存的手段,我本来就应该和那些996、007的员工一样,每天坐在这儿写,我就是干这个的,不然我凭什么赚这么多钱呢?我又没有比任何人多什么才能。我想,在某种意义上,写作也是我的命运。更何况我现在正是上升期,我找不到放慢速度的理由。”
邹焓讲得云淡风轻,可是,让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徒步几小时去镇上帮人搬纸壳,让一个花季女孩儿为了填饱肚子只能四处找兼职,这些都不是可以轻易翻过去一页的事情。邹焓很坚强。
超人也有喝多了流泪的时候。
邹焓却没有。
她喝多了只是缩在椅子上,环抱着自己,好像这样就能抵御回忆的寒冷。她不想为自己抱怨什么,也不想为自己申辩什么,她每天二十四小时里有二十三小时要做一个完美无瑕的邹老师、美女作家、野心勃勃的后起之秀,她随时带着笔记本捕捉每一丝稍纵即逝的灵感,在睡梦里也紧绷着一颗心,时时刻刻反刍幼年时期的痛苦和胆战心惊,蘸着那些痛苦的汁液写书。
有时候她会担心榨取得太多,她总有一天会无字可写,幸好那些回忆就像海绵,只要不断地刺激,总能从识海深处掏挖出新的沙砾。
邹焓很美,她的脸她披散的发她忧心忡忡的神情。因为她的美,就连她的伤心痛苦也都被赋予了美的含义。邹焓就是美本身。常百星觉得在这种时候欣赏美的眼睛变成一种罪过,变成一种对美的主体性的轻视和忽略。
她忽然有些惭愧,因为在此时此刻注意到邹焓的美。邹焓已然把内心深处最为痛苦的经历展示给她了,她竟然还会分神想到邹焓哭起来会不会也很好看。
常百星不语,她伸手覆盖在邹焓的手上,她喝了很多酒,身上热乎乎的,手心发烫,是一种无声的安慰。
“我车上有焰火,你要放吗?”常百星突然隔着外衣兜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条状的,是打火机。焰火是小孩子玩的仙女棒,上次带小妹妹出去玩留下来的。
“要。”邹焓难得一见的孩子气。
常百星马上起身,噔噔噔地跑下楼,没过几分钟又噔噔噔地跑上来,手里拿着一袋仙女棒。“走哇,”她说,“我们去阳台放。”
“阳台没有凳子,我想坐着。”邹焓的声音含含糊糊的,带着水汽,像撒娇。
“把椅子搬过去就好了。你坐沙发上,我来搬。”
夜幕。烟花。两张椅子。
邹焓侧坐着,斜倚在椅背上,整个人往旁边歪,手肘撑着椅背,手托着腮。一簇跃动的焰火在她瞳孔里绽放,又在黑暗里很快走向湮熄。
她已经喝醉了,美丽的眼睛变得湿润朦胧。她看着常百星不知疲倦地一支接一支为她点燃烟花,嘴角挂着淡淡的笑。
窗户大敞着,风抚动她的碎发。
夜幕里浮动着独属于邹焓的芳香。
“我要跟你坦白一件事。”常百星郑重其事地说。
“怎么?”
“我其实不是中文系的学生,也没有选你的写作课。”她甚至不是R大的学生。
“我知道啊。中文系的学生要是把随堂作业写成你那个样子,那系主任可以退休别干了。”
常百星涨红了脸,“我一个旁听生,能给你交随堂作业就不错了好吧。”
邹焓笑得开怀,她觉得常百星真是神奇,很细心,又不爱说话,但说起话来三言两语就能让她忘记烦恼。“其实你挺适合做朋友的,要是你不是我学生就好了。可惜你完全不懂诗词歌赋,又做不了我的知己。”
常百星听到她说做不了知己,心里有几分在意,只是面上依然无所谓的样子,“我本来就不是你学生。再说了,如果没有以这样的方式相遇,我们现在可能就没办法坐在这里一起放烟花吃饭了。”
邹焓眉眼一动,“那我们会在哪里吃饭?”
常百星嗫嚅,“……可能,会在别的地方吃饭吧。”
邹焓:“在别的地方吃饭,和在我家吃饭,会有什么区别?”
烟花放完了。常百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你知道我想说的不是吃饭。我想说的是,我很感激命运让我们以这种方式遇见了,虽然在未来我们之间关系的发展有可能会因为这种遇见的形式而受到阻碍,但是,就从现在来说……”
她顿住,因为喝了太多酒的缘故,她的语速变得很慢,句与句之间失去了标点,但与此同时,她要努力按捺住想要亲近她、向她告白的冲动,“总之每周四见你的两小时,我都很开心。”
邹焓眸光闪烁,她的手垂下来,摆弄着睡衣的衣角。良久,才说,“我也很快乐,因为你。谢谢。”
常百星莞尔,“是我要谢谢你。”
谢你把自己的事告诉我;谢你能看见我的疲惫;谢你恰好下楼,买两份宵夜。
夜深了,邹焓主动邀请常百星留宿,但常百星觉得不方便,拒绝了。
邹焓也就没强留她,在窗户看着她打车、上车,离开了。第二天清晨邹焓开门,发现家门口放着一袋东西,有醒酒药,还有牛奶和三明治,像是早餐。
三明治是手工做的,包着保鲜膜,里面的蛋和火腿片都有黄油煎过的痕迹。邹焓在家的时候早餐一般都吃面条或包子和粥,总而言之都是吃了有力气干活的东西,要么就不吃,她的饮食习惯跟常百星不太一样。
她一面感叹常百星早晨起来就吃这点玩意儿,一面把牛奶放进微波炉里热了,勉强吃了一顿“常百星式”早餐。
离开小区的时候她留意了一下,常百星已经把车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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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