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电影院,冷风迎面扑来。洛时予打了个激灵,忽然精神了。
他刚刚干了什么。
为什么要答应!洛时予,你只喜欢Omega和Beta啊!这个Alpha是给你下蛊了?
你答应什么啊!你图什么啊!
肩膀忽地一热,顾允临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披在他身上。
“你穿得太少了。”Alpha语气平平的,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可他的眸子亮得吓人,像两颗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黑石子,湿漉漉地映着路灯的光。
洛时予嘴唇翕动,心跳得厉害。
他很想说“我们发展太快了”,又想说“我其实没想好”,可话到嘴边,对上顾允临那张平静的脸,忽然心虚得不行。
他低下头,把自己往大衣里缩了缩。
“我想了一下,”他拧起眉头,盯着自己的鞋尖,“我们进展太快了……”
第一个“们”字刚出口,顾允临的脸色就变了。
不像是愤怒,是那种很沉很沉的黑,恰如夏天的暴雨云,毫无预兆地从地平线那头压过来。
洛时予后面的话卡在喉咙里,那句“还是算了吧”在舌尖上打了个转,被生生咽回肚子。
“……我要回去冷静冷静。”他最终这样应道。
顾允临没拦他,只让他加个微信。洛时予扶着额头,有些无奈地扫了码。
Alpha亲眼看着他通过好友申请,才把手机收起来:“我送你吧。”
“不用。”洛时予拒绝得很快,快到像早就准备好的答案。
顾允临瞥了他一眼,没再坚持。
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长又缩短,一辆出租车从街角拐过来,洛时予抬手拦下,拉开车门。
弯腰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说点什么,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车门关上,隔绝了外面的风,也隔绝了那道一直落在他背上的视线。
报地址的时候,洛时予的声音压得很低,像怕被顾允临听见,又像怕司机记住。
他不希望任何人知道他家在哪里。
那是一栋老居民楼的顶楼,没有电梯,楼道灯坏了大半年也没人修。
墙皮剥落,扶手生锈,转角处堆着隔壁老太太舍不得扔的旧报纸和空纸箱。
白天走都要小心脚下,晚上更是漆黑一片,全靠手机那点微弱的光照着台阶。
谁能想到“光鲜亮丽”的洛时予住在这种地方。
其实Beta有去收拾过。
周末花一整个下午擦窗户、拖地、把杂物归拢到角落,可这房子太老了,怎么收拾都带着一股去不掉的潮气,如同深入骨髓的陈旧味道。
洛薇是工作狂,常年出差,偶尔回来也是倒头就睡,没空管这些。
林牧十指不沾阳春水,连烧水都要洛时予动手。
洛时予有个妹妹,她倒是勤快,可她上大学去了,一学期回来不了几次。
至于请保姆嘛,他们觉着没那个必要,又不是乱到过不了日子了。
家务活说来说去,全落在洛时予一个人肩上。
他不是没抱怨过,后来懒得抱怨了,反正也没人听。
所以洛时予喜欢出门,喜欢去那些灯光明亮、地板反光、空气里有香氛的地方。
喜欢被人群簇拥着,有人喊他的名字,有人为他欢呼,有人把他当成世界的中心。
那些时刻,他不是那个窝在昏暗老房子里拖地洗衣服的Beta,他是洛时予,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那束光。
可光总要灭的。
出租车停在巷口,洛时予付了钱,推开车门。楼道口黑洞洞的,活像一张张开的深渊巨口。
他垂下眸子,打开手机手电筒,踩上第一级台阶。
洛时予答应顾允临,有一点点原因,或者说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那个Alpha肯为他花钱。
他的那些追求者,嘴上说得好听,什么“你值得最好的”“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可真到了需要付出点什么的时候,一个个都缩回去了。
他们只是想跟他站在一起,享受路人投来的羡慕目光。
至于洛时予真正需要什么,没人在乎。
极少数愿意为他付出的,偏偏又长在他完全无法接受的审美上,连多看两眼都觉得勉强。
顾允临不一样,这人从奶茶到晚餐,从零食到衣服,一路买下来眼睛都没眨过。
洛时予后来想过,这人是不是被人卖去公海还会帮忙数钱的那种人。
洗澡时,热水从头浇到脚,洛时予终于想明白了。
他只是喜欢这个Alpha的钱。至于顾允临本人嘛,只是欣赏那副皮囊,仅此而已。
五官轮廓分明,下颌线利落,肩宽腰窄,穿大衣很好看。
但空壳子就是空壳子,他洛时予分得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欣赏。
等拿到一定数量的钱,他就立马跑路。
不过在这之前,还得让顾允临答应一件事:别说出去他跟这个人谈过恋爱。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
那些Omega和Beta朋友一定会问:“你不是说你不喜欢Alpha吗?为什么跟他在一起?”
他总不能说自己迷迷糊糊稀里糊涂就答应了吧。
那也太丢脸了。
Beta关掉水龙头,擦干头发,对着镜子里那张被热水蒸得微微泛红的脸,郑重地点了点头。
对,就是这样。
喜欢钱,不丢人。
接下来的几天,顾允临热情得像一团烧不完的火。
他引着洛时予去游乐园,那种洛时予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眼巴巴羡慕过、长大后却不好意思再去的游乐园。
旋转木马、碰碰车、摩天轮,顾允临一个一个项目地陪他玩,鬼屋也没落下。
洛时予被吓得往他身后躲,出来才发现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攥紧了对方的衣角。
他带他去了电玩城。洛时予对着娃娃机夹得满头大汗,顾允临站在一旁帮他拿着外套,偶尔投几个币接着续时间。
投篮机前,洛时予投不进,顾允临就从身后握着他的手教他,像电影里那种老套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情节。
洛时予的手背被他的掌心捂得很热,这使Beta感觉很陌生。
他还带他去猫咖。洛时予蹲在地上被七八只猫围着,顾允临坐在旁边,一只三花跳上他的膝头,他就那样坐着,一动不动,像一尊被猫占领的雕塑。
洛时予偷偷拍了张照片,拍完就后悔了,想删来着,但渐渐把这事儿给忘了。
书店、拼豆店、DIY烘焙坊——反正其他情侣会去的地方,顾允临都带他去了。
洛时予做梦都能笑醒。
第一,因为是顾允临邀请的,他一分钱都不用花。第二,这些地方他从小到大都没去过。
小时候没条件,长大了不好意思去,好像过了那个年纪再去就显得可怜。
可顾允临带他去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一点都不觉得可怜。
他只是开心,纯粹的、没有杂质的开心。
白天乐翻天,可到了晚上,回到那个家,洛薇和林牧已经睡了,客厅黑着灯,只有冰箱低沉的嗡鸣声陪着他。
他洗完澡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水渍,忽然觉得白天那些事儿有点不真实。
那些真的发生过吗?还是因为日子太苦了,大脑可怜他,给他编了一场梦?
他翻了个身,点亮手机。顾允临十分钟前发来一条消息:
[宝宝,明天想去哪里?]
洛时予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他把手机扣在胸口,闭上眼。
梦就梦吧,至少现在还没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