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沉默了。
高欢犹自在为自己的机智和幽默而自我感觉良好,见李三这副死不成活不起的德行,多少心里有些不痛快。不过比起这种感性的“不痛快”,李三这种正常人式的反应,反而让他心安:
无底线的人,自己一个就已足够。卧榻之侧岂容第二个无底线之人酣睡?
高欢生性多疑、狡黠、灵活机动且擅于煽动普罗大众的情绪,这一点新会内部人尽皆知;但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无视任何道德伦理,甚至无视人性所能接受的下限”这一点却无人知晓。
对他最“知根知底的”,只有李三。
毕竟,绝大多数人都只看到了途志那个莽撞屠夫的残暴无道,下意识的、本能的会认为,被途志重点针对的高欢——这个看上去狡猾阴柔、圆滑且擅长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的“狐狸”——理所应当的,合该是个相对温和且情绪稳定、顾全大局的人。即便高欢本人也曾亲自下令不经调查审判即极速处决上千人,也在途志那反人类的操作下,被衬托得十分甚至九分“正常”了起来。
——在此种意义上,高欢合该感谢途志的“友情陪衬”。而事实上,他也确实非常“感激”这一点。
谢谢!全靠同行衬托啊!
按理来说,这样一个人,是不可能信任任何人、和任何人交心的,老婆毕君都怕他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李三,作为既与高欢无血亲关系、也没有姻亲关系的“外人”,居然比他老婆都离他“更近”,自然是有原因的。
这个原因也很简单:因为李三,曾经在他最危险的时候——也就是十几年前其刺杀楚帝国头号权臣梅远山失败被捕那一次,救过他一命。
虽然表面上,当时确实是萧灵犀的祖父萧道成直接说服梅远山放他一马,可若没有李三父子的牵线搭桥,萧道成贵为帝国天下兵马大元帅,又岂会注意到他这么个“小人物”,又岂会纡尊降贵为其站台发声?
“李氏从你父亲那一代起,就是新会的老朋友,你本人更是救过我一命。于我而言,你就是恩人。”
见李三持续沉默,高欢不咸不淡的说了句,像是又专门感谢他一遍似的:“在我面前,老李啊,就不必这么见外了吧?”
说罢,他甚至还哥俩好的将手搭在了李三肩头上,轻轻拍了几拍。
——其实,李三不止救过他那一次。
确切来说,作为他的“心腹”,李三不但一力挑起了保密处的担子,甚至在关键时刻,还会任劳任怨的充当他的保镖。身为拥有极其罕见的“化形术”的异人,李三确实也完全有这个能力。
为了测试李三对自己的忠诚度,高欢甚至还特别安排了几次针对自己的刺杀,事实证明,每一次刺杀都能被李三化解;甚至其中有一次为了救他,李三还挨了一枪专门对付异人的“沙漠之狼”,好悬没丢了性命!
正如民间百姓刻板印象中,热恋期的女子总是热衷于试探自己恋人“到底爱不爱她”,以及“为了她,他能做到什么程度”、“她和他妈同时掉河里他会先救谁”一般,多疑远胜曹孟德的高欢,策划上述“无理取闹”式刺杀案的时候,虽也偶有愧疚,然则“宁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生存法则之下,愧疚算什么,下限算什么,能当饭吃么?
好在李三这个人,看似神秘高人,成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无论何时何地永远都是一副“天塌不下来”的淡漠表情,可高欢实在太了解他了:
李三是个有“底线”的。
他的底线,不在于道德有多高尚,而在于“认主”。
高欢之所以能走到今天这个位子,不只是因为他做人够狠、做事够绝,更是因为他深谙如何笼络人心。私底下,他不止一次复盘、研究过自己与历史上所有帝王以及列强知名帝王之间的异同,而无论如何复盘,他都会心满意足的发现,自己已经具备一个合格的雄主所该具备的一切条件:
撑得住大局,镇得住逆贼;
煽得动黔首,衡得住天平;
唬得住奴才,揽得来巨帑;
贱时甘寂寞,贵不吝嚣张。
然而,成帝王者,自古高处不胜寒。
高欢自然也不例外。这些年来,随着他这一派势力越做越大、甚至隐隐已有对抗联邦之能,社会各界便也有无数人、家族、组织、势力等向其靠拢,犹如苍蝇闻到了腥膻。然而,也正如古代帝王一样,高欢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这些嗡嗡乱飞的“苍蝇”,认为他们不过是一群趋炎附势的小人,是合格的奴才,却永远不能指望它“护主”。
可李三不一样。李三和他“亲近”,可不是因为能从他这里拿到什么好处。
李三对他的亲近,更像是东西厂、锦衣卫对皇权天然的、夹杂着“敬畏”与“誓死捍卫”情绪的“死忠”。
东西厂太监没有生育能力,锦衣卫的番子和太监也没什么区别。可李三毕竟不是太监,也不是番子。他忠诚于自己,图什么?
高欢从不相信人,根源在于他从来不相信人性。若说他相信人性中的某样东西,那样东西就是四个字;
人性本贱。
“我愿意誓死追随您,是因为您将建成我心中的理想之邦。”
很久以前,对于他的疑问,李三如实解释道:“早在十几年前,我就给列强当翻译,人人都骂我‘楚奸’。可那个时候,除了给洋人带路之外,想彻底掀翻楚帝国,我根本没有第二个选择。不给洋人带路,难道要我去效忠腐朽的朝廷吗?
然而那次,您刺杀梅远山的壮举却让我意识到,即便在这个国度里,终有人少年热血难凉,终有人会为了心中理想而舍生忘死、一往无前。您这样的人,几百年都可遇而不可求——所以我很早就认定了,我会跟定您,一辈子跟着您干。”
当时,高欢自己也不知是怎么想的,脑袋里抽了哪根筋儿,忽然就说了实话:“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跟洋人勾结在一起……”
忽然意识到对方原本就当过“楚奸”,他也明白自己问了个蠢问题,便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改口换了个问题:“我是说,如果有那么一天,你发现我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呢?比如说,万一有朝一日,我要和东瀛人谈——”
“我想,您可能误解我的意思了。”
那时的李三也丝毫没给他面子,直截了当的打断他道:
“我追随您,和您表面上做了什么无关。我认准的是您办得成大事的毅力和决心,以及无与伦比的智慧。而这些,都是您与生俱来的品质。”
一个擅长拍马屁的人说出来的溢美之词,和一个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闷葫芦说出来的溢美之词,就算这溢美之词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差,其效果也会差出十万八千里。
照这么说,这样“出于本心和理想主义,忠心耿耿”的“能臣”,总该能入了高欢的眼了吧?可惜,并不会。
在高欢眼中,李三从此确实脱离了“好用的奴才”这一序列,成功晋级成了“好用且忠心耿耿的狗”。
奴才不会认主,但狗会。
仅此而已。
“既然您让我说,那我就直言了。”
李三的声音,终于将他从无尽联想中扯回了现实。“我明白您的意思。只不过,如果被打伤的那位猎人被熊吃了之后,熊还觉得不满足,仍要对另一位猎人穷追不舍,怎么办?”
“哈哈!”
听了他这个问题,高欢却很轻松的哈哈一笑,再次拍拍他的肩膀,自己则坐在他旁边,微微侧过身体,是一副很自然的要亲近对方的姿势:
“你提的这个问题,非常现实,以后务必多多提出这样的问题,集思广益才能共同进步嘛!”
他继而略略收敛笑容,语气趋于正经:
“很简单。熊能称霸整个森林吗?当然不会。森林那么大,还有狮子,老虎,豹子——险些忘了,狮子只有草原才有,哈哈。不扯这些没用的,总之呢,熊从来都不是生态位的顶端,它毕竟还要忌惮像老虎那样更加强大的猛兽,不是吗?
而且啊,你还忽略了一点。”
高欢狡黠的眨眨眼,继续说了下去。他的表情开始变得有些俏皮了:
“在野外,任何一种动物包括熊在内,都害怕受伤。野外可没有医院,任何一点小伤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都可能会致命。就算有些个猛兽受了小伤不觉得有什么,可如果是很严重很严重的伤呢?”
李三恍然顿悟。“您是说……安格鲁?”
“不错。我的李处长啊,你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高欢开怀道:“亚历山大那个只知道往前莽,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货色,别看他短期玩儿了命在东北折腾,也别看现在联邦军团打仗打得一塌糊涂,放心!只要再过一段时间,他的西线就会放出几个‘大炮仗’来——”
继而又神秘一笑:
“瞧着吧。到那个时候,我们‘伟大的’亚历山大元帅先生,就不得不认真反省一下,他今天所犯的致命错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