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两三天。
修复馆的老板给唐斯打电话,说的照片修复好了,让她过来取。
老照片的年代毕竟久远,就算修复好了,也还是看着差点意思,但总好过之前五官都模糊的样子。
唐斯看着照片上的人,一个身着碎花旗袍,另一个身着灰色长衫,两人虽然并排站着,看似好像肩叠着肩的普通站姿,但那被肩膀藏着在身后的手,却是紧紧相扣在一起。
来自遥远未曾参与过的故事,似乎能从这张老照片上寻到日久年深的蛛丝马迹。
穿着长衫的是唐斯的外婆唐瑾,齐耳短发,眉目清秀,那时的她年轻朝气,满腔的豪情壮志,眼眸闪闪发光。
而另一个穿着碎花旗袍的是姜淑仪,唐斯认真的瞧着她,头回看清了她的面容,温婉秀丽,端庄大方,头发用一根木簪子在脑后盘起,她可真漂亮啊,难怪外婆每次说起她的时候,总说她这名字起的好,就像她的人一样,现在看来可不就是嘛,大家闺秀端庄淑仪。
虽然同为女子,但站在一起就是那么养眼,那么般配。
此刻,唐斯的眼眶莫名发热,心口也涌出阵阵滚烫,像被什么东西激励到,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发现这张旧照片的场景,夹在那些早已褪色泛黄的信件中,它被保存的连一丝折痕都没有,可见这张照片对唐瑾而言有多珍贵。
唐斯是唐瑾一手带大的,对唐瑾的感情自然深厚。
她说不上是什么时候起的心思想要为外婆去找姜淑怡,可能在很久之前就有这个想法了,只是碍于祖孙隔代之间的情感,好像就算她有这个心思,也不能说出口。
直到唐瑾被确诊胰腺癌的那天,唐斯才第一次正视了这个问题,意识到逃避不是办法,如果你不试图解开它,那它永远都不会消失,只会越结越深。
那天晚上,是唐瑾入院的第一天。
唐斯站在病房门前,黑漆漆的过道压得人胸口都喘不过来气。
她看见唐瑾坐在床边,只开了床头的一盏小夜灯,唐瑾戴着老花镜,又在看那张老照片跟那些旧信件。
这次她没选择逃避,而是推开门走了进去。
“外婆——”
“你还没睡呢。”
唐瑾立马阖上手里的东西,就想往枕头底下塞。
要换平常,唐斯只会装作没看见,可那会儿她已经想明白,径直走过去伸手拦住唐瑾——
“您想看就看,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藏着干什么呀?”
“我又不是我妈,我是您带大的,您信不过我啊?”
说完,唐斯拉过椅子,就坐在唐瑾身边,手指着那张老照片上穿碎花旗袍的女子,咬了咬嘴角,问出了她一直都没问出口的话——
“您想她吗?”
“要不...我帮您去找她吧,我知道...她在安岛。”
唐瑾先是惊了一下,随即却又很快平复下来,唐瑾问道——
“你这孩子,你偷看外婆东西了?”
“嗯,您骂我吧,打我也行。”
“你...”
唐瑾没打她也没骂她,只是叹了声气,这个家就这么大,她也知道这事瞒不住,唐柳颐能发现,唐斯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
“外婆,您与其天天的看人照片,还不如把人找到,安岛不大,找个人肯定不难。”
“都过去这么久了,何况她都结婚了——”
“她是结婚了,也确实过去那么久了,可在您这真的过去了吗?要是真的过去了...您就不会天天的看这些东西。”
“就只是了您一个心愿,再看一眼她,毕竟你们曾经那么要好,您就不想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吗?而且我觉得这不单是您的遗憾。”
唐斯不想再粉饰太平,她蹲下身,把脸埋在外婆的腿上,她闻到外婆身上消毒水味,眼睛止不住的酸楚起来,渐渐地就有了湿意,她不喜欢这个味道...她觉得这个味道在提醒她,外婆的生命正在流逝。
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交通工具,可以让你随心所欲的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但唯独没有可以回到旧时光的列车。
唐斯埋头在唐瑾的腿上,那一刻世界上好像只剩下她们俩个,她们成为了彼此间最后的依靠。
可唐斯知道,这依靠是短暂的,外婆八十岁了,她耳聪目明,头脑依旧清晰,可她已经没有同路人了,这次的机会应该就是死神最后一次的怜悯。
唐斯紧紧地抱着外婆,却只觉得她越来越远。
她想为外婆做点什么,就算阻止不了死亡的到来,至少可以比它跑的快些。
就当是自私吧,以世俗的情爱,去挽留至亲。
...
这会儿,唐斯深吸了口气,她迫不及待的给林伊把照片发过去——
“漂亮真漂亮,原来咱奶奶年轻的时候这么好看呢!”
“那可不!”
“这样的话那你是不是就能早点回来了?”
“只要等我一找着人,我马上就回!”
——
可惜唐斯还是乐观了,仅凭一张六十年前的老照片,就想找到一个人,那跟大海里捞针又有什么区别。
包打听照片是拿了,可一连几天都没信,好不容易有信了,却是一句没结果。
唐斯站在太阳底下,炙烈的阳光又白又亮,晒得她昏头涨脑,从来都有主意的姑娘,一时间竟茫然无措起来,一屁股坐在路缘石上,十分没形象。
这一坐就忘了时间,天都黑了,她还不动身。
她在外面逗留的时间太长,冷不丁听见有人叫她,一抬头眼睛直犯晕。
“坐着干嘛呢?不热啊?”
“问你话呢,晕了?”
况厘以为她中暑了,刚伸手想扶她,就被她一把挥开。
“少动手动脚的,我认识你吗?!”
况厘乐了,刚才她还不太敢确定,现在就冲这个厉害劲儿,是那天跟盛宁吵架的女孩不错了。
“你不认识我,我认识你啊,我不仅认识你,我还认识盛宁呢~”
唐斯听见盛宁的名字,这才又把头抬起来,半眯着眼..勉为其难地看了她一下,好像有点印象了,那天在草屋酒吧门口,看自己跟盛宁吵架的不就是这人嘛,不光看还一直笑。
不像个好人。
“你别在这儿坐着,会中暑。”
况厘说的是真的,今天是高温,哪个好人都经不住这么折腾,伸手又要拉她。
“都跟你说了让你别动手动脚!”
“我不是坏人,我跟盛宁是朋友。”
“你说你跟她是朋友就是朋友?你当我傻是吧?”
“那我打电话给她,让她过来接你行吧。”
说着就把手机拿出来,刚一拨出去还没接通,就被唐斯眼疾手快的给拦住摁断了,她看了眼拨出去的电话号码,又拿出手机跟自己存的号对了遍,还真是盛宁的。
“你干嘛?”况厘问她。
“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吧,莫名其妙给人打电话干嘛?她又不是我妈。”
唐斯手撑着膝盖,慢吞吞地又开口——
“你真跟她认识?”
“不然呢,好朋友的那种。”
“那行吧...”
唐斯磨磨蹭蹭地站起来,的确是热晕了,脚都有点晃荡。
她得缓缓。
正好附近有家小酒馆,两人就过去了。
况厘见她这样,本来想给她点冰冷饮,结果唐斯可好,脑袋摇地像拨浪鼓——
“都来小酒馆了,还喝什么冷饮啊,糟蹋老板~”
“你能喝酒吗?”
“开玩笑!千杯不倒!”
看着这人夸海口,况厘半信半疑,不过一杯的话应该不成问题吧,酒推到她面前——
“我先跟你声明,你要是醉了,我可没法送你回去,只能给盛宁打电话,她要是训你,我可不管。”
“我信你是她好朋友了。”
“?”
唐斯跟况厘碰杯——
“你的好朋友,是真爱训人。”
...
盛宁几乎没有娱乐生活,除了上班跟避免不掉的应酬以外,其余时间她都宅在家里,三餐清淡,饮食规律,朝九晚五,她没有刻意去制定任何时间计划表,却在脑子里时刻奉行着极简主义。
唯一能让她动起来的,也只有健身,偶尔游游泳,与其说她不喜欢人多的公众场合,不如说她压根儿就不喜欢见人。
在这样一个人人彰显个性追逐潮流的时代里,她却关窗锁门,如同一颗永远不会被孵化的蚕蛹拒绝融入。
况厘则完全和她相反,她是一个每天都保持超高热情的人,不管对生活、对自己还是对身边的人和事。
她看不惯盛宁老态龙钟的生活态度,看似养生健康,实际上却是未老先衰,三十岁就过八十岁的生活,那八十岁怎么办?况厘只觉得盛宁是在提前练习躺棺材,在提前贷款老年生活。
所以作为盛宁多年且唯一的好友,况厘隔三差五就琢磨着想往盛宁这平静如死水般的云淡里投放惊雷,管她能不能惊得起来,能把云先拨开了也行啊。
比如现在——
小酒馆里人进人出,况厘拿胳膊肘碰了碰旁边趴倒在桌面上的年轻女孩,无奈地皱了皱眉...刚刚是谁说自己千杯不倒的?这才刚一杯就不行了?
看来不打电话是不行了。
这边,盛宁看了一个小时的书,都打算要睡了,又被手机震动的声音吵起来,她接通电话,听到那头有些嘈杂人声,紧着跟况厘的声音传了过来——
“没睡吧?睡了你也先起来,那女孩喝醉了。”
盛宁没懂,“哪个女孩?”
“还能有哪个,不就是跟你吵架的那个。”
“她喝醉跟我有什么关系?你给我打什么电话?”
“怎么没关系?她在这地方就认识你一个,我不给你打电话给谁打?”
“你赶紧过来,我一个人弄不了她。”
“你不来我就带她回我家了啊”
况厘都不等盛宁再说话,急忙报了个地址,就把电话挂了。
这会儿,她看了看手机,又看了看趴在桌上把脸埋进胳膊里唐斯,忽然就笑了,自言自语的来了句——
“别着急昂妹妹,人马上就到。”
不得不说,我真是卡的一手好文[猫头][猫头]
主线任务也出来啦,唐斯可是六边形战士!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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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