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的程向珩发了高烧,平安照顾他了一夜。
程向珩睁开眼睛的瞬间,就看到平安睡在他旁边。
两个人之前在程家的时候,就在一个房间里住,后来在一张床上睡觉更是常有的事,所以现在程向珩并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妥,平安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程向珩眨了眨眼睛,他沉默的坐起身,准备下床。
平安赶紧过去拦住他:“你身体还没有彻底好,还是不要乱动了。”
程向珩沉默了片刻,声音嘶哑:“为什么要把我捡回来。”
程向珩现在什么也不是,按照常理,平安应该和所有人一样,落井下石才对。
为什么要救他?他对她也算不上好。
平安挠了挠头,十分实诚的说:“大冬天的,外面怪冷的。”
外面真的很冷,他倒下去的地方又很偏僻,除了她之外,一时半会也不会有人发现他。如果任由他倒在垃圾桶里,他真的会死的。
程向珩扯了扯嘴角,漆黑的眸底满是黯然:“我以前对你那么坏,你应该让我冻死的。”
平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妈妈死了,父亲也不要他,外面到处都在传他不是程夜铭的儿子,现在更是身无分文,还挺可怜的。
平安想了想,将角落里呼噜呼噜睡觉的百岁拖出来,它已经长得很大了,睡觉偶尔还打呼噜。
百岁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看到程向珩醒过来,兴奋的冲到他面前,尾巴摇的像螺旋桨。
程向珩下意识揉了揉百岁的脑袋,又看向平安。
百岁的小狗眼热情的盯着他,平安的小猫眼也在热情的盯着他。
程向珩知道,平安的家人都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了,陪在她身边的只有百岁。
好可怜,好可怜的平安,好可怜的百岁。
平安尽量用一种不是同情的语气挽留程向珩:“程向珩,你先住在这里吧,我这里有吃的也有喝的,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平安的想法很简单,她现在租房子的钱都是从程向珩那里扣来的,而且让她把一个大病初愈的人赶出去,她也做不出来这种事。
既然如此,她就索性把程向珩留下来几天,等他彻底病好之后,他再想走,她也绝对不挽留。
程向珩沉默片刻,低声道:“有吃的么。”
——
一连好几天,平安都在附近找工作兼职,但她太小,几乎没有人愿意要她,最后还是之前帮她租房子的阿姨,愿意让平安去她家的小餐馆打工,每天放学过来就行,一天二十。
平安自然是千恩万谢。
她家里放在衣柜里有不少衣服,都是程向珩之前给她买的,春夏秋冬都有,大牌子,价格昂贵。当时程家被查封的时候太匆忙,平安仓促之间只来得及拿了一点,不过也够她这几年用的了。
但程向珩可没有,她在垃圾桶里发现他的时候,身上保暖的只有一件大衣,如果不是她心软带他回来,他真的会冻死的。
平安花费巨资三百块程向珩买了一件羽绒服,心在滴血,但没办法,有些东西必须要买,不能心疼。
她又买了好些食物,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程向珩正坐在窗户边,看外面的大雪。
他的五官很精致,安静坐在窗户边的时候,像是橱窗里卖的昂贵洋娃娃。
平安搓了搓自己被冻僵的手,把羽绒服递给程向珩:“你不知道冷吗?快把这件衣服穿上!”
程向珩垂眸,看到平安递过来的廉价羽绒服,他的身体僵硬一瞬,接过来,低声道了一声谢。
平安没有察觉到程向珩的情绪,就算察觉到了,她也不太会在意,毕竟他已经不是能随意拿捏她的程家大少爷了。
钻进厨房里,平安笨手笨脚的炒了个菜,烧了白粥。原本粥都不打算做的,但她想起来外面那位少爷爱喝粥,所以顺手就做了。
在做粥的时候有点无聊,平安想起前两天买的饼还没有吃,又算算手里的钱,还有后续的课本费,生活费,百岁的狗粮费……她顺手就把硬的像砖的饼子拿了起来,闻了闻,有点酸。
平安在农村里没饭吃的时候,馊饭都吃过不少,所以也并不嫌弃这个饼子,只是咀嚼的时候十分艰难,她痛苦的皱起眉头。
吃完了饼子,饭也做好了,平安将饭菜和粥端出去,放在床边的小桌子上:“快来尝一尝我做的饭!”
程向珩没有推辞,坐在平安三块钱淘来的瘸腿小凳子上,小口小口的捧着汤喝。
平安注意到,程向珩已经把她买的羽绒服穿上了。她心里感叹了一下,三百和三万的衣服是不一样的,程向珩接受身份转变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还以为他会挣扎一下的。
不过他接受速度快也挺好的,毕竟人都要往前看,沉浸在过去的世界里是没有用的,她深有体会。
平安吃了两口菜,又喝了两碗白粥,身体里的寒气才消除,她把温热柔软的白面馒头都留给了程向珩,自己则打开小灯,吃力的开始预习下个学期的知识。
程向珩看着平安的背影顿了一下。
不多时,平安听见了洗碗的声音,她还没来得及意外,就听到了碗碟碎裂的声音。
平安连忙过去,先是把水关上,然后赶紧把地上的碎片收拾了,等到弄完,才注意到程向珩十分无措的站在角落里,他抿了抿唇,看上去有几分可怜。
平安这个人向来心软,她说:“以后别洗碗了,放着我来就行。”
反正他又不可能长时间住在这里。
程向珩视角:我养的小宠物在我落魄的时候,把我叼进自己的小窝里,还给我买新衣服,把她认为最好的宠物饭给我吃,自己吃干噎的饼子,我好感动。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7章 第 27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