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入局

永平十七年,春。

狱中。

“这位兄台,垂头丧气是为何?喝酒吗?我这儿有好酒,狱卒赏的,长得小眼睛大嘴巴那个,是我好兄弟……”

冰冷昏暗的狱中,一位长相清秀的少年浑身像软得没骨头一般,懒懒地靠在墙壁旁,对着邻狱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举了举手里的酒壶。

那大汉被他烦得没奈何,怒道:“不喝!老子被关了整整两个月,你都进来又出去三回了,这第四回能不能消停点?”

随后起身拎了个草席,走到牢房另一侧铺开,对着墙面盘腿而坐。

也不知这个面壁思过的姿势,能否减少他的刑期,看着是挺虔诚。

少年歪歪头,长发由不知哪里捡来的破布束了起来,靛青色,衬得“他”沾满灰的脸没那么憔悴,额头散下来几根不齐的毛,反倒有一丝不羁。

“他”见大汉没有同饮的意思,也不恼,轻笑一声,把酒壶一盖,顺势理理稍大的粗布衣衫,系紧实。

这时,另一边的牢房里传来低沉的声音:“小兄弟,给我来一口。”

少年今早进狱时,和这声音的主人打过照面,说是一个江湖侠客,替人跑腿时被仇家追杀,于是自己把自己送进了狱里。

“诶,您拿稳了。”少年眉毛一扬,把酒壶恭恭敬敬送过去。

侠客豪饮几大口,一股暖气从胃里升起,逐渐遍布全身,他抬手擦擦洒出来的酒,喝爽快了,对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生出一点友善。

“你是犯了什么事进来的?”他刚听大汉说,这家伙两个月进来了三回,又和狱卒交好,不由得好奇。

少年长叹一声:“跟你说实话吧,我是盗贼,有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帮贵公子一个忙,没想到被人推火坑,要我去偷那皇帝老儿的玉玺,我功夫差,宫门还没摸到就被人抓个正着,午后斩首。”

侠客一听,酒壶险些没拿稳,这家伙嘴里吐的是人话不?

隔壁那汉子也竖起耳朵,满脸不可思议,手脚并用爬过来,声音颤抖着问:“你莫不是在说谎?”

少年垂着头,一双亮眸登时没了神采,语气焉焉道:“哪能啊,这不是给我送断头酒了嘛,喝完就上路。”

大汉心里一凉,这人看上去就是个爱惹事的主,原本自己服役三个月便可正大光明走出牢狱,而“他”今日就要身首异处。

说来这家伙是聒噪了些,不过两月里有“他”进进出出,来一回便聊些外头的风花雪月、舞姬美人,日子过得也有盼头。

现下竟有点不舍。

少年垂眸片刻,见两人都没了响动,又昂起头笑得潇洒:“不必担忧,我十八年后再来这江湖闯上一闯!”

侠客嗤笑一声,这少年此刻约莫也不到十八,是如何大言不惭说出这句话的?

有脚步声从远处渐近,抬眼看,三人都认得,是送少年进狱的那位狱卒。

莫非此刻要……可现下并不到正午。

狱卒木着脸,摸出钥匙把少年牢房的锁打开,单手撑着门。

“我说,你编瞎话脸都不红?还偷玉玺,不就偷了富商王员外家的一只鸡嘛!那王员外也是多事,非要报官抓你,上官只好又把你请进来了。”

狱卒朝他招手,“行了,出来吧,废话真多。”

少年摆好姿势,朝他一本正经地作揖,而后大摇大摆地走出牢房,连酒壶也不要了。

身后的大汉和侠客愣了半晌,反应过来被耍了,怒火中烧,又无可奈何,只能恶狠狠对着墙壁猛踹。

走到狱门口,阳光微暖,照在少年单薄的身上,不禁打了个寒颤。

已经到了开春的日子,寒气却丝毫不减,这身衣裳是从王员外家小厮的屋里顺的,只能暂时御寒,真要到夜里,还得讨一壶热酒暖一暖。

随着人流混出城,少年走到小溪边,溪里的浮冰早已融化,“他”捧起水往脸上泼,扯出一截袖子胡乱擦拭,一张白净的脸出现在倒影里。

分明眉眼间处处透着女子的灵气,面容清秀,可无论行至何处,只要束起长发,总有人改口叫她“小兄弟”亦或是“小公子”。

实在叫“姑娘”叫不出口的,张嘴半晌只叫出个不分男女的“少侠”,说起来也是桩怪事。

许是在丐帮混久了。

她无名,自记事起就是丐帮的一份子,帮里的前辈唤她阿存。

她无姓,前辈送了她一个——周。

周存。

周存抹了把脸,正寻思抄哪条小道回破庙,耳朵一动,就听见身后有隐约的脚步声。

她心道,还真是难缠至极,都追到这儿来了。

悠悠转过身,见一个高大的男子身穿蓝白交织的装束,背着一柄刀立在那儿,眼里是看不透的深渊。

而后,刀缓缓出鞘,在宁静的郊外也好似无声无息。

周存咽了咽唾沫,往四周树下一望,竟找不到一根趁手的树枝。

今日莫不是要命丧于此?老天爷也忒没道理,当街要饭十余载,好不容易找了些能吃饱的活儿,好歹让她活过十八。

男子脚一蹬,霎时便来到她面前,周存灵巧地身子一歪,堪堪躲过,而后拔腿就跑。

一边跑一边喊:“少侠,你我无冤无仇,我不就偷了王员外的一只鸡嘛,何苦一路追杀我啊啊啊!”

那男子抿唇,提气,刀一挥,挡在周存身前,锋利的那侧横在她的脖子上。

“大哥,我的命不值钱,杀了也无用。”周存脚步一凝,眼神都直了。

“昨夜不是与我打得有来有回?方才怎么不接招了?”男子声音淡淡,还能听出点遗憾的意味。

白着一双手接他的刃,当她傻子?

周存赔笑道:“那会儿我有打狗棍,今日赤手空拳,再好的功夫也折不断您的宝刀不是?大哥这么看得起我,不如留我一命,日后您得空了去城郊十里的破庙找我比试,我定舍命相陪。”

打狗棍……她拿棍,那谁是狗?

想到这儿,男子后牙都咬紧了,眼眸眯起看向她,这人脖子上顶着一把刀,却是悠闲散漫的模样。

见他不吭声,周存换了个舒服的站姿,又道:“昨夜家中幼妹饿得哭啼,无奈之下去王员外家碰碰运气,抓了他的宝贝公鸡,周存给赔个不是,都还他了,大哥不如大人有大量好心放了我?”

瞎话连篇。

男子揉了揉额角,被她一番话说得头疼,刀顺势也收回刀鞘里。

“你的项上人头,十个也比不上那只鸡。”他如是说。

周存当然知晓,不过是把鸡偷出来才后知后觉的。

众人皆知,王员外从塞外重金买了只“鸡”,一路运送到京城,其间还特意雇了个打手护着,除了王员外本人,无人见过那鸡的真面目。

昨夜子时,周存摸到那鸡关的屋子,放了药迷晕了,偷出去。

许是老天眷顾她,昨日正是十六,万里晴空,周存抱着鸡逃至城墙下,月光一照,她才瞧清楚。

这哪是鸡?通体毛色锃亮,尾部羽毛更是绚丽多彩,若是没有借圆月这么一看,等出城进了林子,她真把它当鸡一般拔毛,炖出一锅汤来。

那贵公子不是个东西,给了二两银子定金就让她偷,说是偷出来还另有赏,天下岂有这等好事?

本想着不过是一只鸡,偷出来任她处置,只收这二两又如何?偷了鸡才发觉,这事有蹊跷。

在城墙下耽搁的功夫,就被鸡的护卫——这个把刀对着她的男子追上了,于是逃命似的扔了鸡。

虽说守的是畜生,说出去也算个正经营生,周存是羡慕他的。

那男子见周存不出手,只道没了兴趣,转身就走,没成想被她叫住了。

“大哥,还没问过你姓名。”

“裴劭。”

裴劭头也没回,周存从他的方向看过去,林子边缘栓了匹马。

走了几步,裴劭回过身,犹豫道:“下回等你有了趁手的兵器,再打一场。”

合着是个武痴。

“行,不过你看我连衣裳都要偷小厮的,实在没银子购置兵器,兜比脸还干净,下回比试可不知是何年月了。”

裴劭一听,真打量起她的脸,微微皱眉:“脸……的确没多干净。”

周存摆摆手,不屑与他争那干净不干净的,懒洋洋地背过身。

“你身手好,卖力些也能当个护卫,如今北燕不太平,京城不少官宦女眷正缺贴身的女护卫,月俸不高,总比偷鸡摸狗强。”

一席话乍一听甚是有用,周存却犯了难。

北燕是天灾**、战事四起,京城却严加防范,一无文书、二无路引,能混口饭吃已是不易,哪还能肖想官宦家的护卫?

周存思考间,裴劭已走出了数步。

“城郊十里的破庙,只有一尊大佛,连只耗子都难找。”

他去过了?!

“劳裴大哥费心,还找去了我家里。”周存笑眯眯的,面上毫无波澜。

“叫我裴劭便是。”

裴劭盯了她一眼,微微叹口气,大跨几步就出了树林,跃上马,离开了。

待他没了身影,周存摸摸兜里的银子,还在,又从怀里掏出一个馍啃了两口,薅一把野菜在嘴里嚼,趴在溪边灌了几口溪水顺下去。

好在逃命时没把馍弄丢。

这二两银子能买不少粮食,她不是没想过弄张假文书,可奈何从前连十成假的都凑不出来,更别说以假乱真了。

像她这样从边境一路逃至京城外的流民,不在少数,城郊的丐帮大多都是,有了所谓的帮派,互相照应才能存活下来。

周存把银子收好,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钱袋子,有些破旧,上面绣的是一座山的图样,甚是好看。这袋子是方才从裴劭腰间扯的,打开一瞧,有十几个铜板和几粒碎银。

世道不济,富商的打手也这么囊中羞涩。

她感慨了一声,下回遇见再把袋子还给他,在此之前,捡样兵器防身才行,否则得被他打死。

再者,鸡没死,她倒活得好好的,那贵公子的手下指不定在哪处等着取她人头,毕竟只有死人才有秘密。

没个兵器,只能跑,与等死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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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关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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