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虽然公主府的人不会说得太明白,但唐华浓也听明白了,那个男人是公主府的面首。

他只是一个文弱书生,饿了这么多天,跑不了多远。果然,东宫的人很快传信过来,发现他在路边的破筐里藏了好久,出来之后就一直直勾勾地看着一个卖包子的店面,见附近没人,才慌里慌张地小跑过去。

他已经身无分文了,只能干活抵债,但无论他如何恳求,那个包子铺的老板都没有半点同意的意思,而且越来越不耐烦。

“你听不懂人话吗?我们这是小本生意,人手够了不招人,滚到别处讨饭去。”

唐华浓在旁边看着,反复确认了好几遍,才发现那个人居然是沈澍。她重活一次,习惯了趋利避害,之前但凡遇见有一点令她不喜的人和事,都巴不得赶得远远的。可是这一刻,她自己也很惊讶,等到再次看到这个人和这张脸的时候,想到的不再是厌恶和仇恨,而是其他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沈澍。”

沈澍听到她的呼唤居然浑身发抖,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拔腿就跑,不过没等他跑远,就立刻被人制住了。

唐华浓走到包子铺,那包子铺的老板见到唐华浓,立刻换了一副笑脸,殷勤招呼起来,她看了一会儿包子,又看看街上的行人直摇头:“闻着一点也不香,怪不得生意这么差。”

她回头对沈澍笑笑:“这东西没什么特别,我带你去吃点好的。”

沈澍没有拒绝的权利,只能跟着走。他刚才跑得太用力,此刻突然停下来,差点要晕倒,估计也走不了太远,唐华浓也并没有对他多么上心,只是找了件最近的酒楼,随便叫了几道菜,选了个最清净的房间,坐在对面看着他吃。

沈澍看到那些饭菜,才知道自己实在是饿得受不了,没尝到什么味道,就通通咽进肚子里去了。

等到那种饥饿的感觉消失,他才重新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地,做了什么。沈澍从前虽然穷,但无论如何都有口东西吃,还从来没有被饿成这样过。可这些日子遇到的事,已经把他最后的体面也吞噬殆尽了。

他自信满满来到雍城赴考,却成了这么个结果。或许终究还是他太过自负,不知天高地厚,正准备明年再考的时候,才发现积蓄已经用光了。无奈之下找了份活干,可还没等到发工钱的日子,就饿晕在路边,被公主府的人看中带走。

沈澍是宁死也不会受这种奇耻大辱的。好不容易找到机会逃走,居然又被抓住,这次抓他的人不是公主府的家奴,而是太子妃。

这也没什么庆幸的,太子妃近日和思真公主走得那么近,就是他也有所耳闻,这样看起来,一切也没什么区别。

唐华浓见到那些饭菜已经全被吃完,就把侍卫和侍女全都打发出去,不紧不慢地给他倒了一杯茶,又递过去一张手帕。

“擦擦手吧。”

沈澍一愣,突然发现刚才他几乎是用手在吃饭,手上沾满了饭粒和油渍,怪不得刚才那一群人会用那样异样的眼光看着他,他沦落到如今这个地步,简直比乞丐还不如。

他对太子妃所知甚少,不过这些后宅妇人大多庸庸碌碌,他并不会高看一眼,可是面前这位,或许是因为世家出身的修养,并没有像她身边的侍女和侍卫那样笑话他,甚至一点异样的眼光都没有露出。

沈澍说了句多谢,又不知道自己前路如何,会不会被送回公主府,该不该谢。

不过之后唐华浓并没有说起关于公主府的任何事,而是说了一句毫无关联的话:“你知道你为何屡试不第吗?”

沈澍有些意外,他迷惑不解,可仍然态度谦恭地答道:“晚生才疏学浅,眼高手低,还需历练。”

唐华浓却在摇头:“你清楚自己的才学,比起任何一个人都不逊色,我看过你的文章,就是被题名为状元也无不可。”

看着沈澍越来越疑惑的目光,唐华浓又问:“你记不记得,你捡过一个金簪子,又把它卖了?”

看沈澍的样子,好像已经不太记得这件事了,想了半天,才隐隐约约有了些印象,可是还没来得及明白其中关窍,就听到了唐华浓的话。

“那簪子是我丢的。我和太子殿下早已相识,他知道此事之后就派人帮我找,可无论如何没想到却是在当铺里找到的。殿下顺藤摸瓜找到了你,觉得是你偷的,所以不管你的才学多么出众,考多少次,都不会榜上有名。”

沈澍刚听到这些话的时候,都没有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世上居然有如此荒诞之事,一个人的仕途和前程,在权贵眼中居然如此儿戏,他们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呼风唤雨,不费吹灰之力地毁掉一个人的一辈子。他突然站起身来,直视着唐华浓的眼睛:“娘娘此话当真?”

唐华浓不疾不徐地抬头:“我为何要骗你?”

沈澍双拳握紧,随后突然跪地叩首:“草民确实不知,罪该万死。”

唐华浓又问他:“是因为卖了捡来的东西该死,还是因为那是我的簪子,所以才该死?”

沈澍跪在地上,他的全身都在发抖。如果真的按照道德或者律法的标准,他承认自己有罪,可是他罪不至此。凭什么那些愚蠢无能之辈可以出生在富贵人家,一辈子什么不用做都可以不愁吃穿,而他这样满腹经纶的人却活得如此艰难?

他心中气愤绝望,又不甘心就此放弃,可事到如今,面前的太子妃应该是唯一一个可以改变他命运的人了。

“殿下是对的,选举人才应该以德为先,贫贱不能移,而我却因为贪图小利而放弃了节操德行,真是枉读圣贤书。”

唐华浓笑了起来,沈澍还未明白她为何要笑,唐华浓已经走过来亲自扶他了。

“我并没有怪你。不说那簪子未必是你偷的,就算是偷了又能如何?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这样白手起家的人,比起那些贵胄子孙,本就更令人敬佩。这件事你做的是不对,可太子殿下也有些太过火了,我心里一直有些过意不去,所以不会把你交给公主。”

她取出一个钱袋递过去:“我给你准备了些银两,晚些时候会有人送你出城,外面天大地大,做些小生意,或者开个书院教学生,过得未必不如做官自在。”

沈澍在来雍城之前也曾想过,历朝历代的科场都不乏暗中操纵之人,就算才华出众也未必能谋得功名。

他这些日子到处帮工,深知挣钱不易,唐华浓给他的这些,是那些小商贩辛苦一辈子也不会拥有的数目,足以令很多人心动了。

他之前苦于没有攀附权贵的门路,谁知今日得遇贵人。太子妃这样受宠,有权干预政事,甚至影响太子的决定,这可是一步登天的机会。

太子的决定不会轻易更改,除非做出什么大事,才能令他另眼相看。

“多谢娘娘美意,但这些钱草民不能收。只求娘娘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可以效忠太子的机会。”

沈澍的决定完全在唐华浓的意料之中,他不是小富即安的人,绝不愿意仅仅止步于此。名落孙山之后受的这些苦,还有得知落榜真相之后,会对权力更加渴望。

唐华浓摇头:“殿下身边能人辈出,并不缺你一个,更何况他不高兴见到你。”

“要太子改变心意,只需要娘娘的一句话。”唐华浓的样子明显有所顾及,怕惹太子不快,可沈澍言语笃定,“草民这些日子在公主府虽然混沌度日,但并非一无所获,思真公主绝非无欲无求之辈,日后定然会对太子不利,娘娘既然需要一个人充当您的耳朵和眼睛,草民愿意当这个人。”

唐华浓没想到沈澍这么快就答应下来,但她决不会顺着沈澍的话走。

“胡言乱语,公主是太子的亲姑姑,怎会对他不利?”

“今天这话,草民只会与太子妃一人说。当年殿下的几位兄长也是亲兄弟,却手足相残,想着互相置对方于死地。幸亏殿下应付得宜 加上运气好,才能活到今日。而且娘娘您,并非对思真公主全无保留,今日救我,也并非只是因为科举的事。”

沈澍着实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不用唐华浓明说,他就已经知道了。“我怎么知道,你见了公主之后不会说我的坏话?”

“太子妃对草民有恩,我已经背叛了公主一次,而且,娘娘别忘了,用人不疑。”

唐华浓再度确认:“你真的想好了?只要有一点退路,世上大多数的男人都不会选这条路,尤其是读书人。”

沈澍的笑容很是苦涩:“很多事情乍一看来似乎无法接受,可是活得久了,见得多了之后,人就会知道,世上难熬的事太多了。贫穷,饥饿,都能把人折磨致死。像我这样填饱了肚子,就会觉得庸碌一生,一腔抱负不得施展,才是最痛苦的。太子殿下胸怀大志,贤名在外,百年一遇的英才,太子妃远见卓识,也绝非常人。这对草民来说,此路这条路虽然凶险,但却是千载难逢,一飞冲天的机遇,只要能得到这个机会,草民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唐华浓沉默了一会儿,问道:“你对思真公主了解多少?”

沈澍心中有很多似是而非的怀疑,但并没有真凭实据,而唐华浓知道的一定比他多,这种情况下,实话实说是最好的选择。

“草民见识短浅,和大秦其他百姓一样,只知公主曾赴乌孙国和亲,其余的几乎分毫不知。”

“知道当朝司空陆大人吗?”

说起思真时沈澍确实一头雾水,但说起陆大人,沈澍反而如数家珍:“陆司空曾赴南方三州七县治水,修建了八座堤坝,救了无数灾民的性命,在那之后,江南数万百姓也不用受迁徙之苦。”

沈澍说得头头是道,不仅是陆司空,当朝有名的大臣和政绩,他都说得头头是道,对于唐家,他更是不吝溢美之词。

唐华浓不在乎他说的话是真是假,“思真公主在远赴乌孙之前,曾经和陆大人有婚约,只是我也不知道他们当年到底有多深的感情,前些日子陆大人家的小孙子满月,思真公主也送去了贺礼。不知她送了什么,陆夫人见了之后,突然不顾仪态,大喊大叫,直到现在都疯疯癫癫的,时至今日都没查清楚。”

这种事情,陆家的人不说,更不会有人敢去问公主。看如今的情况,陆家不管是不想还是不敢,都没有丝毫追究的意思,他们两家之间的糊涂账,估计只有当事人知道。唐华浓也只是当做新鲜顺口一提,她像是看热闹的路人一样笑了起来。

等她笑声停下,又定定看向沈澍:“既然你说用人不疑,我就再告诉你一件事。”

沈澍之前饿了好几天,一开始满眼都是吃的,等到吃饱了,又愤怒于自己落第的内情。他的应答大多出自于潜在的理智和逻辑,好在没有出什么差错。到了现在,才真正能沉下心来,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地。

当今的这位太子妃真是一笑倾城,仙姿佚貌,和她说话,都怀疑起自己是否仍然身处人间,可是她接下来说的话,简直比她的美貌还令沈澍震惊,一直等到唐华浓说完,他都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良将择主而从之,沈公子可以好好想想,如果大秦有两位太子,你会选哪个效忠呢?”

沈澍几乎听过李琰的每一件事,他一直觉得,这位年轻的太子是圣上的几位皇子之中嘴令人钦佩,值得效忠的一个。

听到唐华浓所说的真相之后,一开始确实相当愤怒,没想到太子居然这样迂腐,甚至是为了讨女人欢心,轻率地断了他的科举之路。

可等他冷静下来,又不这么想了,他们的世界太过宏大广阔,而他沈澍一介平民,没人知道他的才能,也无人在乎他的冤屈。

唐家是簪缨世家,人才辈出,与其在科举中大海捞针,不如从士族里挑一位青年才俊。

李琰这几年来羽翼渐丰,贤才名臣趋之若鹜,寻常的军功和政绩,尚且不能令他兴奋。更何况一个前路未明的穷书生,付出时间精力去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不如且顾眼前,博美人一笑。

对于沈澍来说,就算他考中了又能如何?他一穷二白,一点人脉根基都没有,谁知何年何月才能熬出头?政局纷繁复杂,并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抓住良机。

以太子通天的权势,身边不缺献计的谋士,找到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太难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终于有了机会。

既然如今已经走到这一步,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总有一天,他会把这些受过的屈辱通通讨回来。

“我们不便私下见面,东街的茶馆还有书局里都是我的人,以沈公子的聪明才智,如果有什么事,相信你一定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信给我带到。”

从头到尾又细想了一遍,没有什么其他要交代的,唐华浓本欲离开,无意间抬手,突然发现自己袖子上沾了花瓣,等她看清之后,居然吓得直接站起来,向后退了好几步。

沈澍看在眼里,那花瓣是黄色的,上面有很多细小的白点,像是结了一层霜,边缘很尖,他叫不上来名字,可是花又不是虫子,还是喜欢的人更多,唐华浓反应这么大,着实有些奇怪。看她的样子不像是对花粉过敏的人,更何况他们吃饭的雅间里,本就摆着几盆花,唐华浓一直都没说什么,唯独对这么小的东西紧张,她看了看四周,又对身边人吩咐道:“这花有毒。你们下去看看都是哪里飘来的,全都连根拔了,烧干净,省得再去害人。”

这花名叫夜来霜,唐华浓前世在宫中时,邢若吟就曾经用这个害她。她那时还以为自己得了天花,脸上又红又痒,并且非常容易传染别人。还是因为李琰和她走得太近,邢若吟怕把事情闹大才突然收手,给了他们时间查明了来历和解法。这种花来自海外,据说已经渐渐绝迹了,不知是如何进入中原的。

虽然已经知道解毒之法,但她无论如何也不想再来一次了。

可是等手下人把这花的植株找到,正要去烧的时候,却突然被沈澍拦下了。

“娘娘,事有两面,毒物可以害人,也可以治病。如果用对了地方,正好帮娘娘除去心腹大患。”

沈澍此话一出,唐华浓如梦初醒,曾经让她头疼不已的人和物,如果能够反过来为她所用,会变成最锋利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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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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