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归京

腊月十五,老皇帝在深夜咳了半碗血。

消息从京城传到蓟州用了三天。不是走兵部驿路——兵部驿路到蓟州最快也要四天。是沈时渊的私驿,每到一个驿站换马不换人,驿使在马上啃干粮喝雪水,跑死了两匹马,把一封只有三行字的密信送到了周世安手里。

萧景曜是被赵瑾从铺上叫起来的。他的风寒还没好利索,喝了老太医留下的汤药之后退了烧,但人还是虚的,夜里睡觉裹着两层毡毯还觉得冷。赵瑾推门进来的时候他正蜷在铺板上,睫毛上结了一层薄霜。蓟州的腊月能把帐篷里的水壶冻成冰坨子,他睡觉的时候把大氅盖在毡毯外面,大氅的皮毛领子上全是呼出来的水汽凝成的白霜。

“殿下。京城急报。”

他睁开眼睛。赵瑾没有点灯——油灯里的油在子时过后就冻成了半凝固的膏状,点不着。月光从帐篷缝隙里漏进来,照在赵瑾脸上,那个表情他在鹰嘴峡出战前见过一次。他掀开毡毯坐起来,接过密信。信纸被体温捂得半化不化,纸面上的字迹是周世安的亲笔。他凑到月光底下看,三行字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

“陛下病危,储位将定。速归。”

他把信纸折好,放在枕头底下。然后开始穿靴子。

“什么时辰了?”

“丑时三刻。”

“备马。一刻钟后出发。”

他穿靴子的动作跟平时一样利落,只是弯腰的时候多喘了一口气,风寒还没好透,肺里还有痰,喘气的时候能听见胸腔里细细的哨音。他把弯刀挂在腰间,把大氅裹紧,把案上那几份还没批完的军务文书码整齐放在桌角,用镇纸压好。镇纸下面还压着一张他昨天写的条子,是给周世安的——粮仓存粮还能撑二十天,柴火够用一个月,新兵刀法训练不要因为天冷就停。他想了想,又抽出条子在下面加了一句:“药已服完,烧已退。勿念。”

赵瑾站在门口,看着他把条子压在镇纸下面。萧景曜环顾了一圈营房——那张铺了他大半年的铺板,那张被他当书案用的旧木桌,墙上挂着的备用的弓弦和箭壶,窗台上那盏油灯旁边放着半块没吃完的杂面饼。这间营房不大,从门口到窗户走三步,从左边墙到右边墙走两步。但这大半年里他在这里清过账、画过舆图、握过刀、发过高烧。他在门口站了片刻,吹灭了窗台上那盏已经冻住的油灯。

营门外,周世安已经在等着了。他披着一件旧羊皮袄,手里没端酒碗——这是萧景曜第一次在夜里见到他没端酒碗。寒风从校场上刮过来,把他花白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他身后站着十几个将领和亲兵,有人举着火把,火光在风里呼啦啦地响。

“马备好了。路上有三个驿站可以换马——沈时渊的私驿,凭这块牌子就行。”他把一枚铜牌塞进萧景曜手里。铜牌不大,边角磨得锃亮,牌面上刻着一个“沈”字。

萧景曜低头看着那枚铜牌。那个“沈”字刻得不深,但笔画很稳,看得出刻字的人手劲很匀。他把铜牌翻过来看了看,背面没有字,只有一道深深的划痕——大概是被人用刀刃刻的,划痕边缘毛糙,跟那个端端正正的“沈”字不是同一个人刻的。

“他什么时候给你的?”

“很久以前。”周世安没有多说,“现在能用上了。”

萧景曜把铜牌揣进怀里。赵瑾牵着他的枣红马走过来,马背上搭着简单的行装——水囊、干粮袋、一条备用的毡毯。他自己的黄骠马跟在后面,马背上也搭好了行装。周世安看了一眼萧景曜上马的动作——这次没有在鞍桥上多按,干净利落地翻身就上去了。

“殿下。”周世安走到马前,仰头看着他,声音压得很低,只够两个人听见,“京城的水比蓟州深十倍。您想好了再跳。”

萧景曜低头看着这个老将。月光照在周世安脸上,那道旧刀疤从眼角拉到下颌,在夜色里泛着隐隐的青白色。这个人在蓟州教了他大半年——教他握刀,教他带兵,教他怎么看舆图怎么设伏怎么在黑松林里摸黑行军。他们之间没有行过师徒礼,但萧景曜知道,自己这辈子认的第一个师父不是京城里任何一个大儒,是这个满脸刀疤、喜欢喝烧刀子的老将。

“我已经跳过一回了。”他说。

周世安刀疤动了一下——那是他在笑。“京城有人等着你跳。你自己知道是谁。”

萧景曜没有回答。他攥紧缰绳,双腿轻夹马腹,枣红马甩了甩鬃毛,踏着冻硬的雪地往南走去。赵瑾带着四个亲兵跟在后面。马蹄声在夜色里沉闷地响了一阵,渐渐被风声盖住了。周世安站在营门口,直到那几骑的背影完全消失在雪雾里,才转身往回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对旁边的亲兵说了句:“去把殿下桌上那份文书拿来——他批完了,该发了。”

从蓟州到京城,八百多里路,萧景曜走了不到三天。

第一天还能在驿站换马,第二天开始雪越下越大,官道上的积雪没过了马膝。驿站之间的间距是六十里,平时快马一个多时辰就能到,现在要跑将近三个时辰。赵瑾提议在驿站歇一晚等雪小些再走,萧景曜说不。他把水囊里的水倒掉一半,换成驿站伙房里滚烫的姜汤,仰头灌了两口,把水囊扔给赵瑾,翻身上马继续赶。

第三天凌晨,他们进入了顺天府地界。雪停了,天边露出一线灰蒙蒙的晨光。官道两旁的村庄还在沉睡,烟囱里还没有炊烟,只有几条野狗在路边瑟缩着,看见马队过来夹着尾巴跑了。萧景曜在马上吃完了最后一块干粮——干粮冻得硬邦邦的,他用牙齿咬下一小块含在嘴里等它慢慢化软。干粮没什么味道,只有麸皮的粗粝感和一点盐味。

他脑子里过着所有可能。太子在京城经营了二十多年,六部里有一半是他的人,禁军里三个统领全是他换上去的。三皇子远在太原,但他在京城的眼线比东宫的马蜂还多,晋王府的私兵据说已经扩充到了三千。五皇子是个病秧子,但他母妃是皇贵妃,在宫里说得上话,前朝也有几个老臣愿意为他出头。这趟回去,太子的刀会最先砍向他——他是皇后嫡出的七皇子,赵崇海案是他查的,太子党恨不得把他挫骨扬灰。三皇子会拉拢他,拉拢不了就会想除掉他。五皇子那边态度不明——也许想结盟,也许想坐山观虎斗。但不管谁怎么想,他都是靶子。

沈时渊是敌是友,他至今分不清。那个人把他从户部调到蓟州,逼他查边饷案,让他在校场上跑操,在鹰嘴峡第一次上阵。那个人的私驿三天就把密信从京城送到了蓟州。那个人给了他一块铜牌,让他能在回京的路上每一个驿站换到快马。那个人派太医和药材从京城赶到蓟州,跑死了一匹马。他做这些事的时候什么都不说——连“安”字都不回。这个人到底是把他当棋子,还是当别的什么,他说不清。但他知道他必须回去。

他把手伸进领口,摸到那半枚铜钱。铜钱被体温捂得温热,断口的边缘在指腹下光滑而锋利。马背颠簸,他攥着铜钱的手指随着马步一松一紧。他忘了这枚铜钱是怎么来的——只记得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有人在雪地里把它塞进他手里,说了一半留一半,就算走散了也能拼回来。他不记得那个人的脸了,但每次攥着这枚铜钱,他都会莫名其妙地安定下来。他把铜钱贴在胸口上,心跳隔着铜钱硌在掌心里,一跳一跳的。

天边越来越亮。远处的地平线上,京城城墙的轮廓已经从灰蒙蒙的晨雾里浮现出来。崇文门的城楼飞檐翘角,檐角的铜铃在晨风里轻轻摇晃。城墙上积着雪,被初升的太阳一照,晃得人眼疼。他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然后收回了目光。

铜钱还在。他也在。京城就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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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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