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3

1.

我和哥认识的时间,算着应该都有14个月了。

至于怎么和哥认识的,也是说来话长。

只记得是发生在外婆离开的第三个周六,也就是重新返校后的那次单休。

2.

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虽然只有一米七几这不高不低的个子,但我总觉得自己心灵已经够成熟了。

爸妈教给我那么多的人情世故,我又读了十年书,在爸妈离开后又自己在生活上跌跌撞撞摸爬滚打,我以为这些会给我带来很多应对许多事情的勇气。

但其实不是,我一直都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孩。

我的能力很有限,我的物质很有限,我的资源更加有限,唯一可以称得上算阔绰的,就是不值几个钱的贫瘠的青春以及那看不见光点的未来。

离开亲人的庇护后,我就变得什么也不是。我的乐观自信变得单薄无力、无法依托,我的懦弱无能、我的稚嫩狭隘无可遮蔽地袒露在外,像无处藏匿的老鼠被拉到骄阳下**暴晒。

在我终于结束了一周六天的学习回到家,想着终于可以松口气时,我却忘了,如今都吃不上一口热乎的饭。

老天凭什么这么对我。

为什么偏偏就是我。

我本就不是那种会在逆风中成长的人,我就只能在狠劲的逆风中要死不死地任它飘摇。

……

只知道过了很久,我就自己从地上爬起来了。

因为我饿了。

我要下楼去吃饭。

3.

还是家楼下不远处的那个馄饨店,曾经我和爸妈经常光顾,而今还是从前的味道没有变,我其实觉得更香了。

两碗馄饨,狼吞虎咽,我吃得堪比饕餮。

不知道为什么,这顿饭吃得我很满足,满足到想哭,赶紧跟老板把钱结了,我才敢到外面哭。

幸好这时候路上并没多少人,我用手背将右眼的眼泪抹开,左眼又不争气地划出一滴,顺着脸颊流到嘴边时,搞得人痒痒的,我又胡乱抹了把脸。

从分开的指缝里,我瞥到小区的大门,同时,也看到了角落里的一个异常。

一条不算大、通体米白色的狗在离我几米外的地方奔袭而来,我吓一跳,掉头跑来不及,刚好下来没换鞋,拿起脚上的一只拖鞋就扔向了它。

那只狗确实被我的拖鞋绊了一下,随后它叼起来又朝我跑来,但在这几秒的间隙里,我已经闪身进了小区。

我确实对狗有阴影,因为很小的时候被咬过腿,现在小腿上还有明显的牙印痕迹。

我光着左脚跑了十来步,回头看,狗没追上来,也松了口气。

就一脚深一脚浅地朝家里走着,祈祷不要碰见什么人,害怕被异样的眼神打量,更不想被别人过问什么,我走着走着拐进人少的那条路。

顺利进到单元楼里,也没敢乘电梯,愣是光脚爬到七楼。反正天热,地也不凉。

4.

凉的是拧不开的自家门把手。

我出来忘带钥匙了。看来还是没习惯只有自己一个人。

本来想着歇会儿去找找认识的大人帮忙,没想到靠在门板上,坐着坐着情绪涌上来,雪崩一样,脸埋在手里又哭了。

总是哭了用纸一擦,擦干净又继续哭,坐累了就起来蹲会儿,蹲得腿麻了又坐会儿。

过了我也不知道多久,就看到楼梯上来一个男人。

看着比我大不了多少,很年轻,很脸生,也很帅气。

他应该是被我猛地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儿还蹲着个我,哭得眼泪吧啦。

就问我怎么了,被家人撵出来啦?是不好好听话还是好吃懒做?

看似是在安慰我,其实当时哥说的话像是句句都在逗我。

5.

我没哭够,两碗馄饨吃得我有的是力气。

我也没给他好脸色,一句话也不说,他也没急。我以为他要走了,结果他在我旁边就坐了下来。

我还是没理他。

他看会儿我又发会儿呆,过了会儿,他又拉开自己买的罐装啤酒,就这么一人饮酒他独醉了起来。

又过了会儿。

“给我也喝一口。”

这是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眼里闪过一瞬间的怪异,但最后还是取了罐新的给我。

我摇头,说喝不完,就尝尝,拿过了他手里握着的正喝的那罐,他什么也没说。

他以为我没喝过酒,其实不是没喝过,只是一直喝不太惯。

这种酒和之前我喝过的大不一样,还挺好喝,没忍住多喝了几口,最后没剩多少又塞进那人手里。

他也是毫不介意地接过继续喝。

我就觉得有点意思,跟他聊了起来。

6.

几乎想到什么说什么,什么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往外倒,家里情况也跟他说了。

像是交换似的,他也跟我说了他,他们家。

哥的爸妈在国内经营文化类的企业,不久前,就带着他弟弟出国了,大概不会再回来了,他们在国外也有产业。

哥就这么被……可以说是抛弃吧,家里的诸多店面和公司哥不喜欢打理,他爸妈也没强求什么,培养的左膀右臂为哥撑起国内的这片天。

我觉得,是有爱吧,但也不多。

哥的弟弟才是他爸妈真正爱的孩子,虽然不知道大人们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哥应该是看到我皱着眉头思考着什么,好像很疑惑的样子。看穿我后,哥就说,其实他弟不是亲的,妈也是后妈。

嗯……一切说得通了,小时候各种狗血的豪门恩怨什么的也没少看。

我把哥新开的饮料拿过来很熟似的喝,我让哥再给他自己重开一瓶。

然后两个易拉罐在我们手边碰在一起,发出一声轻响,我喝了口,叹道同是天涯沦落人。

哥也很自然地接道,相逢何必曾相识。

7.

哥问我,天色已经晚了,要不要先去他家将就一下,就在八楼。

我抬头往一旁的窗外看去,天色确实不早了。

我愣了一会儿,就起来拍裤子上的灰,哥会意,收拾地上的瓶瓶罐罐。

然后走我前面带路,将锁插进锁孔,然后门开。

屋内陈设简洁,却很有个性。

我此时好像才发觉什么,于是开口问他,有钱人为什么也要住在这种犄角旮旯?

其实这种规格的小区在县区不算差,是之前爸妈打拼攒下来的。

但对于哥那种有钱人的独栋别墅什么的来说,还是太过拥挤和没档次。

然而哥说,住在这儿就是图个很热闹,就是图个乡亲邻里。

我想了想,就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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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瓜俩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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