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温雨

王化毕竟是个精明人。他在那人拍出那锭银子的时候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这人绝非俗子,看到与他同桌的人都穿着一样的锦袍后,顿时意识到这恐怕是同门的江湖人士。王化眼睛一转,顿时装出深不可测的样子,拖着嗓子道:“哦……”

那男人皱眉,还没说话,王化便笑眯眯地凑了过来,道:“这位侠士真是骁勇直爽!这样吧,看在这银子的份儿上,我便只悄悄告诉你们一派,如何?”

这话一说,店里其他门派的人也坐不住了。

司嫣把药王遗孤的事情传遍了整个江湖,连渚崖阁也被惊动,颜珩要亲自过来接人。但——说实话,司嫣此人现在带着遗孤住哪儿,确实没人知道。就算是他们这些先来探路的门派,也不过只知道他们在小辉城里,因此他们本打算着先埋伏好,待司嫣出现后再做举措。但……若是能从这王化嘴里弄清司嫣的住处,他们何苦要等那时候?

至于他们要做的举措,十个有九个都是抢人。

当年众人虽知道药王一脉血液奇特,可一来药王谷内常年没什么乱子,二来他们对于那血的功效知道得也并不清楚,很难作乱去害夺他们的血。但这次的人是药王遗孤,还是个被无名之徒养大的遗孤!那女子一人如何抵得住围攻而来的江湖人士?因此,不少江湖人都打算趁颜珩还没到,赶紧把药王遗孤给抢上。

别瞧现在他们都装模作样喝着茶吃着早饭,听到王化这一说,不少人心里都咯噔一下,一旁果然又有一个女子站了起来,笑着走到王化身边,抬手便往他手里塞了几锭沉甸甸的银子:“这位兄台,早先便注意到你高谈阔论,果真不是等闲之辈啊。不如我们借一步说话如何?”

王化拿着银子笑容满面,还没说话,咚的一声,南五面前那一桌人也站起来了,其中一人起得有些着急,衣袖碰掉了一旁的空碗,那瓷碗眼看便要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一旁忽然伸出一只手,低低地接住了那只碗,轻轻将它放回桌上。

那帮江湖人士眼睛都死死盯着王化,店里嘈杂极了,众人自然是没注意到这小小的动作,然而南五却注意到了。他目光顺着那只骨节分明的手一点点向上,看到了一个人。

那人上半张脸戴着面具,身穿一身飘逸的白衣。他坐在角落里,并不引人注意,也没有去同王化交谈的意思。目光与南五对上,反而还微笑了一下,向他点头致意。

南五也冲他点了点头,再抬头看时,那三路江湖人士已经围着王化出了门,似乎是王化收了这三家的银子,同意告诉他们三家。

他们掀帘离开后,店内一下子少了一半人,也没那么热闹了。

陈断手哼了一声,很是不屑:“我呸!想知道那女子住哪儿还不简单?怎么不找我来算上一卦?不比那王化信口胡扯可信得多?”

旁人哄笑道:“得了吧陈断手,赚不上钱就别做梦了!”

店内又嘈杂起来。

南五总算能歇一会儿,坐下吃着饭。等他喝完粥抬头扫视一遍店里时,才注意到方才那白衣人已经离开了,只剩碗筷干干净净地收拾好,放在桌上。

南五粗糙的指节在碗边上摩擦,心中揣测着什么。

——不引人注意,飘然来往,说起来轻易,做起来却难。

这人必不是等闲之辈。

有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南五抬头一看,是谢四拿着他要的架子下来了。

谢四圃一走下来,看着店内形形色色的江湖人士,心里有些羡慕。他整日在小辉城里——尤其是他家食店里待着,还未曾见过这些人物,不由得对外边儿的世界心生向往,把架子递给南五后,偷偷掀开帘子往出走了几步。

已是辰时,半座小辉城都笼在一层浅浅的雾里,让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也显露出几分神秘。仔细看看,雾气之上的天也是阴沉的,似乎一会儿还要下雨。雾气中,仍能看到有人三五成群地进了城。

谢四慢慢转头看了一眼,见食店里南五一人也能忙得过来,又把头转了回去。他行动毕竟缓慢,出来了也不想那么快就进去,就吸着清凉的空气原地踱步。

一滴雨带着凉意,扑嗒一下落在了他脸上。

这雨刚开始下,时有时无,似乎只是老天爷兴起,忽然弹下几滴水来。南五看他看得紧,谢四往日是没淋过雨的。再说他又不是真傻子,外面如果真下着大雨,还站在那儿淋成个落汤鸡不成?

不过,可能是今天听了几句江湖故事,可能是这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景象太难得,谢四看着天色,眯起眼睛,心底泛起一种奇异的感受,忽地觉得自己好像正该淋一场雨。

他的手垂在身侧,无意识地蜷缩起来。手心空空的,好像缺了点什么,应该有什么东西被他握在手里的……是什么呢?

一把剑。

他没来由地想到。

那应该是一把很趁手的剑,剑刃雪白,刃中镶嵌了长长的碧玉,剑光青凛若霜雪。剑柄纹样古朴精致,似鸟雀玄羽,在猎猎长空之中盘旋。

或许也不是剑,可能只是一个玉坠,或者一支长箫。玉坠下挂着很长的穗子,珠玉在他手中摇晃,叮当作响,又被他抛给了别人。幽幽箫声响起,如泣如诉,可是他不会吹箫……那么是谁?是谁在吹?

或者干脆不是任何一样东西,是一个人的手。那是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白皙修长,与他的手紧握在一起。他从未那么紧地抓着一个人,那人也是亦然,抓得他手指生疼却仍不愿松开。谢四的手指不由自主弯了弯,目光茫然地在雾中流转。

鼻息间一片清凉,他忽地有些着急——还不够。空气应该是冷的,仿佛在漫天白雪之中,凛冽至极的寒意沁入体内。他的手里一会儿是沾满血的剑,一会儿是一个人紧紧相握的手,但无论如何都不该是这样空的。谢四心中泛起一阵焦躁,闭了闭眼,强行按捺住自己的情绪。

……他在想什么?

过去几年里,谢四的脑中从来没浮现出过这些东西。如今只是稍听了一些,稍见了一些,脑中居然也就浮现了这般景象。

雨稍微大了些,他眼角被雨打湿,皱紧了眉头,却仍没有进屋的意思。那些景象稍纵即逝,即将从脑中流走。他不愿如此,紧紧闭着眼,拼命地抓着方才的最后一幕不放——他握紧了一个人的手。

雨忽然停了,谢四睁开眼,有人在他头顶举了一顶斗笠。

面前悄无声息地出现三四个人,谢四吓了一跳,心脏砰砰,好半天才认出这似乎是之前从雾中走来的那几人。他面上反应毕竟迟缓,还没来得及做出什么反应,面前那人看他不作声,已经开口道:“这位公子,雨渐大了,不进去避雨吗?”

雨水坠睫,谢四缓慢地眨了下眼。

面前的男子身量比他高些,眉眼弯弯,温和亲近。从他如琥珀般温沉的眸中可以看出他已不再年轻,但岁月仍未在他脸上留下太多痕迹。他身后的一男一女都戴着斗笠,衣摆已经湿了。谢四慢慢抬手把斗笠推还给他,然后侧过身来,缓缓抬手请他们先进。

男子笑着冲他点下头,然后便带着身后的人进了食店。

谢四挪着步子,也跟了进去。

那男子进去后微不可查地一顿,随后才带着人坐下。他们袖口都绣了青荷,不知是用什么线绣的,沾水更显翠绿欲滴。南五看了他们一眼,随后目光在淋了雨的谢四身上转了一圈,又去问他们要什么。待给他们把吃的递好之后,他才不轻不重在谢四身上拍了一下:“好啊你,长本事了,现在还会出去淋雨了?”

谢四当然说不出什么来,被南五按在一边。南五又给他擦了擦额头脖颈落的雨,这才让他低头喝粥。谢四喝了两口,听食店内窃窃私语的声音大了一些。他抬头缓慢看了一圈儿,见是离得近的江湖人士,一边不住地看着刚刚给他挡雨的那个男子,一边惊疑地低声讨论着什么。

他们的动静不小,方才那人察觉到了这边直勾勾的目光,抬眼便对上了他们的视线。

这边几人心里一慌,赶忙低头,然而那人已温声道:“是玄光崖的主事吗?真是许久未见了。”

这边的主事讪讪,拱手道:“正是在下。宋司主……也来凑这个热闹么?”

角落里有人讶异:“司主?刍灵司?”

“什么?宋昭意居然也来了?!”

店里众人不管听没听说过宋昭意其人,目光顿时都朝这边投来。宋昭意八风不动地坐着,仍然带着微笑和玄光崖的主事交谈:“是啊,闲来无事,又恰好离此地不远,干脆便过来看看。主事也是为此事来的么?”

他抬手时,袖口的青荷随着轻晃。主事不敢看他,因此只盯着那青荷看,道:“还真不是。我们原是在北边的鹿鸣城有事儿,如今办完,打算往南去了,在此歇脚。”

“是吗?”宋昭意笑了一下,“倒是难得。”

其实江湖中人都知道,宋昭意并不是什么吃人不吐骨头的人,行事更如春风化雨光明磊落。只是,他是刍灵司的司主,是一位真正的大人物——

他开创了凝灵之术。

二十多年前,江湖正乱。宋昭意的发妻被仇家虐杀,抛尸野岭。他竭尽全力找到发妻尸身,流着泪收敛遗骨,又用安魂石收聚了她的魂魄。

宋昭意日夜深陷仇恨之中,哪怕是为亡妻报了仇,心中却无一刻轻松。他整日整日地对着那块安魂石喃喃,翻尽了记载魂魄相关的古籍,整个人近乎痴傻。

终有一日,在刀剑、咒诀、幻术之后,终于让他弄出了一种新的东西,他称之为“凝灵” ——越是惨死的人,魂魄分散越多。若能及时收敛,甚至是收敛大部分,他都能以秘法让死者死时的场景再现于人脑中。如若魂魄够多,那么死者一生印象最深的那些时刻,便都能在转瞬间为人们所了解。

此术一创,惊动了整个江湖。

谁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的确做到了。

人人都以为宋昭意会借机创立门派,大收门徒,平心而论,想学凝灵术的人也只多不少。但宋昭意显然有自己的考虑——一方面,天生便能封存魂魄的东西在当时少之又少,只有他和北地颜家各有一块安魂石。人们若大肆争抢,江湖便更不太平。后来颜家因此物几乎被灭门,更是印证了他的担忧。

另一方面,凝灵几乎能读取一个人最重要的记忆,此后若一人想夺取另一个人的情报,只需将他极尽残忍地虐杀,再用凝灵术便可在转瞬间得知他想要的东西。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如果引得江湖中人大肆虐杀、混乱至极,他便真是成了千古罪人。

于是宋昭意很快做出决定。他开创刍灵司,但目的并不在传授凝灵术上。二十年过去,会凝灵术的也只有不到十人。刍灵司更多地是为人们提供号求之所,若是的确有人急切地需要凝灵,他便亲自前往,但绝不会教人凝灵术。

他如此举措勉强稳住了原本可能更乱的江湖,不曾生任何事端。因此,他这司主当得也颇得天下江湖人钦佩。

玄光崖就是个小门派,原本也没打算和众人去抢药王遗孤。他们吃罢了早饭,又跟刍灵司那边道别,随后便掀帘出了门。

门外起了风,小雨微斜。他们自然是不把这点小雨放在眼中的,只是朝城南走去。前方又有五六个人,在雨里风尘仆仆地过来了。

主事见这群人头上都严严实实地戴着斗笠,自言自语道:“日后我们出门,也该带个斗笠的。”

十几步路后,与那些人距离已经很近了。主事抬头看向为首那人,觉得那人身形看起来竟有些眼熟,只不过斗笠压得很低,只能看到下半张脸。那人唇色淡淡,似乎是一路赶来,难免透出一丝疲惫。他们擦肩而过的一瞬,主事好像认出了这是谁,瞳孔忽然一缩:“颜……”

为首那人微微侧首,在斗笠下冲他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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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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