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徴住进周明扬的公寓,已经一周有余。
警局那边给周明扬的说法很简单:这孩子是个孤儿。一年前从帝国来到南域,没有固定居所,身份信息也模糊不清——典型的“影子人”,在这座城市的底层漂着,哪天消失了都不会有人注意。
唐徴自己的说辞要详细些。他说自己在帝国长大,一年前来南域寻亲,没找到。现在一家甜品店打工,之前借住在老板闲置的房间里,老板人不错,可老板的弟弟最近从外地回来了,他没地方住,那几天正四处找房子。
“我……我可以继续住在这里吗?”那天晚饭后,唐徴收拾完碗筷,站在厨房门口,声音很轻,“我会按时付房租的。不会给您添麻烦。”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旧信封,里面是几张皱巴巴的钞票,面额不大,但叠得很整齐。
周明扬看着那信封,又看着少年那双翡翠般的眼睛——里头有小心翼翼,有恳求,还有一丝藏得很好的、近乎卑微的期待。
演技很好,他都想为捡回来的小猫鼓个掌。
他把信封推回去:“钱不用。你才多大,留着吧。”
唐徴没接,固执地又往前递了递:“周医生救了我,还收留我,我不能白住。”
周明扬沉默片刻,指了指桌上空了的碗盘:“你不是做了晚饭吗?很好吃。就当……抵了。”
唐徴愣了愣,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暗下去:“只是做饭……不够的。”
“够了。”周明扬说,语气难得温和,“我这里平时就我一个人,多双筷子而已。你安心住下,等找到合适的住处再说。”
于是,两人开始了某种意义上的“同居”生活。
唐徴确实没添麻烦。相反,他简直太“完美”了。
每天周明扬起床时,早餐已经备好——简单的煎蛋培根,或是清粥小菜,配着温好的牛奶。午餐便当会放在玄关,用保温袋装着,荤素搭配,还会附一张便签,写着“周医生辛苦了”。晚餐更是丰盛,两菜一汤,米饭蒸得恰到好处,周明扬回家时,饭菜刚上桌,热气腾腾。
他还会打扫屋子。不是敷衍了事,是真的很认真——地板擦得发亮,窗户玻璃一尘不染,连沙发缝里的灰尘都会被吸出来。周明扬的书房他从不进去,卧室也只会在周明扬允许时进去换床单。客厅茶几上的医学杂志,他只会整理,绝不会翻看。
简直像只受过严格训练的家养猫,优雅,懂事,知道分寸。
周明扬的生活因此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他原本糟糕的作息——手术做到半夜,回家倒头就睡,第二天靠咖啡续命——被强制调整了。因为唐徴会准时叫他吃饭,会提醒他该休息了,甚至会在发现他熬夜时,默默端来一杯温牛奶。
家里也变了。原本冷白色的、简洁到单调的公寓,多了些色彩——窗台上多了一盆唐徴从花市买来的小向日葵,冰箱上贴了几张他随手画的卡通便签,沙发上多了两个柔软的抱枕,嫩黄色,毛茸茸的。
就连周明扬自己,也似乎在变。
医院的同事最先察觉。那个总是冷着脸、除了病人和手术对什么都不关心的周医生,现在上班会带着精致的便当盒,会在午休时对着手机露出温和的表情,虽然只是瞬间,会尽量准时下班,偶尔提起“家里的小孩”时,语气里有种不自觉的柔软。
“周医生,谈恋爱了吧?”护士长有一次打趣道,“瞧你这春风满面的。”
周明扬愣了愣:“没有。”
“还嘴硬。那便当谁做的?那么好看,舍得吃吗?”
周明扬没再反驳。只是低下头,继续看手里的病历。
他没谈恋爱。只是……家里多了个人。
第一次,对一个人生了兴趣;第一次,黑白的日子有了颜色;第一次,那少年像枚投入死水的石子,让沉寂多年的水面,荡开了涟漪。
想要接近他,想要了解他,想要捕获他。
所以他配合。
陪他吃饭,听他说那些真假掺半的往事,在他蹙眉时装作担忧,在他示弱时递去温热的掌心。
一个会做饭、会打扫、会在他深夜回家时留盏灯的“室友”。
仅此而已。
周明扬合上病历,指尖在纸页边缘轻轻摩挲。
至少,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这天下午,周明扬正在看一份CT报告,手机震了一下。
是唐徴。
“周医生,辛苦了。这两天我们甜品店开展主题活动,人手不足,需要我留下来帮忙,所以今晚我就不回去了。记得按时吃饭,照顾好自己。唐徴留。”
文字很规矩,甚至有些刻板,像照着模板抄的。周明扬看了一眼,回了个“好”,就把手机放回口袋。
他以为自己不会在意。
可下班回到家,推开门,迎接他的是一片黑暗。
玄关的灯没开。客厅的灯也没开。只有窗外远处的霓虹灯光,在冷白色的地板上投下模糊的、不断变幻的色彩。
他打开灯。屋子里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厨房的灶台是冷的,没有饭菜的香气。餐桌上空荡荡的,没有冒着热气的汤碗。沙发上,那两个嫩黄色的抱枕整齐地摆着,却显得有点……孤单。
周明扬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走进去。他放下公文包,脱下外套,倒了杯水,坐在沙发上。
屋子里太静了。静得让人有些不习惯。
他拿出手机,想看看时间,屏幕亮起的瞬间,却下意识点开了和唐徴的聊天界面。最后一条还是他那句“好”,上面是唐徴那条规规矩矩的留言。
周明扬盯着那几行字看了几秒,然后锁屏,把手机扔在一边。
他站起身,走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塞得满满的——蔬菜、水果、牛奶、鸡蛋,都是唐徴添置的。他拿出一盒速食面,烧水,等水开的间隙,靠在流理台边,看着窗外。
这座城市的夜刚刚开始。远处高楼灯火通明,近处街道车流如织。热闹是别人的,他这里只有一室冷清。
水开了。他泡了面,端到客厅,坐在餐桌旁吃。
面很咸,汤很油,和他平时吃的那些清淡可口的饭菜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世界。
周明扬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他意识到,少年给他带来的影响比他想象中还要大得多。
不过才相处一周多,不过是吃了几天饭。他不该因为对方不在,就感到……失落?
他不习惯这样。
同一时间,西城边缘,一个废弃的仓库。
仓库很大,很空,顶上几盏工业灯投下惨白的光,照出空气中漂浮的灰尘。铁门紧闭,窗子被封死,只有排气扇在缓慢转动,发出沉闷的嗡鸣。
地上跪着几个人。
手脚被绑着,头套被摘掉了,露出的脸上满是惊恐和血污——是那天巷子里的混混。刀疤脸,瘦子,胖子,黄毛,一个不少。
他们面前站着几个人,清一色的黑衣,身形挺拔,面无表情。最特别的是,他们每个人脖颈后方,都纹着一个暗红色的图案——繁复的藤蔓缠绕着一把匕首。
唐家的族徽。
在南域混的人,没人不认识这个标记——他们死定了,南域生存法则,不要接近“深渊”。
几个混混抖得像筛糠。刀疤脸想说话,可嘴巴被胶带封着,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仓库深处,传来脚步声。
很轻,很稳,一步一步,踏在水泥地上,在空旷的空间里回响。
黑衣人们立刻分开,让出一条路。
唐徴从阴影里走了出来。
他今天没穿卫衣。一身黑色的衬衫,领口松了两颗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袖口挽到手肘,露出线条流畅的小臂。金发在惨白的灯光下泛着冷冽的光泽,翡翠般的眼睛扫过地上的人,里面没有温度,只有一种近乎漠然的审视。
他走到刀疤脸面前,蹲下身。
“又见面了。”他说,声音很轻,甚至带着点笑意,“那天晚上,你们玩得开心吗?”
刀疤脸拼命摇头,眼里满是哀求。
唐徴笑了。那笑容很美,像天使展露圣洁的微笑,可眼底深处,却是一片深不见底的寒冰。
“原本那日,”他缓缓说,手指轻轻划过刀疤脸脸上的伤疤,“你们可以毫无知觉地离开这个世界。可你们的运气……太不好了。”
他的手指停在刀疤脸的眼角:“居然惊动了别人。害我……不得不处理得麻烦些。”
刀疤脸浑身僵硬,冷汗浸透了衣服。
“所以今天,”唐徴站起身,拍了拍手,像要掸掉什么脏东西,“我特地邀请你们来到这里。享受死前……最后的狂欢。”
他退后一步,对旁边的黑衣人点了点头。
黑衣人上前,撕掉了刀疤脸嘴上的胶带。
“饶、饶命……”刀疤脸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我、我不知道您是唐家的人……我该死,我眼瞎……求您……”
“嘘。”唐徴竖起一根手指,抵在唇边,翡翠般的眼睛弯成月牙,“别说话。听我说。”
他绕着几个人慢慢走,像在欣赏什么艺术品。
“你们这种人,我见过太多了。欺软怕硬,恃强凌弱,以为在黑暗里,就能为所欲为。”他停在瘦子面前,歪了歪头,“可惜啊,你们不知道,真正的黑暗……是什么样子。”
瘦子吓得尿了裤子,一股骚味弥漫开。
唐徴皱了皱眉,退开一步,对黑衣人说:“开始吧。”
黑衣人们动了。没有多余的话,动作干脆利落。不是简单的殴打,是专业的、系统的折磨——挑断手筋脚筋,敲碎膝盖骨,折断手指,却避开要害,让人在极致的痛苦中保持清醒。
惨叫声在仓库里回荡,凄厉得不像人声。
唐徴坐在旁边一把不知从哪搬来的椅子上,翘着腿,安静地看着。脸上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仿佛在欣赏一出精彩的表演。
一个新来的黑衣人站在他身后,低着头,不敢看。他早就听说过唐家这位小少爷——在唐家内部都是令人恐惧的存在,是唐夫人为下一任继承者磨砺出的最危险可怖的凶器。明明是来自地狱的撒旦,却仗着天使般的面庞迷惑了所有人。对外,唐家所有人对他噤若寒蝉,以至于外界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一个“俊美有礼的少年”。
接近死亡而不自知。
或许……这才是他想看到的。想看飞蛾扑火,渴求挣扎与毁灭。
不知过了多久,惨叫声渐渐弱下去,变成断断续续的呻吟。
唐徴站起身,走到那几个已经不成人形的混混面前,低头看了看。
“够了。”他说。
黑衣人停手。
“处理干净。”唐徴说完,转身朝仓库门口走去。
走到门口时,他脚步顿了顿,回头看了一眼仓库深处那几团血肉模糊的东西,翡翠般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厌倦。
然后推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