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成长

《多余的王冠》

亨利·温莎从来不是被期待的那个孩子。他出生于1986年12月,父母的分居协议已经拟好,查尔斯的心早就飞到了另一个女人身边。戴安娜抱着新生儿时,媒体的镜头对着她的眼泪而不是襁褓。那张照片后来被印在无数报纸上,标题是"最后的挽救尝试"——没有人真正在看他。

他学会走路的第一年,戴安娜就已经在跟王室谈判离婚条款。他学会说话时,说的第一句完整句子是"妈妈在哭"。保姆纠正他:"殿下,是王妃在打喷嚏。"三岁的亨利看着保姆,说:"你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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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看见的孩子

1987–1997

亨利的童年是一场漫长的"等待"——等待母亲不忙,等待父亲回来,等待两个哥哥玩累了想起来还有个弟弟。

威廉比他大四岁,哈里比他大两岁。哥哥们的世界里有骑马、有猎狐、有伊顿公学的寄宿生活。亨利的童年伙伴是保姆和管家,以及一柜子哈里的旧衣服——穿不下的、洗褪色的、膝盖磨白的。每到换季,管家会把哈里的旧衣服整理好放进亨利的衣柜,亨利从不抱怨,但他开始"不小心"弄丢那些他最讨厌的——比如印着卡通图案的卫衣,比如太短露出脚踝的裤子。

查尔斯偶尔回家,会带给他礼物,每次都包着华丽的金色包装纸。亨利拆开,道谢,然后放到衣柜顶层。那些礼物从未被拆封过——三岁时的木马、六岁时的遥控赛车、九岁时的全套邮票——他在顶层积攒了一个"爸爸的礼物博物馆",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

1997年8月31日。

亨利在巴尔莫勒尔城堡的卧室里被保姆叫醒。保姆的眼睛是红的,声音是抖的,她说:"殿下,您的母亲……"亨利等了很久,保姆没有说完。他问:"她今晚不回来了是吗?"保姆愣住,然后点了点头。亨利翻了个身,用被子蒙住头。那天他没有起床吃早餐,没有去教堂,没有哭。媒体后来写:"小王子冷血。"但没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出门。

因为他知道,只要他出门,就会有人告诉他"妈妈不会再回来了",而他不想要任何人当这个传话筒。

葬礼那天,威廉和哈里走在棺材后面,亨利被安排走在母亲最喜欢的马后面。他摸不到棺材,看不到母亲的脸,他只能看着前面那匹马的屁股,不停地走。有人递给他一束白玫瑰,他攥得太紧,花茎上的刺扎进掌心,他没有松手,一直走到墓地,把带血的白玫瑰放在棺木上。

那年他十一岁。从此他再也没有向任何人要过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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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牙生长

2000–2009

伊顿公学的亨利是所有老师的噩梦。

他不打架,不逃课,但他会让每一个试图管教他的人"后悔出生"。历史课上老师问他"您如何看待亨利八世",他答:"他结过六次婚,我父亲目前只结了一次半,看来我们温莎家对婚姻的执着度呈递减趋势。"全班安静,老师扣了他三天的留堂,亨利对老师说:"您这三天管我晚饭吗?我吃了半辈子哈里的剩饭了,换个口味也行。"老师当天就给王宫打了电话。

查尔斯试图跟他"谈谈"。"亨利,你的行为让我和你的哥哥们难堪。"亨利吃着盘子里的鳕鱼,头也没抬:"我的行为让你难堪,你的行为让妈妈难堪,看来我们温莎家的父子关系是遗传性的。"查尔斯站起来离开了餐厅。亨利继续吃完他的鳕鱼,喝了果汁,擦了嘴,然后把那份鳕鱼的照片发给了威廉,配文:"父亲今天请我吃饭了。他点的菜。他没吃。"

威廉回复:"你能不能别每次都这样?"

亨利回复:"你能不能别每次都劝我?"

哈里夹在中间,他比亨利大两岁,但他是最早放弃"管教弟弟"这件事的人。某次亨利在家庭晚宴上讽刺了一位贵族亲戚的假发,哈里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亨利转头看他,哈里小声说:"那个假发确实很丑,但你至少等他转身再说。"亨利笑了一下。哈里又说:"不过你说了,我挺高兴的,因为我也想说来着。"

威廉坐在对面,看着两个弟弟交头接耳,摇了摇头。

2005年,查尔斯与卡米拉结婚。

亨利没有出席婚礼。王室公关团队宣布的理由是"亨利殿下学业紧张",但实际原因是他在前一天给查尔斯发了一封短信,只有一行字:"我只出席母亲的葬礼。"查尔斯的秘书打电话来劝说,亨利接起电话说:"你告诉她(指卡米拉),如果她想要我的祝福,她得先让我看到我母亲的墓碑是干净的。"秘书沉默了很久,转达了这句话。婚礼当天,亨利一个人在苏格兰高地徒步了十二公里,晚上在酒店里看了BBC的婚礼转播——他关掉声音,只看了十分钟,然后打开了一瓶威士忌。

2006年,亨利申请了艺术与设计学院,拒掉了圣安德鲁斯(威廉的母校)和桑赫斯特(哈里的选择)。查尔斯在电话里说:"你哥哥们都选了正经的路。"亨利说:"你和妈妈当年也是正经结婚的。"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查尔斯说:"你赢了,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亨利挂断电话,把手机扔到沙发上,然后躺在地板上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轻声说:"你从来不会说'我想让你来'。"

2008年,亨利在圣马丁艺术学院认识了同班同学——一个叫杰克的设计师。杰克第一次看到亨利在画布上涂鸦(他画了一只叼着王冠的乌鸦),杰克说:"你这幅画要是卖,能卖三万英镑。"亨利说:"为什么?"杰克说:"因为你在骂你自己,而全英国人都想看你骂你自己。"亨利第一次真正审视自己的画。乌鸦叼着王冠,王冠上写着"第三"。亨利看了很久,然后把画框翻了过去。

同一年,他开始用匿名ins账号发照片——只拍自己抽烟的手,戴戒指的手,穿高跟鞋的脚。没有人知道是他,直到《每日邮报》花了三个月追查到账号属于"肯辛顿宫某位成员"。爆料当天,亨利正在学校画室里抽烟,手机响了三十次。他接起最后一个——是查尔斯。

"亨利。"声音疲惫到了极点,"我们谈谈。"

亨利吐出一口烟:"谈什么?谈我抽烟还是谈我戴高跟鞋?"

查尔斯说:"谈你为什么要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一个王子。"

亨利掐灭烟:"你和妈妈把我生下来的时候,有人问过我愿不愿意当王子吗?"

电话挂断了。第二天,亨利把ins账号公开了——头像换成自己穿Margiela高定的照片,签名写着"第三顺位,第一麻烦"。粉丝一夜破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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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2010年春)

阿米莉亚·威尔逊第一次见到亨利时,她穿着母亲的旧大衣——驼色,羊毛混纺,肘部打了两块补丁但被重新缝过,针脚细密到看不出痕迹。那件大衣是母亲第二任丈夫送的,离婚后母亲想扔掉,阿米莉亚从垃圾袋里捡了回来,刷了三天羊毛洗剂,然后缝了两块同色系的皮革补丁,比原来更好看。

2010年4月,肯辛顿宫慈善茶会。

阿米莉亚入场时,门口的侍从上下打量了她三秒。她穿着旧大衣,但扣子是新的——手工打磨的贝壳扣,月光下会微微反光。她的鞋是二手的Church's,但擦得锃亮,鞋跟换了新的橡胶底。她的头发是自己在浴室剪的,但层次剪得很聪明,堪堪遮住下巴,显得脸更小。她脖子上没有任何珠宝,除了别在大衣领口的一枚珍珠胸针——很小,米粒大小,但那是她祖母留给她的唯一一件能证明"威尔逊家曾是贵族"的东西。

她混在一群穿Chanel套装和真丝连衣裙的女人中间,端着一杯香槟在窗边站了二十分钟。她计算过:首先,她不能太早凑上去,显得急迫;其次,她不能站在太中间,容易被侍从注意到她没有请帖;最后,她必须在这个房间里待够一小时以上,否则这场"偶遇"计划就白费了。

她花了三天研究这场茶会的宾客名单,花了两个晚上用继父的信用卡订了一件Dior礼服(她计划穿完就退掉,贴身的吊牌已经剪了一半),但在最后一刻她决定穿祖母的大衣。因为她看过亨利所有的采访、所有的偷拍、所有他点赞的ins——他讨厌假装有钱的人,他刻薄过每一个穿"租金昂贵但品味廉价"的女人。穿旧大衣,反而更安全。当然,她也在心里骂了自己三遍:你这个风险偏好过高的贱人,万一他根本没注意到你呢?

他注意到她了。

因为她在偷司康。

亨利站在甜品台对面,正被三个挤得前胸贴后背的年轻女士围攻。一个说"殿下您今天戴的手链真特别"(那只是一条扎头发的发绳,被他随手缠在手腕上),另一个说"您喜欢滑雪吗"(他这辈子只滑过一次,摔进了医院),第三个说"我父亲和您父亲是旧识"(他父亲和全英格兰的贵族都是旧识,这不是什么加分项)。亨利一边应付这三个人,余光注意到窗边那个穿旧大衣的姑娘正在偷偷往大衣口袋里塞司康——一块,两块,三块。动作利落、冷静、毫无羞耻。

亨利觉得有趣。他借故摆脱了那三个"淑女",端着香槟走到窗边,靠在阿米莉亚旁边的墙上,慢悠悠地说:"你偷的那个是蔓越莓司康,旁边的奶油司康比较好吃,下次可以偷那个。"

阿米莉亚没有惊慌。她甚至没有停下来。她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转过身,面对着亨利,表情平静得像是刚被上司夸过业绩。她看了他三秒——从鞋到头发,只用了三秒。然后她说:"您好,殿下。谢谢您的建议,但我偷蔓越莓是因为它有紫色果酱,拍照好看。您下午茶时应该不会上镜,所以您可能不太在意颜色搭配。"

亨利愣了一下。"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亨利王子。第三顺位。以穿女装设计师的衣服和被狗仔拍到夜店门口出名的那个。"她顿了一下,把香槟杯换到左手,露出右手腕上一道极淡的疤痕(那是她十六岁时在肯尼亚被流浪狗的链子划伤的,她留着这道疤,因为它够普通、够真实、够让男人觉得她"有故事")。"但您今天比照片上好看一点。大概是光线原因。"

亨利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Margiela高定外套和Adidas运动裤。"你不觉得我穿得很奇怪?"

阿米莉亚说:"是挺奇怪的。但您穿得开心吗?"

"……开心。"

"那就行。"她端起自己的香槟喝了一口,目光平静地落在他脸上,"别人说您穿得奇怪,是因为他们自己穿得无聊。您不用替他们的无聊背锅。"

亨利手里的香槟差点洒了。他笑了一声——不是那种应付媒体时"嘴角微扬刚好够记者拍"的假笑,是真的笑了一声。他转头看阿米莉亚:"你叫什么?"

"阿米莉亚。阿米莉亚·威尔逊。"

"威尔逊……"亨利想了想,"我记得德布雷特年鉴上有个威尔逊子爵,但1920年就绝嗣了?"

"我祖父是旁支。"阿米莉亚说,"所以严格来说,我是个连贵族都算不上的空壳。我母亲第三次结婚嫁给了肯尼亚做茶叶生意的乡绅,我继父的姓氏比我家的姓氏长两倍、字更生僻、更难拼。我童年有一半时间在非洲度过,没有上过公学,在巴黎和伦敦之间辗转搬家了七次。如果您想派人查我,那大概是您今天最不无聊的消遣。"

亨利听完,沉默了两秒。"你说话方式很……直接。"

"我没什么可失去的。"阿米莉亚把空香槟杯放回经过的侍者托盘上,回头冲他微微一笑——这个笑容她练习过三次:嘴唇弧度刚好露出一点上牙,眼角微微弯,显得诚恳但不过分亲切,"所以我不怕得罪人。包括您。"

亨利说:"你偷司康是为了当晚餐?"

"不是。"阿米莉亚坦然道,"我是为了发Instagram。拍一张拿着司康的照片,配文'肯辛顿宫茶会',够我三天之内被两个十八线品牌主动联系免费寄样品。您知道现在带货博主一条推文能赚多少钱吗?您肯定不知道,因为您从小就有人送您衣服,不用像我一样靠偷司康来制造'我在上流社会'的假象。"

亨利看着她,眼睛微微眯起来。他说:"你是在跟我解释你的生存策略?"

"不是。"阿米莉亚说,"我是在告诉您:如果您想利用我,我会是个非常有用的工具。如果您看不起我,我也完全理解。但我不会假装不饿。"

阿米莉亚说完这句话,端起一杯新香槟,转身准备走向另一个窗口——她给自己的"偶遇亨利"计划设定了严格的时间上限:对话不能超过五分钟,不能让对方觉得她太"黏",不能让她看起来是"冲着他来的"。她走了两步,手腕被轻轻扣住了。

亨利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明天下午四点,肯辛顿宫温室。没人去那儿,你能偷到更多的司康。"他顿了顿,"我叫亨利。"然后他松开了手。

阿米莉亚背对着他,她的嘴唇微微翘了一下——没有人看到。她把这个弧度收了回去,换成平静的语气:"哦。那我可以叫你'带我去偷司康的人'吗?"然后她继续往前走了。

亨利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那件旧大衣的肩线微微向里收,被她改过,显得肩薄腰细。她在人群里穿行,自如得像她本来就应该在那里。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刚才碰过她手腕的手,然后突然笑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他只知道这大概是半年来他第一次觉得"今天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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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余的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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