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这些年,每个人都变化都很大。
不管是周叔白还是黎璃,没有谁会为了谁而刻意去停留。
黎璃不再留长发,剪成了齐肩短发,还染成了红棕,她慢慢的变得开朗、爱笑、有趣。而周叔白却不再是那么又痞又贱的人,他的话越来越少,从美国回来之后,他进了周启的公司,从小职员慢慢进入管理层,每天都活得很累、很疲倦,只有闲暇之余和黎璃去外面散步,享受一下短暂的放松。
黎璃则是选择了留在本校硕博连读。
周叔白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在美国他学的是金融学,他懂得理财,投资和炒股,工作后接触了社会上形形色色不同的人,小到清洁工,大到某个很厉害投资商老板。名利场,利益才是最优先考虑的,家庭又给他提供了人脉和平台。他在不同的宴会聚会酒会上觥筹交错,也会在谈判桌谈下大大小小不同的生意。成长都是残酷的,他也是从底层犯着错,一步步摸爬滚走上去。
他们安静的,又互相依偎,牵着手。
没有高中那样那天都要腻在一起,想着去哪里玩,哪里有好吃的。
并没有。
但是只要很累很疲倦的时候,一想到对方在身边,可以靠在他的肩膀上短暂的休息,就会感到无比幸福。
成年人自由的时间很少。
为了工作,为了生活。
孟昀曾经也问过黎璃,问她为什么要答应复合,她说她只是想明白了——
他只是值得去爱。
他是一个对待感情非常认真的人,值得她去认真对待。
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回答,她说,她赞同苏格拉底的《麦穗理论》——许多人都在追求下一个更加完美的爱,一再错失良机。
麦田里肯定有一株稻穗是最大的。
但是就未必有人能伸手触碰到那株最大的麦穗,即使触碰到了,也未必能做最准确的判断。
因为心里总是会忍不住想:“下一个会更大更饱满吧。”
这个道理让黎璃明白,她应该紧紧手中这株麦穗,她手中的这株麦穗就是最大的,她要带着他走出这片麦田,去麦田的尽头告诉苏格拉底:
——她已经找到了。
——周叔白就是麦田最大的麦穗。
他们在最懵懂最青涩的时候相爱,又在最成熟最理智的时候相守。
生活,一半烟火,一半清欢。
和爱人平平淡淡的在一起就好了。
**
在高中班群突然传来一个消息。
班主任彭老师被查出来肝癌晚期,时日无多,曾经的高中同学听到这个消息后,平时潜水的人全都出来,彭老师是他们的高中班主任,重庆本地人,讲课很好,早年眼睛受过伤,带着暗色调镜片保护眼睛。
这个消息,的确是让人非常的惊讶。
谁也没有想不到这种事情突然发生了。
彭老师算是黎璃的恩师,她特意请假回重庆。周叔白也陪她回去,去看了过往的老师最后一面。即使一开始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是看着记忆中那个在讲台上总是幽默风趣的人如骷髅一半躺在床上,被病痛折磨得苦不堪言,还是忍不住难受。黎璃和老师聊天说她考上了名校,有了不错的工作,准备考研,继续搞科研,彭老师还是很欣慰。短暂的见面之后,没有打扰病人便离开。
有时候死亡和意外就像大鸟张开的翅膀,猝不及防的将人笼罩其中。
小时候天不怕,地不怕,不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等长大后才会明白。
死亡意味着看不到自己爱的那个人,也无法陪伴在爱着自己人的身边。
更加重要的是,如果两个人之间已经磨合得很好,彼此成为了对方身体一部分,离开的那个人永远离开,而留下来的那个人将会永远痛苦。就好像把已经契合成一体的灵魂鲜血淋淋的撕开成两半。
如果这种爱足够深刻难忘。
活着的那个人,真的很难再去爱另一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