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他不是没有想过这茬,只是有些犹豫:
最近公司清洗之风闹得沸沸扬扬,人人自危,别说像行政部员工这种小角色,就连他们这些老家伙都大有动摇的趋势;有人猜测是前段时间公司投资失败的动荡让沈怀瑾意识到了公司内部问题,也有人觉得单纯是人年纪大了想集权,而这新上任的沈家大公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按沈遥岑的说法,他就只是个代人办事的小喽啰,真正的幕后黑手可在背后盯着他们这群老家伙呢。
于是老张讪讪一笑,忙说自己年纪大了,一时糊涂了才没想到。他本意是想敲打敲打沈遥岑灭灭这年轻人的威风,可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让自己起了一身冷汗,干脆作罢,挥挥手放沈遥岑回去。
沈遥岑便从位置上站起来,他身形高挑,往跟前一站不苟言笑的时候跟个准备拍杂志的模特似的,跟那些来公司上班受气的年轻人当真是格格不入;老张也看得恨,既顾忌沈遥岑姓了个“沈”,又嫉妒他如此年轻就事业有成,现如今自己年过半百,真就是出身才华样样比不上人家,如何能让他不觉得牙酸?
沈遥岑脸上仍旧挂着那副礼貌的微笑,不咸不淡地跟人告了别,随后便推门出去了。
可出去没多久,他又折了回来,手里还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
老张愣了一下,见那杯咖啡四平八稳地递到了自己桌前。
他爱喝酒胜过喝咖啡许多,现如今这么一遭,不知道沈遥岑到底买的是什么关子。
“我刚才出门时撞见您秘书来给您送酒,但酒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便让她换了杯咖啡来,”沈遥岑垂着眼,淡淡道,“更何况我父亲说过,您当初为了谈下一单生意在酒桌上喝酒喝到胃出血,他记得您当初为公司的奉献,所以让我有机会一定要多同您‘亲近亲近’,学习一下过来人的经验……”
说罢,他把咖啡往前一推。
棕褐色的液体上倒映出老张苦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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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遥岑真心觉得,和那群老狐狸勾心斗角烦得很。
还真不如把发财树浇死来得简单粗暴。
如果换做是刘卿柳来的话,也许她并不会像自己这样束手束脚——这家伙的世界似乎很凌乱,又似乎很简单,或许是她主动无视了那些凌乱的线条,只知道往光亮所在的地方走去。有时候,沈遥岑会渴望成为刘卿柳这样义无反顾的人,可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第二个刘卿柳。
沈遥岑坐在办公椅上,面前见到的员工换了一茬又一茶,那些人的视线或敬仰,或不甘,或渴求,或不屑;他毫不在意,人是复杂的,不同人不同情绪的视线他几乎从小经受到大,就连那尊贵地位于教堂中的耶稣神像,不也有人以不敬目光凝视么?
现在对他来说,远远不是最坏的时候。
他最坏的那天,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久到他自认为“很坏”,可回忆起来除了夏日扭曲的空气、沉重的行李箱以及满是灰尘的路面带来的燥热感,就再激不起其他情绪。
而且现在的他,不也好端端地坐在这儿了么?
沈遥岑其实一直都对商业斗争不太感冒,非要说的话,也就是沈凌云对这方面一丁点意思都没有,就算是赶鸭子上架也硬是挤进来了;虽然他对经商一途算不上爱好,但对自己的能力却很自信,这么多年来经他手的项目几乎没有出过错的,他手底下的人就算入门时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白,可经由他手之后多少也能堪当重任。
就算无心又怎么样?柳成荫了不就行。
沈遥岑在工作上几乎苛责自己到了完美的地步,也正因如此才不容易让人抓住把柄,就算有人想向上头告御状也不成;而且比起将沈氏钦定的太子爷排挤出决策圈外,拉拢他看上去要简单许多。
老张在办公室里想了一个上午,越想越觉得背上冷汗涔涔,心里盘算着是不是沈怀瑾真要拿他开刀;俗话说,雷霆雨露皆是君恩,但这事儿光瞎想没用,想办法去探皇上口风也显得过于冒险——沈怀瑾那臭脾气摆在这儿,不问还好,瞎问问出事来就倒大霉了。
思来想去,老张还是决定笼络笼络太子爷,看看能不能从对方嘴里问出点蛛丝马迹来。
说干就干,老张把最近的事儿都推了,特地腾出一个晚上来说要请沈遥岑这个好侄儿吃饭;为了不显得太过刻意,老张还特地带上了自己手底下几个员工,沈遥岑一思忖,也捎上了几个负责项目劳苦功高的手下,说要请他们吃大餐。
一下班,老张早早就到了天和楼;天和楼这地儿沈遥岑熟,知道一层大众用餐区和二楼包厢分属两个不同区域。老张率先安排好了手底下几个员工,放话让他们随便吃随便点,那几个平时受老鼻子气的员工登时换上了一副恭维神色,忙说张总大气,手里对着菜单勾个没停,什么燕窝海参佛跳墙这些平日敢想吃却不敢吃的昂贵菜色统统点上。
老张看得眉头一跳,但碍于沈遥岑还在旁边,也只好强摆笑脸,让他们别客气。
沈遥岑带来的几个人瞧见这架势也有些心动,只可惜他们不是直属张总手底下的,一来跟人不熟,二来这张总平时臭名远扬,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只好呆坐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就等沈遥岑这个当老大的发话。
沈遥岑无奈一笑,道:“你们点吧,今儿我请,就不劳张总破费了。”
“诶,这哪能呢?”老张连忙拦道,“这饭是我张罗的,哪有客人请东家的道理?”他一咬牙,挥手故作大方道,“你们点吧,反正都是一家人,这单记我账上就好。”
那几人闻言,果真喜不自禁,忙谢过张总,也接过服务员递来的菜单开始勾勾画画。
这人嘛,好不容易来一回平日难得一来的地方,而且又有其他人埋单,那自然是见猎心喜,也不管这玩意儿好不好吃能不能吃,统统点了再说。
老张纵使财大气粗,可毕竟也是正儿八经的来钱路子,经这么一遭着实有些肉疼;但他现在是打肿脸充胖子,就算牙齿碎了也得和血吞,好不容易把这些用来掩人耳目的家伙安排好,老张便带着沈遥岑上了早已经预定好的二楼包厢。
好巧不巧,居然又是“竹林钟声”。
想到这个对他来说特殊的地方,沈遥岑还有些唏嘘。
不过一晃一年多过去了,曾经被打砸破烂的地方自然也是恢复如初,甚至池里养的鱼儿还多了几条,瞧着鲜活极了。
沈遥岑跟着老张在里头坐下,老张点了几个自己爱吃的,又要了一壶碧螺春茶。
说实话,他是真品不来茶——
但老周总说茶香,还能每种茶点评出个一二三四来,例如说什么碧螺春茶鲜爽清甜、微苦回甘,入口清爽;白毫银针柔和清甜,顺滑无苦;君山银针鲜醇柔和,比绿茶温润,少苦涩;铁观音醇厚饱满、回甘极强,岩骨花香;岐山红茶温润绵柔,普洱熟茶浓稠顺滑、醇厚温润等等,讲得头头是道。
老张一个也听不进去,要他来品,他只会品酒:例如茅台性烈劲大,入口辛辣,下肚发热,后味绵长;工业拉格清爽微苦,酸甜平衡;甜红果香浓郁,微甜柔和好入口;绍兴黄酒温润绵柔、甜度适中不呛喉,后劲也缓;威士忌醇厚顺滑,回甘干净;白兰地柔和香甜,辛辣感弱……
老周听了,只会摆摆头,说他山猪吃不了细糠,怪不得有钱了还是一副破落暴发户的样子,俗得不行;老张闻言,登时拉了脸色,说他架子端得比天大,又说他就是沈怀瑾的马屁精,人家沈怀瑾用什么穿什么他也眼巴巴地跟着贴上去,但再怎么装也改不了他出身不足的事实,不仅事业上没人沈怀瑾成功,连女人也抢不过人家。
因此,两个人从里到外都合不来,每次见面就差把指头伸到人脸上去骂了,现如今互相使使绊子,也实在是意料之中。
而现在嘛,其实老张对沈遥岑也算不上了解,只知道他是沈怀瑾的儿子,也是老周一手提拔上来的;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沈怀瑾这个老爹在前,又有老周这个装货在后,老张思忖片刻,觉得点杯碧螺春总是出不了错的。
沈遥岑没说话也没反对,他正低头点菜,却忽然听见外头传来有人上楼梯的声音。
——估摸着有三、四个人。
竹林钟声包厢刚好在楼梯口,因此要去其他包厢少不得要经过这儿;这包厢本来隔音效果是不错的,只是老张向来是个不爱随手关门的大咧咧,现在那门露着约莫三指宽的缝儿,脚步声便清晰地由远及近,直到停在他们门口。
“不是说这包厢有人了么?怎么我看门都没关。”那嗓音带着熟稔的懒散笑意,在那三指宽的缝隙中,声音主人朝着门内望了进来。
对视的那一瞬间,沈遥岑心头一颤。
“啊,这么巧。”来人微微一笑,“原来是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