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典章
「我完成了对宇文铎的刺激吗?」
「嗯,」569A回答,紧接着又问道,「逢君,你还好吗?」
「你觉得我会状态不太好,是因为我刚刚杀了人。」
「嗯,对,」569A点了点头,「虽然我知道你厌恶宇文行,但是那毕竟是杀人。我担心你的状态,正常人做了这种事情都会产生负面情绪甚至是精神障碍。」
569A话音未落就听到沈逢君开口,对方泡在热汤里,衣服被岸芷拿去烧掉,身上的血痕都已经擦拭干净,白净的一张脸被热气蒸出来了点红,眼神却还是冷的。
「小A,你忘了我是因为什么才进入第一监狱的吗?」他停顿了一下给出答案,「我犯的是杀人罪,不是过失杀人,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以当庭宣判的故意杀人。」
569A一时语塞,她确实经常性的下意识的因为沈逢君的言行状态忘记这一点,忘记沈逢君是一个罪犯,被关在第一监狱里面的重刑犯。而现在沈逢君自己提起,这种平衡就被打破了,将那些她忽视的事实血淋淋地摆在人面前。
沈逢君再一次开口,他闭上眼睛,藏在水里的手握住,「我有些累了,你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吧。」
*
而此时,窝在软榻上的狐狸状的岑雪中正在回忆刚才沈逢君回来时的情景,对方是被宇文铎揽着回来的,脸上脖子上染着血,神色不太好看。宇文铎箍着他腰的手充满了强制性的意味,直到将沈逢君送进宫门才松开。
“母后好好歇息,我会再来看您的。”他笑着说,又一次帮沈逢君拉紧了身上的大氅。
沈逢君没有说话,甩开了宇文铎就往前走,岸芷汀兰想要上前也被他关在寝殿外,只有他顺着门缝钻了进去。
等到无人处他就恢复了人形,开口去问,语气有些着急,“你受伤了?”
“是宇文行的血,”沈逢君抬起袖子狠狠地擦了下脸颊,又补充了半句,“也可能有宇文铎的。”宇文铎身上的伤口未曾来得及处理,挣扎间血落在他身上也是有可能的。
“我来帮你擦吧,”岑雪中拿起锦帕走到他跟前,“你自己看不到。”
“好。”
沈逢君放任对方用手指扣着他的下巴去擦他脸上的血,两人面对面靠得很近,在岑雪中擦到脖颈的时候他终于开口。
“他带我去杀了宇文行,我亲自动的手。而且我还想要杀掉宇文铎。”
岑雪中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他继续着手上的动作,轻声道,“我知道了。”
沈逢君抬起手握住了岑雪中的手腕,“可就算如此,我也没有办法自由。国师大人,你觉得你亏欠我,那能不能带我离开着皇宫?”
岑雪中愣了下,问道,“回到沈家吗?”
可是沈逢君却忽然沉默了,他松开了握着岑雪中的手腕,推开门去找岸芷备水,他要准备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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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的雪被捂住大地的呼吸,所有血污都会藏在下面。可是谁都知道——黎明后又会是新的干净的一天。
*
沈逢君晚膳时等待了一位许久未见的新的客人。是圆领袍衫青衣纁裳的谢凛时,对方穿这身官服的时候清俊中显露威仪,就连宫变这等大事都未曾影响到他的气度,唯有胸前麻布绢花代表着他对于不幸驾崩的先帝的哀悼。
“中堂来了。”
沈逢君不再像之前那样保持着和谢凛时单独见面时近乎于乖顺的状态,他甚至没有免谢凛时的礼行,等着对方行礼完毕才让岸芷上茶。
“昨日宫变,殿下可曾受伤?”他看着眼前人,没有管那杯茶,只是问道。
“不曾。”
沈逢君说完这句谢凛时才放下心来。今朝朝会上,户部尚书先请说出“国不可一日无君,朝不可一日为主,殿下应为天下计”之类的套话,清君侧的先帝嫡次子宇文铎顺理成章地上位,而其他世家官员在看到谢凛时的沉默后也同样无人有异声,跪下来三叩九拜高呼万岁。只不过他的宫中也并非没有眼线,昨夜内情究竟如何他心知肚明,甚至连宇文铎在事情平息后夜闯未央宫,带着先帝皇后又去了一趟金銮殿的事情他都没有错过。而这些也让他更担心沈逢君,虽说对方被宇文铎胁迫不过是其中不太可能的那一种情况,但他的心忧并少不了多少。
可是宣德宫变外加新帝登基前需要处理的事情多得数不胜数,从早上朝会一直到晚膳谢凛时都忙得不可开交。直到晚膳前,宇文铎为重臣赐膳,谢凛时才抬出“看望自家甥侄”的理由请了对方允许,在宇文铎似笑非笑地眼神中离开议事堂,急匆匆地赶到未央宫。
他这才饮了口茶,开始说别的。“在冬至宫宴前,我一直以为你是和我一道的。”
“我是文帝宇文行的皇后。”君主驾崩,举国同哀。更别说身份上属于宇文行遗孀的沈逢君。他必须穿上一身白衣,简素模样,用这样的姿态去证明自己的哀痛。
谢凛时并不想和沈逢君进行这种官话套话的交流,他甚至感觉到自己有些急躁,“所以你要和宇文铎站在一边了吗?”
沈逢君喝了一口杯中的金骏眉然后就将杯子放下,抬手摆弄了一下胸口别着的素色绢花。“你不也是和新帝站在一起吗?谢中堂,要是没有你的默许甚至推波助澜,宇文铎能这么快地登上皇位?”
他语气里面没有疑问和好奇,那点上翘的尾音不过是确定事实后笃定的调侃。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那些朝堂政事不过是……”
沈逢君抬起手第一次打断了谢凛时的话,“您可千万别说,您和宇文铎站在一起是为了我。因为担心冬至之事后,你们担心宇文行容不下我,所以急匆匆推他下来。中堂,我不是幼童,你们也不是什么莽撞人,这种理由实在是偏颇。宇文铎是为了获得皇权,你是为了解决对世家愈发严苛的君主,你们合谋分明有所求也得偿所愿,就别再把我的位置捧起来。”
谢凛时听完沈逢君略带讥讽的长篇大论,沉默了一会儿道,“没有你,或许我也会对宇文行忍无可忍,也会和宇文铎合谋。但这并不代表我不把你放在心上。只是逢君,我和宇文行君臣数载,也算是知根知底,那日他忽然苛责与于你让你罚跪必定有缘由,你知道那缘由是什么吗?”
谢凛时肯定猜出来了。在今时今日,看到他的态度的时候就知道他曾经在他身边有演戏的成分,他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想要抗争却毫无主动权的人,只能依靠谢凛时这棵大树。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沈逢君和宇文铎的捆绑,和岑雪中的深交,这些全都证明了沈逢君不是那种无处可依的人,他有他的图谋,甚至更有可能是推波助澜的人。
比如那一次的罚跪,被严丝合缝藏起来的他们两个的关系在忽然之间冲破了宇文行的容忍值域,能做到这样的事情的人,只有沈逢君。
谢凛时本来是想要逼问一个结果,可在他问及缘由时,沈逢君却抬手摸上了自己的膝盖,低垂眼眸,说了一句“我这里现在出门见风还是会痛”。
谢凛时忽然就心软了,逼迫对方给出答案变得没有意义,只好追着对方的手看去,“我给你送的碧云膏有用吗?”
沈逢君没有说话,他继续去抿杯中金骏眉,像是还在为刚才的宣泄赌气。
“那我下次来的时候再给你捎些狐皮,外面天寒,你出门的时候多穿点,也少受些苦楚,”谢凛时道,“你这未央宫里也该再多些炭火,议事堂都比你这里热些。”
“嗯。”沈逢君这一次终于应了声,这种体贴关怀放到谢凛时身上着实有些违和,他怕再不开口,对方还要这样一点点把他的衣食住行全都摘出来细细数落一遍。
谢凛时看他莫名乖巧下来,又叹了口气说回之前的事情,“你知道宇文铎对你是什么心思吗?”
“也许和中堂是一个心思,也许不是。我又没有法子钻进别人的心窍里瞧。”沈逢君看着谢凛时,忽然喊了他的名字,“谢凛时,你问这个,是担心我有了宇文铎撑腰,就会毁了你我之间的交易?”
“你不是已经做好了毁约的准备吗?”面前的沈逢君已经不是那个说着“还不如我把我这条命卖给小舅舅容易”的沈逢君,对方是宇文行名正言顺的最后一任皇后,是未来这个国家的皇太后,并且已经成为了某种意义上的赢家。
谢凛时拽住沈逢君的手腕将人拽到自己面前,勾住对方的下巴就亲上去。在未央宫,握住刚失去了丈夫的皇后的腰,身体相贴,唇追着对方的唇吻住。舌尖很快顺着没来得及紧闭的牙齿钻进去,交缠之间甚至发出了近乎于荒/淫的水声。
沈逢君本以为谢凛时一介文人不会有多大力气,可是此时此刻才意识到,这个世界里,好像只有他是真的十指不沾阳春水身虚体弱的人。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挣扎着甩开人,牙齿在对方的嘴唇上留下一道血痕。
谢凛时抬手抹去了那血痕,原本整洁的衣裳有些乱,但嘴角却难得的带着笑,“逢君,你可以毁约,但我从掌事起就未曾失去过我想要的。即使是你这个人也一样。”
沈逢君并没有真的生气,他甚至在听到这句话之后也笑了下,“那我敬候佳音。舅舅诸事繁多,逢君就不留您用膳了。”
*
谢凛时回到议事堂的时候宇文铎正站在堂外看雪,素色长衣上绣着蟒纹,而再不过几天,那上面就会改成九爪龙纹,明明确确新帝登基。
宇文铎看到他之后目光在他破了的嘴角上停了下,等着谢凛时行礼完毕后才笑着道,“谢卿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孤还以为母后会留谢卿共进晚膳,没想到母后哀思过度,连这些对待长辈该有的礼节都无暇顾及了。”
谢凛时的嘴唇早已不再渗血,但他还是抬起手碰了碰,然后才回到了宇文铎的话,“殿下猜错了,皇后殿下也算是留臣进了晚膳。”
宇文铎神情没变,可他们两个都心知肚明,谢凛时尝了的晚膳到底是什么,那只能是美人唇舌温香软玉,甚至现在都将痕迹留在嘴角带来了这议事堂。“可是时间紧迫,谢卿怕是也没有吃好,还是孤陪着谢卿再吃些吧,毕竟这宫中珍馐,孤可以天天大快朵颐,可谢卿回到自己府上,是没得法子尝到的。”
谢凛时撑了一把伞站在雪中,隔着两节台阶抬着头和宇文铎对视,“若是殿下愿意其赏给臣带回府里,臣必然会三跪九叩感念皇恩。”
宇文铎叹了口气,眼神委屈,像是被人逼迫了似的。“这可千万不行,纵然谢卿是朝之肱骨国之脊梁,也不能这般夺人所爱。”
“不了,臣并不饿,”谢凛时不想和这个即将荣登大宝的年轻君王继续打哑谜,他直接开口问,“殿下过几日登基后,打算如何处置先帝后妃。以及文帝皇后沈氏从未央宫移居长生殿一事,殿下打算何时让皇后迁宫?”
“孤还没有妻子,母后住惯了未央宫,似乎没有什么搬离的必要,”宇文铎走出屋檐走进雪里,人靠近谢凛时,“更何况,孤这一族的婚嫁传统也不怎么在意你们中原人的那些三纲五常,谢卿稔知典籍,应该明白孤的意思。”
谢凛时当然知道那些婚嫁传统,典礼里记载着“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之”,甚至连文帝宇文行的生母,就曾是其父皇兄长的妻子。①
宇文铎抬起手揽上谢凛时的肩膀,推着他往前走,“好了,众臣还等着你我,谢卿快随孤进议事堂吧。”
注释君:
①“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之”出自《史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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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