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一个护货人

那领头人一见他有兴趣,立刻喜上眉梢,吩咐起来,“快去!去把其他的货样都取过来。”

不一会儿,两大牛皮袋的东西就被放在篝火边,那领头人一个个的掏出来为他展示。

“我们的货应有尽有,你看这个,这是藏人最爱的头骨法器,这个是羌人偏爱的腿骨长笛和脊骨烟管,这个是指骨串珠,柔然女子的最爱,呐,这个可就厉害了,那些玩巫蛊的最爱这种三岁男童肋骨做的骨签,”见良知秋沉默不语,那人说道:“但这些在中原卖不动,咱中原人只好……”他舌头在口腔一弹,发出清脆的一声响,“吃上一口。”

他从怀中掏出一个木罐,打开来,一股奇异的肉香立即弥漫开来。

“这玩意,叫三七脯,大补。”他两指夹起其中一片黑红的肉干,“这玩意前身叫做三花七子膏,不用我说你肯定吃过,这是把三女七男拨皮剔骨,然后连脑带髓熬作一锅膏,然后……”

良知秋浑身随之一颤,当即一阵恶心泛上心头。

他猝然想起,当年吴颜就拿着那种人肉砖,哄骗他吃了下去。

那种油腻挂舌的口感油然在口齿间,他几欲作呕。

没想到如今,这行当不但没有消停,反而越发张狂,竟可以当着人面,毫无掩饰的谈论这些东西的来源。

“够了。”他声音低沉缓慢,试图压抑怒火。

领头人愣了一秒,只当是自己话太多了,遂讨好着将肉干递到他面前,“说这么多也没什么意思,有些客人确实不爱听,没事,阁下不仿先尝——”

“禽兽不如的东西!!”随着一声怒吼,一个人影突然闪落至领头人身侧,竟是老七冲了出来。

他手中剑光一闪,领头人的手臂就被切下,高高飞起落在了篝火当中,领头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良知秋猛然站起身,没料到被自己人乱了节奏,“老七!你做什么!”

“对不起了头儿!”老七提着染血的剑,对着商队怒斥不以,“我实在忍不了了!这些混账干的什么丧尽天良的恶事!简直比畜生还禽兽!今日不杀他个痛快我不解恨!”

受此一激,商队众人如临大敌,立刻摸向机甲武器。

都到了这一步,三寸团众人不得不翻出灌木丛,向商队袭击。

商队的骆驼受到惊吓,在营地里横冲直撞,不时撞倒帐篷,帐篷跌落篝火又燃起熊熊大火。

细密金属机关纷纷弹出,星链钩与蝎尾针在推动下嗖嗖飞射,发出尖锐的气音,划破空气,打得沙尘飞扬。

机甲速度之快,寻常人手中的刀剑难以抵挡,三波交锋后,三寸团中已有三人负伤。

“可恶!”络腮胡子见状将左手巨斧抡出,巨斧劲力十足,瞬间飞砍下两头骆驼的前肢。他再一扭头,看见那领路人正用一只胳膊使劲往一旁的灌木从里钻,“这家伙居然没死!”他怒吼着大步冲去,巨斧高举,“先杀了他要紧!”

一片混乱之中,只见一道人影如疾风般挡在领路人身前,那人手中仅握着一把普通突厥刀,便敢用刀面相迎,接住了斧锋。

金铁相交,突厥的刀却未如预料般碎裂,斧刃劈砍在柔软的刀面上,顺着刀面一划而下,轻易被卸掉了力。

“我来!”老七见状飞身而至,对准那人喉头刺出一剑,谁知那人只用两指夹住他剑头,轻易一折,再次将猛力卸掉。

这两个动作看似简单,但想练到如此效果,绝非常人所能做到的。

两人一狠,分头出招,一个持斧向对方下腹劈砍,一个从侧面出剑刺向地上的领头人。

那护货人却完全不闪避,一掌拍在飞驰的斧面上,络腮胡子再次被他控力,身子向前一个踉跄,斧头斜砍入了灌木,人也迎面摔在骆驼刺上,与此同时,那人又一刀反斩剑身,只听噹的一声利响,刀与剑双双被斩断。

“啊!”二人急撤。

才两招,竟就被对方压制住。

老七高呼,“良头儿!他们有个高手!”

老七和络腮胡子功夫不俗,在锦衣卫中就算是上乘者,此时竟对对方的深藏不露有些惧怕。良知秋心道不好,迅速结束手上战斗,飞落二人身侧。

却见着那人灰布缠面,手持断刀,支身挡在领头人面前,身姿稳健,不退半步。

此人正是刚才走到商队最前面,牵着领头人骆驼的那位护货人。

良知秋望了一眼老七的断剑,心知不急动手,便将狼牙锏垂下,“兄台,你武功不凡,想来也不是贪财之徒,你可曾想过,你手上护的可不是金银货物,你是在将我们中原百姓的血肉护送到异族人的口中足下,你心中就没有半分不忍?”

“有,我当然有。”那人是个年轻男子,嗓音轻飘飘的,“但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道理,你们江湖人应该比我懂,我不管你们今天是黑吃黑还是真道义,货我们可以不要,但人我必须平安送回。”

络腮胡子:“头儿,他们是一条船上的蚂蚱,怎么会不清楚自己干的什么营生,我看不用废话,直接拿下,切了头挂在官府门口去。”

良知秋面色阴沉,脚步微微后压,狼牙锏尽数出牙,“好,那就休怪我们不客气了。”

那护货人却根本不应战,转身抓起地上领头人的后领,瞬间拖着他钻入灌木之间,他功夫了得,如踏急云,脚步飞快。

那领头人的脸一会儿在沙地上摩擦,一会儿撞在沙棘树上,痛的诶诶直喊,“反了天了,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护货人二话不说,一掌劈在他颈上,他瞬间昏过去,没了声音。

沙漠夜色下,绿洲在风沙中狂颤,一时之间吞没了二人的踪影。

那护货人猫腰在灌木中,眼看着三寸团搜寻的脚步越来越远,这才放下心,背上领头人正要走,猛一转身,便见身后的灌木中有一个人站了起来。

其实佟十方原本并不想插手,天底下条条大路通罗马,可这人偏就要扛着人走到她面前来了。

事情到了眼前,不管不行了。

她手指点了点地,示意对方将领头人留下。

护货人站着不动,沉吟片刻方道:“让开。”

佟十方向来不废话,她卸下背后包袱,折断手边一支长荆棘,将它对折握在手中,竟就如鞭般向着他面门急扫而去。

那护货人脚点沙地,借着流沙身躯迅速一转,让背上的领头人接了一鞭子。

“啊!!!”领头人被抽醒了,用手捂着自己汩汩冒血的脸,“这!这干啥呢!”

佟十方再出一鞭,他仍如法炮制,又转过身让领头人挨了一鞭。

“哎哟妈呀!!干嘛追着我打!”

她脚步轻盈,鞭势连绵不绝,招招朝要害打去,逼得护货人步步后退。

那领头人痛的呜呼哀哉,“打她啊打她啊!你干什么!”

护货人用腿接下一鞭,沉声道:“我不打女人。”

打斗的动静引来了良知秋与老七,二人踏着飞沙追来,这一落地就双双愣住了。

老七不由佩服:“诶?这不是那个阿娜尔吗?她怎么还会这一手,厉害啊——”

这头事未完,又被远处一声呼喊截断,三寸团中一人快步奔来,“良头儿,不好了,一大批沙匪!有一大批沙匪来了!”

三方人马停止打斗,同时望向他身后,只见远处的绿洲边缘果真亮起浮动的火光,先是几点,而后火光越来越多。

原来这整个绿洲都已被突厥人霸占,今夜三寸团杀的不过是其中一个小小的分支,此刻大队人马已经归营来了,要不了多久就会发现营地中死伤惨重,一定会搜查整个绿洲。

“我说大家暂时休战吧,”那领头人忍不住道,“突厥人手段狠呐,咱们还是抓紧跑吧!”

“跑什么,”老七痛骂,“让他们杀了你最好,省的脏了我们的手!”

那领头人身负重伤,心里发怯,穿着粗气打圆场,“各位好汉,话不是这么说的,咱们都是中原人啊。”

“这时候你知道是中原人了,你杀人分尸的时候怎么不知道?”

突厥队伍行进的极快,很快就骑着骆驼到了湖对岸,正沿湖靠近,队伍中巨大的火把倒映在河面,像是生出了两条冗长的火龙。

突厥人天生比中原人体格雄厚高大,因生存环境恶劣又勇猛善战,偶一战,中原人尚可靠灵活取胜,但与如此多的突厥人动手,必是久战,久战绝非上策。

无暇犹豫,众人决意以避开突厥人为第一目标。

众人迅速赶回营地,牵马拉骆驼,一刻不停的向绿洲外急撤。

然而一钻出绿洲,风沙就立刻封住所有人的眼口鼻。

“不行不行,这漫天风沙是要吃人啊!”络腮胡子向后倒退,“继续往前走,不是被流沙吞掉,就是被大风吹干啊。”

众人无法,只得退回绿洲,蹲守在绿洲边沿。

遥遥的就见着突厥沙匪的大部队人马抵达了营地,紧接着传来一阵呼号和一串吹角的急声,硕大的火随着声音开始迅速散开,朝着绿洲各处蔓延。

“他们开始搜人了。”

此刻绿洲如同一个碗,漫天黄沙则如碗盖压在天顶,众人被困在碗中出不去走不得,坐以待毙,迟早会被抓住。

良知秋正一心盘算对策,却听老七在老生重谈。

“还是听我的,就把这个混账丢给沙匪,”老七恨恨看着领头人,“反正他的人和沙匪的人死在了一起,沙匪一定以为是他们商队动的手,把他丢给沙匪让沙匪拿他泄气,平息了这件事。”

“你你你,”领头人一直在流血,此刻感到头晕眼花,隐约觉得死期将至,索性把心一狠,反驳道:“反正我也断了条胳膊,小命一条丢了无妨,要是他们找到我,我一定叫他们来找你们!”

络腮胡子见他来劲了,不免骂道:“你这混蛋畜生,果真不是好人,你害死那么多中原人,叫你死在沙匪手里也算是死得其所!要是按照锦衣卫以往的作风不得活扒掉你的皮!”

“锦衣卫?”那领头人瞪着眼将几人打量,不住冷笑,“原来你们是一群被朝廷遗弃的走狗!”

三寸团的几人均年少,又正是心气高的时候,有人一把揪住了领头人的衣领,作势就要把他丢出去。

佟十方心烦意乱的抬头一看,果然见不远处有几个正在搜查绿洲的沙匪听到了动静,正提着刀朝这边靠近。

一群蠢货。

她正想发作,那领头人却猛然从草中窜出来,捂着断臂朝湖边奔去。

他边跑边大声呼喊:“头目!是我!人是他们杀的,他们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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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刀(穿书)
连载中不终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