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文字印象

今日晴

【年龄是一种浮动的概念,和比自己年纪小的人待在一块,就会明白什么叫“幼稚”;而独自一人时,又会后知后觉被自己的笨拙给笑到。】

即使只草草滚动浏览前两页,也不难看出,我就是非常典型的“搞文学的”:

卡在“名家作者”与“商业写手”的界定中间,不上不下地维持着自己的清高和傲骨,用故作玄虚的文字混点饭吃,没有署名,也没有粉丝。

我对通俗表述这件事还很青涩,也被高中班主任诟病过喜欢堆砌辞藻。那些疑似意识流的文字并不是出于炫技,只是出于写作者的我本人比较羞于直接表达或叙述一件事及内心的感受,只好左支右绌地在环境描写里树立一些支点,然后让读者连通起来感受。

这个毛病我在努力修正,至少写日记的这些天自以为已经得到了进步。

与日记对话,说实在是有够荒谬的,不过即使以后不会拿出来给别人阅读,我也希望我能在这样的对话形式中得到一些审视和自省。

在网络时代,你已经很难能摸清楚什么是所谓的流行文学了,不过让人庆幸的是至少目前还没砌起准入门槛——至于被共同爱好者开除出圈子这种事,谁在乎。

我也压根配不上自称什么爱好者,关于文学或表达,只是我随身携带的呼吸器,需要定期使用以维持生命体征的稳定。

“帮助稳定病情”,听上去是个不错的比喻。可惜的是大部分的写作情况,不是为了平复,而是为了更酣畅淋漓地发疯。

我选择文学专业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没得选择。

这不是一种嘲讽式的说辞,在高考大省,它仅仅代表对事实的陈述。

数学不够好,理科的学科竞赛或创新项目又混不出个什么名堂,就会被老师打包“劝”进文科班。这是综合成绩相对好些的学生的待遇,理科路走不通,那就去文科拼一拼。

更平平无奇一些的,可能压根不会有资格获得关于自己人生选择的谈话。

我的入学考试成绩还不错,高一的兴趣立刻滑向语文,我喜欢读课本上的文言文故事,喜欢老师每次课前分享的现代诗,那些一笔一划停在黑板上的隽秀的粉笔字迹,在那四十五分钟内短暂地充当着我停泊的港湾。

学生对于一门学科的喜好与否,抛开原本的天赋能力,其实是成就感潜移默化导致的。大家都是正常人,智力相当,不争着当天才,也不至于一窍不通。

比方说我的数学越来越差,也并不因为脑子不好使,而在于越来越讨厌这门学科。

初中数学老师可憎的面目是如此地难忘,我至今都能立刻回想起某天下午他把我叫上讲台,拎着我的作业本训斥时那纸面上触目惊心的红叉、前排同学的窃窃私语,包括吊顶风扇年久失修的吱嘎响声,气流吹在皮肤上带起一串鸡皮疙瘩。

难堪、挫败和对老师的逆反心理,每一下都是扎在脑后的刺,在面对课本和作业时就隐隐作痛。这方面再一懈怠,成绩提升就更是天方夜谭,最终让我自暴自弃停止了最后的挣扎。

语文就恰恰相反,可能因为从小阅读的积累还不错,特别是文言文,在同桌断句都费劲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在课堂上和老师一对一问答,被表扬被夸赞的感觉很好,促使我不断地投入钻研、自信表达。

尽管我也并不是那种语文成绩很稳定地优越的学生,但我并不会被分数的浮动所叨扰,我只在课程里如鱼得水地汲取着知识,顺带负担前后桌的选择题答案。

咳咳,这不是成功经验分享。因为第一学期过半,我就转变了我对语文的钻研方向——

我开始迷恋上诗歌,最开始还在跟着教材参考目录读泰戈尔、雪莱还有拜伦,在老师的分享里认识了北岛、卞之琳、郑愁予等。

现在想起来有点脚趾扣地,那时候非常喜欢写诗,毕竟现代诗不强硬要求格律,散文断成二十来个短句也能叫诗,每当情绪积攒到一定程度时,它们就会不自觉地倾泻而出:

黑色的、能浸染一切的墨水,其实也能经由构造和控制转变为更有价值的内容,即使笨拙或浅显,它也并不仅仅代表发泄或释放,有时会是自我剖析的角度,或是待人处世的旁观,以及我们对于生活、生命乃至更多内容的答案。

内容里有很多关于爱情与生死的讨论或呼告,我想大概因为它是人类最复杂又最充盈的情绪,帮助一个人搭建与另外一个人连通的桥梁,一步一步走向彼此,或者注定在轨迹上错过。

我并不是特别向往爱情,他人的情感对我来说更像是放映动画,有些人能够很轻易地代入,但于我只是观察。

原生家庭里的爱情关系也并没有给我留下特别积极的印象,所以我认为爱情是可以和生活完全分开的两种情绪,没有爱情,生活也一样在运转。

但是嘴里苦涩的时候会想吃糖,心情低落的时候会想开解,期待爱情,或许同样是一种关于生活存续的本能。

这就不得不重提那个我的初高中了。关于无疾而终的暗恋,我的内心并没有太多的遗憾,所以我想讲述的是另外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男生,我的一位高中同学。

在那个大家都热衷于给彼此起外号的年纪,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独属于自己的亲昵称呼,或者只是名字谐音,或者出于朋友搞怪,但还有另外一部分性质特殊:轻蔑的、带有侮辱性质的外号。

“四眼”、“男人婆”、“肥仔”,还有“娘炮”。

大家喊那个男生叫“姑娘”,只是语调里包含了讽刺和戏谑的态度。因为他长得瘦小,说话细声细气,还爱翘兰花指,明明是个男生,看上去却比女生还娇弱。

那个时候LGBT的概念很遥远,连男女之间的刻板印象都还根深蒂固,逞论更多开放平等的思想。

更可怕的是,处在思想完全未发育成熟的青少年群体中,你也完全不认为如此对待一个人是一种暴力、一种歧视、一种压迫。我们都如此生存在畸形的环境里,被串成食物链上的一环,可能是好人,也可能做帮凶。

也许正是因为那样,我打心底是排斥异类的,关于自己与大众有差异的部分,也要竭力隐藏和压制。

我和所有男生一样,争着在操场打篮球,偷偷讨论哪个女生发育的好,对黄色笑话充满了敏感,拼命彰显属于男性的、包含性的那部分,像成长中的雄鸡挺起胸脯炫耀羽毛,然而姿态荒谬、气味恶臭。

越是在那样的群体久待,我越觉得不适应,很明显我并不喜欢那些,可我又不甘心被排斥、被嗤笑“不懂”、“怂包”。

我跟着后桌一起喊他“姑娘”的那次,他没什么特殊反应,只是微乎其微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掩饰什么一般飞快地推了下厚厚的眼镜片,又很快垂下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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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虞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