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洲不喜欢回沈家,苏寻一直都知道。
这天沈锦洲脸色阴沉,站在厨房里,本来是准备做晚餐的,但他也不做饭,就那么站着看终端。
苏寻窝在一旁的沙发里,看着自己被沈锦洲改的面目全非的排班表,早上的课程全取消了,只保留了半上午和半下午的。
苏寻一边吃着回家路上买的小蛋糕,一边偷偷观察沈锦洲。
不对劲不对劲。
以往这个时候,沈锦洲早就贴到自己身上了。
苏寻吃完了小蛋糕,满足地往沙发上一躺,也没管沈锦洲,反正有什么事沈锦洲自然是憋不住的。
果然,沈锦洲走到沙发边,搂着苏寻的腰,非把苏寻给扶起来。
“我今晚要回沈家一趟。”沈锦洲说。
“回呗,你军校的时候不也经常回去。虽然每回你都不高兴。”
“嗯,我不高兴。”沈锦洲皱着眉,看了看苏寻,又看了看角落里的钢琴,然后垂下眼,“不知道回去干什么。”
苏寻无奈,只能伸手捏了捏他的脸:“那你就快去快回。”
沈锦洲似乎被这句话安慰到,勉强挤出一个笑来,然后轻啄了一下苏寻的嘴唇。
“你乖乖在家等我,我快去快回。”
苏寻站在落地窗边,沈锦洲已经离开了,但他还是看着窗外。
沈锦洲终归是要回沈家的,即使他不情愿,他也是沈家的人。
这个想法让苏寻心中泛起一阵酸涩,也让他更清醒了一些。这些日子他和沈锦洲在一起过得太舒坦了,甚至忘了,他本就是无家可归的人,而这里,不是他的家,也不是沈锦洲的家。
沈锦洲是沈家的人。
是他最厌恶的最仇恨的,上城区的贵族。
是用下城区的血肉堆起来的沈家。
无论他和沈家关系如何,他都属于沈家。
如果沈锦洲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自己是不是就能……
可偏偏沈锦洲不是……
沈家的庄园在帝都中心区的北郊,从帝国建立初期,这里就是沈家的私产。
深色的墙砖已经有了一些裂缝,总共三层的主建筑,像一只张牙舞爪的怪兽一直在挑衅着沈锦洲。
沈锦洲下车的时候,管家已经在门口等候了。他是个年纪很大的beta,从父亲年轻的时候就开始管理这个庄园,穿着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在看到沈锦洲脖子上的吻痕时,他的眉头动了动,但最终什么都没问。
“二少爷,先生在餐厅等您。”
“嗯。”
他脱了外套,管家熟练的接过去。
他走进玄关,脚步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响。这个家的一切都透露出一种秩序感,冰冷,腐朽,让人窒息,惹人生厌。
挑高的大厅中央悬挂着水晶吊灯,沈锦洲却觉得那是悬在自己头上的笼子。
他走进餐厅,就看见沈沐川已经端坐在那张长长的餐桌的主位上。
沈沐川老了,头上已经有了白发,但身上依然威压不减。沈锦洲和他感情淡漠,也许是他单方面的不喜欢父亲。无论多少时日,沈锦洲都永远无法习惯这个家。
沈锦洲整理了一下制服领口,在沈沐川右手边坐了下来。
“大哥呢?怎么没回家?”
“你大哥在执行特殊任务,最近不会回来。”沈沐川看了几眼沈锦洲,然后又把目光移开了。
原来是大儿子回不来,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小儿子能喘气。沈锦洲心想,头也没抬,只盯着眼前的饭。
“锦洲,在军部待得怎么样?”沈沐川声音稍微软了些,但沈锦洲还是不想听。
“还行,我最近应该没惹事吧。”
沈沐川抬起眼,用那双和沈锦洲一样的灰色眼瞳打量着沈锦洲。
“这几年你也闹够了,既然回了军部,就把心收一收。沈家必须在军部有实权,指挥官的职位必须在沈家的手中,我不指望你能像你大哥那样撑起沈家,但至少别给沈家丢脸。”
“要是怕我丢脸,我辞职不就行了,反正大哥以后也会回到军部,到时候还害怕沈家没人吗?”沈锦洲勾了勾嘴角,“反正我也不是那块料。”
沈沐川没有生气,他早就看透了沈锦洲这种冥顽不化不求上进的性子,小时候的沈锦洲就比不上沈锦年,连最基础的军事训练都没办法坚持。但只要沈锦洲不惹事,他也懒得跟沈锦洲废话。
“今晚住在家里。天天不回家,外人还以为沈家出了什么事。”
沈锦洲默默攥紧了拳。
“我有地方住。”
“你的房间已经收拾好了。”沈沐川没再多看他一眼,转身离开了餐厅。
沈锦洲也站起来,饭他一口也没动,他不想在这多待一秒钟。
为了保持睡眠区的安静,二楼的走廊里全都铺上了地毯,沈锦洲推开那扇熟悉的门,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一切都维持着他去军校前的样子,他很少回家,对这间卧室也没有什么感情。
他觉得这里像个停尸房,自己要变成尸体才能与之相配。
沈锦洲躺在床上,盯着吊顶上的花纹,他觉得那些线条就像一张网,将他牢牢网住了。
他有点想苏寻,也有点想母亲。
母亲的名字很好听,何枝意,这三个字总让他想起母亲庄园里肆意生长的玫瑰。
一场为了家族利益的联姻将她和沈家捆绑在一起。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帝国里,爱情是奢侈品,甚至是累赘。
所以,在沈锦洲很小的时候,小到只能仰视着父亲母亲和哥哥的时候,他就知道母亲不开心,话也很少。
有一天,母亲突然对他说:“锦洲,我们搬走吧。”
于是他们就搬去了母亲的庄园。
这里和沈家完全不同。
在这里,沈锦洲不用再去背《帝国历史》,不用去参加军事训练,也不用去追逐永远都追不上的哥哥,这里只有满院子的鲜花和欢笑声。
庄园里的佣人们也和沈家不同,他们大多是Omega,是母亲收留来的无家可归的人。
有的被Alpha抛弃,有的身体残缺,有的被家族驱逐。母亲给了他们一个家,为他们提供抑制剂和治疗,让他们不用依附alpha生存。
他们则把所有的温柔和爱意都倾注在这个小主人身上。
五岁的沈锦洲穿着白色的花边领丝质衬衫和粉色短裤,踩着白色高筒袜和一双深棕色小皮鞋,从大门口一路跑向坐在餐桌边的母亲。
他举起一个勺子,大声宣布:“妈妈,我要去卖冰淇淋!”
“我的梦想是卖冰淇淋!”
他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用稚气地声音大喊。
就在刚刚,他看到一辆粉色的冰淇淋车经过庄园的大门外。车的一角挂了铃铛,那个老爷爷一边开着车,一边摇着铃铛。
“叮铃叮铃”的声音在沈锦洲的小脑瓜里一直响着。
母亲愣了一下,随即笑着问他:
“锦洲想吃冰淇淋了吗?”
“我想卖冰淇淋!”沈锦洲比划着,“我也想要那个车,摇铃铛,然后大家都来买!”
其实他只是觉得那样很好玩,觉得那个老爷爷很快乐。
于是第二天,一辆崭新的粉白相间的冰淇淋车就停在了庄园的草坪上。
那是真正可以制冷的冰淇淋车,车身上画着可爱的卡通图案。
车里塞满了各种口味的冰淇淋,香草的、草莓的、巧克力的、朗姆酒味的……还有五颜六色的糖针、巧克力豆、棉花糖……
小沈锦洲高兴极了,一下子钻进车里,操作台对他来说有点高,他得踩着一个小板凳才能把头探出窗口。
“卖冰淇淋啦!卖冰淇淋啦!”
他摇着金色的手摇铃,声音清脆稚嫩,传得很远。
不一会儿,庄园里的Omega佣人们都聚集在他的小车边,他们手里拿着母亲事先分发的彩色代币,排着队来买沈锦洲的冰淇淋。
“老板,我要一个草莓味的。”
沈锦洲拿着专门挖球的勺子,费力地在硬邦邦的冰淇淋桶里挖。他的力气太小了,挖出来的球也不成样子。
他把那个丑丑的冰淇淋球扣在脆皮筒上,撒上一大把糖针,然后郑重地递出窗口。
“给,这是你的!”
那个年轻的Omega女佣接过那个快要掉下来的冰淇淋,眉眼弯弯,把代币放在柜台上。
她当着沈锦洲的面咬了一口:“谢谢小老板,真好吃。”
“老板,我也要,我要巧克力的。”
“我也要,给我多来点棉花糖。”
大家都很配合他,没有人嫌弃他动作慢,也没有人说他做得难看。
每个人接过冰淇淋的时候,都会夸他能干,夸他做的冰淇淋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那个夏日的炎热的午后,沈锦洲忙得团团转,身上脸上手上都沾满了冰淇淋。
但他觉得自己是个大英雄,是个了不起的人。
母亲就一直坐在旁边的遮阳伞下,看着他忙碌。
空气里全是香甜的味道,还有那些Omega们身上好闻的信息素。
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庄园里,他不用变成像大哥一样冷血强硬的alpha,也不需要背负沉重的家族荣耀。他只是一个快乐的小孩,一个卖冰淇淋的小孩。
直到天色渐暗,母亲走过来,把沈锦洲从车里牵出来。
“好玩吗,锦洲?”
“好玩!”他拉着母亲的手,满足地说。
“那明天还玩吗?”
“玩!”
“妈妈,我要卖一辈子的冰淇淋!”
小小的沈锦洲许下这个宏大的愿望。
画面一转,是母亲的葬礼,那天下着小雨,十三岁的沈锦洲穿着黑色的西装,头顶是一把黑色的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