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黑鸦山横亘在他们面前的时候,才刚刚过去了几天。卡莫斯身子虚弱,他们为了照看他,把速度放的并不快。当他们停下脚步休息的时候,兰德尔就拔出剑来,对着树练他生疏已久的格斗技巧。容格把他的画板拿出来——用他的话说,带着这些和小狮子佩剑是一回事。
卡莫斯总是一声不吭。据兰德尔说,他这个弟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不过他父亲曾为防身而给他铸造了一把匕首,被他一直保留着。随着年岁的增长,卡莫斯的残疾据他说有一点恢复的趋势。他一直很注意这个。曾经医生说像这样的病患可能不能吃鱼,到现在兰德尔还牢记着这件事,并且严格遵守。
“卡莫,吃一点水果?”容格问他,“前面就是黑鸦山了,不能停步。”
他摇了摇头。
“那起码喝一点水吧?”
他还是摇头。容格叹了口气。正好兰德尔一面擦汗一面走了过来,把剑放回剑鞘。他于是走到一边去收拾行李。过了一会儿,兰德尔喊他:“容格!”
“什么?”
“我和卡莫好好说过了。”兰德尔咧嘴一笑,“他现在应该明白了。”
坐在木车上的少年冲他笑了一下,显得很难为情的样子。容格有点惊异,看向兰德尔——小狮子冲他眨了眨眼。
“你是怎么说服他的?”后来再次上路,容格小声问他。
“我告诉他无论如何,我们都只有对抗这一条路走。”
“就这么简单?”
“差不多吧。”
马蹄踏在砂土路上,嚓嚓地响。车轮吱吱嘎嘎地转着。突然兰德尔勒住了马,沉默了片刻。
“有人?”容格敏锐地问道。
“前方。没有马。”他简短地回答,拔出了长剑。
尖锐的哨音突然响了起来。前方的路上出现了一个人,就站在那里等他们靠近。他形貌魁梧,手里握着一把弯刀。当他们打量来人的时候,他也仔细地审视着面前的猎物。
“嗯……只有一个能打的家伙,看起来也很穷。小子!我们的规矩是不抢平民。你们当中有贵族吗?”
“我是兰德尔·萨兰西斯。”他坚定地说,没有迟疑。
“嗯?哈!可你看起来也不像一条大鱼。灰蓝色眼睛,铂金色头发。你确实不像在说谎。我是‘乌鸦’普莱德。来吧,打过我你就可以过去了。”
“——让我瞧瞧狮子的本领!”
他说,接着就举起刀,大步奔来。兰德尔甚至来不及回头看一眼,就一剑斩断了挽绳,拧转马头,用剑挡住了他的猛劈。金属相错,发出尖利的震颤声。
当他们各自后退分开的时候,乌鸦的刀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小豁口。他却全不在意,大笑道:“我闻到了,那把剑上新制鞣革的尘硝气息……真是个毛头小子!不过是有一点技巧罢了……这把剑给我用倒是个好主意。”
“别他妈的做梦了。”兰德尔冷静地说。他攥紧缰绳,先一剑刺向壮汉的胸膛。
“哼!”乌鸦咧开嘴,露出像野兽一样尖锐的犬齿。他直接用护腕格开了这一下,然后举刀横砍——
兰德尔没有做声,他灰蓝色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注视着白闪闪的刀刃。他直接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刀锋只削下了几缕马鬃。兰德尔几乎没有犹豫,狠狠一拳砸在对方的肚子上。跟他比起来要壮两圈的刀手硬是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他几乎还没来得及稳住重心,就被青年一记重踢,接着打飞了那把弯刀。他野兽似的嚎叫了一声,伸手抓住兰德尔的腿,但还没来得及发力,青年的剑尖已经抵在了他的喉咙上。
“如果黑鸦山的群寇只有这种水平……”兰德尔冷冷地说。
“好吧,好吧,别用力。呃……让你看出来了。那些贼寇刚被一支军队剿杀了。我正好看到了,就占了这里,只是,呃,想找个靠谱的军队效忠。”
“剿匪的那支队伍呢?”
“他们痛恨荒民,差点没把我的脑袋拧下来。”
兰德尔沉思着。
“你还记得那支队伍的领袖吗?是谁?拉麦尔?”
乌鸦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恐惧。他摇了摇头:“不,不是。是一个青年,我猜他也是萨兰西斯的族裔。我听到旁人喊他,喊他……泰摩罗。”
这不是一个好消息。一个强大的对手。兰德尔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容格。他坐在卡莫斯边上,冲小狮子平静地点了点头,微笑了一下。那一刻他奇异地理解了容格的意思:多一个对手和多两个并没有什么不同。
“小狮子!你别杀我——我可以替你联络那些年轻力壮的荒民……他们可以成为你的第一股力量,只要你保证善待他们。”乌鸦死死盯着面前的长剑,喊道。
兰德尔瞥了他一眼,背着光,眼睛像是阴冷的兽瞳:“别这么叫我。”
他一下子惊骇地说不出话。那种感觉就仿佛长剑下一刻就要刺进他的喉咙,鲜血喷溅。但兰德尔却突然笑了,他把乌鸦拉起来,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轻描淡写地说:“别这么紧张。我们现在是朋友了。”
乌鸦大口地喘着气。他心中只剩下两个字。野兽,这些古老家族的每个族裔都是野兽!但他什么都不敢表达出来。他问:“那么,呃,将军?您是要去北境吗?”
兰德尔默认了这个称呼。他抿了抿嘴唇,说:“没错。我要去长城。”
“去做什么?”
“去撵走蛮人的王,铁勒。”
乌鸦等了一会,见他确实没有别的要说了,便道:“这一路上有我认识的兄弟们。我会尽可能说服他们……但将军,您也知道,他们好不容易才从刀下逃出生天,躲藏在各处。要说服他们恐怕没那么容易。”
“或许。我们先走吧。”他牵住马,重新绑好了挽绳。这时候乌鸦才意识到车上还有一个萨兰西斯。一头残疾的狮子。他什么都没说,把目光很快地挪开了:“这位是?”
“我是容格·科奥斯。兰德尔的……”他看了小狮子一眼,犹豫了一下。“好友。”
“恋人。”兰德尔坚决地说,目光又落在乌鸦身上,看的他又开始冒冷汗,半句问题都说不出来:“呃……真,真不错。”
容格摇了摇头,显得很无奈的样子,但眼里却还是流露出了笑意。“这没什么好隐瞒的。”兰德尔说。虽说如此,容格注意到他又紧张起来。
“我只是担心你之后的威望。”容格叹了口气,帮他把打架弄乱的碎发理了理。
“没有影响。”兰德尔说,高兴地眯了一下眼睛,神色像只被挠了下巴的大猫。也许是因为少年人的头发正是长的时候,总是短短地支棱出来,一撮一撮,容格折腾了半天也没弄平顺,兰德尔也不着急,就坐在木车边上等他理完,全然没有刚刚打架的沉着冷静样儿,显得懒洋洋的。
“好吧,一个荒民兄弟。”容格微笑着说,“一个画家,一个小孩儿。我们这里可真是什么人都有了。兰德尔?”
“嗯?”
“你可得更卖力一点……压在你肩膀上的担子可是又重了。”容格把最后一撮乱翘的短发压下去,捏捏他的耳朵,“或者我也学学看怎么拿剑?”
兰德尔一激灵,睁大眼睛看着他,毫不迟疑:“不,你画画就好了。我喜欢看你画画。还有卡莫,你们只需要等我一会……我相信我可以把他们挨个都打败。无论是拉麦尔还是……”他瞥了乌鸦一眼,“那个泰摩罗。”
乌鸦告诉了他关于那个年轻族裔的样子。出乎他意料的是,那是个混血。他沉思着:“从没听说过这种事。盲狮王为什么没有杀死他?或者让他处境落魄?”
“我不知道。那是个让人恐惧的家伙。”乌鸦说,“他几乎杀死了所有人!他……他的斧头可以劈开人的头颅。他脸上有胎记,也可能是疤痕,我不知道……啊!我听到他的外号是——是虎纹。”
“荒原虎。”兰德尔说。“拜伦家族。我隐约想起来了。那时候好像是有这样一个孩子,比我大一岁……他竟然没有死去。”
“看来老虎庇佑了他。幸运的家伙。”
“他想要的不只是庇佑。要不然他也不会从这里路过——我早晚会和他碰上的,如果我有幸没有死在长城的话。”兰德尔若有所思地说,摩挲着他的剑。想到这位有拜伦支持的竞争者就在前几日刚刚离开了这里——几乎是擦肩而过,他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我可真是……逃过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