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看到一辆绿皮公交摇摇摆摆挪过来。我挥挥手,司机瞄了我一眼,没做任何表示。车子加速从我面前开走,磨过空气,“嗖”的一声,划出一条笔直的线。
我透过车窗看见里面挤满了人。这支将爆油的笔没有因为我走了歪路,我只好等下一支笔来,将我一笔带过。
……
我总算是上了公交,学校周围的路线我还算熟悉,可一个拐弯,我便断崖式地坠入到陌生的环境之中。
罩在街边绿化的阴影里,看商铺一间间从眼前闪过,忽然感觉自己是在忘了关灯的电影院,不是我在动,而是街道主动地展现自己,有意让我熟悉它的样子。
盯着窗外看了很久,回过神时发现街道已经消失了,眼前眼前只剩白茫茫一片,视野中间出现一条线,分隔开两种很相近的颜色,上面一层浩渺,下面一层梦幻,还闪烁着鱼鳞般的光泽。
原来车子开上了一座跨海大桥,桥向天边延伸,周围的一切看着都无边无际。
我的脸几乎要贴在车窗上,我知道我生活在沿海城市,但从未正经见识过大海,还一直以为看海需要去很远的地方,其实只需要乘几站公交。
过了一段时间,前方出现一座岛,公交车离开大桥,一头扎进岛里。我们在山上盘旋,这里还是可以望见大海,岛屿像蘑菇一样从海里长出来,之间由桥梁连接,上面有些五颜六色的房子,像蘑菇的斑点。
我想闻闻海风的味道,但车窗像是被焊死了,怎么也抠不开。
“嘿!开着空调呢!”司机喊道。
我只好放弃。
……
不知道新家的具体位置,只知道要在一个叫花路的地方下车。我一下车就看见对面山坡上有一块白,很扎眼,像黑长直美女后脑勺上的藓。那是墓园。
回想起那通电话里说的,我现在相信它不是诈骗电话了,这确实是个扫墓的好地方。
我猜想新家就在这墓园下的一片建筑里,这片建筑不过一个小村庄的规模,紧挨着山脚建立,远看去给人一种被被坟墓踩在脚下的感觉。
山上埋的人怕是比山下住的人还多。
这个地方简直与世隔绝。我知道我在岛上,也知道我在海边,但这个地方愣是跟岛和海一点关系没有。
除了这片建筑和坟地,目之所及的皆是苍茫无边的草地,在天际线的位置可以看见迷雾般的淡蓝色,那才是大海。
我到站时是正午,那天太阳很大。阳光把房屋和水泥路面晒得锃亮,像刷了层新漆,整条路看起来像是新建的,路上空荡荡没有行人。我穿着清明时节该穿的衣服,汗流浃背。
忽然想到新家是否也会像这样空荡荡,才发觉自己两个月不回家不是怕生活太乱,而是怕它太整洁,整洁得要理顺过往,要把磕磕绊绊全除去了。像梳头时梳到打结的头发,要扯着硬拽才能梳顺,头皮不觉得疼,头发扭曲变了形。
一面想着,一面等红灯。我要过斑马线到对面去,要顺着过往滑下去,要到新家里去。
这时,从我面前飞过一只蝴蝶……
不!是走过一个女孩?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以为看花了眼。
她的头发是粉色的,正盯着手机,身上跟装了感应器似的绕过我,在站台上稳稳停下来。她飞快地抬眼看了看,手上动作一顿,像是看到惊喜,立马收起手机朝对面挥手。我朝那个方向看去,看到另一条挥动着的手臂。
那人似乎是站在一家花店前,周围花团锦簇。娇嫩的花瓣像是要被太阳烤化了,弥漫起五颜六色的烟。像这种时候别家花店门前都是黄白相间,他这一抹色彩就跟阴雨天里的彩虹一样新鲜。
我原先在太阳底下热得直冒汗,这两人挥手间却招来一阵凉风。这“无人区”终于有些热闹,而非单纯的热了。
这时好不巧来了辆公交,女孩收起手,重新掏出手机上了车。
我这才回神,想起自己是要过马路的,朝前一看,刚好绿灯变红灯。
“靠。”我说了句。
再去看对面那人,想看他是否也会离开,不想他竟还在挥手,不是朝着那被“一笔带过”的女孩,而是朝着我这边。我感觉很奇怪,但他肯定不是在跟我挥手,也就没有理会。
看着红灯变绿,我终于向对面走去。
过马路时,余光瞥见那人,察觉他在盯着我看,不由得反感起来。在公交站时我还在考虑这新家要从哪个方向找起,这下不用考虑了,肯定是反着他所在的方向去找。
我当作若无其事,就这样往前走。忽然,他叫住了我。
如果他喊的是“喂”或“诶”那类的代词,我可以假装没听见,可他竟喊出了我的名字!我不得不回头看他了。
我以为自己已经走出去老远,想不到还是离他那么近,回头时还给那花香熏了一下,措不及防的。
我看他看得更清楚了,敢肯定不认识他。“你谁啊?”这句话说不出口,我就这样盯着他看。我当时大概是想用眼神把他吓死,好让他把想说的话全咽下去,这样我们就不用进行任何交流了,万事大吉。
但他只是抱歉地笑笑,说:“你是谢秋吧?”
我沉默着。
好吧,既然他不吃这套,但我也有权保持沉默,我还是不用跟他进行任何交流,万事小吉。
他再次对上我的眼神,自觉解释道:“谢阳托我给你束花,我想我应该没有认错人。他是你弟弟对吧?”他在自己脚边看了一圈,踮起脚往店里走,“你等一等,我去拿花。”
看他进去了,我就又走近些。
这确实是家花店,店面不大,没有招牌,店内的花几乎全被搬到门外,里面尘土飞扬,空气灰蒙蒙的糊成一团。花开得那样繁荣,花店却一副破败像。
那些花盆像是随意撒在地上,让人无从下脚,我怀疑他刚才是化作蝴蝶飞进去的,而不是走进去的。
再看花店的玻璃门上,一边贴着“光临”,另一边上的字已经剥落,看不出形状。联系地上这架势,大概贴的是“谢绝光临”。门边放着一把扫把和畚斗,畚斗里盛了一堆灰。
过了一会儿他出来,原先说的是一束花,他却捧了一盆花给我。我迟疑了几秒,还是接下了。
他笑里歉意更深,“不好意思,我还没来得及做花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养着。”
那是一盆白花,花朵很小,像是一把白芝麻炸开来的样子。后来我知道了,它叫“满天星”。它生的紧凑饱满,但跟地上的五彩斑斓相比还是显得形单影只,把它投入进去,怕是会被彩色溶解。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它被存在室内,没被搬出来。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千百朵白花不及一朵红玫瑰热烈,满天星辰比不过一轮圆月皎洁。
我注意到花盆里有张卡片,上面写着“To my lover”,背后写着“From my love”。我撇撇嘴,这张卡片绝对是乱放的,现在的花店也真是不走心。
白花配爱情确实浪漫,但现在是清明节,与白花相配的绝对不会是爱情,且无论如何都是浪漫不起来的。
于是我把卡片拿出来递给他,什么也没说。他接过卡片,看看上面的字,也是什都也没说。
我端着花盆在街上走,感觉自己正融入一支无形的送葬队伍。这条队伍跟那些敲锣打鼓招摇过市的不一样,所有人都保持沉默,甚至连脚步声都不愿让人听见。
街上忽然刮起冷风,冷空气刺进皮肤,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树上的叶子纷纷掉落,黄中带绿。它们从树上下来却不落在地上,继续乘着寒风飞舞,在空中飘来飘去,道路依然整洁无比。
我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法阵,风经过我的耳边发出呜呜的响声,一群落叶在我身边旋转着,像一群蝴蝶在飞舞。一切是那样梦幻,不可思议。
清明时节,天气算得上暖和,树木开始抽出新芽,可我却在这个地方被寒风和落叶裹挟着。我感到一阵恍惚: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可我的感觉是无比真实。
但老子上一秒还汗流浃背!
这鬼天气在发什么神经呢。
继续往前走,慢慢地,我也听不见自己的脚步声了。我像是一个入侵者被人拎起来走,像一缕游魂在飘荡。花盆变得很重,它拖着我往前走,走过一条条宽敞的街道,还拐了好几个弯,这个地方对我来说就是一座迷宫。
这儿的建筑有着西方电影里面的那种复古情调,每栋房子都沉默而优雅,它们各有特色但是和谐融洽。每扇门都关着,每扇窗都紧闭,每条街都空无一物,一切都不像是真实存在的,是华丽而虚无的躯壳。
我记得古代的帝王为了死后仍能体验人间繁华富贵,会在在自己的陵墓中建造宫殿,富丽堂皇但无人居住,死气沉沉却象征人间。那这个地方会不会也是……
我不由自主地抬头,那山坡在离我两条街开外的地方,但是墓园看起来已经近在咫尺了。
看到它的那一刻我属实被震撼到了。我深吸一口气却忘了吐出来。
我感到一股强烈的压迫感,我必须仰望它,它如同庄严巍峨的城堡,是骨灰的质感与色调,还散发着教堂的神圣气息。近看才知道,它绝不是一块头藓,它是这里的主宰,上面的人如同污渍,成了黑黑的小点。此前,规模如此大的墓园我从未见过。
我双脚落地了,手里的花盆突然又变得很轻,我紧紧抓着它防止它飞走,一股使命感涌上来。这座墓园吸引着我,引发了我好奇心,准确来说,它勾起了我征服它的**。
我得去那上面看看。
我来到山脚下,发现这里异常热闹,简直可以说是另一个是世界。道路一边停了一排车,一边摆了一排摊,穿各色衣服的人来来往往。
花路所有的居民似乎都聚集在这里,是什么值得他们全员出动,让自己家园看起来像个陪葬坑,在千百个墓碑的眼皮子底下逛集市?
我整个人笼罩在小吃摊冒出的热气里,嗅觉刺激味蕾,肚子被折磨得咕咕叫,我打算先吃点东西。
买了个灯盏糕和麦饼,我蹲在对面一排车子的缝隙里正准备开吃时,感觉有一朵乌云飘到我头上,把我笼罩在阴影里。
“你怎么蹲在这儿吃呢?”一个声音从我头上传来。
我抬头一看,原来不是什么乌云,是一个人。他的头发在阳光下根根分明,笑起来满脸褶子,手里提着一大袋冒着热气和香气的东西。他一把把我拉起来,又把花盆塞进我怀里,推着我说:“走走走!我带你到上面坐着去。”
他热情得好像我是他的老朋友,可我认识他吗?
我又回头看他一眼,他“啧”一声:“哎呀!走啦——”
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他推到墓园里,这里的墓有大有小,造型各异,分布也不规则,明显没有经过规划。一些稍大的墓碑前面摆着石头做的桌子和矮凳,人们围坐在一起,有说有笑,还在桌子上铺了碎花桌布。
有人朝山下大喊:“两份炒粉干!”
在后面推我的那个人这才放开手,朝那边跑去:“来了!”
“你怎么这么慢的呢?”那人嘴里叼着瓜子,招呼他把吃的放在桌上。
我看着这副场景,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最后还是抱着我的花默默走开了。
就在两条街开外的地方我仰望这座墓园并肃然起敬,想象它是多么的庄严威武。而现在我走进这里却看到一群人在别人骨灰上野餐,瞬间失去了征服它的兴趣。可我还是想在山上走走看看,呆在这里可比在空旷的大街上找新家有意思多了。
愈往上走人愈少,几个小孩拖着扫把上山,扫把在台阶上砸得一颠儿一颠儿的,扫把杆子一路掉。墓园里真正在扫墓的只有清洁工,以外不论谁来都要留下些垃圾,或将要变成垃圾的东西。
肚子饿得更厉害了,我看到边上有个亭子,反正里面也没人,我就进去把花盆放下,开始吃起来。当地人都在墓园里摆酒席,那我也就没什么好避讳的了。
这时走进来一个老者,头发花白,穿着皱巴巴的灰衬衫和蓝裤子,腰间绑着外套,手里拎着瓶酒,毫不客气地在我旁边坐下。这身装扮自带工厂里的铁锈味儿,但是我并没有闻到。他拿下瓶盖当酒杯用,给自己倒了一杯小口地啜着。
我闻着淡淡的酒香,吃得更加津津有味。
“你怎么早上过来?”他突然说了句。
“嗯?”我下意识道,随后四下看了看,这里没有别人。
但愿他是在跟我说话,不然这可就太尴尬了。
我瞄了他两眼,他举着酒杯盯着我看了一会,突然道“哦!你是那个新来的。”他又啜了口酒才放下酒杯,咂咂嘴,饶有兴致地面向我。
这下我确定了他是在跟我说话,但他说的话让我感到很奇怪。
我刚来到这里就有人喊出了我的名字,现在一个老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就知道我是“新来的”。他们好像都已提前预知了我的存在。
“那是叶子家的花吧?”他指指花盆。
什么“叶子加花”我听不懂,但还是点点头。如果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什么是“叶子加花”,他一定会不厌其烦地跟我解释一通,但我厌其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正琢磨着怎么让这场对话尽早结束。
“叶子家的花要多娇有多娇,要多艳有多艳。你这款的……”他伸手转了转花盆,“啧。没见过。”
我嚼着一口灯盏糕,也道:“没见过。”
“这花怎么这么寒碜,跟芝麻似的,见不着,小得可怜。”他把手伸向小花,轻轻(也许)一捻,“呀!碎了。”
我哭笑不得,他大概是喝大多了。
“没事儿,多着呢。”我安慰他,同时又往嘴里塞了口灯盏糕。
“是吗?”他再次伸过手来。
我一把抱起花盆,含糊不清地说:“我要走了。”
他“嘿嘿”笑起来,眼神变得狡猾,用手指指我道:“你也是个爱花的人。”又拉我回来坐下,“我告诉你,你别往上走啦,带着你的花先回家去,晚上再来。”
“为什么?”
“你看。”他指指那些“野餐”的人,“你看看他们都在做什么,除了你之外没人会在今天早上捧着花过来。”
“为什么?”我又问了一遍,他说了跟没说一样。
“要先保密。”他竖起食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放低声音,“到了晚上你就知道了。”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他的眼睛闪闪发亮,好像真的保存着闪耀的秘密。我不指望再从他那里问出什么,就对他点点头,抱起花盆往山下走,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换了条路又返回来。
好吧,我晚上会再来的,但首先我我要先满足我白天的好奇心。
上面的杂草越来越多,树木也更茂盛,坟墓都被青苔和藤蔓包裹着,我能闻到湿漉漉的草腥味儿。我注意到台阶也是湿的,我的鞋边已经沾了一圈泥。我不记得昨天下过雨,也许这座岛上下过。它和我只有一趟公交的距离却完全处于另一个世界。
突然,树木消失了,前面是白花花的一片。
终于到头了?我向前做最后的冲刺。
湿漉漉的草腥味儿和绿色戛然而止,连地上的泥巴都消失得一干二净。树木被一把白色的大刀劈个精光,地上出现一排排白花花的墓碑。没有石头桌子和矮凳,也没有野餐和扫墓的人,甚至墓碑上都没有名字。这里跟山下那片建筑一样,全是没有灵魂的躯壳。
不带喘气儿地爬了一路,我累得够呛,原以为一切就要结束了,现在看来一切才刚刚开始。向上的路望不到尽头,我满眼都是墓碑,一排又一排,依山势往上层层堆积,像海浪一样席卷而来,让人头晕目眩。两条街开外的压迫感又回来了,这次它有点压得太紧了,让我很反感。
为什么要在这里放那么多没人要的墓碑呢?何必非得铺满整个山坡?这小地方根本没那么多人要埋。
它们占领这里,侵蚀这里,榨干这里的养分。要是没有这群该死的墓碑这片山坡将是绿草茵茵、树木参天,人们可以真正的野餐而不是盯着坟墓下饭。
山路越来越陡,两边又没有扶手,我感到双腿在哆嗦。继续往上爬没什么问题,但下来时很可能就是滚下来的。幸运的话我会被挂在某棵树上等待夜幕降临,不幸运的话我会砸到某人的餐桌上然后冲毁下面的小吃摊。这样一来,那通电话就显灵了。
所有预言在成真之前都是诈骗。不是吗?
我仰着头,每座墓碑都在俯视我,我可以感受到它们在讥笑,因为它们统治了这个地方,这里属于它们了,好像能够到达尽头的只有它们。
墓碑的尽头还是墓碑。可以这么理解。
我站到一块墓碑前,抑制住要给它来一脚的冲动,深吸一口气坐下来,把花盆放在一边。我低头看自己留下的泥印,心说抱歉。
从这里向远处望去,草地依然没有尽头,几只黑色的大鸟在空中盘旋,摊贩的叫卖声隐隐约约。风吹到身上凉飕飕的,我深深呼吸,努力捕捉海洋的味道。
这里也很像电影院,4D的电影院,每座墓碑都是一个座位,可惜我带来的不是一盆爆米花。整个电影院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想坐在哪就坐在哪,我可以一个人占两个位置,我的小花也有属于自己的地盘。这时,世界又回到我自己手里。
那些俯视我的墓碑算得了什么呢,它们的其中一个正被我用屁股压着。它们只是数量多得像海浪,实际上根本掀不起什么大风大浪。
是谁统治了这个地方?谁站在这儿谁就统治了这个地方。而现在在这儿的人是我!
我慢慢站起来,环顾四周,展开怀抱,有种想高声呐喊的冲动。这个世界属于我了!
我为自己的心理变化感到不可思议。这些年来我服用的药物都只会让我昏昏欲睡,从来没有什么能真正把我的心情从水底捞起来。之前我以为快乐都是自然而然的,就像嘴角扬起,是先有一个丝滑的弧度,然后才有才有笑容。但现在我知道了,快乐来时就是这么高亢,它不是从天而降,而是突然出现,你甚至来不及去笑就已经是快乐的了。
那天我站在山坡上,生平第一次被治愈,也是我平生第一次独自爬山并眺望远方。它不仅把我的心情从水底捞上来,还将其高高捧起。我十分享受这宁静而空旷的征服感,这里没有别人,只有我自己。
就在那时,我爱上了这种感觉,这是一种把所有人抛掷脑后的快感。
“是什么?是什么呢?”我问自己。尝试找到这种变化的理由。
也许是风和风景起的作用?
要真是这样,我想我就可以回去把那些浪费钱的药片锁近柜子里。我再也不需要他们了。
花路每一条宽阔的街道我都看得一清二楚,那片复古建筑五颜六色的房顶反射出五颜六色的光,我看见街有上一个人正向这边走来。他也捧着一盆花,那盆花的娇艳色彩让所有房顶都黯然失色,即便它在我眼里几乎成了一团小点,我依然能感受到它的生机与魅力。
那个人半张脸都埋进花里,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是那个破败花店的老板。然后我看见他朝山上挥手。
他肯定不是在朝我挥手,但那又怎么样呢,我现在也想挥手。想朝草地尽头的大海挥手,想跟从远方来的海风挥手,想跟我还没到达的山顶挥手。
于是我也开始挥手,这挥手间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招来一阵凉风,我闻到了海洋咸腥的味道。
太阳已经越过头顶,开始有了下沉的趋势,我猜现在已经快三点了。既然我已经征服了这里,是时候去找找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