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那天,是从一个配菜开始的。
第三十章,我写阴间的仓库换季,江野清理货架,翻出一个落满灰的纸箱,箱子里是阳间烧过来的一堆旧物,外套,水杯,一副老花镜。我写他把老花镜擦干净,放在窗台上。写到这儿我停了一下,想给这一章加一点烟火气。我想起自己的老规矩,写东西得有真的细节垫底,假的写不出重量。
于是我决定回忆一顿饭。
就是那顿烤肉。储值卡,生蒜,五花肉。这些我都写过了。这次我想写点小的,配菜。烤肉店的配菜嘛,无非那几样,生菜,苏子叶,腌萝卜,辣白菜,一碟蒜蓉,一碟酱。我闭上眼,把自己放回那张桌子对面。
我看见了江野的手。看见了碟子沿上的缺口。看见了炭火把他的白T恤映成暖的。然后我去看那几张配菜碟子。
看不清。
糊。就像一张没对上焦的照片,我知道那儿有几只碟子,碟子里有东西,颜色深深浅浅,可你就是没法说出哪只碟子里装的是什么。我使劲想,想到太阳穴发紧,那几只碟子在我脑子里晃,晃成一片色块。
我安慰自己:一顿饭而已,谁记得一碟辣白菜。
可是不对。我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一圈。我记得那天他剥蒜的手法,记得蒜衣整个下来,记得碟子沿上的缺口在哪个方向。这些细得不能再细的东西我全记得,偏偏几只碟子是糊的。
我告诉自己:人的记性就是这样,东一块西一块,跟你妈缝的被子似的,线走线的地方结实,线没走的地方一扯就开。糊一块太正常了。
我坐回电脑前,想凭空编。编了三行,删了三行。编出来的碟子里装的东西,我自己看着都假。这个细节要是写假的,那六章的烤肉都会跟着假。
那就不编了。翻笔记。笔记是我的底账,当年的我比现在的我可靠。
笔记摊开在键盘边上。我按日期找,七月二十二。
上一页,七月二十一,有字。记的是转场装车,侯组长骂人,小郑钻了空子。下一页,七月二十三,有字,记的是分动物。
七月二十二那一页,空白。
没写满的空白见过,这一页不是。它是从头到尾没落过笔的空白。一页纸,白得干净,纸边齐齐整整,连一道压痕都寻不见。纸就是白的,白得理直气壮。
我的第一反应是,我当年偷懒了。七月二十二,那不是烤肉那天吗,那天我喝多了?没有,我没喝多。那天太开心了所以没记?开心的时候最想记啊。我把那天的记忆又过了一遍,一遍,两遍,三遍。
炭火是他的白T恤。生蒜是他的手。储值卡是他的卡。饭桌对面是他的脸。
我数了一遍,我发现那天我记得的东西,全是他。碟子在哪儿,我坐哪边,店里放什么歌,老板娘穿什么颜色的围裙,一概不知道。原来那天的我,眼睛里根本没有别的。
这能解释碟子的糊。解释不了纸的白。
我把那页空白对着台灯照了照。灯从背面打过来,纸里没有字影。我又翻到这一页的背面,背面也是白的。也就是说,我当年在这一页的正反两面,一个字都没有落。
我把整本笔记摊在桌上,从头翻到尾,像查一本账。
十四天,十三页有字。七月十四到二十六,一天不缺,一页不少。七月二十二,空白。
而且我发现一件更怪的事。这一页的纸张,跟前后页放在一起,颜色是一致的。笔记前头几页已经被翻得起了毛,这一页的纸边是齐的,跟新书似的。它没沾过一指纹印。前后的人都在被岁月翻,只有它躺在那儿,跟没人认领似的。
我对着这一页坐了很久。窗外天从蓝黑变成纯黑。楼下的狗叫了两声,不叫了。
我有一个解释,一个我不敢说的解释。它在脑子里成形的时候,我把它按了回去。不成形。不成形就当没有。
周五照常来了。
这周的打印稿我烧的是第三十章到三十二章。烧完,我蹲在坟前没走。今天我有话要说,也有话要问。
我问他,兄弟,问你个事。七月二十二那天,我们吃完烤肉,回去的路上,我说了什么,你说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风从松树那边过来,把纸灰吹起一层。手机在兜里安安静静。
我掏出手机,点开那串乱码号码的对话框。回复要走附言,附言走烧纸。我打开备忘录,想先把问题写下来,到时候誊在,誊在哪儿呢。烧纸没有附言栏,附言是那边的权利,这边的信封只认钱。我能寄的只有钱和纸。话要问他,得让他答。
可我的问题有一百多字。他那边的附言,上限十个字。
我打了一行:七月二十二烤肉之后,路上。删了。太长。改:七月二十二,路上。六个字。可是问什么呢?后面没有了。我又改:那天回去路上我说了啥?九个字,超了上限一个字,删成:那天路上我说了啥?八个字。打完这八个字,我盯着它看了两分钟,一个字一个字删掉了。
删掉的原因说出来有点难堪。我怕。
我怕他回。怕他回一句,你说什么了我没记住。更怕他回一句,你说了,我记着。这两句话哪一句我都接不住。第一句是又一块空白,第二句是唯一的一块完好。无论哪一句,都得跟那页白纸对质。
最后我什么都没问。我把这个周五的钱烧了,一张不多,一张不少。附言栏空着。短信很快来了,只报金额:您指定的账户尾号 2749 到账 43.00 元。无附言。
无附言。三个字,安安静静躺在短信末尾。
我蹲在坟前,忽然特别想念他骂我的日子。写这段干什么,丢人。你缺德。到此为止。那些话多好啊,十个字顶十个字,字字都是他。人到了什么时候才怕附言呢,到了想说的话装不进十个字的时候。
回家路上我做了个决定。
这个决定分两半,一半我告诉了自己,一半我谁都没告诉。
告诉自己的那一半是:把七月二十二那页纸拍下来,存进相册 86。证据要留底,不管它是证据还是伤口。
谁都没告诉的那一半是:下周一,第三十五章,我把一段从来没收进笔记、从来没写进书里、只存在于我脑子里的记忆写进去。就写一句。然后烧给他,看那边的回话。
对得上,说明他记得我忘的。对不上,说明我记的和发生的,有一边在撒谎。
哪边在撒谎都行。我就是想要个对错。
那页白纸我拍了照。拍的时候我把台灯关了,只开手机闪光。闪光灯下,纸白得像雪地。照片存进相册的时候,我看着它,看着看着,发现一件事。
那页白纸的边缘,能看见上一页的字。灯从背面透过来,上一页的笔画压在纸纹里,淡淡的一道一道,像退潮之后留在沙子上的水印。
上一页写着:七月二十一,晴,转场装车。
字还在。
字底下压着的那个日子,空着。
我把相册关掉,手机扣在胸口。姐姐在门外喊,温叙,睡了没。
我说,睡了。
其实我没睡。我在黑里睁着眼,把那个不敢成形的解释又按了一次。它被我按在脑子最底下,像把一张纸压进水底。可纸会浮。我知道它明天还会浮上来,浮在我下一次打开笔记本的时候,浮在我下一次落笔之前。
我不去想它。我去想第三十五章写什么。
这一章要想,想了很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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