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一来晚宴的时间相当早,拖着他那不知道残废了没的脚挨个拜会了他母亲、他哥、他嫂子、戚家家主,遗憾地错过了已经变成尸体的戚大少爷,中途还和过来调查的归海煜打了个招呼。戚家宣布完订婚后,他就找了个角落一直休息到贺琛欢过来消遣他。
他自打第二次从晚宴上站起来就没找到机会接着休息过,参加晚宴的所有人似乎都赶着过来和他寒暄两句,秦一觉得自己像是登记员,一大堆子人排着队到他这刷任务点。
优雅礼貌的秦一在心底朝全场除了部分人之外的所有人翻了个白眼。
同样装得人模狗样优雅礼貌的秦淑直奔主题,先是扎扎实实调戏了一把归海煜,然后是把看起来品质过得去的甜点尝了一遍,向几个漂亮不谙世事的小帅哥抛了个隐晦的媚眼......可能还有几位误以为自己坠入爱河的小青年已经和她交换了联系方式。
......这效率,贺琛欢都大呼内行人,秦一怀疑这才是自家姐姐失踪十年突然出现的真实目的。
秦一和秦淑这两位出现得越高调,越衬得真正的主人公没什么存在感,几个稍微长了点脑子的宾客已经躲在一块低声讨论起来了,然后被戚家的几个旁系混入,被转移话题,芙洛俪兰站在二楼靠在栏杆上往下看,读着唇语,心想真是蹩脚的掩盖手法,她都有些等不及要看接下来的热闹了。
站在她旁边的并不是挽着她进场的贺琛欢,而是百无聊赖地仰头靠着栏杆的俞常。他穿着骑士制服,跟着归海煜一起来的现场,但显然他连认真工作的样儿都懒得装,礼服也懒得换,仗着自己皮相还可以、骑士制服也还算过得去,直接就这么混在宴会里带薪摸鱼。
芙洛俪兰睨了他一眼,说:“你好歹意思一下演一演。”
俞常:“我要是意思意思就直接下场把贺琛欢和许珩拉出来,告诉戚家凶手就是这两个家伙。你猜是贺琛欢先把我当场剁成肉泥还是许珩先把我五马分尸,还是戚家先觉得我是个疯子?”
芙洛俪兰用你是傻逼吗的眼神看着他。
俞常死猪不怕开水烫地看回来。
“......我真是敬佩贺琛欢,”末了芙洛俪兰道,“这么多年居然都没对你下杀手。”
俞常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我两在欠揍这方面,可以说彼此彼此。”
与各大领域都有投资、似乎有钱了几百年的秦家不同,戚家是依靠贩卖动物发家,早期干过抓野狗卖给火锅店、贩卖野味等不正当营生,后来不知干了什么积累了足够的资本,摇身一变,吃着老本的同时开始卖起了各种各样名贵且血统纯正的贵族宠物。
近些年来市面上流行各种各样自家宠物变成人的爱情小说,一时间掀起了养宠物的热潮,普通人家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挑自己最喜欢的品种带回家,幻想幻想怀里的猫或狗有一天变成了英俊帅气温柔的王子拯救自己:对此归海煜表示自己深受荼毒,因为最近明显是以他为原型的几部骑士小说里把他写成了白天是骑士晚上变回原形的条纹猫。
作者还表示她这么写是有事实根据的,不然为什么从来没人见过夜间活动的归海煜。
归海煜对此气出一口老血:......那当然是因为社畜下班了后要回家睡大觉啊。
普通人买一只,贵族小姐或少爷们则表示小孩子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当然是什么都要,戚家适时推出了宠物大礼包:流行的款式和品种全部都打包一份。价格当然也贵得人咂舌,有钱如秦一在听到价位也觉得牙疼。
......牙疼绝不是因为在教会那几年没怎么见过市面的原因。
在宠物市场戚家之所以能够一家独大,是因为他们售出的宠物颇通人性,似乎比别家的宠物更聪慧和与人亲近,甚至有些能够听懂人语:这简直就是造物的奇迹,戚家人如此宣传,这些宠物忠诚、温顺、不离不弃,你真的不希望你的人生旅途中能增添这么一种可爱的存在?
据说这些宠物之所以能通人性是受了戚家的老牌合作伙伴何家的帮助,何家是搞研究的,据说机缘巧合之下创造出了让宠物通人性的方法,而何家秦一非常熟悉。
他们不是第一次和何家打交道,印象比较深刻的是从秦淑手中买走了不能再变羊的南国公主,还有曾经试图从秦珏手里买走北岛的人鱼尸体,秦一毫不怀疑何家的副业可能是人口贩卖,不然怎么天天试图用钱买人。
尽管金钱能购买到人和尸体在皇城不算什么秘密。
摩尼埃尔对人血馒头见怪不怪,因为所有能牟取暴利的事业或多或少都要践踏人格或生命的尊严,有人贩卖奴隶、有人收高利贷,就连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秦家在几百年前也没准干的是杀人放火的事,大家只求明面上的干净和道德。
戚小姐举着红酒杯来找她,带着古灵精怪的笑容,秦一模模糊糊地想起,梦里那位把秦晟娶回家的女中豪杰也是这位戚小姐,只是似乎蝴蝶效应改变了太多事情,梦里的这名女子和秦淑是一派的英姿飒爽,而在秦一眼前的她则是摩尼埃尔女性教科书。
“我希望秦小少爷能帮我一个忙,”这位淑女道,“我想秦家也会希望未来的朋友是一个干净的家族,而不是一个手上沾了鲜血的家族,您说是吗?“
秦一低下头看着这位盛装打扮饱受爱情滋润的貌美小姐,回道:“你说得对,所以你想要我帮您什么?”
“不需要做太多的事情,只是一个举手之劳而已,毕竟我一个人力量太小,怕戚家一不小心就把事情给掩盖住了,”戚小姐伸出手,“希望我们合作愉快,秦家主,如果你有兴趣,到时候我可以捏着鼻子让你成为最后一笔黑色交易的受益人。”
“谢谢你的好意,我对那些黑色交易没有兴趣。”秦一笑了笑。
“对宠物没有到也正常,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猫猫狗狗,”戚小姐笑了,“那珠宝和人也没有兴趣吗?我绝不会在里面下套。”
“真没有。”秦一还是说。
他当然懂戚小姐的意思:今晚恐怕要发生什么精彩的事情,而戚小姐要借此把有些人有些事丢到明面上去,然后做主戚家和以前那些不干净的营生一刀两断,从此彻底成为一个干净道德的贵族,好继续往上发展,可那些涉黑的人肯定想要掩盖下去,所以想要让他帮忙推波助澜。
至于推波助澜的好处除了明面上的共同利益,还有那些涉黑人员还没出手的“货品”。
他很乐意帮忙,不过贩卖人口、贩卖非法实验宠物、拉皮条......从这些营生发展出来的货品或者说娱乐服务,他一概没有兴趣,而且厌恶。在神明冕下推演出来的梦里,他的确出入各种娱乐场所——是进入后坐在角落里看着别人闹腾然后买单的那个。
他会在角落里徐徐点上烟,隔着有些呛人的烟雾去看那些故作媚态的女人、谦卑恭顺的奴隶、那些被驱使着表演的动物.....无一例外背后都有一条庞大的产业链,而这些又黑又脏的是渗漏出来的细枝末节,珠宝、钻石、漂亮的皮革......他当然不否认这些东西是美丽的,但是一旦想到因为这些东西诞生的悲剧,他便恍然觉得它们无趣起来。
......他似乎有点过度理想主义或者奇怪的地方的道德感泛滥成灾的毛病。
他现在没有像那个梦里一样染着烟瘾,在女子的吟唱和酒水中沉睡,也不会午夜梦回,对着空旷的卧室全身泛冷。不过他现在看着这个喧闹的晚宴和手里的葡萄酒杯,看着戚小姐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实在是立场不太坚定:他才从教会里出来没两天就又后悔了,世界还是他小时候那个糟糕的样子,乏味又无趣,他为什么想不开要跑出来。
秦一摇晃着红酒杯发呆,觉得自己的样子有一点滑稽,他恍惚想起了小时候他隔着门缝看到的、晃着酒杯、靠在栏杆上往下看的贺琛欢,印象里他那寡淡的面部表情和此刻的自己没有丝毫分别,手里的酒液似乎下一秒就要抛向栏杆底下张牙舞爪的人群。
他没什么逻辑地想:他那位亲爱的、认为温暖不是常态的世界才有趣的老师,是时时刻刻都觉得世界有趣吗?还是也有一刻觉得这个世界无聊透顶?
他隔着人群看见了与他人交谈的贺琛欢,此时的他和梦里推演出的那个他已经别无二致了,也像一块温润而有距离感的黑玉,举手投足就不经意竖起了一块无形的界墙,但是他在面对自己时似乎没变过,还是那个十岁时喜欢调笑自己的缺德老师。
小说里说人的一生一共有三大错觉:有人敲门、自己对某一个来说是特别的、自己在未来不会沦为一个普通人。
此刻的秦一怀疑自己产生了这三大错觉中的第二个错觉:他觉得自己对贺琛欢来说是特别的,贺琛欢默契地和他保持着十年前的相处方式,而且他觉得这也极有可能不是错觉。
但是特别分很多种,有师生情的特别也有友情的特别,还有最让人受宠若惊的爱情,难得恋爱脑了一回的秦一在心底掰着指头细细思量了一下,觉得果然还是最后一种爱情的可能性更高。
......可怜的秦小少爷虽然说脑子里活了大概两世,但在爱情这方面还是一初出茅庐的菜鸟,可能是因为神明冕下推演时忘了加入小青年情窦初开的部分,所以他梦里的自己并没有谈过一段像样的恋爱:和皇女的事是政治联姻。
所以他喜欢我吗?秦一摸着自己的下巴想,应该也许是喜欢我的,我希望他喜欢我,毕竟他帅气又漂亮,某些地方温柔又可爱,像是一只矜贵的猫。他大概理解了人们喜欢养宠物的心情,毕竟如果贺琛欢是一只猫,他大概也会很想每天把猫抱在怀里......
等等......我不太对劲。
秦一猛得一激灵,鬼使神差地抬头。
果不其然,身着华服的芙洛俪兰趴在栏杆上微笑着看着他,甚至温和地朝他招了招手,轻声道了一句:“嗨。”
芙洛俪兰歪了歪头,她只有一米五的身高,穿着有白色蕾丝边长白手套,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个精致的洋装娃娃,笑容也是甜甜的,她没出声,张嘴缓慢地向秦一说了几句唇语,笑容说不出的狡黠。
秦一读懂了,芙洛俪兰说的是:你怎么用那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不过是最大限度地调高了此刻爱情在你所有欲求里的比例———还是说,你发现自己爱上了什么不能爱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