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知秋,让于落瞳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右眼眼角下的那颗泪痣。
但看沈知秋眼睛的话,于落瞳会觉得对方像狮子,或是狼,但有了泪痣在,沈知秋双眼展现出的攻击性就减少了许多。
那天晚上回了家,于落睡在床上翻来覆去好半天也没能入睡,总觉得体内发燥。中途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已经凌晨一点了。
他闭眼又躺了一会儿,忽然猛地坐起,因为他想起自己又忘记还手帕了。
但他又想到自己今天那个样子,还回去估计也难。
……万一还回去了呢,解释几句而已。于落瞳又想。
后来他不睡了,下床把床头柜里放着的手帕拿出来看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再洗一遍,洗过手帕后于落睡感觉彻底不困了,在家里转了一圈,把脏的地方全打扫了个遍,一直到凌晨三点才回到床上,渐渐睡去。
于落瞳梦到太阳了。
太阳变得很小,只有手掌那么大,像一颗白色的球飘在于落面前,于落瞳想伸手去碰,太阳却躲开了,飘到于落瞳身后,于落瞳刚一转身,太阳又飘走了。
于是太阳和梦中人就这样纠缠了一整晚。
到最后,太阳停了下来,于落瞳则是喘着气,小心翼翼地伸手触摸。
就在他快要摸到时,太阳又逃走了,只不过这一次,它直直钻入了于落瞳的心脏。
清醒的梦境被突如其来的闹铃声打断。
而那个刚脱离梦境的人依旧昏沉,按理说在梦中是没有痛感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个,于落瞳这才感觉到心脏隐隐发痛。
于落瞳进了猫咖店后,程墨本来想和他打个招呼,可一看到对方面色后直接皱了眉:“我的天哪乖乖,你这是怎么了?”
于落瞳边揉眼边往柜台后面走,回了一句:“我没事。”
这话程墨自然不信:“什么没事?!你脸色这么差,是不是又熬夜喝酒了?”
夜是熬了,酒倒没喝。
“……没喝酒。”
程墨挑眉:“呵,那就是熬夜了?”
于落瞳心虚地点头。
程墨怎么琢磨怎么觉得不对动,他坐在沙发上,桌上的咖啡迟迟未动。
思来想去,程墨总结出两种可能:一、于落瞳遇到麻烦了,因为这个事忙活了一晚上,所以今天才会这样;二、于落瞳朋友遇到麻烦了,因此前天拉着于落瞳出去喝酒,于落瞳也为了帮他熬了一夜。
“嗡嗡。”旁边的手机振了两声。
于落瞳看了一眼,竟然是程墨发来的。
他抬起头,程墨同他对视一眼,然后去喝咖啡。
“?”于落瞳总感觉程墨方才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同情。
[遇到什么麻烦的话,尽管和我说,我尽力帮你。]
“?????”
于落瞳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将消息又看了一遍。
“程老板,你是不是发错人了?”他问道。
程墨没有说话,只摇了摇头的表示否定。
一整个上午,于落瞳怎么也没想明白程墨从哪里看出来自己遇到“麻烦”了,不过还一块手帕的事好像也算不上麻烦。
“哎于落瞳,于落瞳!”杨慨晟一边拍着于落瞳的胳膊一边叫他,见于落瞳不再发呆,她继续说:“你看咱们程老板今天怎么了,感觉愁眉苦脸的。”
此时的程墨正在擦墙上的挂画,神情同以往大相经庭,整张脸就体现一个字——愁。
“好像一个孤寡老人。”杨慨晟这么形容。
正说着,她被那位孤寡老人叫了过去。
于落瞳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只看到杨慨晟表情忽然变得惊讶,朝于落瞳看了一眼。
没一会儿,两人说完,杨慨晟回到于落瞳身边,看似漫不经心地在擦桌面,实则冷不丁来了一句:“有事儿啊?”
于落瞳:“什么?”
杨慨晟压低了音量:“程老板看你最近状态不对,觉得你遇上什么事了,我来问问。”
于落瞳抿了一会儿嘴:“是有点事。”
这句话一下子就激起了杨慨晟的好奇心:“说来听听?”
于落瞳张了张嘴,心跳骤然加快。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受伤了,就去医务室,但是校医不在,有个同学把他的手帕借给我,让我擦伤口,处理好之后再还给他。
“但是因为一些事,我到现在还没还回去。”
杨慨晟算了算时间:“那得有五六年了吧,他没来找过你??
于落瞳摇摇头:“没。”
“你也没找他吗?”
“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杨慨寻摸着下巴:“嗯……确实是个难事,你知不知道那个同学叫什么?”
于落犹豫了一下,此时杨慨又想到一个问题:“我还是问这个吧——你哪个高中?”
于落瞳被这些问题绕晕了:“我转过学,你问哪个?”
“啧,肯过是你借手帕的那个啊。”
“哦……棂大附中。”
棂州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学费是出了名的贵,能进去的家里多多少少都有点背景,但确实也出成绩,不少普通家庭挤破了头也想让孩子进去。
听到这四个字,杨慨晟一愣:“我靠,棂大附中?!我听程老板说你是从咱们这儿的七中考到P大的,附中条件那么好,你后来怎么转学了?”
见于落瞳迟迟没有回应,杨慨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是不是不该问这个的?对不起对不起,你可千万别不高兴啊。”
于落瞳勉强挤出一个笑:“我没事。”
杨慨晟赶把话题切回来:“沈知秋他也是棂大附中的,他高中人源广,我帮你问问他?”
这个问题于落瞳回答得倒是干脆:“不用,我自己再想想办法好了,谢谢。”
杨慨晟点了点头,又想起一个刚才没得到答案的问题,没有抱什么希望,但她还是又问了一遍:“你知道那人的名字吗?”
于落瞳本以为自己已经逃避掉这个问题了。
他清楚,一旦自己肯定,杨慨晟百分之百会选择替自己把手帕还回去;自己要是拒绝的话,那她就会把自己的联系方式推给沈知秋。
到时候要以什么样的台词去向沈知秋解释,他还没想好……
不对,他早就想好了,满腹的台词甚至能做到倒背如流。
他唯一没有准备好的,是面对沈知秋的勇气。
他怕沈知秋会想——哦,就是我面前这个人当年被他爸打,表面看着光鲜亮丽,其实有一个那么烂的家庭。
光鲜亮丽?于落瞳觉得这样一个词放在他身上都是在高举他,就像一只阴沟里的老鼠被人说成风度翩翩的绅士。
于落瞳说:“我不知道。”
另一边的程墨听杨慨晟说于落瞳只是因为没能还上东西而不在状态,放心了许多:“这种事倒也只能他自己去解决了。”
下午一点多,于落瞳回了趟家,他拉开床头柜,静地看着那块手帕。
“你的腿流血了,清理一下,不然伤口会感染。”
“用完了再还回来,我叫沈知秋,5班的。”
如果当初没有收下这块手帕就好了,沈知秋说用完了再还回去,说明手帕对他很重要。
但因为自己,让它从沈知秋身边消失了六年。
也让自己在沈知秋的人生中路过太多次,早就超额了。
还一块手帕解释几句而已,没什么的,于落瞳,你可以的吧。
大不了就是找杨慨晟要沈知秋的微信,隔着屏幕对他解释清楚告诉他自己不是故意不归还手帕的,然后拜托杨慨晟把手帕还回去去,他从此退出沈知秋的人生。
看似完美的计划,可实际操作起来太难了。
[慨晟姐,可以把沈知秋的微信推给我吗]
这句话在输入框里待了很久,最后全被删除了。
于落瞳又换了几句话编辑,但无一例外地都没有发出去,绿色的发送键成了一个禁区。
他坐在地上,靠着床懊恼,接着卷入到名为焦躁的旋涡,不知所,措无能为力。
一位绅士在外看上去无所不能,从头到脚都是优点,大家见了他都赞不绝口,将其当作崇拜甚至是追求的对象。
人人羡慕,人人瞻仰。
在结束了一天的“演出”之后,绅士华丽地退往幕后,脱下西装,摘掉礼帽。
没人知道,原来一副完美皮囊下隐藏着的,是一只恶臭的老鼠。
于落瞳从来不敢向任何人展示自己的过去,知道那些事的人区指可数。偏偏沈知秋就是这其中之一。
于落瞳每每想起那双眉眼便觉得可怕,沈知秋脸上着不出什么情绪,眼神冰冷犀利,好像能把人看得再透不过。
这也是让于落瞳畏惧的一点,面对那双眼睛,他几乎说不出一句话。
于落瞳,你好没用啊,这点事都做不好……
一通电话铃声终止掉了他濒临崩溃的情绪。
是杨慨晟打来的,电话一接通她就问:“落瞳,你今天下班后……”她尬笑两声,“还有空吗?”
于落瞳收好情绪回道:“有,怎么了吗?”
“下了班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游泳馆玩一会儿啊,我、小泽、狗哥都去。你不是怕水嘛,在椅子上坐着吃东西就好,那里好吃的东西可多了。”
杨慨晟随后又补充道:“我在那里办了会员卡,快到期了,正好次数还剩四次,问程老板结果他不来,就来找你喽。”
几秒过后,于落瞳问:“几点?”
杨慨晟知道成了,特别高兴地说:“七点半,爱你小瞳,么么哒!”
打完电话,于落瞳感到心乱,但也只得把内心所有的絮乱统统掩饰起来,学着去扮演一个合格的“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