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选择种地与羽人王朝这种现象有关?”厨房里华歆一边帮忙修理大龟一边问。
虽然旦的衣食住行与底层羽人差不多,但这家伙为了培育良种满元洲的跑,收集不同作物的种子,在各地尝试种植验看产量,家里没矿可撑不住这种生活。
旦失神,眼眸合了合,须臾才道。“若我能培育能种出更多粮食的粮种,杀害直系血亲的现象应该能少点,毕竟不是谁家都跟羽皇家族一样有个勾魂夺魄的皇位,很多人杀害直系血亲抢夺财产更多的出于害怕,害怕自己继承不到财产,来日生活难以为继。若有更多粮食,即便继承不到财产,也不用担心吃饭问题,会有很多人放弃铤而走险。”
华歆赞同点头。“若可以好好活着,谁会愿意铤而走险?欸,别拿这个装,我给你带来一个罐。”
华歆说着取出自己带来的礼物,一只绘着北溟极夜景象的陶罐。“我特别挑的,怎样?”
旦惊奇道:“这是哪?天空怎么如此奇怪?”
“北溟,那里和南荒不同,白昼与黑夜并非每日交替,而是半岁交替,半岁黑夜半岁白昼,天空不时可见七彩光,瑰丽得令人目眩神迷,你有空可以去看看。”
“北溟能种粮食否?”
“不能。”
“那我看这个罐子上的彩绘就成。”旦理所当然道。
华歆莞尔。“你一点都没变啊。”
“时间有限,不能浪费。”
“你是长生种啊。”
“我又不一定能像祖先那样五千多岁还活蹦乱跳的,而且就算我能,粮食作物的培育期也显然比我的寿命更长。”
“有时真羡慕你。”华歆道。“不用为生存忧虑,有愿意投入一生时间与精力去努力的目标,你这才是生活啊。”
旦道:“不论是生活还是生存都需要活在当下,将当下每一天活好,对得起自己就行。”
华歆点头,旋即好奇的问:“你对那位王子宴龙什么打算?虽然他曾是你的白月光,但你也没有摘下明月的想法吧?”
“我已经不爱他了。”
“因为他不漂亮不发光了?”
旦理所当然道:“对啊,我爱的是高悬的明月,是闪闪发光的那个他,当明月坠落化为黝黑的陨石,当光芒不再,他还有什么值得我爱的地方?”
“那你还救他收留他?”
“毕竟是初恋,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啊,虽然现在不爱了,但曾经爱过,看他被流放,潦倒落魄如烂泥,我心里不舒服。”
“那你也不能照顾他一辈子啊,还是说你打算以后走到哪都带着他?若如此,我觉得你还是放过他比较好。”
旦培育作物的方式是收集各地种子,这里种几年那里种几年,某种意义上也算是颠沛流离居无定所,让一个目盲且哑的人跟着过这种日子,这位王子过去还过得是养尊处优不事生产的生活,突然过这种日子,能活多久是个好问题。
“当然不会,我想得是,月毕竟是月,虽然被拉了下来,但没人规定它不能重新挂上去啊。”旦理所当然道:“他挂回去了,便不会再如烂泥一般活着,而他再次闪闪发光,我的初恋便又回来了,如此我与他都会有获益,双赢。”
即便了解旦,华歆仍旧为旦的脑回路惊叹。“那他要是一直挂不回去呢?”
旦淡然道:“我对他的感情是曾经爱过。”
华歆瞬懂。“遇到你是他的幸运。”
“遇到他也是我的幸运,他以前真的很漂亮的,整个人都仿佛会发光。”
华歆淡定过滤掉旦的形容词,这家伙情人眼里出神人,若非旦的心态是我爱你却无所谓能不能得到你的人,连爱过都是她单方面暗恋,华歆都要怀疑这家伙会不会做出一些离谱行为,虽然现在也很离谱,但还在自己的接受范围。
“行啦,我知道他很美,人美心善,就是倒霉的生在皇族。”却很幸运的遗传突变,华歆心说。
有那么一个母亲,生出的儿子居然这么骨骼清奇,不知道该说因果报应还是遗传的神奇。
听说这位王子还是那女人三个孩子里最疼爱的,也不知是怎么个想法,看到这个儿子难道不会想起千年前被她出卖的亲姐妹?
可惜这个答案已无从知晓,千年前的当事人都死得差不多了,包括宠妃本人。上一次她运气很好,出卖亲姐妹得到了五代羽皇的宠爱,虽然五代羽皇没多久就死了,但新君爱其美貌,将之收用。但这一次未能故技重施,再稀世的美貌也扛不住千年的岁月,或许有的人能在岁月带走美貌后仍旧美丽,甚至如醇酒般越沉淀越美,但宠妃显然不是那款,她是最普通的那款,美丽会随着岁月流逝越来越少。
年老色衰的宠妃与她生的另外两名王嗣一起被新君杀了。
不知道她死的时候有没有后悔,权贵为了享乐而收集各族美丽的男女交/媾培育出的双生金丝鸟拥有人间最极致也如出一辙的美貌,结局却迥然,一个不惜一切逃出笼子,即便最后为此失去美貌且九死一生也不悔,另一个选择留在舒适的金丝笼,靠美色取悦权贵生存,在年老色衰后被杀死。
凌乱的思绪自脑海中浮起,华歆很快甩了甩头甩去莫名其妙的思绪,她不是宠妃,宠妃的思维逻辑也不是她所能理解的,千年前季好以自身美色为武器在羽人王朝搞事,推动羽人王朝王权更迭时的内乱,创造逃跑的机会,是宠妃自己选择卖了亲妹妹,留在王城。
旦不解的看着甩头的华歆。“怎么了?”
“想起宴龙他母亲年轻时的传闻。”
换个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出生前的历史,但旦不是,她反应很快。“你是说先知季好?选择自由的最终被杀,选择苟且的还是被杀,虽然怎么选都是死,但我想,先知季好死时应该很从容,她做了能做的一切。”
华歆点头。
一边闲聊一边烧饭,老龟煲成汤,又烤了一只旦种地时抓的兔子、一条蛇,再整一大盆凉拌野菜,再加上没怎么脱壳的粟饭,一餐底层羽人标准的丰盛——虽然老龟大得有点超标,但乌龟汤因为元洲大陆上乌龟随处可见而成为底层羽人中最普通的汤——饭食便算整治好。
就华歆来看,这一顿饭食很丰盛,但还是怀疑宴龙是否吃得下,王子的伙食标准哪怕是最随便的一餐怕也比旦整得这一餐好出一大截,吃惯细粮的人吃这种粗粮吃得下?
事实证明吃得下,虽然宴龙吃得无比噎喉咙,但还是努力用粗粮填饱肚子,补身体的老龟汤更是喝了半数,从头到尾没一句怨言,看得出来求生欲很强,求生欲弱的人只会食不下咽。
这家伙的状态看起来不错呀,华歆用眼神询问旦。
之前没这么好,旦回以眼神。
华歆一时间不知该佩服旦还是佩服宴龙。
宴龙虽有求生欲,但被弄成这样,很难保持言笑晏晏的状态,用膳时聊天的主力是华歆。
华歆一边啃蛇肉一边对旦说起自己需要一些药材,想让旦帮忙。
羽人王朝虽然无法对整个元洲建立起深入基层的统治,但这些长翅膀的家伙辐射与足迹范围极广,元洲就没哪块土地是羽人没拜访过的,不死药那些天南海北不同时节才产的药材羽人找起来无疑更容易。
华歆拿出的药材画片便有不少是旦认识并见过的,但不认识的更多,不过旦表示自己会给亲友写信问问。
华歆感激不已。
“但你这是什么药需要用到如此多的药材?”
“不死药啊。”华歆答。
“我说认真的。”
“我说的就是认真的。”
“你哪搞来的?”
“方丈岛,龙族的地盘,不死药的创造者在方丈岛留下了不死药的方子,我便抄了一份。”
旦思考须臾,问:“不死药的神话流传已久,你确定那个时候的药材如今没灭绝?药性又是否相同?”
这个问题问得太好,华歆笑道:“不知道,但不尝试我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旦哑然。
找人帮忙也不能让人白帮,饭后华歆帮着看了看宴龙,给宴龙配了个药方,再去旦的田地里帮忙,看看有没有进展,如果有就薅一批粮种回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旦好吃好喝的投喂与华歆的医术调理下宴龙的状态越来越好,状态好了,精气神也随之回升,华歆不得不承认旦挺有眼光,这个人确实闪闪发光。
宴龙的容貌是很美的,不比华歆逊色,但更出彩的是宴龙身上的气质,仿佛明月,虽有三分清冷,却始终普照着众生,关键是他这种温柔清冷的气质不是装出来的,而是表里如一。
随着身体状态的恢复,宴龙不再闲的没事每日拿陶片敲击鼓捣音乐,而是撸起袖子下地帮忙干活。
旦种得作物很杂,从粮食到能吃的野菜(野草)都有,这么丰富倒不是旦无聊,而是这年头智慧生物的食谱就这么缤纷多彩,而野菜与野果是智慧生物吃得最多的食物。
宴龙帮着干了两日后忽然手执树枝在地上写道:“你能否培育一种耐寒的作物?”
旦困惑不已,羽人乃至元洲智慧生物——战败的龙伯王朝另当别论——聚居点都在气候温暖的地方,对耐寒作物并无需求,但说这话的是宴龙,因而旦想了想,问:“为何?”
“给的羽人王朝留一条后路。”宴龙回答。“龙伯王朝败亡后被迫北迁,若有耐寒的作物,将更轻松的缓过来,开发当地也会更容易。”
“元洲大地上最肥沃最宜居的土地都是羽人王朝的。”没有开发寒冷不宜居的蛮荒之地的需求。
“现在是,未来不是。”
我爱九天上高悬的明月,神座上高洁的神祇,但比起明月高悬,神祇高坐,我更想将明月摘下,将神祇拉下神坛。这是很多疯批文学和师徒文学的脑回路,旦则相反。
我爱九天上皎洁的明月,但我不想摘下它,因为摘下后只有丑陋的环形山与空洞。
我爱的是闪闪发光的明月,它要不发光了,我就不爱了,所以它就算被别人扔进了泥潭也得给我爬出来,或者我移情别恋。
这是旦的爱情观,华歆是旦的知己,理解她清奇的脑回路,人生多难得有这么个懂你脑回路的朋友?因此写完后我发现本来想写旦骨骼清奇的爱情观,却写成了友情的悲剧。
这俩是跨种族友情,跨种族友情也就罢了,但华歆是未来的人族之王,而人族是未来取代羽人王朝,建立元洲第四王朝的种族,而羽人是长生种,只要不被杀都是超长待机,这决定了旦未来必定会看到羽人王朝达到鼎盛,拔剑四顾元洲再无敌手后的腐朽堕落,以及人族的崛起。
这俩比连山姝和元缇还BE,连山姝好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爱是个悲剧,相杀而死在预料之中,元缇也未尝不明白连山姝的可疑,继承下坡路上狂奔的腐朽王朝王位却有心变革的君王与来自敌方的间谍,两边都有心理准备,只是心态好,爱的时候真爱,分手也是干脆利落,相杀时也决绝。
这俩的悲剧中最痛苦的反倒不是两个当事人,而是被留下来的华歆,敌人挂了是好事,但最后的至亲挚友也挂了。
而华歆与旦就属实是世事无常,华歆没想过自己的未来会一百八十度大拐弯,更没想过当下还在上升期,充满生机,如日中天的羽人王朝会在未来被替代,旦就更想不到,完全没心理准备。
甚至这个未来给羽人带来灾难的敌人还有旦自己的一份功劳,没有长生不死药,华歆活不到那个时候。
我真是造孽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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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