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自然而然地以为,她口中的‘他’依然是指于连,斟酌半天,还是说:“也是,现在时代不一样了,没人规定非得女孩子家来做饭。只不过,那位倒不像是个愿意下厨的个性。”
他目光看向客房,那人此刻都还没起床。
林素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客房,垂眸笑了笑,不过多解释,只一味给陈平夹菜。如今外面天热,经常在外跑的人,若空着肚子,更容易身体不适。
陈平犹豫了一下,还是搁下筷子,斟酌道:“于先生毕竟是客人,咱们不等他起床,便在这用餐,是不是……”
林素打断他:“没事,他马上就起来了。”
陈平正疑惑她为什么说得这么笃定,就见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从门口走了进来,站在桌前向林素示意。
林素指了指客房的方向,说:“麻烦了。”
几个人鱼贯而入,在陈平震惊的目光中,没过多久,于家那位祖宗便套着睡衣走了出来,脸色像烤糊的锅底一样难看。
林素抬头对他笑,温柔地打招呼:“中午好。”
于连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瞪视着她。陈平默默站起了身。
“你说身上酸痛,所以我才找了几位城里手艺好的按摩师傅过来,想着帮你按一按,多少缓解一下。怎么?吵醒你了?”她神色自然,说得冠冕堂皇。
能不将人吵醒吗?他正睡着,就见几个人讨债似的走进来,说一句‘打扰了’,上手就扯他身上盖着的毯子,钳子一样的粗手在他身上又掐又捏,这玩意儿能叫做按摩?若不是双方都是男人,他要被吓死在当场,以为钟城县这么个小地方鱼龙混杂,竟然有人敢入室猥}亵!
但如果就这样发作,又显得他沉不住气。于连忍了又忍,最终什么都没说,转身去浴室洗漱,穿戴整齐后,又是衣冠楚楚、人模狗样。
林素轻轻一笑,将备好的饭菜推到他面前,一边和他说今天的行程。
“你如果觉得累,可以让那几个师傅跟我们一起去,总之已经付过钱了,让他们跟着,随时帮你捏一捏、按一按,也是可以的。”林素轻声道。
于连将一根西芹咬得嘎嘣响,抬眼看那几个男人抱着胳膊站成一排,像一堵人墙似地杵在那儿,倒不是像来给他服务的,像是来要他命的。
他脸上的神色黑了又黑,刚才被人又捏又掐的画面和触觉,像病毒入侵一样时不时在他脑子里蹦出来,憋着气说:“随便。”
一下午,于连虽然脸色都不太好,但跟着林素在县里游览时,倒也算得上听话懂事,一路不吵不闹,甚至听得比前两日更认真。当林素说到对一些地方的规划时,他还会点点头,与她讲一讲自己的见解。每次说到紧要处,她都会微微意外又赞赏地对他点点。
于是,于连的脸色便更黑了一点——在她心里,他到底是个多么不学无术的人?随便说两句独到的见解,就能让她这么意外。
心里虽然这么腹诽,他仍是在她无声的鼓励和引导下,说了许多对这个地方的规划、想法。说到后来,反而他越来越投入,觉得她那日说的不错,这里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地方,但更适合他们俩这样处境的人施展拳脚。
等太阳渐落时,他因为过于投入,都没发现天色已晚,问她接下来要去哪。谁知他兴致勃勃,她却淡淡一笑,看了看表:
“没剩几个地方了,改日再去。今天我还有事儿,一会儿让司机先送你回去。”
她将人好好送上了车,又嘱咐陈平将车开平稳些,不然天热,容易晕车。还嘱咐到了之后,给她报个平安。
一番做派礼貌又得体。于连等车开动,看她在路边拦了出租车,这才发觉,她竟然就这么扔下自己走了。
“于先生,那我便先送您回去。”陈平见他脸色不虞,谨慎着开口。
于连翘起腿,仰靠在后座椅背上,不与人呛声时,看着倒挺斯文矜贵的。
他手指在膝头敲了敲:“不急。你们这儿有什么消遣的地方,先送我过去。”
橙黄色的出租车在城市中穿行,在新城区的一处街口停下。
林素下了车,付款后与人道了谢,转身往正在施工的街区走去。
这条街作为示范区的休闲商业区,是整个项目规划的核心之一,但这两天,林素没有急着带于连来看。
人大约还气着,总不适合这时候火上浇油。
整个街区像一个柔和的u型,中心的外部建筑是最核心的地方,包括许多店铺的外立面也正在进行重建改造。
程峥的店在街道口往里数第五栋的位置,那时候他还逗笑着问她:“这么好的地盘,你优先让我选,算不算以权谋私?”
她嫌他没正形,故意回:“我是生意人,只看利益,如果将来经营得不好,迟早要收回来,交给别人的。”
他勒着她的腰,在耳边笑她狠心,全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林素有几日没有来过程峥的这家店,如今站在外面看,外立面那些过度破损的地方,在保证做旧风格的前提下,都已经得到了修缮。几处设计不合理的窗户,也被换成了采光更好、更有氛围感的双层玻璃。
他这个人平时看着吊儿郎当、粗枝大叶,但凡是她交代的事,他总是做得很好。
店面临时装的钢制大门敞开着,林素迈步走了进去。
屋子里的工人像是刚刚离开,地面上还散落着一些闲杂物品没有来得及收拾,泥灰四处散落。后面的库房中叮叮当当,店里却不见熟悉的人影。
吧台旁边的行军床上夹着一个床头灯,一个熟悉的、银质的打火机在枕头下露出一角。林素认出来,那是她送他的打火机,想必那地方也是他平时暂时休息的地方。
她以为程峥在屋后面忙活,便走过去,在行军床旁的高脚凳上坐下等他,随手拿起床边搁着的书。
书是一本叙事宏大而沉闷的古典小说,是两人在一起时,她对他提起过的书。
她工作太忙时,有时候睡眠不好,在他家折腾一阵后,如果他熟睡,她却醒着,林素往往会选择随身带一本书看。
那天她正看着,他不知怎么迷迷糊糊地醒了,抬头问她在做什么,声音含糊地像梦中呓语。林素只当他没睡醒、在说梦话,她恰好又看到兴起处,便没理他。
林素不理他,他就恼了,将她一把拽过来箍在怀里,头抵在她肩头问:“什么破玩意儿,也值得看得这么专心?”
她嫌热,推开他,随口回:“闲书而已,你接着睡吧。”
程峥明显困得很,二十分钟前还嚷嚷着睡觉,这会儿沉默了片刻,不知道怎么又精神了,非要打扰她:“书里说的什么?讲来听听。”
林素专注的时候最不喜欢被人打扰,回应得也有些敷衍:“时代变迁、家族沉浮、女性命运,讲得都是你最不感兴趣的那些。”
他的头埋着,没回话。林素以为他又睡着了,也没多想。约莫半分钟后,他却猛地撒开手,翻身背对着她,扯过毯子盖住头,不吭声了。
林素看了看自己裸露在外的大腿,以及他裹得严严实实的后背,始终没弄懂他突然发什么神经。
第二天一早醒来,穿戴整齐,又见他站在厨房,一边替她热着牛奶,一边举着那本书看。见她过来,冲她一扬眉:“写来写去,不就那点事儿?”
林素没理他,让他把书还给她,别沾上牛奶,弄脏了。
她以为他不在意这些东西,没想到竟然还偷偷买来看。
林素将书放在膝头,砖头一样厚重的书,书页很新,只有前几页有大大小小的折痕,不同的外国角色名被他用红笔圈起来,书中还夹着一张纸,上面是手写的角色关系图。
她捏着那张纸,几乎可以想象得到他看书时的模样——皱着眉,嘴里嘟嘟囔囔,明明没有耐心,偏还要强忍着去看,说不定还要爆几句粗口,恐怕上学念书时都没这么较劲过。一切都只是因为她一句无心的‘挑衅’。
她忍不住轻笑出声,神色温柔。无论是打火机还是书,即便他不常住店里,他所停留的地方,也随处可见她的痕迹。这样的事实,让林素感到愉悦、妥帖。
“你哪位?有什么事儿吗?”
徐天在备用库房收拾完东西走出来,就看见灯光昏暗处坐着一个人,他没看清面目,本能地警惕起来——施工的地方,最容易有人浑水摸鱼来偷东西。
林素抬起头,朝他望去,脸上的笑意尚未完全散去,一向板正冷淡的人,便显得格外温柔、亲近。
徐天一愣,说话都有些结巴:“你是那个林…林…”
第一次肉眼见这么漂亮的人,话都不会说了,上来就叫人家林林。
林素神色已然淡了下来,重新变得礼貌、恰到好处的疏远:“我见门开着,以为他在。你们老板呢?”
徐天终于捋直了舌头,脸却微红:“哦,峥哥!您是找他说工程上的事儿的吧,前两天我们刚在电视新闻上见过你,你是这个项目上的头儿。”
“只不过,峥哥前两天淋了雨,感冒发烧的,一直没好利索,这两天都没来。”
“病了?”她有些意外,眼神飘忽落在行军床上那个打火机上——她给他的东西,他一向随身带着的。
林素笑了笑,又问:“他这两天都没在店里?”
徐天点了点头。
林素起身,对他道了谢,将书放回床上,随手抽出枕头下压着的打火机。
“今天是我冒昧打扰了,天不早了,收拾完也早些回去吧,辛苦你自己在这里忙活。”她冲徐天道谢。
等人转身出了店门,徐天才堪堪回过神。
他猛然觉得,程峥前两天说的话一定是在忽悠自己,他的女朋友要是真比林素还好看,干嘛藏着不见人呢。
老城区。
程峥一觉睡醒时,屋外天色已暗。
他身体素质一向好,偶尔有个头疼脑热,也从来没耽误过事儿。这次或许是淋了雨,又进屋吹空调,还灌了自己那么多酒,几重刺激压迫下,身子终于扛不住,吃了药昏昏沉沉的,现在醒了,整个眼眶仍残留着酸痛。
他坐在床边,随手将空了的药片扫进垃圾桶里,拿过手机,想给店里头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笃笃笃。
出租屋的门被人敲响。程峥站起身,过去开门。
“程叔叔!”一开门,杜宾犬那么高的小人儿,顶着个西瓜头的发型,一见程峥就扑上来抱住他的腿,仰着头与他打招呼。
程峥看向站在后面的张蕾,打了个招呼:“怎么过来了?”一边说,一边拎着小孩儿的衣领,将人拎开:“离远点儿,都是细菌。”
张蕾冲他微微一笑:“不放心你,过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