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县的瘟疫没再蔓延,燕行止所做的不过是些收尾工作,玉清真人对这个徒弟明显没有对李慕贞亲近,公事公办,不谈私交。
道观的弟子下山有一段时间了,准备回程,燕行止笑着提出践行,阿衡等背着双剑的弟子从他身边擦肩而过,雪白衣袂翻飞,和身穿蓝色官袍的青年一对比,泾渭分明。
下属有些气不过:“大人,他们怎么能这般待您?”
燕行止只是笑,温润的眼珠透着孤寒:“我不过一介庶子,年幼时幸得阿贞垂怜才有幸入道观,入了道观又出仕追名逐利,他们瞧不起我是应该的。”
而他,注定做不了如师兄弟那般干干净净的人。
下属不敢再妄加议论,只道:“大人,主上来信了吗?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留下来。”燕行止淡声道,这是摄政王李长意下的命令,找机会留在代县,他回头看了一眼下属:“不必怕我,你我皆是棋子,谁又能比谁高贵。”
他回到落脚的客栈,换下这身官袍,打算去送别故人,至少在见她的时候,他不想披着这肮脏皮囊。
夏末秋初,空气中的燥热未减。
县衙门前,沈归月不耐烦地用衣袖扇风,她的阿贞还在跟卫二依依惜别,手牵着手谁也不肯先放开。
沈大小姐吼道:“喂,你们当我是死的啊?”
李慕贞撇开了少年的指尖,抬眼看他:“别送了,你多珍重。”
卫含章看了一眼出行的队伍,没有马车,他问沈归月:“你想让阿贞跟你一起骑马?”
“是,不行吗?”沈归月气得坐在台阶上,“卫二我告诉你,阿贞她不远千里来找你就是骑马,你也知道她不擅骑射,为了学好骑马,她私底下不知练了多少日夜,腿上被磨得没一块好肉。”
“真不知道你给她下了什么蛊,把她迷得神魂颠倒。”沈归月看卫含章的眼神仿佛在看男妲己,再看李慕贞,恨铁不成钢。
卫含章吩咐衙役去取马车,又捉住长公主的手腕,低声道了句抱歉。
李慕贞摇头,马车来得很快,大概是卫大人提前备好的,里面的垫子又厚又软,还有小毯子和茶水吃食。
以代县如今的情况,他真的是尽力拿出最好的给她了。
沈归月也无话可说。
一个男人有再多但只给你一点,那没用,但一个男人明明自己没有还拼尽全力让你有,这样的爱实在太拿得出手了。
卫含章亲手把李慕贞送到马车里,又回到县衙门前的台阶上,目送着她离开。
沈归月策马护航,正要说“启程”时,马车上戴着幂篱的青衫少女跑了下来,她提着裙摆向少年跑去,身影如春天的风,她跑上台阶,又揭开幂篱的纱帘,踮起脚尖吻了吻他的脸颊。
吻如蜻蜓点水,微凉。
卫含章后知后觉地捂着脸颊,她的身影又随风散去,马车走远,他仿佛经历了大梦一场。
笑意从他的眼底蔓延,一直扩散到唇边,他像情窦初开的青涩少年,为一个吻失眠了整夜。
哪怕重生,二十四岁的卫含章还是会为十七岁的李慕贞折腰。
他曾当众说过‘他是她的人’,她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给他盖上印章,如此回应。
他想,没人比他更幸运。
马车向远处驶去,站在代县城门上的燕行止也收回了目光。
“大人,您的手?”下属看着他扣在城墙上的指尖,正往外渗血。
“没关系。”燕行止仍旧从容温雅,但脸上的笑容却褪得一干二净,他把手指收到袖中,隐忍着疼痛道:“男女之间再简单不过,无非是爱与不爱。”
“输赢从来不在我和其他男子手里,她是唯一决定胜负的人。”
他什么也改变不了。
做不了她心里最重要的人,不必意难平。
燕行止抬头看天,淡然道:“沈离光不日就会率兵抵达代县,届时我会留下做军医,至于朔县瘟疫,就由你替我回京复命。”
“属下明白。”
燕行止不再多言,大概是从小被骂多了野种,他始终做不了一个纯粹的人,当道士不纯粹,想要名利,想往上爬,爱一个人也不纯粹,为了权势可以舍弃,也可以变得面目全非。
他的确不如卫含章。
因为他最爱的,始终先是自己。
*
夜里的风吹动篝火。
沈归月跑到马车里和长公主作伴,她拎起卫含章准备的小毯子,惊叹道:“全是太阳晒过的味道,好闻。”
李慕贞放下车窗的帘子,把毯子摊开,盖在她和沈归月的膝盖上。
“阿贞,我问你啊……”沈归月靠在少女肩头:“为什么舍得离开卫二?”明明那么喜欢。
李慕贞低头,轻声道:“那天夜里县衙有桩人命官司,死的是代县百姓,杀他的却是匈奴人。仵作验尸,是匈奴人才用的弯刀,明知凶手,却连讨个公道都很难。”
“于公于私,我都不该成为他的负累,他有名扬天下的才华和野心,我不能自私地占为己有。”
沈归月伸手抱住她:“所以我做不了公主,”她举起指尖比划:“格局打开!”
和李慕贞相比,沈大小姐只想永远做条废物咸鱼,天塌下来有她老爹顶着,老爹顶不了还有老哥顶着。
这世间的磨难落不到她身上,她也情愿一辈子混吃等死。
“是啊,你命好。”李慕贞抓住她的手:“要一直好下去,和柳鹤也好好的。”
“你快别提他了。”沈归月拉起毯子遮住耳朵,丧气道:“我都不知道怎么哄他,也从没想过会如此在意一个男人。”
柳鹤是她人生里全部的例外。
自穿越后,她发誓水泥封心,绝情锁爱,结果为了柳鹤铁树开花,还去参加“选妃”倒追人家,老脸都丢光了。
在现代,她是坚定的不婚主义,却和一个老古董订了婚。
更离谱的是,从前她只想游戏人间,遇到柳琢玉之后,她却想收手上岸,做个好人。
想把自己的好运气分给他一些。
沈归月不懂喜欢,对他又处处都是喜欢,别扭又笨拙。
思来想去,她又失眠了。
夜色深深,孤月悬在边关,浓重的黑暗里总是潜伏着危险。
风声掠过,沈归月几乎是本能地醒过来,她看了一眼睡梦中的长公主,替她盖好毯子,关好马车门走了出去。
扑鼻的血腥味顺着寒风袭来,篝火已灭,沈归月闭着眼睛,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杀意。
凛冽的剑光将至时,她拔l出腰侧长刀,猛然斩断了敌方的剑刃,铿锵一声,刺客被迫退回去。
又有其他杀手涌了上来。
沈归月轻点马车,飞身掠到远处,也把这群人吸引过来,她的脸上没有丝毫惧色,与长安城里那个娇纵蛮横的沈大小姐判若两人。
这里没有自己人,也不必再伪装了,她收拢手指握紧刀柄,做好防御的姿势挡在眼前,迎接着这一轮冲着她来的血雨腥风。
她有十七年没杀人了。
前世在现代的时候,沈归月的命并不好,她从小被作为杀人机器培养,是最顶尖最出色的杀手,代号“queen”,偶尔也给人家当保镖。
本以为能金盆洗手,过点安生日子,谁知道哪里都是江湖。
少女骨子里的杀戮和血气被重新唤醒,她的刀又快又狠,在左右手之间灵活衔接,以刁钻的角度割人咽喉,快到几乎不沾血。
风声呼啸,刀光剑影闪过,顷刻之间敌人已尽数倒地。
沈归月转了转手腕,把刀推回刀鞘,抹了一把颊边的血,回到马车上,驾车离开。
等她走远,林中出现两道高大身影,其中一人道:“妈耶,未来王妃有点飒啊,好特么吓人。”
“少废话。”另一人明显沉稳许多:“去把尸体都处理了,小王爷说了,我们只负责保护嫡孙妃的安全,她的事儿少管。”
“哦,你说她发现我们没有?”一人吊儿郎当问。
另一人正儿八经答:“砍人前没发现,砍完后应该发现了,快搬,再挖个大洞。”
“……”
沈归月带着李慕贞行驶在夜色中,她听到马车里的人醒来了,却不知如何开口。
在现代当杀手的那些年里,沈归月扮演过无数角色,有时候她入戏太深,都分不清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在长安城的时候,她仗着有李慕贞和柳鹤的保护,心安理得地躲在他们身后,一次又一次等着被拯救,她差点以为,她就是那样的沈大小姐,没心没肺,无忧无虑。
不需要时刻戒备,也不需要在刀口舔血,天塌下来都是别人顶着,她可以愚笨,可以粗鲁野蛮,随心所欲。
甚至可以扮猪吃老虎,靠着演出来的单纯和长公主做朋友。
她喜欢这样的生活。
喜欢到愿意一辈子伪装,不去打破。
今晚的情况是个意外,她想保护在意的人,就必须做回令自己厌恶的沈归月,她以为李慕贞也会厌恶这样的她,结果马车里的人只是淡声道:
“归月,天快亮了。”
“你要进来睡一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