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此处有光

韩阳和闫丽的合租房在京州城西旧工业区一栋破旧的筒子楼里。楼道狭窄逼仄,两侧堆满了废弃家具、纸箱、生锈的自行车架,连落脚的地方都得小心挑选。

闻昕一边往前走,一边下意识用手捂住鼻子,高跟鞋几次被散落在地的拖把杆和塑料桶绊到,差点踉跄摔倒。

凌薇跟在后面,忍不住笑出声:“哎哟,小心点,大小姐。你这哪是来祭奠,简直是来探险的吧。”

闻昕瞪她一眼:“关你什么事,再说,这种地方……真的能住人吗?”

凌薇调侃道:“当然能住人。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啊。”

闻昕抿了抿嘴,没立刻反驳。

她确实从小锦衣玉食,住的是带门禁和花园的小区,出门有专车,回家有阿姨。如果不是今天的事情,她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踏进这样的老旧小区,更不会知道,在这座城市的褶皱里,有人连安稳活着都得拼尽全力。

可被凌薇这么一说,她还是忍不住红着脸回嘴:“你少贫!说得好像你真住过这种地方一样。”

凌薇得意地扬起眉毛,语气半真半假:“我好歹也在城中村吃过半年泡面呢!不像某些人,连外卖小哥上不了高档小区电梯都要打电话投诉。”

“那是物业规定!关我什么事?”闻昕不服气。

凌薇故意拖长了调子,学着闻昕的语气:“哦~规定。”

“你——!”闻昕气结,却又找不到话反驳,只能加快脚步往前走,假装是为了跟上韩阳。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拌嘴声在空荡的楼道里回响,意外冲淡了方才压抑的气氛,连走在前面的韩阳,也微微放松了些。

唐乔跟在最后,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安静听着她们斗嘴。忽然,她心头微动,想起周璇也是住在城郊一带,小区里面也是这样子的吗?

借着头顶忽明忽暗的灯光,她侧头看了眼身旁的周璇。对方神色平静,仿佛对这样的环境早已习以为常。

唐乔怔了怔。她很难把平日里干练得体的周秘书和这样的环境联系到一起。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对周璇的了解,或许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韩阳在五楼最西侧的门前停了下来,从包里掏出一串钥匙。门锁有些卡顿,她用力拧了两下,破旧的防盗门才发出一阵吱吱嘎嘎的摩擦声,缓缓向外打开,里侧还嵌着一道漆皮剥落的木门,虚掩着,没上锁。

她推开门,侧身让开:“进来吧。”

众人陆续跟着她走进屋内。

韩阳顺手按下了墙边的开关,“啪”的一声,一盏白炽灯亮起,暖白的光线瞬间铺满整个空间。

“没想到,这个小屋还挺亮堂。”凌薇环顾四周,有点意外。

韩阳笑道:“住在这种地方,能提升幸福感的最小成本,就是一个亮堂堂的灯泡了。”

她顿了顿又说:“闫丽总说,再穷也不能让屋子黑着。她说,光一照进来,人就不容易垮。”

屋子不大,不到二十平米,却被收拾得非常整洁。厨房和客厅连在一起,空间虽小,却井井有条。

靠墙左侧摆着一张折叠饭桌,上面整齐摞着几只碗碟,饭桌外侧是一张两人沙发,虽然很旧,但罩着干净的绿色布套。右侧是紧挨着墙壁的简易灶台,电磁炉、电饭锅、炒锅、豆浆机一字排开。灶台后面是窗台,上面养着一小盆绿萝,叶片青翠,显然常被照料。

韩阳走到左侧的房门前,轻轻推开。门轴发出细微的吱呀声,露出一间狭小的内室。

房间没有真正的窗户,只有四面墙,其中一面墙上贴着一幅画,画中是一扇打开的窗,窗外绿意盎然,光影斑驳,逼真得几乎让人产生错觉。

房间被一张单人床占去大半,床一侧紧贴墙壁,床尾立着一个简易金属衣架,挂着一整排的衣物。床的另一侧挨着一张小木桌,桌子上是一排化妆品。右侧地板上,放着一个崭新的快递盒。

韩阳走进去,蹲下身,掀开快递盒的盖子,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素白色的陶瓷骨灰盒,手掌大小,釉色温润,中央贴着一张小小的证件照。

“这就是闫丽了。”她说。

蒋笠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安葬她?”

韩阳说:“等我攒够了钱。”

她顿了顿,抬眼看向蒋笠:“闫丽说过,她这辈子都不要再回淮安了。所以,我想在京州给她买一块墓地。我去看过几个陵园,离市区不远,环境也安静。最便宜的要五万块。我现在每月能存两千多,大概再有一年就能凑齐。”

话音刚落,周璇忽然开口:“剩下的钱,我来出吧。”

韩阳一愣:“你……”

周璇解释说:“今晚我用了她的名字,如果没她留下的这个身份,任务不会成功。这笔钱,就当是我还她的。”

蒋笠看了周璇一眼,立马说:“要出也是我来出。再说了,这事跟公务有关,我可以向市局申请专项补助,至少能覆盖大半。”

凌薇立刻接话:“算我一个!我也可以。”

闻昕犹豫了一下,也小声说:“我……也可以帮忙。”

唐乔看了看时间,语气干脆:“选中哪个陵园了?后续我来安排吧。今晚有点晚了,我看就明天办。”

“明天?”凌薇马上打开手机日历,手指飞快滑动,“哎,明天黄历上写着宜安葬、入土,大吉!就明天!”

闻昕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又来?封建迷信……”

凌薇不服气地反驳:“这叫尊重传统!再说了,万一闫丽喜欢呢?人家生前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走的时候总得挑个好日子吧?”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又吵起来。

韩阳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些人,心头却悄然涌起一股暖意。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们还是陌生人。可现在,她们却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孩,自然而然地站到了一起。

第二天,京州城南,福山陵园。

唐乔为闫丽选择的墓地位于半山腰一处向阳的角落,不大,却视野开阔,远眺可见蜿蜒如带的京州河。墓碑尚未刻字,只临时贴着一张打印纸:闫丽 1997.4.7–2024.6.28,墓志铭:此处有光。

仪式简单,没有哀乐,没有司仪。

韩阳蹲下身,将骨灰盒轻轻放入墓穴。安放妥当后,她从纸袋里取出一只小蛋糕,摆在墓前,又拧开一瓶气泡水,倒了一小杯在一次性纸杯里。

她声音微颤:“你说过想去看海,这儿虽不是海边,但有河,阳光也照得到你。以后我会常来看你。”

周璇上前一步,将手中的花放在墓前,低声道:“闫丽,从今往后,你每天都能晒到太阳,闻到花香。”

凌薇吸了吸鼻子,语气故作轻松:“闫丽,以后你就有家人了,我们都是。我保证,每年你生日,都给你带酒、带蛋糕!”

轮到闻昕时,她哽咽道:“闫丽……对不起,我昨天不该说你住的地方不是人住的。”

凌薇低头瞥了她一眼,调侃道:“哟,大小姐也会哭鼻子呢?”

闻昕眼眶更红了,她没低头,反而瞪回去:“谁哭了?是太阳太刺眼!”

“得了吧。”凌薇嗤笑一声,顺手从包里抽出一包纸巾塞过去,“擦擦吧,妆都花了。待会儿闫丽以为我欺负你,晚上托梦找我算账怎么办?”

闻昕接过纸巾,一边悄悄抹眼角,一边嘟囔:“……她才不会找你。”

一旁的蒋笠默默抬起右手,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稍远处,唐乔静静站着,目光落在她们身上。阳光穿过松枝,在她脸上投下细碎的阴影。那一瞬间,她忽然想起了母亲下葬那天,也是这样晴朗的天气。生在这世界上就是这样,留下的人总是会更痛苦。

仪式结束,阳光依旧明亮。下山的路上,脚步比来时慢了许多。

蒋笠走在周璇身旁,目光落在她脖子上的创可贴上,轻声问:“还疼吗?”

周璇:“好多了,已经不疼了。”

蒋笠侧头看她一眼,语气里带点无奈:“五年了,你一点没变。还是这么不当回事,好像身上不是自己的肉。”

周璇没接这话,反而问道:“闫丽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处理?”

蒋笠说:“我想申请补充侦查。虽然她人不在了,但程刚和闫东来的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拐卖,哪怕证据薄弱,也该试着找找有没有别的证人。比如当年酒店的同事,或者淮安那边的邻居。”

唐乔走在两人后面,看着她们亲昵的背影,心里有点闷闷的。

凌薇小跑着赶上她,伸出手拉了拉她的肩膀:“怎么了?脸拉得比驴还长。”

“没什么,就是有点累。”唐乔淡淡道,目光却没从前面收回。

凌薇顺着她的视线瞥了一眼,忽然笑道:“自从那个警察出现,你眼睛都快翻到天花板了。人家周璇可是刚替你挡了刀,命都豁出去了,你还这副冷脸?”

“谁让她救我了。”唐乔冷着脸继续往前走,“再说了,要不是她搞什么秘密行动,我至于冲出去吗?我能遇到危险,还不都是因为她把自己搞得神神秘秘。”

“这话可就不讲理了啊。”凌薇跟上前,语气一转,“明明是你先打乱人家部署,结果人周璇替你挨了刀,你还在这怪她?”

唐乔抿紧嘴唇,没吭声,脚步更快了些。

凌薇快步跟上,不依不饶:“人家周璇好歹成了你的救命恩人,你要真喜欢她,就拿出点诚意来,别整天摆那张生人勿近的冷脸。”

唐乔一时语塞,转身快步往前走。

山风拂过,松林沙沙作响。阳光穿过枝叶,在每个人肩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总有人记得,曾有一个女孩,在黑暗里挣扎过,也终于被光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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