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nglish boy

我和原缜在一起了。

这句话说起来好像官宣,实际也没什么差别,就是说一下。

至于原因......

是啊,是我之前说的,我现在不想和谁产生一段感情。

我也确确实实觉得,原缜这个人很多时候是有点莫名其妙的。

我想起母亲之前常说的话——她说的话几乎都带有难以理解的偏见,但是有时候又会像一种单纯的文本一样让你品味其中的意思。

她说,她不希望我和单亲家庭的孩子在一起。

我想谁都意想不到,我一开始并不觉得他这话有什么不对的。或许我也觉得如果单亲家庭的话,我会和他说话特别小心翼翼的吧。

毕竟不避开不行,避开也不太好,就会让我很难提及有关家庭的故事。

但是如果是那样亲密的人还要有避讳的话,似乎又让人心理负担太重了点......

直到家庭也成为我不太想说出口的东西。还是那句话,铡刀落在别人的脖子上最轻,落在自己的脖子上最重。当我落入了没有家庭、甚至胜过没有家庭的情况之时,似乎多少能够理解那些人了。

原缜有时候确实有点怪怪的,但是又不是没有原因。要知道,能陪你共苦的人是特别少的,更少的是能陪你发疯,能陪你搞怪,能知晓你的最让他讨厌的部分依旧愿意陪着你的人。

我这个人也有点问题吧,但是真让我说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不对。我只能意识到我自己并没有表面上那样吸引人。

“所以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呢?”当我这样问出的时候,明显也看出原缜愣了一瞬。

“我想......大概是喜欢你可以没有爱人的感觉吧。恋爱大多都是一方追寻另一方身上的品质,我想。”

“那等你也能像我这样的时候,会离开我的吧?”

“不会吧,喂,怎么能这么想我,Quinn~”

我真不明白了,怎么原缜也变得爱撒娇起来。不过其实也不算纯撒娇吧,Quinn是他给我起的英文名,这样叫起来或许真的有点暧昧所以才给人这种娇滴滴的感觉。

“行了......哎你怎么散头发了,我记得你之前是会认真夹头发的呀,和我在一起之后还不注重形象了呢?”

“我拈花惹草去给谁看呀,不打扮你就不喜欢了?”

“也没有,你是经典淡颜,露出脸就行。其实我个人觉得你留长点,就那种黑长直会好看的。”

“真的?”

“不过你要是不喜欢就算了,毕竟一定会有尴尬期,你又是做金融的,真留了会被人笑话的吧。”

“也是......那我考虑考虑就好了嘛。”原缜一边说一边抚摸我山根的地方:“真奇特,你和你那个叔叔这里都很高哦,就像不拐弯似的。难不成你们多尔厄林家族基因如此?”

“可能吧......哎呦他们兴许现在已经到永雾港镇了,不提他们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English name呢,多少有点不公平了吧。”

“这有什么的......Zane,你会喜欢吗?”

“和我一样都是单音节呀。”

“是呀......哎我记得,你说过你快要参加半决赛了的,你是不是很久没练习了?快点练声吧,我还没听过呢。”

我从床上爬起来。十月凛冽的阳光软软的依偎在我指尖,再往前一步就晃眼睛。我看着窗外的老街。汉都这座城市很有意思,不同的区简直像是两个世界,比如我的所在,从天上向下看,忽而就给我一种黑白的感觉。

秋天在染色,比火还快,比火还明朗。

我回头看了一眼原缜,他还趴在床上,眼睛透亮透亮的。我忽然想起这好像是我时隔三年又一次为爱情歌唱,心头一阵恍惚感油然而生,堵在咽喉,张张嘴居然没发出声音。

不过幸好我还是专业的,咳嗽两声就好多了。

这说起来真简单。

晚上躺在床上,看着床的另一侧原缜留下的一个小坑,心里有些怅然若失。

我或多或少的感受得到,原缜本身是个不会逗人的人,他拙劣的玩笑甚至会时不时揭穿自己的伤疤......

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善于,甚至很乐于同情别人的人。说我圣母也好,说我爱装也罢。每当原缜没话找话,强行想要把我从难过的情绪中拉出来的时候,我就会愈加满意我之前的选择。和他在一起,无论是非对错,都起码让我高兴。

这段感情,我不说是爱情,没错,说爱情甚至都有点太狭隘了。这段感情,既不需要我妥协太多去维系,又不会给我什么伤害,就已经要正常的多,让人安心的多了。原缜不像个定时炸弹,要我费尽心思去想他的过往,想什么难以言喻的肮脏事会不会再次发生在我身上。他就像一根琴弦,再怎么弹拨也不会落入琴的外面。可以说,能越过朋友的线站在我身边的人,他算是最最安稳的一个,情绪也是让我最向上的一个。

我真的很想留他过夜。看得出来他也想留下,但是我们两个同时感到唐突,那就没办法了。

我们确实有点过于相敬如宾。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对他没什么**。

说到**,意识像冬天落在滑梯上的冰溜子,不由自主的就滑到罗仲宴身上。

仲宴......

他为什么叫罗仲宴呢?

确实不算很常见的名字,但是又不生僻,这名字起的还是不错的。

说句实话,想起罗仲宴的身体时候我是真的会脸红心跳,会渴望着他的拥抱,不带任何安慰性质的拥抱,满是性意味的挑逗,手指也得不老实才算好。

原缜......人们很容易喜欢这种人。我只能这样说,我也算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慢慢喜欢上他似乎是注定的事。

忽然和原缜在一起之后,有次江澄影给我打电话。

他主要是告诉我惠云停最近身体不太好,次要才是问问我的近况。

我和他说了后他还挺激动,后面还哭了。他说什么,我希望你能遇到个好人,一定要遇到好人。

如果这样想的话,原缜肯定完全符合。

他一直都抱着和我过日子的方向谈恋爱。这不是说他不够浪漫,但是他总会偷偷透露给我一点信息。诸如——

“你有没有想过以后领证什么的呀?”

“怎么,你看好地方了?”我这样笑着回答。

“荷兰?听说是第一个合法国家,或者说,加拿大?感觉那边保护措施挺完善的,不过我个人还是更喜欢澳大利亚一点,毕竟我从小看图画书就觉得那个国家不错......”

“怎么,你也想在公路上被袋鼠肘击啊?”

“别说了,小时候看动物书,还挺向往袋鼠的呢,觉得他的袋子一定很好玩,想钻进去。现在想想毕竟是野生动物,不得身上全是虱子跳蚤啊......”

于是这个话题就被我带过去了。很轻松,不过我心里多多少少有点负罪感。我知道他想听我说什么。

我想,如果我在那个只亮着小夜灯的夜晚,凝望着他被灯光照亮的眼睛,认真的说一句,我也想过领证之后的日子,只不过我们需要更多时间,他或许......不不不,这样说还是太不够热烈,太理智,考虑太多。应该说的是,我要穿着白色西装,或者大胆点直接定做一个大码婚纱,赤着脚踩在柔软的草坪上,挽着你的臂弯,指着地上的蚱蜢说,天啊原缜,有虫子,好大一只,是侏罗纪穿越过来的吗。

等等,澳大利亚有蚱蜢吗?

有的吧,我也懒得查。

言归正传,如果这样说的话,我想,他那双好看的眼珠就会露出温柔的光芒,就像迸射出紫色的火花——之所以是紫色,是因为小夜灯是紫色的。其实这些我当时就已经想到了吧,或者说大胆点留下他......

但是我看着他走的,从床上起来,披上外套。

其实我也挺嘴笨的,我只说了句天寒露重。

我送他开门的时候,其实是想说“要不你留下吧”的。

我喜欢他。

是的没错,喜欢的。

正在我怅然若失的时候,罗仲宴来消息了。

“我真的很怕发过去是个红色感叹号,直到我按下发送之前都会忐忑祈祷。我忽然发现你在我的生命中早已变得如此重要。曾记否在我刚镇压住公司的时候我想的是我终于独立了起来,没有什么人是很重要的,包括对你的丝丝缕缕的想念都可以寄托在那个鸭子身上,直到那件事的发生......我们没谈过的一件事,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可以给我回个消息。好吧,我是有骗取消息之嫌,我不掩饰,当然我确实是有事情没和你说的,这一点没骗人。不过,说起你的重要,高中时代我就是如此的。说句实话,我现在才后知后觉的发现,高中时候我特别高兴,高兴到都不像自己了。如果说我成为如今这个大众视野中成功的我是有原因的话,我想你也是最主要的缘由。当然了,我会每天都发一句想你,如果你没单删我的话,爱你宝贝,我等你回心转意。”

好长。

我仔细想了想,也没能意识到他到底有什么没告诉我的事情。

我真的被他骗了,我那句“有屁快放”都打出来了,要按发送的时候才想起来,我要是回了那就等于输了。

这我能回吗。

我什么也没说,把原缜非要我拍的两个人一起吃饭碰杯的照片发了朋友圈。这张照片拍了我好久,又要凹光线角度又要把两个人的倒影拍在玻璃上,还要看到晚霞的......久到我以为羊排都凉透了,一叉子进嘴差点烫出泡来。

原缜管咋说算个good boy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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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English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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