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张若水
我是在全家人的期待下出生的。
我还没落地,名字就有了。我家连续三代头生都是男孩,我妈挑战成功,头胎就生了我哥,保住了老张家几代长子的神话。
家里人如沐春风,腰板在亲戚面前挺得跟钢板一样。
结果生了我哥后,国家出了政策,不让随便生了,多了要罚。
但是为了我,我爸妈铁了心,交罚款也不打胎。一定要让我生来这世上走一遭,一儿一女,凑个“好”字。
我爷跟我爸又一次把那本现代汉语词典翻烂了,千挑万选,最终待定两个名字:张若姝、张若冰。
但是造化弄人,我一个也没用上——他们盼的闺女是个男的。
这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我也很懵,一家人围着我看,围完我就去围着医生,是不是抱错了。
医生瞥他们一眼,“陈月华的,孕妇是叫陈月华吧。”
他们便不吭声了。
可能是我先天体弱,让那庸医难以判断,也可能那个所谓的包生女儿的偏方就是假的,还可能是他们专门找的看男女婴的就是个神棍,总之,这事没办成。
我有时候也会埋怨那个神棍,这不瞎说吗,收了钱不办事,没有一点职业道德。
可是没有办法,又不能把我塞回去。家里人兴致缺缺,到该登记交罚款的时候,才想起来我还没名字。我爸大笔一挥,冰字去掉两个点,就叫张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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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沐风,我哥,他生下来就是给家里争光的。
他人机灵,个子高,长得帅,学什么都很快,只要他想,就能学得特别好。从小到大他都是家里的门面,亲戚中同龄人的榜样。
我也算是在一众人的期待下出生的,可惜中道崩殂,没能让大家特别满意,但好歹我也是亲生的,又被印证了没有抱错。家里又不是揭不开锅,没道理缺我一口饭吃。
于是,虽然我小时候体弱,但基因在那儿摆着,最后也没长成豆芽菜。各方面虽然比不上我哥,但我觉得也还行吧,没差多少,一门双至尊的话祖坟那边恐怕吃不消。
我哥特别能说,下到三月小孩上至九旬老太,他都能料理了,跟他比我就是木头成精。所有人都喜欢他,我毫不意外,这理所应当合情合理水到渠成……
一般来说,家里两个孩子,脾气秉性相似还好,一个聪明一个笨的也还正常,可一旦其中一个极通人性特别出彩,那另外一个就很难不被拿来比较了。
我理解我爸妈,张沐风太耀眼了,一碗水端平简直是对不起他。我从来不怨他,他是我哥,他对我很好,我不想当白眼狼。
提到我,我爸妈大多说我听话懂事。是的,我不愿意跟人起争执,因为我不想逞口舌之快,很累。上了班我就更累了,医院就是一个忙,我觉得挺好的,挺适合我,我不想隔三岔五回家看爸妈。
这一点我不如我哥,他精力旺盛,事业家庭父母都能平衡好。创业的时候结了婚,创业成功后生了孩子,现在事业蒸蒸日上,生了孩子哄住了爸妈,我真觉得我哥特别幸福,我爸妈的人生也很圆满,除了我,把我除了就好了。
我有时候会想我像是这个家庭的毒瘤,没了我这个家其实会更好,或者我就随他们的愿是个女孩就好了,那就真是个“好”字了。
当然这都是在半夜想想,白天我是不会想这些的,白天我要想的太多了:3号床王大爷做检查前是不是又偷偷吃饭了、一号房里阿姨喜欢说媒,我得趁她吃饭的时候去、7号床的大娘急着走,不让她走要投诉我……
当年填志愿的时候,我哥的事业已经起步,他说我聪明,很有耐心,学医挺好的。我也觉得挺好的,这种一眼可以望到头的人生非常符合我的预期。好像很多人说过我很有耐心,其实我是懒,我做事不愿三心二意,分心给其他事物让我觉得心累,不值当。
我挺自私的,我很庆幸我哥很厉害,他为这个家做的足够多,家里不需要我这一把柴火。
又值了个二十四小时的班,我回家连衣服都没脱,歪到沙发上就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是半夜两点,我点了外卖,吃饱喝足已经三点。
我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头枕着沙发垫,只有这个时候我会觉得有点孤单,家里除了我,一个活物都没有。
我很想养只猫。我哥从小就喜欢猫,我记得小时候家里有只白猫,我哥放了学老是逗它,直到手上出现抓痕,我妈开始大叫才停手。我妈不喜欢猫,说猫会乱拉屎,我懒得反驳,不教它上厕所,它要拉屎当然得自己找地方。
我跟表弟关系还算好,上一次回家,我妈在跟舅舅打电话,挂了电话,她问我,表弟自己租房子住,还养了只猫,这事我知道吗。我说我知道,猫到家的当天他就给我拍了照片,很可爱的小橘猫。
我妈一脸嫌恶,“养那玩意儿干嘛?”
我没接话,但有点恍惚,仿佛记忆中的那只白猫不存在一般。
我哥不敢养猫,当然不是怕我妈,我嫂子对猫毛过敏,所以尽管他现在财务自由,起码养猫不自由。
我想养只猫。
我也不敢,我太忙了。
我怕我照顾不到它。照顾不好,它要离家出走怎么办?我不在家,它觉得孤独怎么办?我没经验,它觉得不幸福则么办?它看到别的小猫,觉得跟了我不好怎么办?
白天我又路过路口的宠物店,我只敢隔着玻璃跟待售的小猫对视,一波又一波,永远不缺带小猫回家的人,有时候我会进去转一圈,有哪一只会属于我呢。我心里知道,没有一只会属于我。
晚上做梦,梦里的猫巨大无比,在身后追着我跑,一边追一边说:“人!没有良心!买了我为什么不好好养?!”
怎么还有狗叫?实在跑不动了,咬就咬吧。我刚停下来,只听嗷呜一声,我惊坐起来,是邻居家的哈士奇,这傻狗时不时就傻叫,不过我回家不规律,偶尔在家里听到有别的生物的动静,觉得还挺烟火气的。
想起来那个诡异的梦,当天出门的时候我拿了全部的猫条下去喂流浪猫,请猫大人放过我。
回医院值班,于彬顶着俩巨大的眼袋,一屁股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他跟我是同学加同期,人很实在,算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他也不嫌烫,一口气闷了我刚泡好的咖啡。
“我回家了,你加油。”
我正盯着电脑屏幕,跟他摆摆手示意我知道了。
于彬养鱼,观赏的那种。我觉得养鱼跟养猫养狗一样费神,难度更甚,鱼觉得不舒服,大多翻肚皮,以死明志。于彬乐在其中,不仅养鱼,还有乌龟、青蛙,按照他的话——只要换的勤,什么都好养,你就别管是换水还是换鱼了。
我有时候很羡慕他,钦佩他心眼大,有很多在我这里需要琢磨的事,在他那里屁都不算。我觉得是我有问题,我想的太多。
但这很奇怪,从小到大没有人约束过我,没有人要求过我要做到什么,我觉得自己也挺随便的,也有很多脑子一热的时候。只涉及自己的话,我不考虑后果,我不需要对谁负责,也不需要谁对我负责。
这样很好,一定程度上,我是自由的。
于彬也说过我脑子一热,这次我不反驳,他说的对。
下周我要去亚布力参加适应性训练。
很少有东西能牵绊住我,这也是我一直无法下定决心养猫的原因之一。上学的时候会幻想自己以后要做很多事,但到现在我觉得这辈子做好一件事就非常不错了,能像我哥那样同时做好并做成几件事,绝对是人中龙凤,马中赤兔。
人上人不好当。
好不容易有一个我和于彬都不值班的日子,天冷了,下了班我俩老地方,铜锅涮肉。清水下锅,麻酱蘸料,刚开始我俩还三言两语说话,到后来都不说话了,闷头吃。
把肉吃差不多了,于彬才说:“论脑子一热,我就服你。”
屋里热,刚才我拿纸巾包了眼镜放在一边,我把眼镜戴上,想着怎么回复他,想了有几分钟还是觉得没话说。
于彬和我不一样。他看着大大咧咧的,其实心很细,做事很有规划,他求学求职,走的路完全在自己的掌控中,偶尔有偏差也能自己矫正回来。
我不行。我像水里的浮萍,总是飘来飘去的,想一出是一出。
我学医是觉得还可以,自己能接受。我来这儿上班是觉得这个医院也还行,上了几天没走掉不是因为人类医学事业和银行卡里冰冷的数字,我应该只是需要找个事干。
我不像我哥,他有清晰的目标,总能干成他想做的事。我不如我哥。
我跟于彬平时都不怎么敢喝酒,今天可能是太久没喝了,再加上第二天我俩都休息。结果是我俩喝了多少瓶已经不记得了,怎么回的家也完全没有印象。
第二天上午宿醉起来,我简单收拾了一下,给自己煮碗面吃,面刚下锅,门铃响了,是送快递的。
我看到快递,直接傻眼了,我昨天晚上不是喝多了。是喝傻了,喝疯了。
我马上拿出手机打给于彬。
脑海中有非常清晰的故事大纲,一定把它写完[三花猫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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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张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