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就知道你俩指定有事

季锦书撑着脑袋,笔头漫不经心地在稿纸上沙沙滑动着,回过神时,他对着纸上那浅淡的霍云辙三字,深深叹了口气。

季锦书出生在英国。母亲去世后,父亲像是发了疯一般迫切地从他这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身上寻找妻子曾存在过的痕迹。因此在四岁前,他从没有接触过中文。

直到后来——季骁然的生意拓展到了国内,季锦书不得不与父亲一起回国。马上就到了入学的年纪,中文学习也迫在眉睫。

如今,年岁稍长的季锦书回忆起这一切时,难免有些啼笑皆非。

无论是自己的语言,还是在每一个当下所习惯的生活,他的父亲只需轻轻一挥手,就能轻而易举地将它们尽数改变。

连本该属于季锦书血脉的文化,都要经由父亲允许后才能接触,真是有些可悲。

回国后的两年里,季锦书在中文老师的带领下,从拼音开始,一字一句笨拙地学起了本该是他母语的中文。

接触的越多,季锦书就越被中文深深吸引。他不由感叹,西方语言是在纸上开花,而中文的每一个音节都自带山水。只在唇齿开合间便能唤出一整个天地。

他从此,开始疯狂地爱上读书。

面对霍云辙的名字,季锦书脑内闪现出曾在《说文》一本里看见过的句子——“霍,飞声也。”

他脑袋里好像浮现出了一只迎着瓢泼雨抟风而起的鸟雀,任由翅尖抖落的水珠在风里碎成一片。

雨声滴嗒,鸟雀展翅破空时所发出的,是一种湿漉漉的、带着生机的响动,虽稍纵即逝,却疾而有声。

霍云辙么…很美的名字。

在英国待了四年,许是近乡情怯,季锦书久违地因为一个三字组成的姓名而再度感叹起了中文的美妙。

可今非昔比的旧识却让他的心缠拧成一股湿了水的绳,单是交谈时对方所表现出的不耐,就足以让他觉得呼吸困难。

美好回忆都化为乌有,如今他脸前的,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人。

终于挨到了放学,季锦书看了眼仍趴在桌上睡觉的霍云辙,轻声叹了口气,没能再鼓起与之搭话的勇气。

许久,霍云辙终于睁开了双眼,周遭静得可怕——班里人走光了,只剩他一个。

他呵欠连篇地掏出了手机,山今后来回复了他的消息,内容简短:嗯。辣妹走了…今晚你有空么,我在黑潮等你。七点整,过时不候。

霍云辙瞥了眼横在手机左上角的数字——下午六点半,距山今单方面设立的碰面时间已经快要到了。

他忙触电般跳了起来,抬掌捂着仍是隐隐作痛的腹部,撒腿狂奔,冲出校门。

作业是不写的,课本是全在班里的,霍云辙没有任何需要带上书包这个累赘的必要。

当他气喘吁吁地停在黑潮门前,正好是七点整。

黑潮是一间小酒馆,就横在三中和九中之间。这间小酒馆能在数年间顽强屹立不倒,全仰赖于在校生们敢于顶风作案、勇攀违纪高峰的魄力。

霍云辙喘匀了气,推门长驱直入。坐在近门处的男生吞了一口啤酒,冲他招了招手——那男生,正是岑哲。

“挺守时。”

岑哲笑着,推了半瓶啤的过去。霍云辙信手接来,扬颈就灌,酒精度数虽然不高,但还是让霍云辙本就不松快的胃部绞痛起来。

霍云辙下意识伸手摸向口袋,想抽支烟来杀杀胃里的恶心劲儿。可他忘了,早在上午,那包相处没两日的新烟就已经和他含泪say goodbye了。

即便如此,霍云辙还是在口袋里摸到了一个塑料包装的玩意儿。他掏出来看,是一包苏打饼干。

霍云辙从前几乎不会碰那些无端出现在他桌洞和书包里来路不明的食物,可这会儿倒是病急乱投医了,他不想因为胃痛喝不下酒而扫了岑哲的兴。

他粗暴撕开饼干的塑料封皮,将那酥脆的零食嚼得咔嚓作响。一边吃,一边灌酒,一边无言地予以岑哲陪伴。

老板来上酒,一看是他俩,又加送了一份小食:“你俩好久都没一起光临了。早先两个人不还三天两头往我这儿钻,后来都见不着你们人了。你们这校服…是九中啊,混得真好啊你俩。这份鸡翅给稀客,吃好喝好,以后要常来哦~”

“谢谢燕姐,一定。”霍云辙点头示意。

他胃不得劲,不想沾荤腥。便只是戴起手套撕去鸡皮,就把整碗去皮鸡翅推去了岑哲那边。

“…你竟然还记得我不吃鸡皮,谢谢你。我妈出差了,你愿意陪我回去看看辣妹吗?”

在霍云辙来之前,岑哲好像自己一个人喝了不少。此时,他那令无数女生心旌摇曳的俊脸上攀了一丝酡红。

岑哲不是容易失态的人。

霍云辙见他这样,难免心有不忍,便借坡下驴地就势把岑哲拽下了酒桌:“行。阿姨不在,一切好说。”

他和岑哲一起打了辆出租,车子疾骋而出,足足驶了大半个钟头才到达目的地。

那是一片别墅区,岑哲与霍云辙并肩而行,正如他们初中时的任意一次课外相聚一样。

霍云辙已经好多年没来过岑哲家了。

从前的他与岑哲是无话不谈的好友,只不过一个成绩优异,另一个性子蛮横又贪玩。

造化弄人,今时今刻,他们两人身负的角色倒是全然对调了。

岑哲虽然酒劲未褪,但思路仍是清晰。他扳动电闸,干废了全屋的监控。

霍云辙了然——要是让岑哲母亲知道他俩如今仍有联系,免不了又要大闹一通。

二人摸黑穿过冗长的前廊,来到了后花园。那里的草叶间,有一个小小的土丘。霍云辙知道,躺在底下的是辣妹,岑哲家养着的金毛犬。

从前的冬日,他和岑哲的传统运动就是去后山滑雪。不过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踩着雪板穿山破风,而是两个大男孩挤在一张塑料板上,板头栓一根绳,绳的彼端是金毛辣妹。

辣妹被岑哲养得极好,生骨肉和新西兰进口的牛肋从不吝啬,偶尔还要加上软骨素和益生菌,吃得比人还要讲究。

仰赖于岑哲的溺爱跟悉心照料,辣妹体型比同品种的狗都要大得多,它四肢健硕,毛发柔顺,还有一身牛劲儿在身上——简言之,饭没算白吃。

辣妹一见雪就开心,愣是能拖着两个半大男孩在坡度算不得陡峭的后山极速冲刺,惹得他们随着刺激的俯冲扯开嗓子全然不顾形象地嗷嗷直喊。

他们经常像这样酣畅淋漓地玩一下午。直至辣妹筋疲力尽,臊眉耷眼地窝在地上不肯再动,他俩也仍是意犹未尽。

二人没了辣妹拉车,只得生生以腿驱动塑料板冲坡,吱哇乱叫地奔跑、冲坡。再玩到金乌西沉,两人一狗皆是筋疲力尽、气喘吁吁时,他们才相视一笑,再带着被雪水浸湿的鞋袜,满身狼狈地各回各家。

“它走的时候很安详。”岑哲眼尾的那抹红还未褪,他蹲身,又极为缓慢地盘腿坐在那小土包前。“我那会儿还以为…它只是睡着了。”

霍云辙眼睑低垂,也跟着坐了下来:“它真的很好,又陪了你那么多年。我知道,你一定很爱它。”

“它年纪不小了,我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可当它真的不能再迎我回家,冲我摇尾巴的时候…尽管从前做过再多心理准备,也都是徒劳。”一滴泪从岑哲的眼眶滚落。

霍云辙不会说什么安慰人的话。因为他早知道,一个人无论拥有再多美好,到最后也都只会是镜花水月,又或是醉梦一场。等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自己是没有勇气养宠物的,因为这个行为无疑是在为自己埋下一颗悲伤的种子。随着感情逐渐浓厚,又失去。这种心脏被挖去一块的痛苦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平复,淡化,再被覆上一层吹弹可破的薄疤,以供受了伤的人能够暂时放下痛苦,姑且投入正常生活。

而那疤则会在接触到与旧事、旧人有关的东西:或轻飘飘的偶然提及,或路过熟悉的地点,又或是看见了什么物什,就在顷刻间渗血——回忆席卷,使人苦不堪言。

这感觉无异于刮骨疗毒。霍云辙自认自己没有这种魄力,因此他对宠物也好,对人也罢,从不轻易开始产生羁绊。

——只要不抱持希望,就永远不会失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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缄海灏潮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