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的生命都是无趣的,不会掀起很大的波澜。好事跟坏事颜色都淡淡的,记着的人也不清楚,带着些罗曼蒂克。
展春序不知道他走的路是好还是坏,似乎走了许多弯路,似乎也别无选择。从记事起,他就要学许多东西撑面子,在亲朋面前表演节目,越学越多,最后什么都是泛泛之谈,没一样精通的。
这些事情他都能辩驳,只有一件,如果他能预见未来十年发生的事情,还会毫不犹豫地握住那只手吗?
“妈,我出去了。”春序拿上挎包没等妈妈说话,就先一步离开家门。
“晚上回来吃饭!真是要管不住了…”孟钊对春序有些溺爱,左不过不从她肚子里爬出去的,溺爱些也没关系,随他去吧。
秦皇岛的2001年,一切才刚刚开始。这座坐落于北方的漂亮城市因为靠海背山,冬暖夏凉。不过现下七月流火,没凉快到哪里去。
春序蹬着自行车穿过一排老杨树,路过甘蔗摊又回来,买了两杯甘蔗汁,握在手里已经温温热了。
“阿展,这儿。”宴宁向他招招手,她已经穿上志愿者的马甲了,春序也从挎包里拿出那件马甲搭在身上。
宴宁,展春序的初中同学,也是未来的高中同学。阿宁长得不算高,有些瘦,但并不疲弱,气色很好。头发剪到齐肩,淡白的鹅蛋脸,穿上那件衣裳更鲜亮了。
“阿展,其实我还挺奇怪的,你怎么想来当志愿者啊?这可累人了。”
“我呢,就是想找点事儿干,你不是也一样?”春序反问回去。
宴宁勾起嘴角伸出食指在空中晃了晃,然后从侧兜里拿出一本小册子递给他。
“当然不是了,我这是为人民服务。”
“好啊,那我也是为人民服务。”春序笑着说,递给她一杯甘蔗水。
“真有心啊展春序,不贫了,先看看这个册子,就是两个,去铲小广告,让大家去新街上摆摊儿。”
“没问题,那我晚上还在这儿等你。”
“行,走啦。”
春序深吸一口气,这是他第一次当志愿者,一路上,他都在想怎么跟人家说更好,怎么不讨人嫌。他想到人会多,到了才发现居然到了这种地步,人挤人,秦皇岛哪儿来的这老些人,半个区都在这儿了吧!
春序不由得苦笑一声,行,也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他一个一个说过来,大家也不是熬人的主,春序跟前一个说了,周边的听见了也跟着收拾东西。他再往里走遇见了那人,或者说孩子。
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孩子这个词很恰如其分。
那人身量纤弱,五官并不舒展,但脸上已经没有鼓起的肉了。身前摆的是花瓣做的手链,还有这边儿常见的贝壳挂件。春序暗暗想这东西几乎这边的每个商贩都在卖,他怕是卖不出去了。
春序定定望着,他皮肤太白了,白得让他怀疑是不是生了病。肩膀很薄,连那件衬衣都撑不起来,肩胛骨微微耸起。
从刚刚春序走过来就没有动作,一直捏着衣角,似乎在紧张?在紧张什么呢?春序也无措起来,在想该怎么开口不会吓到人家。
“同学,可以这样叫你吧,咱们看着差不多。”
春序在他面前站定,离得近了,他发现这孩子脸颊淡淡发红。
“嗯,可以。”那孩子声音弱弱的甚至有些吃力,字头有奇怪的重音,虽然有些磕绊却不黏糊。
“你的东西也要搬,我帮你吧,刚刚看你搬的东西很重。”
春序目测他面前的几个箱子,还有他身后那辆小自行车就有些心疼,真是辛苦啊。
他不说话了,只红着脸点头。春序以为他是热的,把包里的甘蔗汁递给他。接了却没有喝,只是拿在手里摩挲。
“看你脸都晒红了,喝几口。你叫什么?在哪儿上学?哦…不好意思哈,我好像有点儿自来熟了。”
春序看他一直没有回话,反应过来是不是自己太过热情,以至于让人尴尬了。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搓了搓手心,确实啊,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就会给同龄人送吃的,人家不觉得里面下毒就算好的了。
“没,没,我叫任书情,开学在一中上,呃,上高一。”
“我也是,好巧啊同学!我叫展春序,春天的春,序章的序。你摆的这是什么花啊?”
书情看他搬了箱子,急忙去推身后的小车,没有骑上去,两个人这样并肩走着。
“茉莉花,往东走是青龙县,大家都种这个。”
“啊!我知道,你家是那里的吗?真好,我记得那里还产板栗,风景还很好。”春序冲着他笑,露出几颗牙齿。
春序比以往走得更慢一些,他发现倘若按照他的速度,会和书情错开一个身位,书情要隔一段路小跑一下才能赶上了。于是他迈的步子很小,动作也慢下来,与书情并肩走着。
两个人之间保持着些距离,衣袖不会碰到,不过影子却已经融住了。
这个距离很好,能好好去欣赏书情的脸。他脸上没有那许多累赘的东西,皮肤很白,但更像是半透明,眼皮上的血管很明显,青色的,从眉毛蜿蜒向下,隐没在鼻梁前。
书情手背上的血管也很明显却不凸起,很细,小河网似的笼住,他攥住车把的时候,手背上的骨头就隆起来,像砍了河水枝杈的小山丘。
这段路并不长,在过了三个路口之后就到了,春序将他带到有树荫的地方,对他说以后都可以到这儿摆。书情点点头,他没有抬起头,只是眼睛看着春序,眼眶被眉弓挡着,看不出表情。
春序转身要走,又站定在他面前。踱一踱步,他想稍微留一会儿,和任书情聊聊天。人怀了别的心思,精力全堆在脑子里,身体就笨重起来,他膝盖一弯,狠狠趔趄了一下。书情下意识伸出手扶,看他没有真的摔倒,笑了笑搓搓手撂了回去。
“我最近都在做志愿者,这个。”春序指了指衣服上的标牌,画着两个颜色鲜艳的立体小人,算是开了话匣。
“我想买这个,能帮我串一个吗?”他指指。
“等一下,你先坐下吧。”书情将木箱子里的小马扎递给春序,示意他坐下。将串线、铁丝和放着花骨朵的盒子拿出来,说是串线更像是丝带,窄窄一条,很轻,被光一照波光粼粼的,海边拍照的少男少女总喜欢买一个。
春序把手递过去,书情拿丝带和细铁丝环了他的腕子,多留出一段串花骨朵,不会紧紧贴在手腕上。书情抬起头示意,不说话,似乎是在问这样松紧可以吗,春序点点头。
修的齐平的指甲在丝带上轻轻划了一下留作标记,书情的动作很熟练,细铁丝打了钩,把有些尖锐的尾端用一小节丝带缠紧,顶端穿上白净的珠子和绳结儿,之后才是花骨朵,密密实实地穿了两层。他的指尖时不时触碰到书情的手,只用了三四分钟就好了。两边留了很长的带子,系上应该会飘飘荡荡的。
这样看,书情的手指虽然细长,但是手很小,最起码比他的小很多。右手的无名指上有一点浅浅的疤痕,不仔细看倒是看不出来。应该有年头了,伤疤处的皮肤比旁边颜色更浅,又因为增生,那处的纹理与旁边都不相同,淡粉色的肉微微凸起。
春序想,很多年前的那个伤口流了好多血,应该是划伤,伤得很深。小小的任书情会哭,哭得睫毛结成一簇一簇的,脸蛋儿都会憋红。
“你的手,很漂亮。”书情低着头没看他,声音也很小,飘到他的耳朵里。
“真的吗?”春序看了看手上因为练琴磨出的茧子,心想他人真好,这也愿意夸出口。虽然任书情没抬头看他,但他还是露出笑来,说:“你也是,指甲上有月牙,很健康。”
这都什么和什么,怎么说出这句话的?不过也确实是这样,书情没有留指甲,甲床透出一点粉色,月牙小小的,箍在甲根,仔细看连手指上又能透出血管的纹路。
“啊,是,是。”书情的动作怔住一下子抬起头,随即又磕磕绊绊低下。
手上的结系好了,小小的蝴蝶结,留了长长的尾巴,举起手腕大概要垂到胳膊肘。
“不好意思啊,我不太会说话…那我们就是朋友了?可以吗?等开学的时候说不定还在一个班呢,我叫展春序,记得我的名字。最近我会在这边做志愿者,可以随时找我的。哦对了,这个,这个多少钱?”
“没事,这个就算我送给你,我们是朋友了。任书情,我的名字,任书情。”他又说了一遍。
看春序又想说什么,他有点着急地从木箱里拿出刚刚他给的甘蔗汁。他似乎很排斥说话,比如说现在,不说话,只把那杯甘蔗汁拿在手里晃了晃。春序知道,他应该想说,礼尚往来。
“谢谢你啊,那我先走啦?明天见。”
春序转过身就走,胳膊随便晃着,那一截丝带也跟着飘起来。
“明天见。”
街上吵得厉害,他又走开了好几步,有没有听见他的明天见呢。书情明明想在他话音落下就说明天见,却怎么也开不了口,嗓眼儿一下被堵住,喘了几口气,发不出声。
明天见。
宴宁再看到春序的时候,很难不注意到他手腕上的手链,蹭着红色的马甲有些太扎眼。
“你怎么买这个了?好看。”
“我遇见了一个孩子,不过现在是朋友了,他送给我的。也是一中的学生,说不定开学之后还会再见面呢。”
“孩子…”宴宁觉得奇怪,不过放在展春序身上也正常,他总是用一些奇怪的名词和形容词,似乎这才是他的语法结构。
“他看着年纪很小,也不高,不过确实和我同岁来着。叫书情,任书情。”
宴宁不置可否,想提醒他不要随便用这种词,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春序人缘儿好,大概别人也不会在意。
春序告别了宴宁,天色将晚,他饶了路来到新街。街上的人已经换了一茬,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这儿,或许是想再见一见白天的孩子,和他再说一次再见。
不凑巧,他已经离开了。
春序看着自己手腕上的茉莉花,想到书情几乎半透明的皮肤,他的手凉凉的,摸起来很舒服。春序有些期待明天的见面了,明天要不要为他带一把遮阳伞,或者带一杯冷透的饮料,都好,都可以。
春序认定,这是他今后重要的朋友。
他离开新街,书情还想再留恋一下他的背影,高中第一个朋友。不过,再不回家妈妈会担心的。
书情转头离开,与春序的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