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喝完了粥,又吃完了点心,江明茉摸着肚子方觉得人生圆满,她切身体会到了那句老话说得好,“做鬼也要做饱死鬼。”
坐了几分钟后江明茉想下床去散个步消消食,平时她吃完饭都有站立至少半小时的习惯,身体已经适应了这套模式,猛然间松懈下来坐着不动,没一会她就感觉胃里胀得难受,还真是吃饱了撑的。
看见自己打着石膏的脚踝,江明茉寻思着得去找个拐杖,刚刚她在病房里找了一圈,一无所获。
这边想着,门口走来一个人,那人对着敞开的门扉敲了敲。
江明茉抬头望去,之前还阴沉沉的天空眨眼间就放了晴,阳光洒满了外面的走廊,那道挺拔的身影像小动物一样毛茸茸的。
来人是宋休宁。
第一次以素颜的状态和他见面,江明茉没来由地一阵心虚,她有些不自在地别过脸看向窗外,不打算去看对方的眼睛。
宋休宁来到江明茉床前,拉过之前司礼礼搬来的椅子坐了下来。
“我该用哪个名字称呼你,江明茉、希拉,还是……金夕柚?”
江明茉清清嗓子,终于不用再特意夹着嗓音说话了,她语气轻松地回答:“金夕柚失踪了十一年,法律上早可以宣告死亡,希拉也死了,还活着的只有江明茉。”
宋休宁闻言没立刻接话,他看了一会江明茉的侧脸,才又开口:“叔叔阿姨……你爸妈没有去开证明,他们一直在等你回家。”
“你去看过他们了?”江明茉问道。
“嗯,有空的时候会去,你的房间还保持原样。”
“谢谢。”
江明茉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她旋即探身指了指自己受伤的脚踝,“我刚刚吃多了想下床走走,你能帮我去找根拐杖吗?我们可以边散步边聊。”
“我去找找。”
宋休宁说完就出去了,他回来的很快,手上抱了张折叠好的轮椅,“刷地”一下打开摆放在江明茉面前。
江明茉瞪大眼睛,想要问上两句,她明明要的是拐杖好不好,再说坐轮椅和坐床上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坐着不消化嘛!
结果宋休宁似乎是料到她想说什么,随即一通解释:“拐杖不够用,我看轮椅挺多的,就随便拿了一张。”
行吧,虽然知道宋休宁的借口很低级,但是江明茉觉得能出病房透透气、晒晒太阳也是好的,就没再多说什么。
被宋休宁一把抱起的时候,江明茉差点叫出声,她原本是不想麻烦眼前这位的,谁想到他的动作那么快。
心脏突然就开始疯狂跳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紧张,还是其他缘故。
一路被宋休宁推着穿过走廊,乘坐电梯下楼,来到一处开满了紫藤花的长廊下。这里除了他们没有其他人,空气清新,空旷安静,适合聊天。
江明茉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先开口问:“今天几号?”
宋休宁:“4月22号。”
“前前后后,也才过去了一天,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江明茉感慨道,又接着问了句:“其他人呢?”
“金夕颜和洛瑾已经醒了,另外两人还在昏迷。”
江明茉:“既然如此,那事情的经过你们应该了解得差不多了,还要问我做什么?”
“洛瑾那边不管怎么问都保持沉默,金夕颜倒是说了,但她的话不能全信。”
“为什么不能信?”
江明茉神色玩味地眨眨眼,马上收到对方投过来的一个明知故问的眼神,甚至还有一丝幽怨,这应该是她的错觉,江明茉这么想,脸上随即切换成一本正经的样子,她问:
“你想知道什么?”
宋休宁说:“我想知道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
“那会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要从哪里说起呢?”
江明茉一闭上眼,就会回想起那个触感、那种味道,潮湿腥臊的泥土扑打在她的脸上,刺痛、黏腻、恶心、窒息,淅沥淅沥的雨水在她耳边聒噪个不停,钻进了她的皮肤里,流淌进了她的血管里,把她浸泡得潮乎乎的。
**
金夕柚醒过来的时候,正躺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一个面积很小的房间,目测十来平方米,但房间的格局布置充分利用了每一处空间。
靠墙一侧是她所在的小床,一米左右,头顶上有几排小型置物架,床尾处是一个衣柜。房间另一半是围墙而造的一排书桌,一直延伸到门后的另一个柜子前。对着床头的书桌前摆有一张带靠背的椅子,不远处的书桌上面是微波炉,下面一层正好放置了一台小冰箱。
整个房间的家具都是原木色,搭配白色的墙壁,看上去还有一丝丝温馨。
在昏迷前的最后一刻,金夕柚只记得自己拼命想要从被活埋的土堆中挣脱出来。
——头好疼啊!
头顶绕着太阳穴一圈火烧火燎的,她感觉自己就像一根即将要自行分裂的藤蔓,或是一颗被砸的四分五裂的核桃。
尽管金夕柚现在的神志并不是很清楚,却不能阻止她由于平时涉猎了各种悬疑刺激、恐怖血腥的题材,而如野草般疯狂生长的想象力。
一边在脑海里回想着《汉尼拔》电影里被锯开的天灵盖,白里透红的脑花被黄油煎烤发出呲啦呲啦的响声,一旁是明晃晃的刀叉与洗干净的盘子……
金夕柚咬紧后槽牙,用毅力支撑着自己起身下床,她原本是想多在床上躺会,奈何头疼得根本休息不好,望了一眼房间各处的家具,都是空的,她干脆想着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止疼药。
双手虚弱到抓不住东西,双脚落地的时候甚至微微打颤,常年运动、跳舞,一向认为自己身体很好的金夕柚,此时此刻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刚出生的小鹿,连路都走不稳,大风吹吹就能倒。
走到门前,右手搭上门把手,也不过才五、六步而已,金夕柚几乎每走一步都要休息两步,绕到床脚的衣柜后,她看见了一个用玻璃隔出来的小空间,从半透明的材质看去,里面是卫生间。
——里面应该有镜子吧?
金夕柚这么想着,松开房间门把手,转身朝外拉开卫生间的玻璃门进去,左手边是洗手池和马桶,右边是浴帘和淋浴室。
手指在墙壁上摸到开关,摁下,上方的照明灯发出白中带黄的灯光,衬得洗手池上面镜中人的皮肤光滑细腻,没有一点瑕疵,除了有些过分的苍白,嘴唇也没有血色。
金夕柚缓缓抬手,拢过自己披散的头发,一把抓在手中,撮了撮,又抓了抓。
其实她已经猜到了,但是眼下看着头顶上包得像顶帽子一样,一圈圈厚实的纱布,泪水还是忍不住涌了出来。
过了好一会,金夕柚暂时压抑住内心的各种酸楚,她弯腰用冷水把脸上的泪水洗干净,看了一眼镜子后面空空的柜子,直接抓着身上病号服的袖子擦干了脸上的水珠。
深呼吸了三下,金夕柚尝试着去开门,没有被锁,她很轻松地就从房间里出来了。
她的房间在走廊尽头,对面是墙壁,隔壁房间的房门大开,金夕柚便走了过去。
这是一间医务室,里面坐着一个穿白大褂的女医生,正翘着二郎腿,一手夹着根燃烧了一半的烟,掸烟灰的姿势很优雅,侧脸的线条漂亮流畅。
听到金夕柚的脚步声,医生回头,脸上绽放出迷人的笑容,对着她招招手:“快进来。”
金夕柚依言走进医务室,医生随即把手上的烟摁进桌上的烟灰缸里,面露关切地说:“感觉怎么样?”
金夕柚指了指脑袋上的纱布,实话实说:“头疼到要炸了,我想要些止疼药。”
医生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又拿起桌上一个笔记本翻了翻:“你的麻药退得比一般人稍微快些,止疼药我这有,但剂量不能多,剩下来的痛你得忍着。”
金夕柚:“行,现在能先给我点吗,实在是难受。”
“好。”医生说完就起身给她拿药去了。
金夕柚又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迟疑了一会,还是开口问医生:“我的头发……剃掉了多少?”
“啊?”医生从药柜处转身,反应过来后微微一笑:“没事,就头顶一小圈,你还这么年轻,头发很快就会长出来的。”
答案如预料的那般,金夕柚心烦意乱地点点头,又想起什么忙问:“我们现在在哪?”
“在船上。”
医生拿了药放到桌上,走到对面的饮水机旁,蹲下身从下方的柜子里拿出一次性纸杯,倒了一杯水递给金夕柚,“一次两颗。”
金夕柚拿过药就着温水吞服,她还有很多问题想问医生,可是身体上的疼痛告诉她急需要休息,她只得暂时将心中的疑虑全部压了下去,回到旁边的房间,躺回到床上,强迫自己闭上眼。
**
寂静的空间里,传来具有胁迫感的隆隆声。
意识渐远渐弱间,从遥远的彼方,时而绵延接近,时而拂袖离去,无边无际地四下蔓延。
那是海浪的声音。
不知睡了多久后金夕柚醒了过来,头疼欲裂的感觉缓解了不少,虽然还很虚弱,但最起码走路已经没有头重脚轻了。
她再次开门,来到隔壁的医务室,医生还是坐在那里,看见金夕柚过来了,起身给她倒了一杯水,顺便也给自己的茶杯里加了些水。
从医生的口中,金夕柚得知把她送来医生这里的是姜城和风柠歌。
这两人金夕柚前不久刚见过面,虽然不熟,但她知道他们,是学校里组织春游时,安排学生入住民宿的老板和老板娘,同时也是风夏和王在野的亲戚。
医生是姜城的妹妹,她叫姜媛。兄妹两人出生在农村,先后丧父丧母,姜城不擅长读书,初中一毕业就出去混社会了,因为还没成年,打工的时候被拖欠工资也无处申诉,吃尽了苦头,好歹能攒下一些钱供姜媛上学。
后来姜城遇到了在C市颇有名望与势力的慕家兄弟,开始为他们做事,凭着一腔孤勇闯出了一番事业,姜媛也在这段时间里考上重点大学的临床医学系,毕业以后在大医院实习、工作,后来因为某些原因她又回到了C市,现在是慕家的私人医生。
那晚发现金夕柚还没有死,姜城和风柠歌就把她送来了姜媛这里,连夜做完抢救手术,正巧慕家有一艘去往意大利送货的船只即将出发,姜城便拜托姜媛照看好金夕柚,将她送出国。
说是照看,也有监视的意思。
衣食住上面,姜媛会尽可能地满足金夕柚的全部要求,只一点,她切断了一切可能让金夕柚与外界产生联系的源头。
金夕柚的身边没有任何电子产品,她想要知道什么信息,只能通过姜媛的转述,而且也不是所有的问题姜媛都会告诉金夕柚答案。
可其实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金夕柚自己都一头雾水,她只记得自己和风夏在说话,然后就被突然冒出来的金夕颜打了头,还是种植花草时专门用来锄地的花锄,力道可见一般。
听姜媛说,自己能活下来也是命大,那伤口就在天灵盖上,她足足缝了二十一针,从手术台上下来时眼睛都花了。
在海上漂了两个多星期,终于到达了港口。
踏上陆地的瞬间金夕柚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船上的生活浮浮沉沉,没有脚踏实地的感觉,她从小喜欢水,却开始讨厌海涛的声音。
有时候在房间里待着闷,她就去甲板上透气,没一会整个人就被海风吹得咸乎乎又湿哒哒,她觉得自己好像一条半干的咸鱼,躺平一会还得自个扑棱着起来。
头上的伤口愈合得还算快,养了一个星期就拆线了,但金夕柚还是坚持每天都包上严实的纱布,让姜媛找了顶帽檐宽大的帽子,出房间的时候必须戴上。
金夕柚在姜媛第一次给自己换药时看到了,长在她头顶上的那道伤口,挺长的一条,狰狞可怖,宛如一条肉色的蜈蚣盘旋在她的天灵盖处。
更要命的是,头顶那块往下连带着部分后脑的头发都被剃掉了,金夕柚对着镜子一瞧,差点就被自己丑哭了。
那时候的她,真像一只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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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耳边传来姜媛的声音,是贴着金夕柚的耳朵说的。
金夕柚侧过脸,一手用力捂住自己的帽檐,不让它被大风吹走,一手向上提拉自己的嘴角,试图对姜媛做出一个微笑。
她已经不会笑了。
在船上的日子,她的心里完全不会有笑的心情,很多时候为了礼貌要对对方微笑,她就会左右手各伸出食指,按着自己的嘴角往上拉。
尽管笑得比哭还难看,至少金夕柚觉得自己起码还能做出笑的动作。
下船以后,姜媛一路陪着她,换了好几样交通工具,最终来到托斯卡纳大区的一个村庄附近,慕家在这边有一片占地面积很大的葡萄酒庄园,日常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打理。
赶到的那天狂风大作,往日里轻柔荡漾的绿色麦浪,也被吹得如同暴风雨之下放飞自我的大海,形象全无,狼狈不堪。
金夕柚和姜媛两人坐在极速前进的小卡车的露天后座上,呜呜的风声在她们之间筑起了一道屏障,说话的时候要贴近对方的耳朵讲,不然会被风带去很远的地方。
姜媛在金夕柚耳边说了很多的话,金夕柚依稀只记得这么一句。
大难不死,还附赠一条伤疤,倒是符合一些文学影视中的主人公,她不求自己的人生今后能走上开挂之路,但愿能好好活着。
巴克斯庄园,是她即将生活的地方。
而她,从此有了新的名字,希拉。
初来乍到,金夕柚顶着一头参差不齐的乱发,她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可庄园里的人都只会说意大利语,能听懂的英语少得可怜。
更别说她受到曾在法国学习音乐的母亲影响,从小把法语当兴趣学,日常沟通不在话下,可惜在庄园里全无用武之地。
这里美其名曰世外桃源,实则就是种满了葡萄、橄榄等农作物的乡村,还有各种鸡鸭牛羊,当地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生活十分简单纯朴。
同样的生活条件也十分朴素,刮大风下大雨的时候停个电那是家常便饭。
春夏时节房屋里进个大蜘蛛、无毒蛇也是稀松平常,就连飞进屋里直往吊灯上面撞的蛾子,都比金夕柚有史以来见过的大上两圈不止,更别说这里的蚊子又大又毒,被它们咬过的地方又红又肿,还奇痒无比。
冬天的早上起来一开水龙头,经常性的没水,因为房屋建的早,水管都在外面,夜里被低温给冻住了。
金夕柚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严冬,她居然在客厅的暖气片下面发现了一窝不知什么时候跑来取暖的兔子,一家子齐齐整整,看见人也不害怕。
让人无语的还有无线网的网速,平时倒还好,一旦下雨就仿佛被摁下了慢速键;信号也不太行,据说是房子墙壁厚,金夕柚手机里的信号格,从来就没满格过,要是偶尔去爬个山,山里直接就没信号了。
不过最初的时候,为了怕她和外界取得联系,或者借助外力逃跑,和在船上时一样金夕柚的身边没有任何电子产品。
另一边日常出行的时候,金夕柚到哪里都有一个叫苔丝的姑娘陪着,最开始连睡觉的时候也和她一个房间。
苔丝是庄园工作人员里一对夫妇的女儿,比她大两岁,性格活泼,脾气温和,和庄园里其他人比起来至少会一点英语。
虽然不知姜城和风柠歌为什么那么介意她回去,好在他们没有在其他方面短了金夕柚的,每年都会给她的新账户寄一笔数量不菲的费用。
平时吃喝都和庄园里的人一起,这些钱金夕柚除了花很小一部分在日常穿用上面,基本都拿来买书。
阅读能让金夕柚分心,不去想过往那些草蛋的经历,她只希望自己是活的,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
以前的她不说锦衣玉食,至少娇生惯养,这里于她而言,生活条件过分简陋,西餐很容易吃腻,饮食又不习惯,还有语言不通。
她经常是在想死和想活之间反复横跳。尤其是阴天,被子床褥都是湿乎乎的,房间天花板还漏水的情况下,上一秒想找个地方去死,下一秒阳光出来了,看见蓝天了,心里敞亮了,又不想死了。
维吉尔没来之前,庄园里的牛羊、葡萄藤、橄榄树,金夕柚把它们每一个的数量都数得特别清楚,那些地方她几乎每天走一遍,两遍,甚至更多。
有段时间她的心情一直不明朗,每天浑浑噩噩的,连葡萄园里地上的草有几根,她都开始挨个细数起来。
在金夕柚来庄园里度过第一个公历新年后,大学毕业没多久的维吉尔,因为家里父亲需要人照顾而回到了家乡,在朋友引荐下来到巴克斯庄园工作。
维吉尔的英语非常不错,金夕柚很快就和他熟悉起来,通过维吉尔的教学,她渐渐对意大利语的使用越来越流畅,借此也和庄园里其他工作人员的关系更加亲近。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两年过去了,金夕柚已经和庄园里的所有人打成一片,明面上亲密似家人。
也是熟了之后她才知道,姜媛只叮嘱他们近期不要让她看电子产品,让她好好养伤。
一开始苔丝跟着她是因为她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还语言不通,担心她出意外,这儿地处偏僻,附近的山林中时而有野兽出没。其次是当时的她从来不会笑,庄园里的人害怕她想不开自寻短见。
当地人的热情、慵懒、闲适,感染了她。在这片广阔无垠的田野上,金夕柚如同蓝天白云间飞过的鸟,自由自在。偶尔邻近的镇上有市集,她还能跟着苔丝一起出去看看。
她买了手机,尽管没几个人会给她打电话,但金夕柚可以接触到五花八门的信息,不至于和世界脱节太久。天知道在拆开快递盒子的那一刻,抚摸着冰凉的金属物体,金夕柚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原来手机可以那么的温暖,足以熨帖人心。
单调乏味的生活里有了调味剂的加入,她开始写小说。
起初先用笔写在本子上,再借维吉尔的电脑一个个打成文档,后面顺利拿到稿费后金夕柚给自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又把阁楼的一个仓库改成了自己的书房,把自己买的书全部搬了进去,每天的生活基本就是在书房里看书和写作。
六年前,账户里突然就不再有新的转账,金夕柚虽心有疑惑,还做了各种假设,但最终也无法证实。好在她日常花销不多,之前的汇款都有盈余,加上自己现在的小说能收到稿费,她给自己攒下了一笔还算不错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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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夜晚的星星亮得惊人,似乎还能看到微亮的银河。早上,粉色的晨曦在古老的石板上投下杏仁糖色的光。空气干净,生活简单,一度让金夕柚迷失了自我。
有时候心想,或许这样的生活,她可以过一辈子。
但意外往往来得很突然,冒冒失失地闯进来,给了她当头一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