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章 爸爸的礼物

七岁这年,沈念一背上了印着小兔子的书包,成了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她依旧是那个完美到挑不出错处的乖小孩。课堂上她永远坐得最端正,作业写得最工整,每次考试都是双百,是老师嘴里最常提起的模范生,也是全班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班里选班长,她以全票当选,收作业、管纪律,做得一丝不苟,连最调皮的男生,在她面前都要收敛几分。可没有人知道,这份收敛,从来不是因为她这个“班长”的身份。更没有人知道,刚开学的那两个月,她一直在被人欺负。带头欺负她的,是幼儿园里把她从滑梯上推下去的壮壮。两个人分在了同一个班,壮壮依旧是那个被家里宠坏的小霸王,他总在课间带着几个男生,堵在走廊的角落里,对着她做鬼脸,扯着嗓子喊“没妈的孩子”,抢她的作业本和铅笔盒,把她的课本藏进男厕所,还在她的画纸上画满歪歪扭扭的丑八怪,写上“野孩子”三个字。沈念一从来没有反抗过,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每次作业本被抢,她就等他们玩腻了扔在地上,再默默捡起来,拍掉上面的灰尘,用橡皮一点点擦掉上面的涂鸦;铅笔盒被藏起来,她就趁着午休,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找,找不到就用自己攒的零花钱,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怕爸爸和外婆发现;被堵在角落里骂,她就低着头,安安静静地站着,等他们骂够了、闹够了,自己走开,再转身去卫生间,洗干净被他们泼上墨水的校服袖口。她不是不疼,不是不委屈。被人围着骂“没妈的孩子”的时候,她的心脏像被一只小手紧紧攥住,密密麻麻地疼,眼泪早就涌到了眼眶里,可她硬生生憋了回去。她不敢哭,不敢闹,更不敢告诉老师和爸爸。她怕老师觉得她惹是生非,觉得她不是个乖孩子;怕爸爸知道了,会为了她烦心,会觉得她不懂事,给他添了麻烦。她甚至在心里一遍遍地告诉自己:一定是我还不够乖,不够好,他们才会欺负我。如果我再懂事一点,再完美一点,他们就不会这样对我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乖小孩的面具戴得更紧,把所有的委屈和难过,都咽进肚子里,烂在心底最深处。可她不知道,她所有的隐忍和委屈,沈敬亭全都知道。这个在商场上杀伐果断、说一不二的男人,在女儿入学的第一天,就私下跟班主任打了招呼,让老师多照看着点。女儿作业本上擦不掉的涂鸦,校服上洗不干净的墨水印,放学回家时眼底藏不住的红血丝,他全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没有去问女儿,怕戳破她小心翼翼维持的“懂事”,怕她觉得自己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怕她更加觉得自己是个累赘。他只是不动声色地,用自己的方式,替女儿扫平了所有的恶意。壮壮爸爸的公司,一直想和沈敬亭的公司达成合作,前前后后跟进了快一年,合同都快拟好了,沈敬亭直接一句话,终止了所有的合作洽谈,连带着整个行业里,都没人再敢跟壮壮家的公司有深度往来。不过半个月,壮壮家的公司就陷入了危机,焦头烂额的壮壮爸妈,终于知道了自己儿子在学校做的事,疯了一样带着儿子去学校给沈念一道歉,又连夜办了转学,带着孩子离开了这座城市。沈敬亭还跟学校的校长打了招呼,叮嘱所有老师,不许在沈念一面前提起这件事,不许给她搞特殊化,只需要照看着,别再让她受一点欺负。这一切,沈念一全都不知道。她只发现,壮壮突然没来上学,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老师说他转学了。班里之前跟着壮壮欺负她的几个男生,突然变得规规矩矩,再也不敢对着她说一句难听的话,甚至不敢跟她大声说话。老师对她依旧温和,却多了几分小心翼翼的照顾,班里再也没有人敢动她一根手指头。沈念一不知道这背后是爸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庇护,她只以为,是自己的乖巧和懂事终于起了作用。是她做得足够好,足够乖,所以老师喜欢她,同学不敢再欺负她。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在心里更加笃定了那个刻进骨血里的念头:只有做最乖、最懂事的小孩,才不会被欺负,才不会被抛弃。七岁生日那天,沈敬亭给了她一个巨大的惊喜。那天她放学回家,刚推开家门,就愣住了。客厅里原本放沙发的位置,被清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架纯白色的三角钢琴。琴身被打磨得锃亮,光滑的漆面能清晰地照出她小小的身影,黑白分明的琴键整整齐齐地排列着,像一排等待检阅的士兵。琴盖的右下角,用金色的颜料刻着她的名字:沈念一。三个字在客厅的水晶灯下,闪着细碎的光。沈敬亭就站在钢琴旁,今天他特意提前三个小时下班,还换了一身崭新的深灰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他看着门口愣住的女儿,眼里满是藏不住的期待和温柔,像个等着被老师表扬的孩子,紧张地问:“一一,喜欢吗?这是爸爸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沈念一看着那架钢琴,愣了几秒,随即脸上绽开了一个灿烂到极致的笑容。她迈着小短腿跑过去,扑进爸爸怀里,踮起脚,在爸爸的脸上重重地亲了一口,声音甜得像浸了蜜:“谢谢爸爸!一一好喜欢!太喜欢了!” 她的笑容完美得无可挑剔,眼睛弯成了两轮小小的月牙,浅浅的梨涡陷在脸颊上,任谁看了,都知道这是个收到了心爱礼物、开心到极致的孩子。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里没有半分喜悦,甚至对这架钢琴,生出了一丝本能的抗拒。她一点都不喜欢钢琴。她不喜欢钢琴发出的过于响亮的声音,那声音太热闹,太刺耳,会打破她习惯的安静;她也不喜欢坐在琴凳上,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枯燥的指法,把手指练得发红发疼。她喜欢的,是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翻着一本绘本,或者搭着积木,在只有自己的世界里,不用伪装,不用笑,不用讨好任何人。可她不能说。她听见爸爸笑着跟外婆说,女孩子学钢琴好,有气质,安安静静的,像个小公主;她听见爸爸说,等她学会了,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她弹上一曲,所有人都会羡慕他有这么优秀的女儿;她看见爸爸看着这架钢琴时,眼里的光,那是他对女儿的期待,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东西。所以她必须喜欢,必须学,必须学得很好很好,好到让所有人都羡慕,好到让爸爸骄傲。沈敬亭笑着把她抱起来,放在柔软的琴凳上,他的大手包着她小小的手,一起按下了琴键中央的那个白键。叮—— 一声清脆悦耳的琴音响起,像清晨的露珠滴进平静的湖面,琴弦的震动在空旷的客厅里回荡,过了很久,才慢慢消散。 “我们一一真聪明!”沈敬亭低头看着她,眼里的笑意快要溢出来,“爸爸已经给你找了最好的钢琴老师,以后让老师来家里教你弹琴,好不好?” “好!”她用力地点着头,笑得更甜了,“我一定好好学,以后弹给爸爸听!” 那天晚上,家里来了很多给她过生日的客人,爸爸的朋友,公司的同事。她坐在琴凳上,按照爸爸教的指法,一下一下地按着琴键,不成调的叮叮咚咚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客人们都围过来,笑着夸她聪明,夸她有天赋,夸沈敬亭养了个这么优秀的女儿。阿姨也凑过来,笑着说:“大小姐真有天赋,第一次弹琴就这么好听,以后肯定是个大钢琴家。” 她抬起头,对着所有人露出甜甜的、乖巧的笑容,接受着所有人的夸奖,可指尖按在琴键上,却只觉得一阵冰冷。等到所有客人都走了,夜深人静,家里的灯都熄了,她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那块发黄的印记,依旧像一只蹲着的兔子,她看了无数次,可今天,却一点都看不进去。她不喜欢钢琴。一点都不喜欢。可她不能说。从五岁那年起,她就不敢再问自己喜欢什么了。因为她知道,喜欢的东西,就像握在手里的沙子,越是在意,就越容易失去。就像妈妈,她那么想要妈妈,可妈妈还是永远地离开了她。如果她对什么东西生出了执念,那东西一定会消失,一定会让她疼。她只知道,爸爸喜欢她弹钢琴,爸爸喜欢她乖巧懂事的样子。所以她就要做那个样子。那天夜里,她第一次体会到一种深入骨髓的痛苦——不能说真话的痛苦。她蜷缩在被子里,咬住枕头的一角,让眼泪无声地流进枕头里,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怕被隔壁房间的爸爸和外婆听见。爸爸对她越好,越用心,她心里的愧疚就越重,越觉得自己不配。她是害死妈妈的罪人,她凭什么拥有爸爸这么毫无保留的爱?她只能用一辈子的乖巧,一辈子的懂事,来偿还这份亏欠。也就是从那天起,她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练习那个完美的笑容。练习嘴角弯起的弧度,练习眼睛眯起的形状,练习梨涡出现的位置,直到她能随时随地,哪怕心里早已千疮百孔,也能立刻露出那个甜丝丝的、挑不出一点错处的笑容。那个笑容,成了她往后十几年里,再也摘不下来的面具。面具戴久了,她有时候照着镜子,看着镜子里那个笑盈盈的女孩,会突然恍惚,会在心里问:你是谁?镜子里的人也在笑,也在看着她。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她只知道,那个真正的、会疼、会委屈、会害怕、会不喜欢钢琴的自己,早就被她藏起来了。藏得很深很深,深到连她自己,都快要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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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光
连载中救赎与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