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狼首疑局
胡清乐一听展孝德说要把他送还给二皇子,差点没吓的坐到地上。先不说二皇子再无端也没有明面豢养过男娼。就拿他送给展孝德的用意,胡清乐再傻也知道,自己一但没了用处,下场绝对不好过。
又爬前两步,这回直接爬到了展孝德的脚边。伸手想攀住展孝德的腿,却被展孝德躲了过去。上次被苟小仁攀住绝对是意外,想抱大腿,胡清乐还差点意思。
“将军,小的愿意在此立誓从此效忠将军。只求将军救小的一命,不要把小的送回给二皇子。”
展孝德不相信胡清乐的保证,人这种东西,保证是最不值钱的。但他得叫胡清乐认识到谁才是这的主子。二皇子能要了他的命,他展孝德碾死他也只不过是动动手指头。
俯下身,挑起胡清乐漂亮的脸蛋。不得不说,胡清乐真是长了张叫人一见倾心的绝世容资,二月桃花脸,八月樱桃唇,眼波似流水,眉尾带春色。只不过展孝德不喜欢,如果真喜欢漂亮的,女人漂亮的有的事,何必找男人。而且,在他看来,越是漂亮的东西,越有欺骗性。
“向我效忠的军士,没有上百万,也有几十万。本将军并不需要一个枪都拿不起来的男人,向我效忠。”
展孝德是大将军,是有真正兵权的将军,向他效忠的确是没什么看头。
胡清乐望着展孝德近在咫尺的脸。说实话,展孝德有一张很年轻英俊的脸,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身世和杀伐之气,这种男人在庆都绝对是要遭追捧的。但就是因为他邪星降世的身份和战场上杀伐嗜血的性子,叫世人都把他妖魔化,谁也不想被妖魔环伺。
胡清乐看着展孝德眼底戏谑的光,打了个冷战,他突然发现,没准这庆都所有人都小看了这个男人,他不光是个妖魔,他还是个有野心,有手段的妖魔。而自己如果想活下去……
胡清乐的眼神突然放软,作为一个从小被训练怎么去讨好男人的戏子,他知道如何叫男人喜欢他,更知道男人喜欢什么。
胡清乐突然像一只无骨的蛇,伸出一只纤白的玉手,轻轻握上展孝德挑起他下巴的手。轻声道:“将军只要喜欢,清乐的所有都是将军的。”
甚至还以跪着的姿势整个人攀附上了展孝德的大腿,在展孝德的耳边道:“清乐知道将军,并不像外面传的那样,清乐愿意侍奉将军左右。”
显然,胡清乐觉得展孝德不碰他完全是因为二皇子的原因。
展孝德笑了起来,但笑声都闷在嗓子里,即低哑,又性感。而与他相比,胡清乐却是更为魅惑,眼中的流光完全变成了一汪春水,轻唇微吐,吐出的也不是人言,更像是靡靡之声引人遐想。
胡清乐又往上攀了攀,整个人几乎都要偎在展孝德的身上,一股糜烂的氛围在两人中流转,感觉只要周围没人,两人就会**一刻。
而此间的另外两人,黎大公子正在玩味的看戏,玩味于展大将军到底想干什么。而苟小仁则是一口油茶吸到嘴里忘了咽,从嘴角流出才下意识往嘴里吸溜,这也太香艳了吧!怪不得胡清乐被称为庆都第一名伶,名不虚传。他要是个有钱人,也会花大价钱一亲芳泽吧!但还没等他更想入非非,展孝德一个冰冷的眼刀飞过来,就像是当头的一盆冷水,叫苟小仁马上收回视线,就差把头埋油茶碗里。这展大将军也太小心眼了吧!看看都不行。
展孝德的眼刀没有叫胡清乐察觉,毕竟他觉得没有多少男人能逃得出他特意营造的氛围,而且他真的是想投靠展孝德。
“将军……”在展孝德耳边,胡清乐突然道:“我看见了凶手。”
展孝德万万没想到,胡清乐会说他看见了凶手。
“你看见了凶手?”
展孝德眯眼看胡清乐。
点了下头,刚刚营造的绮丽氛围突然消失殆尽,只因为胡清乐突然双眸放大好像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道:“将军,请您救救我,我看见了鬼……鬼戏子。”
鬼戏子,原是庆都戏子间的一个传说,说当年有个小花旦,爱上了一个世家公子,两情相悦,私定终生,但却被世家公子的家里人棒打了鸳鸯。并且为了叫世家公子别再惦记这个戏子,就把戏子的头颅割下丢弃在了荒郊野岭被野狼分食。
当年小花旦和世家公子定情的是一曲才子佳人的戏码。从此,庆都就流传,总是会在深更半夜,荒郊野岭之地听到有人唱曲,离近了便会看见一个穿着戏服的戏子,扭腰甩袖,唱曲轻吟,只不过这个戏子,没有脑袋。如果发现人在看他,就会转过身体突然问:看见我的头了吗?但这个时候一般都不是身体在发声,而是脚边会滚过一个狼头,狼头在问:看见我的头了吗?
有人说这是鬼戏子被野狼分食,气不过,把狼头当了脑袋,但又觉得不对,所以带着狼头去找自己的头颅。但更多的人却说是鬼戏子没了脑袋化了厉鬼,从此驱使狼妖向世间报仇。
但不管是什么,这只是一个传说,多半还是警告当戏子的,不要做梦能攀什么高枝,贱命永远是贱命。就算攀上高枝,也可能不得善终。
而之后,胡清乐声称自己看到了鬼戏子,比苟小仁昨晚碰见吴非更匪夷所思。事情是从昨晚尸体失踪开始说起。苟小仁与展孝礼在停尸的柴房遇到胡清乐纯属意外,当时胡清乐在找他丢了的猫,猫是二皇子之前送的,说不上喜欢,但毕竟是二皇子送的,也丢不得,一个没看住就跑了。
也是巧合他找到柴房时,正好听闻春梅的尸体失踪,他好奇的看了两眼,但看到展孝礼来了,也不好多呆,毕竟谁都知道他是谁送给展孝德的,展孝礼是大皇子的人,当然不会待见他。胡清乐转头又去找猫,结果一个不小心就走到了东小院。
没错,昨天胡清乐也去过东小院,只不过他并没进院,远远的看见自己走到闹鬼的东小院,也吓了一跳。胡清乐不是个胆小的,但戏子都迷信,他相信鬼神之说,这东小院死过人,又闹的凶,他可不想进去,转头往回走,结果突然闻到了一阵古怪的香味,之后就失去了意识。
等他意识再回归,天色已经大晚,自己躺在荒草丛中,耳边却响着咿咿呀呀的唱戏声。唱的正是那日春呤宴,李宛君唱的那段。
“恨相见得迟,怨归去得疾。柳丝长玉骢难系,恨不倩疏林挂住斜晖。马儿快快的行,车儿快快的随,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
胡清乐本身就是小旦出身,这段唱词非常熟,几乎当旦角的没有不会的。只不过,本来就是优思之词的唱段,被这人唱的更像是断了肚腹,说不出的难受。
胡清乐头很晕,艰难的爬起来,想看看自己怎么了。或者看看是谁在一边唱曲,但他眼前却是雾蒙蒙一片,只见得不远处有一个身穿戏服的人影,从他的视野正看见对方,踮着脚尖,一高一低的踉跄着唱戏。
小时候,他们学戏的时候,最忌讳就是这种高低脚,老师傅说,只有死人才这么踮着脚尖蹭,此时看这人步伐,还不如刚入行的学徒。
胡清乐,捂着晕眩的脑袋问。
“你是谁?我在什么地方?”
他本来想的可能是自己突发急症晕倒了,被什么人所救,但那人却突然停下了唱戏的动作,也不见他怎么动,竟然就到了自己眼前。
胡清乐强撑注意力,却突然一声尖叫。
只因为,在他面前,宽大的戏袍顶上,空空如也,他眼前的戏子,竟然没有脑袋。
也不知是何处生出的力气,叫他吓的往后急爬,但只觉得手后毛茸茸一片,再低头,却是一颗狰狞的狼首。那狼首似乎还在说:你看见我的头了吗?
之后发生了什么,胡清乐完全不记得,再有记忆时,已经回到了自己住处的院外,他的小厮正在找他。看他像失了魂一样,把他扶到屋里,本来这事应该就这么过去,可谁知道,小厮只是出去给他烧水的功夫,他的房里突然钻进来一只巨狼,巨狼眼睛是红的,钻进来,直接向胡清乐扑了过去。
胡清乐用手臂阻挡,才免于狼口。至于这狼为什么只是咬了他一口,就消失无踪,胡清乐就不清楚了。在他想来,没准那狼根本不是狼,而是恶鬼所化。看见有其他活人,就遁走了。但他十分坚定说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鬼戏子。狼首案是鬼戏子干的,还有那张突然出现的符,预示着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他。
胡清乐,整个人显得又惊恐,又慌张。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苟小仁,刚刚强压下去的惊恐,此时,显现出来更甚。以至于展孝德问他与李宛君关系如何时,他半天才道:“宛君是我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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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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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七、狼首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