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为知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外面已是一片橙红。玻璃门上布满模糊的手印,已经很久没有擦拭过了,一开一合间热风涌进来,带着鸣笛声和油烟香,不由分说地把她拖进这个嘈杂的世界。
一看手机已经七点了,正是下班放学的高峰期,难怪这家奶茶店这般热闹。放眼望去挤满了叽叽喳喳的顾客,几乎没有立足之地。
角落里坐着一群初中生,书包堆成一座小山,人手一杯奶茶,吃着同一碗麻辣烫。她望着她们发呆,还没从睡意中清醒过来。
“醒了?!”
一句响亮的叫喊拉回了她的思绪,她恍然大悟一样站了起来,向忙得脚不沾地的李澄走去。李橙一边吆喝着号码数,一边不忘对她说:“累坏了吧?快走吧。”
江为知没说话,替她打包着奶茶,手上的动作同样熟练。李澄看她不走,倒是发起怒来,拍了一下围裙喊道:“你个崽子咋这倔?让你走就赶紧走,别搁这儿耽误事!”
这段对话几乎每天都进行着。江为知早班,李澄晚班。本来两人交替天经地义,可偏偏李澄心疼她一个小姑娘,一下班就得直奔酒吧,工作到半夜才回家,所以总是提前一个小时就让她走。自己家里还有个上幼儿园的闺女,工资一分不多拿。
江为知心里过意不去,总想替她分担点,但李澄心肠热脾气也爆。多留一秒钟就能被数落十几句,只得接受这份盛情了。
“澄姐吃了没?”
“我早吃了——1053的柠檬水——别墨迹了,快走快走。”
江为知闻言只得作罢,一边摘着围裙一边向后厨走。本想收拾一下卫生,但干净得像打扫过一样,就连斑斑点点的镜子上也没有一丝灰尘。
她不喜欢照镜子、因为总是这样一张灰白憔悴的脸,黑眼圈鲜明地烙刻着,颧骨高耸,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不是不想注重外貌管理,只是有心无力,随手扎了一下头发就扭过头去,披上外套,背上躺在一边的吉他。
本想打个招呼再离开,但李澄早顾不上理她,不由感慨她总是这样精力充沛。
打开门的一刹那,在玻璃上看到那群初中生的倒影,像是充满艳羡地看着她,小声议论着什么。她调了调吉他的位置,装成没看见一样走开了。
屋外的空气新鲜多了,混杂着炸串烧烤卷饼的香气,哪怕不再是上最后一节课饿得流口水的年纪,看见街边摊还是馋得不行,更何况她晚上从来不吃东西。于是大口大口呼吸着喷香的空气,以此来填饱肚子。
这当然不是她的主要目的,于是没有过多留恋,轻快地穿行在人流中,向街头的红绿灯跑去,空荡荡的胃在体内上下摇晃。
背着吉他奔跑的少女很难不惹人注目,吸引着友好或是异样的眼光,可她早习以为常,戴上了有线耳机。
「还有多少回忆/藏着多少秘密」
歌声传到左耳,右耳的坏掉了,但还是能把外界的声音隔绝在外。她闷着头跑,将所有的议论纷纷抛诸脑后。
这大概是她繁忙一天里唯一独属于她自己的时刻,终于能从沉重的枷锁里获得片刻喘息。她觉得自己轻盈极了,头发在身后飘散,脸上挂着微笑。起码在这一刻,她是自由的。
等到红灯街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窄窄一条街被两排矮楼挤在中间,红红绿绿的招牌密集地亮成一片,没有任何一间是显眼的,她工作的“遇见”酒吧就被淹没得无影无踪。可她每天都来,早就把路线熟记于心,于是只顾低着头走,反正该停的时候会停下。
空气里弥漫着劣质香水味、人肉味、烟酒味,日复一日地闷在狭小街巷里,闻得太久反而闻不出味道,于是那股清新的栀子花的香气就格外显著。
出于单纯的好奇,以及某种微弱到难以察觉的记忆的触动,她向着那个方向望过去,目光正撞见一个女人高高盘起的红发,像一片烈云游走在人潮中。
她们之间隔了太多的人,那身影若隐若现的,看不真切。
耳机里正放着「最丑陋的世界/偶然让我看到/最美丽的一首诗」。她却再也听不下去,摘下来一把塞进兜里,循着女人的身影追了上去,连路过了“遇见”酒吧也没注意到。终于在追出半条街之后,如愿看到女人半张偏侧过来的脸。
“王曼曦?!”
因为是脱口而出,声音格外洪亮,周围的人都被吓了一跳。那个“王曼曦”更是吓得撒腿就跑,一点痕影也没留。
少了那片夺目的红,周围的景色又恢复成她熟悉的那样,她的心脏却依然剧烈地抽动。
一切都只发生在短暂的几秒内,越是思索女人的面孔越是被稀释,到最后她也不确信起来。她想一定是自己看错了,王曼曦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将这件事抛之脑后,赶忙折返回来回到“遇见”酒吧。毫不起眼的名字和装潢,酒也难喝到难以下咽,很难想象建了三年也没倒闭。
除掉相似的被老板训斥、被顾客刁难,在酒吧驻唱要比在奶茶店闷头苦干有趣的多,虽然对她来说没有区别。
严格来讲她现在正处在一个乐队,可这乐队实在不成体统:组建了半年,成员换了七八次,因为达成不了统一意见所以同时拥有五个名字。没有原创作品,没有核心概念,不要说巡演了,能在这个酒吧立足已是万幸。
就在这两天也是抓马不断。键盘手因为和贝斯手有纠纷退出了,主唱因此对贝斯手颇有微词,鼓手在一旁煽风点火,眼看着又有吵起来的架势,节奏吉他手陈婷劝完这个劝那个,两边都不讨好,自己也委屈起来。现在老板出门打电话,几个人就吵得不可开交。
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她从来不参与任何一次的纠纷,连看热闹的兴趣都没有。
她是真的不理解这些人有什么好吵的,不就是在一起做个兼职,哪怕真有过人是怀抱理想来改革乐队的,也早认清现实另请高明了。所以剩下的她们不就是为了赚点外快,有必要闹成这样吗?
正因此半年过去了,没离开的只有她和陈婷。
陈婷是因为脾气好,谁欺负她都能忍,但今天似乎也忍耐到了极限。
虽则两人称得上是老相识,彼此之间却也并不熟络。身处这个失去陈婷的前所未有的危机中,她也同以往一样坐在一旁玩手机,偶尔起来端杯酒,对她们不闻不问。
可不知为何,这次却无端烦躁起来。按理说不是因为这群人,可具体的又想不起来。终于受不了她们的聒噪、抱起吉他坐在门外台阶上抽烟。
已经稀里糊涂捱到凌晨一点。虽则现在已经入夏,但到了晚上风还是很凉。路上的行人寥寥,吵闹的dj声已经停歇,两三个人的叫骂声显得异常清晰。在空旷的夜里,任何声音都被放大,就连她轻轻呼出的烟雾,似乎也被夜风刮得瑟瑟发抖,发出低低的呜咽。
这低低的呜咽久久没有抹平,作为夜的底色漂浮在空气里。突然,像是某个粒子被风粗鲁地袭裹,即将支离破碎地消散,于是拼劲全部力气喊出了一句:啊——
救命——
江为知条件反射一样站了起来,向着呼救声跑了过去,就在声音来源处,那抹鲜亮的红色在夜色里一闪一闪,像一团晕开的血。
是同一个人。穿着黑色修身长裙,被一个体型庞大的男人拽住胳膊,露出了半个肩膀,力量悬殊还是拼命反抗着。
江为知的脚步声引起了女人的注意,同为女性的身份一定让女人寻找到了安全感,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用尽全身力气扑到她怀里。
江为知来不及去瞧女人的脸,把她紧紧护在身后,掏出口袋里的折叠刀,与男人当面对峙。
“不想死就滚远点。”
她刚刚还在抽烟,因此现在嗓音低沉沙哑。即使比怀里的女人还要瘦弱,可在红灯街摸爬滚打了这么久,早练就一身不怒自威的气质,一张冷冰冰的脸看得人心里打怵。男人只好悻悻走开,离开前低声骂着:“臭婊子装你妈啊装。”
女人还在她的怀里发抖,橘红色的头发一晃一晃,双臂紧紧环住她的腰,裸露的皮肤贴在一起,眼泪蹭在她的衣领上,润湿了一大片。可她急于确认什么,把女人的头抬起一半,哪怕哭得梨花带雨也是能认出五官的,心中的铁锤终于沉沉砸下来,反而说不出话来。
这个人确实就是王曼曦——她的高一同学,当年那个梳着高马尾,总是坐在教室第一排,后背挺得笔直的乖乖女。
对学校的记忆没留下多少,勉强记得自己在她转学不久就辍学了。本以为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辈子都不会有见面的机会,谁能想到会在凌晨一点的红灯街相遇。
王曼曦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失态,从她怀里抽身而出,在看到她是谁后如遭雷击,原来到嘴边的“谢谢”也收了回去。
她的脸涨得比头发还要红,但又不能像上次一样逃跑。拂开吹进嘴里的发丝,细碎的声音随之飘出。
“我是在这里等朋友……但没找到她,好像是先回去了。那个男人他跟踪我,我又甩不开他,街上又没有别人,我也不知道能躲到哪里。害,这朋友真不靠谱,到现在还没回我消息。我下次再也不来了,实在太可怕了,我现在还后怕呢。”
“这里确实很可怕,你不要一个人来。”
“这下我肯定知道了。那个,谢谢你啦。你是叫‘江为知'吗?”
江为知本来还稀里糊涂的,听了这话更是大吃一惊,没料到王曼曦会记住她的名字,有点羞怯地点了点头。
两个人陷入了沉默。她们关系一般,又处在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待下去的每一秒都如坐针毡。
王曼曦率先开口:“那个,我要回家了,今天真的谢谢你……”
江为知迟停了一下,但没有挽留。
见她如此王曼曦只好背过身走,可脚步慢吞吞地,照这种速度不知道要走几个小时才能到家。江为知本来还疑惑不解,但过了一会突然醒悟过来,对着王曼曦的背影喊道:“我送你回家吧。”
王曼曦听后立刻转过身来,脸上是显而易见的喜色,但还是不好意思地推脱道:“怎么能这么麻烦你……你还上班呢吧,我不打扰你了,自己走回去就好了……”
听了这话更没理由拒绝了,告诉她自己正好下班了,没什么麻烦的。
虽然嘴比脑子快地答应了,但细想一下却头疼起来。现在已经晚于平时回家的时间了,到家以后还得洗衣服,明早六点就得起床。
但反正也是顺路,她很快就宽慰好了自己。再者这种事情发生在谁身上都会害怕,她是理解这种心情的——何况这个人还是王曼曦。能和她同行的机会并不多吧。
现如今两人并肩走在一起,仍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她绝对想不到会有这样的一天。在把升学率看成首要任务的学校里,成绩是隐形的等级划分,她们之间则是天壤之别。她只能远远地看着王曼曦和朋友说说笑笑的背影,高高的马尾辫在阳光里一晃一晃。
夜很寂寥,一个行人都碰不到,一排矮矮的夜灯外是朦胧的黑影,笼罩在四周和远方,空气里闷声响着什么。她一个人走惯了,从来没有留意过,如今和王曼曦走在一起,反而观察得细致入微,以此来缓解尴尬的心情。
可怎么都不适应。她的手放在口袋里——里面还装着有线耳机,走几步就顺拐,吉他不停扫在王曼曦身上。
笨拙的影子被夜灯照亮,拉得很瘦很长。和它隔着不近不远的距离,是王曼曦同样瘦长的影子,被夜风吹得瑟瑟发抖。她发现了,想要把穿在身上的衬衫脱下来,但最后没有这样做。
她们都低着头,只是盯着脚下的影子,唯一亮堂堂的东西,没有人说话。
渐渐的,这股沉默被夜的静谧抚平,远处可以望及的星星点点的灯光又给人希望的感觉。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虽是不发一语,却从中感到一种特殊的联结,竟使她们从内心熟络起来,共享着同一个夜,也迷恋起这片刻时光。就像坐在汽车后座,头靠着窗玻璃,看着景色飞驰而过,想让这一刻持续很久很久,永远不要结束。
可这段路很短,比她从奶茶店跑到酒吧还要短。王曼曦家的二层楼已经出现在眼前,一排自建房中最靠近街边的那栋。奶白色的楼体,庭院里一尘不染,围墙上摆满了花草绿植,夜晚总是黑着灯。她比刚从外地回来的王曼曦还要熟悉。
这段路是她每天回家的必经之路,每次路过都会看上一眼。这次倒宁愿装作没看到,继续牵着王曼曦走下去。
但王曼曦当然停了下来,站定在门口等她离开,两个人夹在夜风间相望。
她终归是理性的,含混地道了句别就跑了。丝毫不拖泥带水,看上去更像是着急走。
一阵猛烈的风吹来,把身后王曼曦道别的话吹散。她已经走出几步远,这时又回过头来。在那里王曼曦的身影被夜色抹得模糊,轻轻地飘摇着,同遥远记忆里模糊的背影重叠。红与黑交替出现在眼前,仿佛还能闻到她发间的香气—栀子花的味道,两年了,一直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