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第 91 章

再见帝江已经是三日以后了。他不知从何处寻来了酒,大醉了三天三夜,倒挂在三珠树上哼着凡间的酸牙小曲。而杀魂谷所有人也都知道了后续发展,譬如那惊世骇俗的一巴掌,譬如那由帝江绒毛织成的落裳羽衣,譬如他在酒水里泡了三天三夜的惊人举动。可没人敢多说,因为帝江还是帝江,即使是失了恋的帝江,也有一巴掌把人打失明的力量。

对于帝江,我是满心愧疚。如果不是我,帝江就不会听到那桩八卦,如果不是那桩八卦,帝江就不会和我一起去偷窥,如果不是去偷窥,帝江也不会对卿翊一见钟情,死缠烂打,最后演变出这桩破事……可转念一想,杀魂谷就这么巴掌大的地方,帝江和卿翊迟早会见面,帝江迟早会爱上卿翊,我不过是让他们率先相遇了而已。

后来,卿翊也找过我,她想退回落裳羽衣,我替帝江拒绝了。

“帝江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这是他的寄托,也是他唯一的愿望。他说过,他想对你好,把最好的都给你。哪怕是没有结果,可人心就是这样,有时候是控制不了的。既然你不要他,那就让这件衣裳陪着你,替他保护你。”

卿翊的眉头微微皱起:“我不想欠人情。”

“放心,这个人情是不用还的。”

卿翊皱眉思索了一会儿,同意了我的说法。临走前,她叹了口气,略带担忧地问:“那他,现在可好?”

我一指头顶上直插云霄的三珠树:“指不定在哪个树杈子上喝酒呢,死不了。别管他,过两日就好了。”

卿翊这才松了口气,放心地离开了。

说是这样说,但我也有些担心。帝江表面上是通晓人情的老人精,经过此事后才知道他原来是个纯情的小男孩。即使长得像杀猪匠,依旧是小男孩。三珠树高千丈,我没长翅膀,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上去。找到帝江时,他正倒挂在枝丫上饮酒,脸喝得通红,一派伤情的模样,我劝了好久,想让他走出这情伤。

帝江哈哈一笑,满不在乎道:“什么情伤,老子连情都没谈过,纯粹是自作多情,哪里来的情伤!”接着翅膀一挥就把我打下去了。

我琢磨着这情伤需要自己想明白才能走出,旁人说再多也是无用的。所以,我也不好叨扰,连着好几日都没见他。

一日,我外出归来,见着帝江正坐在我门口饮茶,眉目间气宇轩扬,未有半点伤情。

我惊诧道:“大哥,你这是,走出来了?”

帝江哈哈一笑,拍拍胸脯道:“老子走出来了!不就是个小娘子吗,凭老子的姿色,多少女人找不到?”

“说得对!”我狗腿地给他捶腿捏肩,“都说人界的女子温婉,大哥若是不嫌弃,我就去给你找几个来,保证个个都把大哥服侍得服服帖帖的!”

帝江眼睛一亮,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这个主意不错,走走走,咱们现在就去买两个!”竟因为太激动还险些摔一跤。

我连忙过去搀扶住他的胳膊,下一秒手指却抵在他喉间,低声道:“不知是哪位仙君来访,却变成帝江的模样?不若以真容见人可好?”

指下的冒牌货阴恻恻地笑道:“若我不见呢?”

“那我只能扒了仙君的皮,看这画皮下是个什么物什了!”

话音刚落,指下的人消失了,远处腾起沙尘,那人就地一滚,滚出了一个穿着橙色衣裳的男子,脸上还挂着惊魂未定的表情:“吓死我了吓死我了,白夕,多年不见你居然变聪明了哎。”

白夕?看来是熟人啊。

说罢,男子不知从何处又变出一把扇子,自顾自地扇着:“白夕,好久不见啊。”

果然是熟人。

不好,别人都自报家门了,我却还不知道他的名字,这不得穿帮?这时,脑袋里传出白夕瓮声瓮气的声音:“那厮叫正源。”

我连忙行了一礼道:“正源仙君,好久不见啊。”

正源一惊,竟然吓得直接跳了起来:“嗬!你居然对我行礼!”接着又把扇子朝自己脑门上一敲,“不好不好,白夕居然给我行礼了,我这莫不是梦魇了吧?”

我僵在原地,手慢慢握成拳头,很想一拳打在这厮漂亮的鼻梁上。

说起眼前这位仙君,天上的神仙同僚都不熟悉,因为他的官位实在太小,但地上的凡人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北冀国的百姓,提到他更要深深地鞠一躬,唤一声“黄大仙”。

是也,这位仙君,真身正是一头油光瓦亮的黄鼠狼。

白夕与这位正源仙君也没甚交情,唯一的交集就是两人都是同一年得道成仙的。不过白夕是实打实地挨了十三道天雷,而正源却是因为误食了一枚流到人间的仙果,撞了大运。

两人刚到天界的时候被分在一个旮旯,一只狐狸一条黄鼠狼,原形都差不多,正源难免就对白夕产生惺惺相惜之感,格外爱攀交情。

正源什么都好,就是嘴太欠,几次惹得白夕不悦,有一次甚至开了白夕心中的至宝——秦岸上仙的玩笑。气得白夕当即撸起袖子揍了正源一顿,这才打住了正源的大嘴巴。不过自此以后,他见到白夕都绕着走了,直到白夕被扒皮镇魂,二人也没见过了。

不过正源有一项能力是常人比不得的,那便是他的变幻术。众所周知,神仙使用变幻术最多只能骗骗凡夫俗子,瞒不住神仙的。但正源不同,他的变幻术可以瞒过神仙,甚至瞒过修为比他高得多的神仙,所以他被我一眼识破到现在还很郁闷。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难道是我太过惫懒,连白夕这种修为都能一眼将我看穿了?”正源悲愤地拿起脑袋撞墙。

我:“……”

的确,我没那本事将他一眼看穿,但我了解帝江。帝江是鸟族,传说中至情至真的鸟族。他怎么可能会被区区“人间女子”打动,做出那般不堪的神色。况且,卿翊虽然没有接受他,但他已用自己的羽毛为她制成了落裳羽衣,便是将她当作了这一世唯一的妻。

我懒得解释这么多,只想将眼前既聒噪又讨厌的人撵出去,便耐着性子道:“你这次下来找白夕,不对,找我有什么事啊?”

正源安静了,三步并作两步窜到我的面前,为自己倒了杯茶,半晌后似笑非笑道:“秦岸要成亲了,你知道不?”

“知道。”

“新娘子不是你。”

“废话。”

“呀,这么淡定?”

我耳膜阵阵生疼,强压住打破他脑袋的暴力想法,幽幽道:“你来就是为了说这些废话的?想来看我是不是悲伤地想要自杀?不好意思,我活得很好,吃得睡得,你可以滚了。”说罢拎着正源的衣领就要把他往外丢,他扒在门框边死活不走,杀猪般号叫:“不对呀,抢亲啊,你难道不去抢亲吗?我认识的白夕不是这样的啊——”

我脑门青筋乱跳:“抢抢抢——抢你大爷啊!别人男才女貌天生一对,轮得到你这个妖怪反对?”

正源委屈地抽一下鼻子,道:“当然关我的事啊,我倾慕锦绣。”

呃,那还真是可怜了。

因正源这一嗓子引来了太多关注,我怕那些厌恶天族的人赶来把他宰了,便又将他放回了房中。正源委屈巴巴地坐在石凳上,抽噎道:“人家倾慕锦绣,倾慕很久了。你把秦岸抢了,我就有机会了。”

“你想得美。”我压着火想把眼前梨花带雨的正源丢出去,因为他抽泣的模样实在太像侍书了。正思索是先把他打晕再丢出去还是丢出去再打晕时,脑袋里突然传出了白夕的声音:“抢。”

“噗!”

我一口茶喷出去,不受控制地就喊了出来:“抢个屁啊!这不是去送死吗?”

“啊?”正源被吓得一个哆嗦。

脑子里又传出白夕的声音:“问他婚礼什么时候开始。”

“白夕你疯啦?抢什么亲啊,天上那么多人,你打得过吗?”

“只要择天秤在手,这世上就没人是我的对手。”

“不行!你不要命我还要呢!我只答应帮你杀秦岸,可没说帮你抢亲!”

“你若不帮,我就强占了这身子。乔乔,你不是我的对手。你不是要罗生珠吗?只有罗生珠才能救顾奕,罗生珠就在天上,只要抢亲顺便就能抢罗生珠。”

我:“……”

正源被眼前的独角戏看呆了。在他眼里,我大概是一直在自问自答,并且顺道威胁自己,最后还拿着脑袋撞墙。但正源还是能从这些莫名其妙的对话里找出重点,实在不容易。

“婚礼,在后天。呃,罗生珠,我倒是熟悉,这是紫云宫赠给秦岸的新婚礼物。”

我沉默不语。

最后,正源怯怯地问:“白夕,这个婚,还抢不抢?”

我一拍桌子咬牙切齿道:“抢!怎么不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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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神恋爱又要毁天灭地了退退退!
连载中有猫万事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