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红翡青君(壹)

一个穿着破烂黑麻衫,拄着藤扙的老者走进殿里。他双目蒙着黑布,显然已经瞎了,颤颤巍巍的样子,比寻常老人还要惨淡几分。然而这位负责看守孕育了幻君的“梵墟”古战场的“墟主”,在幻君人马中是格外有威望。

他回身向殿外招手,“请青君进殿。”

话音落下,一个外表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年面色凝重,步履端方地走进殿内。他一身油光水滑的青蓝色丝绸褂子,腰侧配着把玉色宝剑,颈上还套着镶红翡的长命锁,活像人间富养出来的小公子。

他进了殿,先向盛霄拱了拱手,“盛护法。”

“许久未见,可惜你姐姐不在。”盛霄笑道。面前便是庄守青,翡越虹认的义弟。她自己照顾了一百年,后三百年即使她不在,其余妖魔也护着他。这小子确实机灵,看他坐在西侧,都直接叫他护法了。

“玄护法已去找了,家姊一定会没事的。”

庄守青沉着地应了句,然后笑容微敛,向魔君的人马拱手,“诸位,如今两方势力相当,恐怕难以决断出谁做魔君。不过,我欲先讲明几个道理。”

“黄口小儿!修为杀鸡都不够,真以为你认幻君作姐姐,就能对我们呼来喝去?”魔君人马中,一个魔使怒道。

“怎么,他的意见就是我们的意见,难道我们说句话的资格都没有么?”墟主定厄一杵拐杖,冷嗤道。

金煞眼睛一眯,他算是看出来了。虽然幻君的人马千奇百怪且大多不谙权术,但各安其位,没有一只妖魔冗余。最重要的是他们口径极为统一,这一点魔君也未能做到。

他朗声道:“好,那我们就听一听青君的‘道理’!”

庄守青把因为紧张而止不住发抖的手背在身后,神情从容地看向东边的妖魔们,“第一条道理。这魔君的位置要不然是你们坐,要不然就是我们坐。如果是我们坐,那就一定是归我,诸位可同意?”

他看向西侧,盛霄等妖魔默认或是点头,于是他又转身面向东侧,“不知诸位魔君将领,你们打算选谁来坐?我听闻魔君为避免座下魔使互相争斗,除了定下盛护法为首以外,并未列出其余魔使先后。如若你们要为为此打上三天三夜,打伤了或是打死了,妖魔界必将元气大伤,无力防备所谓正道。”

“这……”东侧妖魔面面相觑,确实无法反驳。

“第二条道理,”庄守青余光不着痕迹地扫过众妖魔的面色,见他们被说动,心中稍微有了些底,“自然是我们妖魔的铁律,实力为尊。若非凌雪黄雀在后,幻君如今早已稳居魔君之位。诸位在正道之中都有探子,应当清楚幻君仅是被镇压而未死,归来指日可待。而魔君在殿前一战便濒死,盛护法也言明,媚君虽偷偷带走了魔君,致其失踪,但当时魔君应当早已是具尸体了。”

“哼,嘴这么臭,元神魂魄未散,你怎么知道我们魔君如何?!”一个魔使虽然知晓幻君的手段,但还是奋力嚷道。殿中的妖魔顿时哗然,吵闹不堪。

盛霄把扇子合拢往茶几上一拍,“都给我闭嘴,吵得我头都大了!”

殿中这才安静下来。

庄守青面色不变,走回西侧,站在盛霄旁边,“好,既然诸位觉得我说的不对,那不妨想想一月余前,正道之首凌雪仙尊前来掳走我姐姐时,他说过什么?我等应当‘空置魔尊之位’。”

“他这句话,为的就是让我们妖魔一直是一盘散沙,不成威胁。若是此时有谁坐上了魔君的位置,便立即成了他的活靶子。凌雪的修为深不可测,在场的诸位不少被他所伤,应当知道我这话的真假。”

“诸位想当魔君,无非就是想要金银财宝,再统领妖魔界,如何对抗这些正道狗贼恐怕不在考虑之中。要我说,这魔君的位置已经是烫手山芋,谁坐都得掂量下自己的命够不够硬!”

这话切中要害。东侧也好,西侧也好,想坐这魔君之位的妖魔莫不是为了好处而去。若是坐上去后,不仅要收拾大战后的烂摊子,还要和那劳什子吓人的凌雪仙尊打,他们是万万不愿意的。

金煞站起身来,“你小子确实有几分口才。好,既如此,这魔君你要当便当,我金煞不管了!不过,我不可能让你在我头上作威作福,从今日起,我不认魔君的旗号,谁都不能使唤老子!”说罢,他大摇大摆地走出殿外,一些同样修为不错,不愿意再卖命的妖魔也跟了上去。

盛霄眯起眼睛,伸出扇子挡下庄守青,后者正欲上前劝阻。他低声道:“敢单打独斗的是少数,况且这些家伙留着也是变数,不要白费劲。”

“可是……”庄守青有些急。连续失去魔君和幻君,如今的妖魔界哪里还能放走任何一个好手?

盛霄一展扇子遮住脸,传音给他,“只要你姐姐还活着,就不可能放任正道来打妖魔界。不过你刚才用凌雪的话吓他们,做得不错。”

定厄知道这小子虽然机灵,但毕竟年纪太小,容易举棋不定,便直接上前行礼,大声道:“恭迎魔君,魔君神功盖世,威震四方,万寿无疆。”

随即,盛霄、胡蛮子等妖魔也陆陆续续站起身来,洪亮的口号响彻皇天殿,“魔君神功盖世,威震四方,万寿无疆!”

定厄看少年愣住,低声道:“快去!”

就这样,庄守青从救场的紧迫中醒过来,意识到自己的真做了魔君了。坐上殿中主位的雕刻着妖魔鬼怪的黑曜石宝座,看向阶下万千叩拜的妖魔,这似乎确实也是他想要的,可是他心中第一时间想起,或者说一直没有消失的,还是翡越虹的身影。

四百余年前,玉川沿岸,庄府。

庄府一壶“醉红尘”行销两岸,酒楼客栈也是开遍天下,可谓是富得流油,给小儿子摆的化形宴已经摆了五天,都不见收拾的迹象。是夜,鞭炮不知停歇地放着,火红的鞭炮皮子散了朱门前一地,青烟袅袅,红亮的灯笼相映成趣。

庄氏世代经商,在妖魔界中广有人脉,就算是玉川的另一边,也多少认识些朋友。宾客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每天都要吃吃喝喝到丑时才能通通醉倒在席上。

木妖天生长得慢,庄守青又刚刚化形,外表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小男孩穿着红绸棉衣,靠着庄母,打了个哈欠,仰头撒娇,“娘,孩儿困了。”

“好,等娘知会你爹爹一声,就带你去睡觉啊。”庄母慈爱地抚了抚他的额角,向正在和各路宾客推杯换盏的庄家主看去。她牵着孩子走到他身边,“老爷,我带守青去睡了。”

庄家主和宾客“失陪”了几声,和她的肩走到一边,眉头皱起,“唉,这么晚了,你们受累了。其实我是在等一位贵客,也想让你们见见。”

“哦?什么贵客,未听老爷你提起过。”

庄守青看看父亲,又看看母亲,乖巧地忍住困意,不作声。

“就是那位新近被魔君封了号的幻君。几十年前见过她与盛魔使交手,我认为她一定能当上魔君,一直有心结交。”庄家主长叹一声,“说来惭愧,我只送过那位些许不值一提的酒水,要与她交好恐怕是占了便宜。特意延长了些这宴席的时日,还是等不到。”

庄母并未听说过这号人物,于是记在心底,点点头,“原来如此。但这与守青……”

庄家主忽然眼睛一亮,激动地向大门处小步跑去。灯影阑珊,松散扎起黑发的女魔一身红衫,优哉游哉地跨过门槛,光暗在美艳绝伦的脸庞上流转。见到庄家主,她笑道:“庄家主,许久未见。皇天殿事务繁杂,我来迟了些。”

“哪里哪里,幻君能够光临寒舍,是庄氏之幸,请上座。”庄家主急忙摆手,又请她坐在主位。

翡越虹坐在了次位,“庄家主,你不必如此客气。我当初四处闯荡,身上找不出一块碎银,你沿途送酒送吃送穿,应该是我对你客气才对。诶,这就是府上的小公子么?”

庄家主招手让母子俩过来,“对,他叫守青。”

庄守青半藏在庄母身后,好奇又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翡越虹从怀里掏出一个木盒,递到他面前,笑道:“我准备的礼物,打开看看吧。”

她看向庄家主和庄母,“里面是一块储有我魔气和护身结界的红翡,必要时可救命。”

女魔的笑容格外柔和明艳,想到父亲刚才充满崇敬的话语,庄守青紧张地绞起手,大眼睛滴溜溜地瞅着她。

“幻君,这使不得,您这件可是价值千金的珍宝。守青,爹爹平时怎么教你的?”庄家主立刻推辞起来。

孩童有模有样地道:“多谢幻、幻君,守青不敢收礼。”

翡越虹露出微笑,蹲下来摸他的头,“你真乖。没事,你们拿着就行了,这种东西我想做多少都有。况且,封号的酒席也要拜托你们。”

“……好,既然幻君这么说了,我们也就收下了。往后,庄家一定尽心为幻君办事。守青,还不快谢过幻君。”

庄守青接过木盒,忙道:“多谢幻君。”

众人都笑起来。庄家主见缝插针开口,“幻君,天色晚了,皇天殿山高路远,就在庄府盘桓几日吧。”

“正有此意。”翡越虹含笑点头。

他有两个姐姐,而这位幻君却与他的姐姐截然不同。她的法术是那么厉害,简直能一拳打十个府上蹭吃蹭喝的草包狗熊。而且和翡姐姐玩又自在又有趣,她随手就能变出绚烂的烟花,摔跤了还会抱着他哄,吹一口红色的魔气,伤就好了。

爹娘虽然说话特别客气,但也事事推心置腹,家中就像真的多了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姐。

翡越虹离开庄府的那一天,庄府又办了宴席。席上,小守青抱着翡越虹偷偷道:“你可不可以不走呀。”

翡越虹放下酒盏,笑道:“这可不行,我还有很多事要办。”

“明日就要拜别幻君,其实,其实我们还有一事相求。”庄家主忽然支支吾吾起来。

“哦?是什么?”

“我们庄家没有武学天分,这一代就这一个儿子,您……”庄家主和庄母对视一眼,道:“不知道这孩子日后有没有福分许配给您,做个侍君。”

“什么?”

翡越虹一惊,下意识地看向庄守青。庄府的姊妹们偷笑起来,这孩子显然也听清楚了。他虽然刚化形没多久,但多少知道些结婚的意思。

他立刻坐直,偷偷地看翡越虹的神色,结、结婚是……是要一直牵着那双热而有力的手,一直注视着她漂亮得像画一样的脸,一辈子吗?

翡越虹反应过来,捏了捏庄守青的脸,戏谑道:“小守青,愿不愿意做我的侍君呀?”

“我……”他涨红了脸。

夜风穿堂而过,绣着双兔的高悬纱灯微微摇摆,灯光红亮氤氲。

只是一个玩笑。女魔没再逗他,笑着摆手,“我会尽力庇佑庄府,守青还小,我如今又为魔君卖命,此事不要再提。”

“这……幻君说的是,是我们操之过急了。”庄母急忙道。她慈爱地摸摸庄守青的头,“唉……”

他意识到自己没能讨她“喜欢”,默默地垂下眼眸,刚升起的紧张羞涩眨眼就变成失落。

彼时父母姐妹尚在,羞窘与惊艳交织的心情不浓不淡地留在心里,变作无忧无虑、备受珍爱的儿时岁月的见证。府外的世界瞬息万变,再见到幻君,已是十年之后。

希望新来的读者小可爱看的开心。

想了想,如果是以武侠为灵感的话,这篇文还是应该是群像文,主角也好配角也罢,无论是守青还是盛霄还是以后的许多角色,都应该有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希望自己能有驾驭许多个人的故事的能力吧[托腮]

不过在构思情节的时候经常觉得他们的过去也很有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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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红翡青君(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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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玩弄一只雄狐(gb)
连载中殷玦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