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味道1

“路过物是人非,世间始终你好。”

——杨绛先生

我经历的事情不多,值得一提的东西也少之又少,能拿出来说的,大概也就是我这一路走来,平淡似水的生活了。

人常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万幸,有生之年,在几座不同的城市里,遇着了那么五六个,多是认识十年有余,有的已陪我走过了十五个春秋。

现在,都已成了家,天南海北的住着。

结了婚的人,大多都忙。

忙着工作,忙着家庭。不经常联络,但也不会因此影响了彼此的关系,若是没有外界的干扰,聊起来,总是没完没了。

这一点,身边新认识的人都觉得新奇。

在TA们眼里,依着我的性子,多半是没什么旧相识的,能与人聊的话题,理应寥寥无几。(当现实与揣测,相距千里,不免惹人心生非议。)

每个城市,都有属于它自己的味道。

而走过那座城的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会用一种特殊的味道,来诠释自己对于那座城市的印象。

《油茶配生煎包》

小学最后半学期,我转学去了L地。学校是我一个亲戚帮着托关系找的。有亲戚陪着,第一次去那座城市,我家人并没有送我去。

虽说是爸妈那一代的家人,但当时我和她关系处的并不是很好,有点怕她。

到了那里,首先学会的是自力更生。

她教我做饭,并不是站在旁边手把手教的那种。而是她和她另一个朋友,双双侧躺在床上,手支着脑袋,隔着一段距离,她嘴上怎么说,我手上就怎么做。

摘菜,洗菜,切菜,下锅炒,放多少佐料……

这些都不难,以前在家也常见爸妈做过。

只是那注视的目光,太过于懒散。背后两两闲聊的话语,对一个孩子来说有点伤人。

以至于,更加的拘谨。还好,以前有帮过爸妈打下手,所以自己第一次动手做,虽然生疏、吃力,但还是磕磕绊绊的做出了一道菜。

看着自己做出的菜,当时特别的想回家抱着我妈哭。只要能立马回去,哪怕是三伏天里让自己灶下生火,都是愿意的。

她带我去外面吃的第一顿早饭,点的是油茶和生煎包。

装油茶的容器不是一口锅,而是一个类似于超大号烧水壶的容器。握住上面的把手,将容器向一侧微微倾斜,便有液体从细长的壶嘴流到碗里。

是那种粗口大碗,满满的一碗放在面前的木桌上,碗里浮着细细的海带丝,豆腐皮,花生碎,往上直冒着热气。

用瓷汤匙上下舀动碗里的油茶,一起一落间,有点像下雨时细细的雨帘。从空中落下时,由于太过密集而连成细线,打在伞上,再顺着伞布往下滑,最终滴落在水洼里,激起一圈圈涟漪。

放在嘴边吹一吹,再送进嘴里吃掉。味道很可口,再配上碟子里酥脆馅足的生煎包,在寒冷冬日里,第一次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丝家的味道。

在陌生的城市,班级里没有一呼百应的同学,出租房里没有洗衣做饭,嘘寒问暖的家人。要做的只是让自己适应周边的环境,尽快的融入进去。

在那的五六年里,真的发生了好多的事。

为了能对得起自己的胃,不得不自己学着做好吃的饭菜。同时也遇到了好多真心待我的人,结识了几个好友。

高一时,搬到了新校区,那里有一条小吃街。

最喜欢的是冬天的早晨,天蒙蒙亮时去上早自习。会去早餐店叫上一碗油茶,配上几个生煎包。

虽然那时,为了盈利,好多店主开始偷工减料,加好多淀粉来让油茶显得浓稠。好在,还有当初喝的那个味道。

在那里,有几样印象深刻的食物:冬天下晚自习时的烤红薯,很甜;有家店的板面,又长又厚,那种辣和麻,让人欲罢不能;以前一元钱四个的白面馒头,四四方方的,又大又实在。后来一元钱只能买三个、两个……还是那种长长的,松软的。像个虚胖的白团子,一捏就软。

但最爱的,还是那碗冬日里冒着热气的油茶,配着生煎包来吃。

《豆汁》

后来,也许是一个地方待得太久,有些腻了,再加上发生了一些事,便和朋友去了M地读书,那个班级有我家人认识的人。

那里学校旁边的房子很难找,房东有些不着调。那里的同学每天埋头苦读,不如之前班里的同学友好。那里的学生消费水平不高,吃饭穿衣都要注意。不然总是会显得我俩另类。

有次换季了,衣服不够穿,俩人去逛街买了一件。穿上的那天,同学说,这是不是在某某店买的,当时我正好路过。不过那种专卖店,我从来都不敢进。

旁边几个人点头附和。

我和朋友互相看着对方,眼里写满了无奈。就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衣服,哪里值得被作为谈资拿来说教?

不在一个点上,还是笑笑,少解释为妙。

那天晚饭,去了同学介绍的一家豆汁店。

自小挑食,又是第一次去吃,点的时候特意跟老板提前说了一下有哪些不能吃的。

老板说,别担心,这些都没有。

端上来时,白白的一碗,不同于老北京风味的。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在上面撒些腌制的黄豆,炒芝麻碎。我呢,每次都会加腌制的黄豆。

记得在L地的时候,在第一个住处的旁边有家豆腐磨坊,第二处租住的地方卖豆芽。刚开始会多买些,次数多了也就吃腻了。

人嘛,就是在这的时候想吃那,在那的时候想吃这,有了也就开始想别的了。

在那的一年,美好的记忆不多,唯一庆幸的是我多了一个知心朋友,喜欢上了TA故乡名叫豆汁的食物,每次都可以毫无顾虑的点它,然后全都吃掉。

《桂花》

大学毕业后,我和几个室友留在了H地,一起租了套四室一厅的房子。

客厅很大,因为一个飘窗以及窗外成片的花木,那片花木里有我唯一认识的桂花,我选择了向北的那间房。

一楼,不用乘电梯,对于当时还害怕乘电梯的我,再好不过。

那一两年里,多是一个人在家学习,很少出去。一周出去买够一周的水果蔬菜,十天半个月跟朋友去逛次街,买买日用品或者衣服,其他时间都呆在家里。

每天给自己制定计划,几点早读练口语,每天看哪本书,要看多少页,什么时候做饭休息。

日子过得像是安了发条的机器,重复地运转着。

一起生活,要相互迁就的地方很多。为了少些麻烦事,时间久了,会记住TA们上下班以及休息的时间。

每次早起洗漱会避开TA们上班的时间,休息日会声音小些,免得吵到TA们睡懒觉。下了班,会在一起聊聊最近的热播剧,听TA们说说工作上的琐事。

休息好了,再进房间学习。

一个人的房间是安静的,外面有丁点声响都能听到。后来,习惯了听脚步声去猜人。有时听着门外的脚步声,能根据脚步声的轻慢缓急,推测是哪个室友,当时又是怎样的心情。

十月,在桂花飘香的季节里,会忍着冷风,把窗户打开,在夕阳西下时,搬一把椅子,靠着飘窗的护栏,闻着随风飘来的桂花香,看窗外的世界。

那段时间,没事也会多出去走走。

室友会问我,“怎么突然转性了,喜欢出去了?”

我说,“因为窗外的桂花开了。”

对的,因为桂花开了,我想多出去感受一下走在路边,迎风吹来的阵阵的花香味,换一种心情。

那段时间,就连平日里涂的护手霜,都是桂花味的。

有次在小区里散步,接到了我爸的电话。

“咱老家门前以及院子里的桂花开了,可香了,你奶还收集了不少,可惜你不在家,见不到。”

当时正站在一棵银桂下面,向空气里轻轻闻了下,对着电话那头说,“嗯,真的很香,很好闻。爸,我现在分得清金桂和银桂了,虽然开的时间有些不同,但都一样的香。”

电话里传来我爸的笑声,说,“傻孩子,一个人在外面,要记得照顾好自己,夜里风大,别着了凉。”

我说了声“好”。

那边回道,“乖,听话。”

从此后,这三个字,成了我的心头好,每每听到,心情总是会变得平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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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说我
连载中林晚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