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些年过去,我越来越觉得人的一生其实可以分成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并不是按生理年龄分化,而是一种境地。”
“我的青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生理学的角度是开始青春期发育,我记得自己第一次遗精的时候谁也没说,实在太难以启齿。”成华摇头笑着,看向一边已经喝多了的凯文。
“你这酒量不行啊,你的故事说完了,我的故事可才刚开始。”
“好久没喝这么多了。你继续说,我听着的,为什么觉得难以启齿啊?”
“因为梦里面的那个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我当时真的感觉很羞耻很诡异。我朋友胡冰他们也聊过梦遗这个话题,他们梦里的人都是女生。”
成华自嘲地笑着,双眼微眯,回忆起往事。
当时他正读初三,半夜偷偷起来清洗内裤清。
他记得夏夜里的水十分清凉,然而一回忆起刚才的梦境,他的脸颊就一阵滚烫,烧得难受。
“后来我悄悄地上网搜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才知道我有同性恋的倾向,当时我可害怕了,不能接受,也不敢对谁说。”
“谁一开始都这样,”凯文又饮下一口酒,“那你后面怎么是接受的呢?”
“当然是遇到让自己心动的人了。”成华饮下一口酒,目光落在前方的一张同性电影海报上,“我遇见刘乐学那年十六岁,都十一年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李成华,告诉他我的名字。”
成华陷入回忆,脸上浮现纯真的笑意。
“我和他是高中同学,虽然是一个初中出来的,但是在那之前我从来没见过他,可能那时候每天上下学都戴着耳机,注意力不在他身上吧,就像我和宋杰一样,同一个大学同一个学院,一直到大三那年才认识。缘分真是早一点晚一点都不行。”
“上一次说起高中的心路历程,还是大学寒假和胡冰在湖边闲逛,真的很想念那时候,其实也挺后悔的,明明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却被浪费了……再说一次吧,那时候的故事。”
李成华记得第一次注意到刘乐学,是在高中报到的第一个晚自习。
“胡冰,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人是谁?”成华问起坐在隔壁过道的胡冰。
“刘乐学啊,你不认识?初中我们隔壁班的。”
“不认识。”
他多看了一眼在另一边和新同学交谈的刘乐学,一身清爽的蓝色运动衣。
长得挺好看的,他对刘乐学的第一印象。
“我们高中在老城区,四周都是大山,夏天的时候特别闷热,一点风都没有,那时候军训简直把人折磨得脱一层皮,我到现在想起来都还觉得浑身被晒得刺痛。”
“军训休息的时候,他的室友忘了他的名字,他很无奈,就让身后的我告诉他室友他的名字……从那时开始,我就对他有不一样的感觉,他居然知道我的名字,我们都从另外一个人那里打听过对方的名字。”
“我一点也不喜欢老城的夏天,总是闷热得浑身是汗,而且那时候的时间都被安排读书学习,想去澡堂洗澡简直奢侈。我很讨厌出汗,刘乐学就完全相反,他经常去打篮球。”
成华记得课间时,自己会在教室窗边往操场上看,他总能在球场上看见刘乐学打球的身影。
“每次打完篮球回教室的时候他都满头是汗,一滴又一滴的,我真是佩服他那时候的精力。”
“不过他也不是只会运动,学习的时候也很认真。当时他就坐在我的前面,我一抬头就能看见他正伏着头认真解题。”
“刚认识的时候,他会主动转过头来和我说话。我记得有一次他看我的草稿本,上面那时候都是我画的漫画小人,他对我竖起大拇指。其实我还挺心虚,怕他往后翻就会看见我画的他。”
“其实刚开始我也没意识到自己喜欢他,只是觉得他打篮球的样子很帅,就想给他画下来,刚好也可以练画技。”
“那些画还在吗?”凯文问道。
“被我弄丢了。”成华淡淡一笑。
“真可惜。”凯文又喝下一口酒,醉意愈来愈深,“那你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喜欢他的呢?”
成华嗤笑着回答:“知道他有女朋友。”
凯文无奈地笑个不停。
“我问他周末都做什么?只打篮球吗?结果他说他要陪女朋友。其实我是想约他周末出去吃饭的,反正那时候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成华抿了一口酒,神色变得有些黯淡。
“就在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很失落,我问自己为什么会失落呢?思来想去都只有一个答案——我喜欢他。”
“你喜欢他什么呢?”
“很多,喜欢看他转过头看我时的那双眼睛,他的眼睛很好看……也喜欢他认真学习,认真运动的模样……”
成华似是想起何事,又嗤笑一声,“还喜欢他和我分享零食。我那时候可大方了,每天都买零食回来分周围的同学吃。”
“你是想让刘乐学吃吧?”
“对啊。所以胡冰每次想多吃些都被我把手打回去了。“成华笑着叹息,“那时候可好玩了……不过也没有总在玩,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努力学习的,我高一下午很少去吃饭的,啃个面包,然后就坐在教室里学习写作业。”
成华记得刘乐学如果不去打篮球,吃完晚饭很快就会回到教室做题。
“那段时间我和他成绩进步很快,于是经常分享零食庆祝,不过要是考不好,我们也吃零食消愁。”
“感情真是吃出来的。”凯文笑个不停,“不过他那时候有女朋友,你就没想过不喜欢他吗?”
“想过啊,但是我发现喜欢这种事很难抑制的,索性就只是喜欢好了,反正我又不去破坏他们的感情。而且后来我和他当时的女朋友是很好的闺蜜,到现在都还有联系。”
“还有这样的事?她知道你喜欢她前男友吗?”
“知道啊,我们都不觉得有什么,她对刘乐学已经没有感情,而且刘乐学又不是什么烂人,喜欢他很正常。”
“对了,”成华指了指自己的手肘,“刘乐学手肘这个位置有一道伤疤,和我有关,也不知道那道疤痕有没有淡去……”
“怎么回事?”
“他打篮球受伤了,来我寝室给他用碘伏消毒包扎。当时血淋淋的一道伤口,我一点点用棉签擦拭,特别细心。”
李成华记得坐在身边的刘乐学,明明感到疼痛,眉头都皱着,却还在对自己说不痛。
“那我轻点。”他故意戳穿刘乐学,心里颇为得意。
“当时他还接到千芮的电话——也就是他女朋友。千芮当时有些烦恼,就找刘乐学倾诉。”
他记得眼前是刘乐学被晒成小麦色的手臂,耳边是那一句句温柔低喃的话语。
可惜那样的宽慰话语不属于自己。
“我当时就在想,刘乐学的女朋友可真幸福,如果我能有刘乐学这样的伴侣就好了,我也想被人好好安慰,被人拥抱……”
成华长长叹息,又给自己和凯文倒满酒。
“十八岁那年,刘乐学给我写过一封生日祝福信,里面提到了他手上的疤痕。”成华苦笑起来,回忆起信的内容,“他在信里面问我还记得那道疤痕吗?说那道疤痕可能会跟他一辈子了,还说我和他缘分不浅。有时候我都在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他真的感受不出来那时候的我喜欢他吗?”
说到最后成华的声音有些轻微的颤抖,不过很快他就倒吸一口气,调整好了情绪。
“不过都不重要了,那时候是我自己太放纵,只知道喜欢他,一直由着那份喜欢像藤蔓一样不断滋长,最后差些把自己勒死。”
“不过也很感谢他,因为喜欢上他,我开始有了写日记的习惯。”
“你有日记本?”凯文问道。
“是的,这么多年我一直随身带着。”
“我可以看看吗?”
“不给。”成华得意洋洋地笑着,“都是秘密。”
“行,那你继续说给我听。”
“你最好是别听睡着了。”
“不会睡着的。”
“我以前读书的时候可容易睡着了。”
“你不是学得很用功吗?”
“那是一开始,后面就随便了,那时候高中每天晚上只能睡五六个小时,每天上课都特别特别困。”
成华托着腮,目光变得忧伤。
“其实也是因为醒着太压抑太痛苦,睡着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