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的4x100采用计时制,这也意味着不会再有初赛、决赛之分,十班是高三年级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他冲过终点线后,候场在草地上的班级同学就一拥而上,把他们四个参加接力的围了起来,又递毛巾又递水的。
江凛站在外围,学生们往中心挤着,他个子高,怕挤伤学生,就默默退到一边,等他们这股劲儿过了,自己再去找萧珩。
男人手中的瓶装水已经没那么冰,看着被簇拥着的少年,他想,如果不是生活太过糟心,萧珩这样的小孩儿,迟早是能出人头地的。
不过,现在开始,也不迟。
江凛比萧珩更早回到座位上,见少年被同学簇拥着回来,心中骄傲,却也苦涩。不过等对方的目光放在自己身上,没再移开过后,他又好受了不少。
“江哥,金牌。”萧珩煞有其事地咬了咬肯定不是金子做的奖牌,也没管脏不脏。
“恭喜。一会还有什么……”男人还没说完,原本挂在萧珩脖颈间的奖牌就到了他这儿。
奖牌的挂带不算特别粗糙,但也没有特别精致,但对高中的运动会来说,已经足够了。江凛被打断,一时之间也忘了继续说之前的话题。
“不带着吗?”江凛掂了掂,还挺有分量。
“一会儿就五千米了,我再拿块回来。”倒不是萧珩吹牛,前两年的五千米冠军一直都是他,今年他没少锻炼,因此,也没有把金牌让给别人的义务。
萧珩托着腮看他,他也只有这种时候,才会不经意间流露出独属于这个年龄段的青涩感。
江凛同他对视了会儿,便移开了目光。
他怕自己的反应太过奇怪,在公共场合,他并不想赌什么东西:“嗯……我给你拍照。”
少年不说话,就这样一直笑着看他,江凛低着头,在觉得自己快要装不下去时,广播又适时通知五千米男子组马上就要开始,这让他得以喘口气。
下去比赛时,江凛并没有跟着,在萧珩的目光下,江凛总觉得自己不够自然,但他也无可奈何,意识到自己的感情后,很多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想,现在自己还是远远地看着就好,他自己已走上歧路,他并不想把小孩儿也一起领着越跑越远,尤其是在对方没有那个想法的时候,他是万万不能将对方引上这条道儿的。
长跑的起跑线几乎是在跑道的另一头,主席台上的男人变得很小很小,整个操场仿佛都像是不可逾越的天堑,但萧珩仍旧将视线投向那边,渴望在某一刻能够对视,即使距离遥远。
“喂!”
萧珩转头,这才发现边上跑道的就是谭真致。对方还是那副样子,欠揍得紧,但没再和之前那样嘴上没个把门,大概是真被亲爹的七匹狼抽怕了。
“这次我一定会把你从第一挤下去!”言罢,少年将短袖袖子网上折了折,露出练得还算可以的肱二头肌。
“开屏等结束再开行么?”萧珩瞧了谭真致一眼,没再准备多说,当然,第一的宝座他是不可能让给别人的,他想再次拿到奖牌,然后将那沉甸甸的奖牌亲手挂在江凛的脖子上。
信号枪响起后,所有选手几乎同时冲出起跑线。萧珩缀在队伍中后段,保持呼吸平稳,并没有第一时间冲到最前端。
等赛程去掉一半,整支长跑队伍已经稀稀拉拉,甚至还有许多选手被套了圈。萧珩加快步伐,将一个个原本在自己前方的选手。
灼热又均匀的呼吸下,他能感受到脚踝处有一些不太明显的疼痛感,他想,兴许是跑太多的缘故。运动带来的肾上腺素飙升几乎快要将这点微不足道的感觉冲淡下去,他便没管太多,义无反顾地跑了下去。
江凛坐在原地,从没有离开过,听着学生们的呐喊助威,他竟有种年轻了十多岁的荒诞感。赛道上那个被同学们寄予厚望的少年不断超越学生,一个又一个,直至成为第一。
再往后,萧珩和第二名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江凛可以确信,这金牌,一定是要被收入囊中了。
只是,距离终点线越近,萧珩的跑步姿势愈发不自然,在这个距离,江凛甚至能看见对方咬紧牙关的样子。
“哎!这位家长!别翻栏杆啊!”
太疼了。
萧珩的脑袋上几乎全是汗,有天气热的原因在,但更多的,是脚踝快要不堪重负,身体已经在警告他了。
他已进入最后一个弯道,还剩最后一百米,他没有放弃的理由。学习上他暂时拿不了金牌,那么,运动会,他想,他至少得让江凛感到骄傲。
迫近主席台时,他忽而听见几声属于学生的急呼,一个高大的身影单手撑着主席台栏杆从上面一跃而下。
为了防止雨季积水,主席台最底下的位置距离地面也有两米左右的高度,那人落地却无比轻盈,几乎立刻就跑向了终点线。
萧珩不会认不得那是谁,此刻他很想挥手,但大脑已经无法再做多余的决定。在赛道的尽头,他奔向那个男人,最后,越过白色终点线,他几乎用尽所剩无几的力气,紧紧搂住对方。
小学时,在长跑路线尽头等待着他的,是他的妈妈。后来,妈妈病倒了,终点便不再有他想见到的人。
萧珩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长跑,他偶尔也会累,选择原地歇息不再向前,在原地习惯了,便没有向前的动力,也走不出那片阴影。
直到多年后的现在,那条线后,出现了他想要去触碰的人,所以,他加快了步伐,哪怕只是为了一个“朋友”间的拥抱。
剧烈运动后,萧珩的大脑无比活络,思绪和感情像是泄洪一般喷涌而出,几乎要填满他整个胸腔让他窒息。
他现在很清醒,他从未如此清醒过。
他不想放开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他是愿意和江凛一直待在一起的。哪怕会一直贫穷,哪怕生活再困难。他喜欢这个人,不想让给别人,亦不想松手。
“江哥。”男人扶着他慢慢在草地上坐下,趁着江凛检查他脚踝伤势之际,他才轻轻唤了声对方。
“弄疼了?”江凛以为是自己太着急,不小心按压到伤处。
“没有。”萧珩摇了摇头,其实坐下来后,关节不再有重量压迫,已经没有那么疼了,“应该不严重。”
但男人仍旧担忧,以单手箍着他的脚腕,检查是否有伤到骨头。少年的脚常年不接触阳光,跟身体的其他部位比起来,竟算得上白皙。
江凛在部队时学习过这方面的知识,确定只是轻微扭伤后才放下心来:“没事就好,我带你上去休息。”
江凛半蹲着抄起少年的膝弯,将人稳稳固定在怀里,确保对方不会二次受伤或者掉下去。
“江哥……能别这么抱吗?”萧珩自认为不是多么薄脸皮的人,但架不住往这儿瞧的人多,他再不要脸也遭不住。
江凛有些急,一时之间竟没觉得这姿势不妥,他无法,只能在心底安慰自己他是大人,也算萧珩的半个监护人,别人不会多想什么:“那我背你吧。”
有了江凛,萧珩便不需要好兄弟搀扶,兄弟俩跟在左右,像是小说里魔王的“左右护法”。
从前有什么事,比如程笛或者萧珩摔了,都是周麒打头阵扶人,这会儿被抢了活,他也只得酸溜溜道:“萧哥有了江哥,不要我和程笛了,兄弟的心都碎了。”
萧珩只是笑笑,没说话,心想:还真猜对了,不过,只猜对了一半,他是喜欢这个大了他快一轮的男人,但喜欢归喜欢,他是不会抛弃兄弟们的。
趴在江凛的背上,萧珩不自觉地拥上对方的脖颈,体温沿着肌肤交融,萧珩突然觉得别的事都不重要了,以至于等回到主席台,再坐下,他都有种莫名的不舍得。
“一会还有一千米?还是不要跑了,现在是不严重,但如果再跑,就不一定了。”江凛抓着萧珩的胳膊,一副不放他走的样子。
“我不跑,让周麒和老师说去了。虽然很可惜,但周麒说程笛会临时顶上,应该也不会有太多问题。”萧珩低头,看男人节骨分明的大手。
程笛成绩好,同样的,运动细胞也发达,但他也同样擅长长跑,用对方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项目咱班拿一个冠军就行,冠亚一起包得分没有性价比,不如让给其他擅长短跑或者田赛的同学。
“以后读了大学,也会有机会的,伤筋动骨一百天,还好不严重。”
大概是看萧珩为班争光受了伤,边上又坐着个不苟言笑的男人,同学们再有来慰问的心,也只能眼巴巴看着两人在那说话。
期间周麒程笛兄弟俩领着班主任过来叨叨了两句,陈若然又来瞧了瞧,除了这些,后边儿的比赛也同萧珩没甚关系了。
萧珩没说话,想触碰对方的心情却达到了顶点,于是,他决定遵从本心。即使不是十指相扣,即使只是简单将手覆在对方的手背上,他也满足了。
他们的位置几乎在主席台的最边角落,没有人会看见。肌肤相触,心意虽然没被表达,也互不相通,但对两人来说,这都已弥足珍贵。
第三卷结束,后面就是最后一卷了,最后一卷应该就十来章,短短的,我们小萧终于开窍(开香槟.jpg)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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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Chapter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