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再遇

五点二十,下午的课结束了。

季遥向站在讲台上的数学老师询问今天的作业,得到答复后,转身把作业写在了黑板的角落区域。

今天阳光一直很好,夕阳斜入射到教室内,季遥拿出一支新的粉笔,掰断,在黑板上一笔一画认真地写起来。

突然,有人在季遥身后拍了拍她的肩,季遥回头,凌灵搭上她的肩膀,“那我先去食堂帮你打饭!”

季遥点了点头。

凌灵笑了笑,跟着人群飞快地冲出了门。

很快,教室走的干干净净,只剩下在黑板上写作业的季遥和零星几个不去吃饭、在写作业的同学。

季遥写完了作业,拍了拍袖子上的粉笔灰,刚要把粉笔放进去,一个人就拦住了她的去路。

季遥认出站在她面前的是班上的聂洱,一个平时比较招摇的男生,为人也很热心,所以有很多朋友,人缘也挺好,放学的时候老是能看见他呼朋唤友的。

聂洱摸了摸头,对站在他面前的季遥说:

“季遥,能不能麻烦你今天放学帮我值一下日啊?”

季遥捏了捏手上的粉笔,今晚吗?可是今晚......

聂洱也许是看季遥的脸色很犹豫,他连忙双手合十,“季遥,我知道你最好说话了,我今晚真的有急事,十万火急,天大的事!你就帮我这一次!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季遥抿了抿唇,看着聂洱因为她迟迟不回应而急得通红的脸,季遥确认道:

“你真的有急事?”

聂洱愣了愣,随后疯狂点头,“是啊是啊,真的特别急!你看,我周围人都问了一圈,都没空,我就只好来找你了!”

季遥接着道:“那你要跟劳动委员说一声。”

聂洱赶紧接着道:

“我已经跟劳动委员讲过了!”

季遥在心里叹了口气,嘴上说道:“好吧。”

聂洱仿佛就等着她这句话,高兴得整个人都松弛了下来,季遥接着问道:

“你今晚是什么值日?”

聂洱飞快地说了句“清理垃圾桶和倒垃圾”就冲出教室走了,落在季遥耳朵里,连“谢谢”的尾音都模糊不清了。

季遥把粉笔放回粉笔盒,教室里重归寂静,零星一两个在教室写作业的人从头到尾头都没抬一下,根本不关心外界发生了什么。

季遥拍了拍手,出发去食堂。

到了食堂左侧的位置,季遥一眼就看见跟她招手的凌灵,凌灵把煲仔饭往她面前一推:

“喏,这是你的,刷的你的卡。”

凌灵把校园卡推给季遥,季遥拿过来,把绳子转几圈收紧。

凌灵一边狼吞虎咽,一边问道:

“你怎么来这么晚?要不是我帮你打饭,你现在可吃不上这个饭了!”

西平中学作为西平最好的学校,同时作为全省排名第一的学校,食堂建造得非常霸气且豪华。

整整一栋楼,一共三层,有各种特色窗口,品类之丰富堪比大学食堂。

在西平中学就读过的学生们纷纷表示,任何一个进该校读书的学生,都得胖五斤才能毕业。

季遥把筷子并齐,开口道:

“聂洱找我换值日,就耽误了一点时间。”

凌灵皱眉:“他找你换值日?你们俩又不熟,他找你干嘛?”

季遥用筷子戳了戳饭,低下头说道:“不知道。”

凌灵生气地一拍桌子,“肯定是他看你好说话!我以前就听说他老找人替他值日,每次都说下次还,每次都赖掉。估计是没有人愿意帮他忙,才找上你的吧!”

季遥歪了歪头,“但是他说的挺紧急的,我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凌灵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你在我们班简直是出了名的好说话!人人都能找你帮忙!你什么时候能改掉这个坏毛病!”

季遥吃了口饭,冲凌灵笑了笑,“但是我俩不也是因为我帮了你忙才熟悉起来的吗?”

凌灵扶额,“行吧行吧,快吃饭吧!”

快要走时,旁边的桌子来了新的人,一边坐下一边大声说笑。

季遥瞄了一眼,跟他们穿的是不一样的制服。

凌灵一边端起盘子往外走,一边凑到季遥身边耳语:

“国际部了不起啊,装什么装。”

季遥瞪大了眼睛,跟凌灵对视,凌灵赶紧说:“我超级小声!他们肯定没听到。”

季遥也回头望了眼那边那张桌子,桌子上是三男两女,五个人正在大声谈笑吃饭。

凌灵说的那几个人是西平中学的国际部学生,西平中学的国际部是和英国联合培养,并且在国际部读书的学生和本部分开管理,也不参加高考,届时申请国外的大学,和本部的学生升学路径很不一样。

由于是分开管理,所以他们并不用遵循本部的校规。“中英班”国际部在另外一栋楼,但是偶尔也会在食堂碰到,凌灵之前跟国际部的学生有过过节,所以连带着看他们国际部所有人都不顺眼。

凌灵走出食堂大门,拉着季遥叹了口气:“不过有时候还真挺羡慕他们,不用高考,不用天天刻苦读书!”

季遥认真拍了拍凌灵的肩,“其实你没有很刻苦,都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你真的在这方面很有天赋。”

凌灵哭笑不得地说:“我开玩笑的!我再有天赋也不能跟大学霸你比吧!我要去平方根买袋酸奶,你先回教室吧!”

“平方根”就是学校的小卖部,季遥目送着凌灵远去,然后一个人往教学楼走。

只是一到教学楼,就在楼下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陆泾。

季遥还没忘今天白天在他们班门口发生的事,她并不打算出声,也不打算打招呼。

既然凌灵不打算继续找陆泾,那她也没有和他来往的必要。

季遥把头低了下去,打算从楼梯口的那三个人旁边快速走过去。

陆泾和他那两个朋友拿着水靠着栏杆闲聊,季遥向他们那个方向走去,不得已听到他们几句聊天。

陆泾旁边的那个戴眼镜的男生大叫道:“我去,哥,这双鞋你买到了?”

季遥余光看见陆泾把一只穿着荧光色鞋子的脚从楼梯的三层阶梯上放下,懒懒地说了声“是啊。”

那个戴眼镜的男生接着惊叹道:“海外买鞋一定很麻烦吧!我听说转寄什么的就要好久!”

陆泾懒懒的声音再次响起:“还行。”

戴眼镜的男生接着说道:“不愧是你,哥,这么难搞的鞋你都拿到手了。”

季遥朝着他们越走越近,想到上午发生的事,并不希望他们认出自己,也不想跟这群人再打交道,只想快点走掉,回班上写作业。

季遥和陆泾擦身而过的时候,季遥听见陆泾双手插兜说道:

“也不看看你哥是谁?我买了双你的码的,你回头试试。”

“我去!哥你这么记着我!我爱死你了!”

季遥暗暗觉得夸张,更加加快了脚步,就在季遥正要拐弯的时候——

“季遥!”

季遥以为是自己幻听了。

“季遥!”

还真的有人在叫自己。

季遥回头,望向陆泾那个方向。

三个人都朝自己看来,季遥看向出声的人——站在陆泾和戴眼镜的男生旁边的第三人。

曲项不管陆泾和卓因的眼神,径直走到季遥面前说:

“上午没来得及打招呼,季遥,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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