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二十四、消金少年

西巫郡,消府。

夏初时光,是一年天气最好的时光,阳光明媚,万物生长,天青水清风也轻。

偏偏这样的好天气,消府深处的一处奢华院落却格格不入,整个院落仿佛失去了对季节的感知,停留在冬季,熊熊地龙大约是在抱怨到了夏天还不让它休息,疯狂散发着愤怒的热气仿佛要将屋子里的人烤熟一般,躺在屋子里最柔软舒适的那张软塌上的少年上辈子或许是太上老君炉内的仙丹,这般酷热,他的婢女们已经浑身冒汗,他却依然在瑟瑟发抖。

这是一座狭小的房间,狭小到有些配不上少年身下那张华丽舒适的软塌,所有的窗户都挂着厚厚的帘帐,一丝光都泄不进来,一缕风都吹不进来,屋子很小,没有烛火,只有一颗蜗牛眼睛般大的夜明珠发着幽暗的光。

“永福,太亮了。”少年抖着嘴唇道。

唤作永福的婢女正在给少年揉腰,她起身走到夜明珠前,取出一个蜗牛壳一样的罩子,罩在了夜明珠上,原本就昏暗无比的屋子愈发昏暗了,或许地狱都要比这里亮堂,也比这里鲜活。

永福回到少年身边,跪下继续给他揉腰,少年一巴掌打在她脸上:“一股子汗味,我怎么会有你这般不要干净的贱婢!”少年没什么力气,却有又尖又长的指甲,永福的脸上一下子多出来了四条血淋淋的伤痕,她像少年磕头,一直磕头,哆嗦着磕头。少年这才不耐烦道:“爬走。”

永福如蒙大赦,立刻手脚并用爬了出去。外面阳光明媚,暖亮的阳光打在永福脸上,她的脸上就像竹篾编制的花纹一样,满是四条并列的疤痕,四条、四条、又四条……就像竹匠能编出好看的竹席,少年在永福脸上也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好看”花纹。

另一个在外候着的婢女低着头哆嗦着爬进少年的屋子,爬到少年身边继续为他按摩,少年又一巴掌扇在她脸上,颤抖着声音恶狠狠道:“我说太亮了,你聋了吗?你是不是故意想亮死我,就不用伺候我了。你给我听好了,你叫长生不是因为你能长生,是祖父希望我能长生,哼哼,我要是死了,你就去地底下伺候我。没用的、怀心眼的笨婢,为什么你不头痛,为什么你不去死?”

长生才刚进来接替永福,哪里听见少年说“太亮了”,可她哪敢分辩一句,曾经有个婢女分辩了一句,被少年命人活剥出了整副喉咙。长生只是低着头,颤抖着身子。

“痛,好痛,我的头好痛,我的腰好痛,我的脚好痛……”少年痛苦的哀叫,“祖父,祖父怎么还没来。”

少年闭上眼睛,他的眼睛流下两颗金色的泪,他松了口气,喃喃道:“来了,祖父来了,我今天遭的罪终于到头了。巫神,巫神,你不喜欢金宝吗,为什么要诅咒金宝?”

过了一小会儿,大殿外头传来一声苍老却关切的声音:“金宝,金宝,祖父的好金宝,祖父来给你送药了。”

少年立刻坐起身,大叫:“安康,安硕,抬我出去,快点,我的头好痛,我一下都忍不了了,我的腰好痛,你们这两个死奴才没吃饭吗,蜗牛都比你们利索。我的脚好痛,为什么是我的脚好痛,不是你们的脚,你们的脚又脏又粗糙,为什么它们不痛!”两个纤细的女婢走了上来,默不吭声任由少年咒骂,她们将少年放入软榻上,小心翼翼抬着他往外走。她们身材纤细,力气却不小,抬得很稳,因为抬得不稳的都已经被砍去了双脚先一步下地狱,在地狱里练习如何稳稳抬轿子了。

帘子轻轻撩开,一点点微光露了出来,前面是一条看不见尽头的长廊,长廊是弯曲的,少年闭上眼睛,低声抱怨:“太亮了,好痛,我觉得有风,好难受。”若是有一双从天空往下看的眼睛,会发现这个长廊就像一个越来越亮的蜗牛壳,每一圈它遮蔽的帘子就会少一层,一层接着一层,直到最后只剩一层薄薄的纱帘。若是有一双在天空中聆听的耳朵,就会听到少年不间断地抱怨:“太亮了,太亮了,好痛,头痛、腰痛、脚痛……”

终于,少年走出了他的蜗牛壳,来到了一个明亮、辉煌、充盈着圣洁的大殿,一个专为他建造的祈福殿——玉镶金殿。

大殿只有两个色调,虽然它叫玉镶金殿,它的颜色却不是白与金,而是白与红。整座大殿都是白玉砌成,唯独大殿中心一个池子是殷红色的,散发着浓甜的血腥味。整个大殿并没有看到一块金子,为什么它叫玉镶金殿?

当安康和安硕将少年抬进来时,答案不言而喻——这个少年有着人形却全然不像人,他浑身的皮肤毛发指甲盖都是金色的,发着光的金色,连眼瞳都是金色的,他仿佛是一个用黄金铸成的人。

消长老迎了上来,满脸的欢喜与怜惜,仿佛是世界上最慈爱的祖父:“金宝,祖父的好金宝。”

金宝看到消长老立刻委委屈屈道:“祖父,祖父,我的药好了吗,金宝好痛,这里太亮了,我听到风的声音,好吵,金宝不喜欢这里,金宝好痛。”

“药马上就好,祖父的金宝一会儿就不痛了。”消长老转头催促道,“快快快。”

只见几个侍卫押着一个少年进来,那少年看上去非常健康,有着小麦色充满弹性的皮肤、黑得发光的头发和粉红色的指甲盖,唯一不健康的是他黑亮的眼睛此刻满是惧怕。他的年纪跟金宝差不多大,身高也差不多,但比金宝强壮很多,他的五官与金宝有七分像。他的嘴巴里塞着布条,侍卫将他嘴里的布条取下,他还来不及说话就被侍卫推进了血池中,少年在血池里挣扎,几个侍卫拿着用柔软白绸包裹着的木棍伸向血池,将他露出来的头按进血里,将他挣扎的手脚按进血里,有人不时叮嘱“小心些,别伤到他的皮”……人原本靠血维持生命,此刻却被血杀死了;“善良”的刽子手在将他杀死时,还很温柔地保护着他的皮。

当确定少年死去后,侍卫将他打捞起来,开始给他放血,他的血流入杀死他的血池中,成了凶器的一部分,接着杀害下一个健康的少年。谁能想到人会淹死在血里。

侍卫剖开少年的胸膛取出他赤红的心,毕恭毕敬端给消长老,消长老满意的捋捋胡子,赞美道:“真是一颗健康的心。”他从怀里取出一颗心形的红色琥珀,放在这颗已经停止跳动的心脏上。心形琥珀慢慢融化,融入这颗心脏。

扑通,扑通,扑通……

这颗原本已经死去的心脏重新活了起来,它的五根大血管像五只嗷嗷待哺的幼鸟,随着扑通扑通的跳动张开闭合,等着投喂血液。

“痛,好痛,”金宝哭了,“为什么我要受这样的罪。”只见长生正捧着一个金色的碗,小心翼翼地割开金宝的手腕,承接他的血液。金宝的血液也是金色的,就像融化的金子一样。

“痛,好痛,我的手好痛,为什么我要遭这样的罪。”金宝越哭越伤心,他张嘴咬了一旁的安康一口,在她手腕上生生咬下一块血肉。安康拼命咬牙,没有发出声。

割开手腕当然要比从手腕上咬下一块肉痛,割开手腕当然也比割开胸膛挖出心脏痛,毕竟如果痛就会哭出来,金宝哭了,安康没哭,那个少年也没哭。

消长老连忙心疼地安慰他:“会好的,会好的,我们金宝马上就好了。”

长生将金宝的血液灌入心脏中,再将心脏放入一只精美的盘子里,端到金宝面前。盘子旁边摆着刀、叉子、勺子,金宝迫不及待地拿起刀叉,一口口挖着心脏吃,金色的血液伴着红色的肉块让他金色的脸庞更显美丽。

在金宝大快朵颐的时候,侍卫和女婢们没有闲着,他们熟练地剥下少年的皮,他们剥少年头皮时最是小心,连头发都没弄脏,他们将少年的头皮做成了一顶可爱的小帽,连上面的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还编成了一条黑亮的辫子。他们又用少年的皮煨着鲜血慢慢烤制,做成了一条红得发亮的腰带和一双红得发亮的皮鞋。

“哦,我的帽子,我的腰带,我的鞋,我可以出去玩了!”金宝咽下最后一块肉,欢呼道,他挥舞着手迫不及待地戴上帽子,戴上腰带,穿上鞋……然后他就睡着了,此刻是白天,他要睡一会儿,到了夜里他就可以出去玩了。

乐器坊。

将央白抹发现筝将姆很久没出现了,她偷听了好多次将姆之间的谈话,才知道筝将姆病了。

夜里,将央白抹偷偷溜出乐器坊,来到了筝将姆的住处。筝将姆的住处乱糟糟的,仿佛被人洗劫了一样,筝将姆没有在住处,站在院子里的是鼓将姆。此刻院子里没有其他人,鼓将姆的脸皮没有**绷着,她的肩膀也没有高傲的挺拔着,她佝偻着身子看着满地的衣物家具,眼睛里充满了悲伤。

时间一点点过去,筝将姆还没回来,鼓将姆看着天上月亮走过的路,灰蒙蒙的云铺在月亮的来路上,心里逐渐有些担忧。正当她准备出门去找筝将姆时,筝将姆在箫将姆的扶持下走了进来,在门被推开的一瞬间,鼓将姆挺起了她的胸膛,她的脸皮恢复了**的冰冷严肃,像一张没有感情的鼓。

鼓将姆问道:“你们去哪里了?”

箫将姆看着鼓将姆严肃的脸,垂头不语。

筝将姆道:“鼓将姆你来啦,我……我给你泡茶。”她在院子里张望,她的院子一塌糊涂,她不知道她的茶罐放在哪里。

鼓将姆道:“行了,你这里乱得跟被人抄家了一样,你哪里找得到茶罐。”

筝将姆不语,只是一味地找着茶罐。

鼓将姆不耐烦道:“行了,不要找了,你过来,我有话要……”

“找得到的!”筝将姆忽然尖声惊叫起来,她越叫越大声,“找得到的!一定找得到的!”

她开始发了疯一样扒拉着满院子的家居,嘴里喃喃着“找得到的,一定找得到的,”她像无头苍蝇一样在乱糟糟的院子里找寻,柜子被她推到了,椅子被她踢翻了,罐子被她打碎了……慢慢的,她的眼泪一颗颗掉下来,她轻声道,“找得到的,茶罐找得到的,我的渔渊也一定找得到的。”

鼓将姆叹了口气道:“这话或许残忍,可你我都心知肚明,渔渊长得和那个少爷有七分像,这是迟早的事。”鼓将姆说到这里没有再说下去,转了话题冷冷道,“把你这屋子收拾起来吧,除了渔渊,你还有樵渊和娇儿要养活,我只能再给你两天假。”

鼓将姆说完看了一眼箫将姆,箫将姆走过去拍了拍筝将姆的肩膀,柔声道:“樵渊和娇儿在我那里很好,但我很快要去当值了,你把这里收拾干净,我明天把他们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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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川春漪
连载中重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